杨新娥的投诉状和一中院的黑名单充分表明:微博是个坏东西!# Joke - 肚皮舞运动o*w2013-12-19 08:121 楼一般是通过paypal或者银行转账吗?有人想买我的镜头,但不知道如何弄,有经验的,或者神医们说说看。。。
l*y2013-12-19 08:122 楼呸,恬不知耻!一个语气词,加一个成语,再加两个标点符号,共五个字。这样的骂词,在屎尿横流的网络世界里,连一声臭屁都算不上。这样的骂词,与李案中各路水军和杨粉粗俗肮脏的下流骂词相比,雅致的像是《诗经》。这样的骂词,要放在心理素质稍好、网络年龄稍长、官僚气息稍无、心理健康稍好的人跟前,顶多稍有不快,顶多一笑了之。然而,必须然而,这句话出现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处长杨新娥的微博里,性质就完全变了,别说老虎屁股摸不得,狗屁股也是摸不得滴,摸了是要叫滴,摸了是要闹滴,摸了是要上窜下跳滴,摸狠了是要一哭二闹三上吊滴!这不,杨新娥检察官在微博高谈阔论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时候,一个愣头青网友跟贴评论了五个字,“呸,恬不知耻!”杨检察官就恼怒了,是恼羞成怒啊。她高举维权大旗,向新浪微博投诉士苏州网友齐雁鸣对她进行“人身攻击”。额滴娘啊,做为李天一案的主办检察官,李案侦办过程中,李家挨了多少骂、受了多少侮辱、中了多少谣言烟雾弹?那辱骂程度,铺天盖地啊,洪水涛天啊。那恶毒程度,惨绝人寰啊,牲畜不如啊。做为司法人员,杨检察官在李天一案侦办起诉过程中,完全漠视当事人遭受的“人身攻击”,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名义迫害未成年人,对四个未成年嫌疑人提起有罪公诉。而现在,杨检察官在区区五个字面前,脆弱的不堪一击,脆弱的梨花带雨。人家呸一声,杨检察官就投诉。如果人家呸两声,杨检察官会不会撞墙自尽?司法人员,应该有足够强大的内心,应该能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质疑和批评。如果你办的任何案件都不能评说,那些沉沦于地下的冤魂如何超度?那些沉沦于牢笼里的冤案如何昭雪?更何况,天底下大凡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李天一案是一起精心炮制的冤案、假案,你们能炮制,公众为什么不能揭露和鞭挞?杨新娥检察官,你是北京海淀区十大杰出青年,你是北京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身为司法人员和公众人士,你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批评天经地义。一声呸,就让你出临大敌,就让你胆颤心惊,就让你惶惶不可终日,为什么?做为司法人员,你以区区小事进行投诉,等于向社会大众公开撒娇,如此娇气和矫情,你如何担当国家赋予的执法责任?微博是面照妖镜,既照耀个人肮脏的内心,也照耀着公权力肆意妄为、凌辱社会和公众智商的不良行径。再谈谈北京市二中院官方微博,这是一个当代版叶公好龙的绝好案例。法院开微博,来自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指示,他要求,要大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的舆论引导能力,努力建构全媒体、立体化的信息传播格局,努力把法院网和官方微博建设成回应群众呼声、落实司法公开、展现法院形象、推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新的重要舆论阵地。人民法院开通微博干什么?简言之,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听取批评。意愿显然是好的,但到具体的执行和实践过程中,当初的龙种就变成跳蚤。公开信息,只公开有利于案件审判的信息,像李天一案中,犯罪嫌疑人出入湖北大厦的视频是绝对不会公开的。接受监督,只接受有利于审判结果的监督,像李天一案中,对人民法院审判结果持肯定态度的舆论监督,人民法院十分欢迎。所有不利于审判结果的舆论监督,统统“怒斥”为谣言。接受批评,那是绝对不可以的,像李天一案二审宣判以后,大批网民涌入二中院微博提出质疑和批评,但要么发布不出去,要么发布了被屏蔽或删除。到最后,以“官方”性质号称的北京市二中院微博,居然开始一批一批的拉黑批评者。如此“回应群众呼声”,不但是对社会尊严的集体冒犯,而且是对群众智商最直接的污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微博实践表明,地方官出身的周强并不了解现行司法系统的运转力量,让法院开微博,是给法院工作添麻烦,赶着鸭子上架,逼着狼群吃草。中国的法院已经在强权思维下运转了这么多年,一个习惯了几十年拿着法律榔头敲打“人民群众”的机构,让他们低下头来“回应群众呼声”,他们能适应吗?好吧,就委曲求全吧,微博可以开通,但屏蔽机器和删贴队伍要足够强大,估计会增编三到五人。呼声可以回应,但回应的一般都是表扬稿。对批评言论要本着除恶务尽的态度,轻则删除,重则拉黑,回应个屁!但是,我们一定要告诉杨新娥检察官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安徒生童话中那个举行游行大典的皇帝,他确实是光屁股的。人民群众眼睛是雪亮的,你可以屏蔽,但无法蒙骗。不管你们使用矫情还是使用强权,都无法掩盖李天一冤案这样的事实和真相。你们很紧张,你们很辛苦,你们受累了。向杨新娥检察官,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全体法官,表示深切的同情和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