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猫就跟鸡似的,天一亮就叫我起床# Joke - 肚皮舞运动
m*o
1 楼
关于这个xm1321我谈谈我的看法,因为没有搜到其他申请人遇到他的case,目前看法可
能还不全面,但就MYu2和yishuang1186提供的信息来看,我觉得还是有迹可寻的。
首先看yishuang1186过了的RFE回复吧,不好意思,引用一下原文哈,“在回复RFE时候
,我提交了一个新专利,还没有grant但已经在FANG应用了,配合了之前老板的推荐信
进行解释。此外,找了个中国start up的CEO,写推荐信说产品采用了我论文中的算法
,并且产品已经卖给了中国十多个省份的政府机关。“他也说到”我回复RFE的时候提
供的应用实例比较夸张,一个是APPLE另一个是中国政府十几个省都采用了我的某个
contribution ,所以我RL里面吹的时候都说这些应用帮助了起码几亿人,在证据部分
还交了APPLE的活跃用户数量和中国那些省份的人口数量...”
从yishuang1186的回复中,不难看出这个IO的口味很明显,他需要commercialized
applications,not citation,not citation implementation。他刁钻吗?绝对的刁
钻,变态杀手的称号不为过。但是你再仔细看看“我提交了一个新专利,还没有grant
但已经在FANG应用了”,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是一个没有grant的专利,这要放在五年前
,就这一点,一个正常的IO也很可能不会让过的。我自己当时也是有专利的,还是
granted,还是公司正在使用的专利,申请初期我当个宝,觉得你们citation高算个屁
,我有commercialized patent,可是那时候这是不USCIS prefer的方向,最后我是将
它当一片普通文章来对待的,只是随其他和industrial相关的文章一并做了阐述,并没
有敢大肆强调,怕招来RFE。所以从这个上面来看,这个杀手IO并不是完全不讲道理的
。并不是为了据而据的人,只是他只认死理的接受非常有限的几个常人达不到的特定条
件而已。
顺便以此为例,在我参与讨论的话题里面,多次提到要申请人以number和percentile来
作为证据,都被challenge说这个已过时。number和percentile要用在合适的地方这件
事情我已经提了两次了,就不在这里提了。这里我要说的是,number和percentile出了
citation ranking percentile以外他也指代任何别的number和percentile。比如
yishuang1186回复的RFE中,他提到“十多个省份”“几亿个人”这种都是。如果你
address这个问题的时候只是说很多地方很多人,那肯定效果不如数字来的有信服度。
很多时候我指number和percentile也包括这个方面的。
而且yishuang1186的原文中说了“我在PL全篇使用了Elsevier CiteScore这个metric作
为期刊排名的依据。这是个2016年底提出的新metric,算法跟IF差不多,但是只考虑过
去三年的数据。对EE,CS这种最近火起来的专业,论文基数大,新期刊多,这个metric
往往更高,因此算是个福音。IO在RFE中也认为这个排名方法有效。”说明这个IO是认
可一定数据的,只是不喜欢通篇是数据。这个我完全认同。排名数据,ranking等类似
比较性的数据,既然是比较,本意就在于证明自己如何比同行优秀,假设你放在
contribution里,显然跑题了。你自己牛和你有贡献是两码事。
那再回头看看IO据掉的变态数据吧,yishuang1186说“io在我的rfe letter中多次强调
了数据不能证明impact,只有具体的应用实例才好使。”还有“我的PL里面列举了9篇
文章在全领域是top 0.01~1%,但是他RFE里面就硬邦邦的说citation和ranking都不算
。”我不知道他是否将PL中top 0.01~1%的ranking数据放在了impact中阐述,不见上
下文,不好判断,反正这IO确实变态,先算在IO头上吧,但是他说数据不能证明impact
,就是和我说的贡献不等于牛是一个意思吧。我认为这一点上IO没说错。
在看MYu2的case“有几篇文章直接可查到说我们first time或者first shed light on.
但他就是抓住major contribution不放” first time 和 first shed light on展现
的是originality,如果这是你的阐述,那应该还是authorship里面的事情,确实不属
于contribution。那first time就不能放在contribution里面说了吗?我认为还是可以
。如果你要一个直观的说法,first time as keyword应该出现在each contribution的
subcategory的标题里面,比如,我论述文章A有contribution,那么A.1 article A
for the first time xxx...这是没问题的。可是在论述这个A.1的时候,你要focus的
点要是A的novelty 而不是first time。并且你还要有A.2,A.3...谁谁谁怎么怎么用了
。为什么?因为你要论述的重点是贡献。别人做不出来你做出来叫你牛,你做出来要有
人用才是贡献。接着说 “被他挑出来的一个推荐人是美国科学院院士,说他们的文章
没有significantly dependent on my work. 其实人家在两篇里面引了我,多次引用都
是独引,基于我的工作做到更深入。”这个是很好的例子证明impact,如果你有详细解
释他们是如何用的,给他们的工作带来了什么影响或者他们深入到什么程度,有数据证
明,他还challenge你,肯定是他变态。“然后还有一个例子说这个review引用了至少
76篇文章,所以你肯定不是significantly dependent on my work。”这个和前面说的
一样,review article cite了只能证明你文章重要,属于authorship的论据,不属于
contribution和impact。
关于xm1321就码这么多吧,还是再申明一下,没有看到两位申请人的全部信息,也没有
看到这个IO的其他案例,说的可能不一定准确。随便听听。不过我们每个人申请的时候
不就是这样吗,在有限的资源下尽可能多的得到信息来fit in our own case and
reduce the risk。
为什么单开一贴写这个事情呢,是因为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来表达我那个非技术
贴的观点,信息都在那里,取决于你如何运用。如果你做到最好了,还是被据了,那肯
定是运气不好,再来一次肯定就过了。
对于上述两位申请人非常抱歉,在没经过你们允许的情况下,自行做了很多评价,若说
的不对或者有所冒犯,绝不是我本意,本意只在表明如何分析案例得到最多有效信息,
先在这里道个歉。对正在申请的louise说,如果你能在你的platform用户中找到很好的
实际应用案例,深度挖掘citation中工业应用案例还是有机会一搏的,不然这两位的
refile的建议是很实在的。
写完这个分析再回头看看我非技术贴里还在说引用过千,要牛到某程度才能申请的两位
同学,不知道你们怎么想。是不是还是我不全面的分析比较全面呢,如果你也是和我一
样的闲着路过,没事,我不是来抬杠的。平时也不怎么发帖,不喜欢网上和人争论什么
。但如果你正好也是申请人,建议你看看我的分析,我写的帖子就是给你们看的。你们
这样看帖的方式就是我对好多回帖人的看法(不是指回我的帖子的人),我觉得你们截
取了片面而不重要的信息,一味放大,而忽略了同样真实却更有用的信息。这对你们的
申请是不利于的,努力错了方向就会导致停滞不前或者RFE被据。
Anyway我就是个路过的,不强迫任何人听,听了也不保证过。你们随便听听吧。不再发
这个心灵鸡汤了,说的够多了。
能还不全面,但就MYu2和yishuang1186提供的信息来看,我觉得还是有迹可寻的。
首先看yishuang1186过了的RFE回复吧,不好意思,引用一下原文哈,“在回复RFE时候
,我提交了一个新专利,还没有grant但已经在FANG应用了,配合了之前老板的推荐信
进行解释。此外,找了个中国start up的CEO,写推荐信说产品采用了我论文中的算法
,并且产品已经卖给了中国十多个省份的政府机关。“他也说到”我回复RFE的时候提
供的应用实例比较夸张,一个是APPLE另一个是中国政府十几个省都采用了我的某个
contribution ,所以我RL里面吹的时候都说这些应用帮助了起码几亿人,在证据部分
还交了APPLE的活跃用户数量和中国那些省份的人口数量...”
从yishuang1186的回复中,不难看出这个IO的口味很明显,他需要commercialized
applications,not citation,not citation implementation。他刁钻吗?绝对的刁
钻,变态杀手的称号不为过。但是你再仔细看看“我提交了一个新专利,还没有grant
但已经在FANG应用了”,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是一个没有grant的专利,这要放在五年前
,就这一点,一个正常的IO也很可能不会让过的。我自己当时也是有专利的,还是
granted,还是公司正在使用的专利,申请初期我当个宝,觉得你们citation高算个屁
,我有commercialized patent,可是那时候这是不USCIS prefer的方向,最后我是将
它当一片普通文章来对待的,只是随其他和industrial相关的文章一并做了阐述,并没
有敢大肆强调,怕招来RFE。所以从这个上面来看,这个杀手IO并不是完全不讲道理的
。并不是为了据而据的人,只是他只认死理的接受非常有限的几个常人达不到的特定条
件而已。
顺便以此为例,在我参与讨论的话题里面,多次提到要申请人以number和percentile来
作为证据,都被challenge说这个已过时。number和percentile要用在合适的地方这件
事情我已经提了两次了,就不在这里提了。这里我要说的是,number和percentile出了
citation ranking percentile以外他也指代任何别的number和percentile。比如
yishuang1186回复的RFE中,他提到“十多个省份”“几亿个人”这种都是。如果你
address这个问题的时候只是说很多地方很多人,那肯定效果不如数字来的有信服度。
很多时候我指number和percentile也包括这个方面的。
而且yishuang1186的原文中说了“我在PL全篇使用了Elsevier CiteScore这个metric作
为期刊排名的依据。这是个2016年底提出的新metric,算法跟IF差不多,但是只考虑过
去三年的数据。对EE,CS这种最近火起来的专业,论文基数大,新期刊多,这个metric
往往更高,因此算是个福音。IO在RFE中也认为这个排名方法有效。”说明这个IO是认
可一定数据的,只是不喜欢通篇是数据。这个我完全认同。排名数据,ranking等类似
比较性的数据,既然是比较,本意就在于证明自己如何比同行优秀,假设你放在
contribution里,显然跑题了。你自己牛和你有贡献是两码事。
那再回头看看IO据掉的变态数据吧,yishuang1186说“io在我的rfe letter中多次强调
了数据不能证明impact,只有具体的应用实例才好使。”还有“我的PL里面列举了9篇
文章在全领域是top 0.01~1%,但是他RFE里面就硬邦邦的说citation和ranking都不算
。”我不知道他是否将PL中top 0.01~1%的ranking数据放在了impact中阐述,不见上
下文,不好判断,反正这IO确实变态,先算在IO头上吧,但是他说数据不能证明impact
,就是和我说的贡献不等于牛是一个意思吧。我认为这一点上IO没说错。
在看MYu2的case“有几篇文章直接可查到说我们first time或者first shed light on.
但他就是抓住major contribution不放” first time 和 first shed light on展现
的是originality,如果这是你的阐述,那应该还是authorship里面的事情,确实不属
于contribution。那first time就不能放在contribution里面说了吗?我认为还是可以
。如果你要一个直观的说法,first time as keyword应该出现在each contribution的
subcategory的标题里面,比如,我论述文章A有contribution,那么A.1 article A
for the first time xxx...这是没问题的。可是在论述这个A.1的时候,你要focus的
点要是A的novelty 而不是first time。并且你还要有A.2,A.3...谁谁谁怎么怎么用了
。为什么?因为你要论述的重点是贡献。别人做不出来你做出来叫你牛,你做出来要有
人用才是贡献。接着说 “被他挑出来的一个推荐人是美国科学院院士,说他们的文章
没有significantly dependent on my work. 其实人家在两篇里面引了我,多次引用都
是独引,基于我的工作做到更深入。”这个是很好的例子证明impact,如果你有详细解
释他们是如何用的,给他们的工作带来了什么影响或者他们深入到什么程度,有数据证
明,他还challenge你,肯定是他变态。“然后还有一个例子说这个review引用了至少
76篇文章,所以你肯定不是significantly dependent on my work。”这个和前面说的
一样,review article cite了只能证明你文章重要,属于authorship的论据,不属于
contribution和impact。
关于xm1321就码这么多吧,还是再申明一下,没有看到两位申请人的全部信息,也没有
看到这个IO的其他案例,说的可能不一定准确。随便听听。不过我们每个人申请的时候
不就是这样吗,在有限的资源下尽可能多的得到信息来fit in our own case and
reduce the risk。
为什么单开一贴写这个事情呢,是因为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来表达我那个非技术
贴的观点,信息都在那里,取决于你如何运用。如果你做到最好了,还是被据了,那肯
定是运气不好,再来一次肯定就过了。
对于上述两位申请人非常抱歉,在没经过你们允许的情况下,自行做了很多评价,若说
的不对或者有所冒犯,绝不是我本意,本意只在表明如何分析案例得到最多有效信息,
先在这里道个歉。对正在申请的louise说,如果你能在你的platform用户中找到很好的
实际应用案例,深度挖掘citation中工业应用案例还是有机会一搏的,不然这两位的
refile的建议是很实在的。
写完这个分析再回头看看我非技术贴里还在说引用过千,要牛到某程度才能申请的两位
同学,不知道你们怎么想。是不是还是我不全面的分析比较全面呢,如果你也是和我一
样的闲着路过,没事,我不是来抬杠的。平时也不怎么发帖,不喜欢网上和人争论什么
。但如果你正好也是申请人,建议你看看我的分析,我写的帖子就是给你们看的。你们
这样看帖的方式就是我对好多回帖人的看法(不是指回我的帖子的人),我觉得你们截
取了片面而不重要的信息,一味放大,而忽略了同样真实却更有用的信息。这对你们的
申请是不利于的,努力错了方向就会导致停滞不前或者RFE被据。
Anyway我就是个路过的,不强迫任何人听,听了也不保证过。你们随便听听吧。不再发
这个心灵鸡汤了,说的够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