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苔丝>> -- 有剧透# LeisureTime - 读书听歌看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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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爱情如果是宗教,爱人便是宗教里的神,因此愿意为他而殉道。这便是Tomas Hardy 笔
下的苔丝,也是苔丝的悲剧。刚好赶在大家回忆青春,我正好也读了 urberville>, 中文翻译成 , 不是。也算是关于英国乡间少女苔丝的青春
的书吧。
不曾想到的是,这是一部出自男人的手笔的情感小说,对人物细微心理的描写,尤其是
女人Tess的情感世界描写得非常细腻,又合乎逻辑。这就是为什么读书要比看电影费脑
子,因为看书是一种逻辑思维,逻辑性一定要慎密连贯,不可以蒙混过关。就是
这样一部书,我相信有很多好书也是如此,读的时候好象穿着书里人物的鞋子,走上了
一两迈,或者是走了人生的一路。
不只有漂亮的女人才有青春,但只有漂亮的女人的青春才能写成书,让后人瞻仰。否则
,一个农家女子,充其量是多少年以后某个人的家谱上最顶头的那个曾曾曾曾祖母,那
便是她的故事的全部。
苔丝是个美丽的农家少女,虽然是名门旺族D'urberville 的后代,但是the mighty
had fallen, 到了她父亲的时候,已经是潦到了揭不开锅的时候。苔丝贫着她的美貌,
是完全有可能嫁个贵族,走上成为曾曾曾曾祖母的道路的。
可是,青春的无知,又遇人不淑,刚刚走出家门就被富家少爷Alec给诱奸了。按说,
Alec 是爱苔丝的,尽管是占了她的便宜,他是提出了要娶她为妻的。这样,既给苔丝
生活有保障,也可以挽回她的honor。苔丝本是个柔弱的女子,但是对待爱情却如铁丝
般的坚硬,明明知道这会成为她的一个污点,但她依然拒绝了Alec,过着夹着尾巴做人
的生活。
人长的漂亮,好象不用去找爱情,而是爱情找上你。几年以后苔丝遇到Angel Clare。
两人陷入爱河。Angel的父亲是个非常虔诚的牧师,他的两个哥哥也是步父亲的后尘,
上了剑桥大学,然后是从事牧师拯救灵魂的职业。Angel却是个离经叛道者,自称是要
鄙视传统的有思想的人,年轻时候也过过和一个女人鬼混的生活。当然,这不会成为他
追求苔丝的阻拦。但是作为生活在那个年代的女人,苔丝对她的过去的心理包袱沉重,
她爱Angel,却不能答应他的求婚。她多次想告诉Angel她过去的经历,任是被Angel挡
了回去不让说。他那么鄙视传统,心想什么他都能理解,能接受。众里寻它千百度,
那人却在灯
火阑珊处。书写到这里,坠入爱河的人克服种种社会偏见,有情人终成眷属,皆大欢喜
,大家该回去洗洗睡去吧?
哇啦!Angel showed his true color! 新婚之夜,当苔丝告诉他她不堪回首的往事后
,这个号称鄙视传统的人却对传统看得比谁都重。从爱苔丝到不爱苔丝还没有一顿饭的
工夫。婚后没过几天,就抛弃妻子一个人跑巴西去了。可怜的苔丝却把责备都揽到自己
头上,认为是自己对不起Angel。结了婚却被丈夫抛弃,和她被Alec诱奸相比,在当时
的社会来看,恐怕都是让人抬不起头的事情。但区别却在于,苔丝爱Angel,爱到把他
当神看了,所有的错都是她的错。她忍辱负重的,盼望丈夫回来和她重归于好。
就在她极度潦倒的时候,苔丝再次遇到冤家Alec。应该说,Alec 是重义气的。他得知
他过去的作为对苔丝造成的伤害时候,他一再表示他愿意做自己的努力来尽力补偿。不
但是让苔丝脱离困境,更是让她的家人有着落。而且,他也非常真诚地爱着苔丝。谁知
道那抛弃苔丝的丈夫还回不回来,或什么时候再回来呢。连我都要鄙视Angel这个伪君
子了,一年的时间里对自己的妻子不闻不问的,而Alec虽然犯过过错,但总得给人一个
机会不是?书写到这里,要是苔丝和Alec最后结合都已经让人唏嘘不已了。
Surprise! 可怜的Angel总算明白过来,苔丝对他的爱甚至都可以把命摆上。可是太晚
了,当他赶回英国的时候,苔丝已经和Alec住在一起了。要说苔丝呀,苔丝,为什么就
这么铁丝呢?当她看到Angel 回来找她的时候,她却认为Alec又骗了她。Alec其实只是
告诉苔丝,Angel已经抛弃了她,是不会再要她了。这大概换了谁都会这么说的话。当
日思夜想的Angel最后又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这话却被苔丝看做亵渎Angel的话。她认
为是Alec毁了她的爱情,毁了她的幸福,毁了她的一生。一时兴起,竟然抄起吃饭的刀
子,结果了Alec。也把自己送上了绞刑架。。。
唉。。。悲剧从爱而生,真是让人扼腕。多少 shoulda, coulda, woulda, 让咱萎缩男
对爱情感到迷茫,也为自己好不容易娶上了媳妇感到庆幸。青春,还是让别人回忆的好
。。。
下的苔丝,也是苔丝的悲剧。刚好赶在大家回忆青春,我正好也读了
的书吧。
不曾想到的是,这是一部出自男人的手笔的情感小说,对人物细微心理的描写,尤其是
女人Tess的情感世界描写得非常细腻,又合乎逻辑。这就是为什么读书要比看电影费脑
子,因为看书是一种逻辑思维,逻辑性一定要慎密连贯,不可以蒙混过关。就是
这样一部书,我相信有很多好书也是如此,读的时候好象穿着书里人物的鞋子,走上了
一两迈,或者是走了人生的一路。
不只有漂亮的女人才有青春,但只有漂亮的女人的青春才能写成书,让后人瞻仰。否则
,一个农家女子,充其量是多少年以后某个人的家谱上最顶头的那个曾曾曾曾祖母,那
便是她的故事的全部。
苔丝是个美丽的农家少女,虽然是名门旺族D'urberville 的后代,但是the mighty
had fallen, 到了她父亲的时候,已经是潦到了揭不开锅的时候。苔丝贫着她的美貌,
是完全有可能嫁个贵族,走上成为曾曾曾曾祖母的道路的。
可是,青春的无知,又遇人不淑,刚刚走出家门就被富家少爷Alec给诱奸了。按说,
Alec 是爱苔丝的,尽管是占了她的便宜,他是提出了要娶她为妻的。这样,既给苔丝
生活有保障,也可以挽回她的honor。苔丝本是个柔弱的女子,但是对待爱情却如铁丝
般的坚硬,明明知道这会成为她的一个污点,但她依然拒绝了Alec,过着夹着尾巴做人
的生活。
人长的漂亮,好象不用去找爱情,而是爱情找上你。几年以后苔丝遇到Angel Clare。
两人陷入爱河。Angel的父亲是个非常虔诚的牧师,他的两个哥哥也是步父亲的后尘,
上了剑桥大学,然后是从事牧师拯救灵魂的职业。Angel却是个离经叛道者,自称是要
鄙视传统的有思想的人,年轻时候也过过和一个女人鬼混的生活。当然,这不会成为他
追求苔丝的阻拦。但是作为生活在那个年代的女人,苔丝对她的过去的心理包袱沉重,
她爱Angel,却不能答应他的求婚。她多次想告诉Angel她过去的经历,任是被Angel挡
了回去不让说。他那么鄙视传统,心想什么他都能理解,能接受。众里寻它千百度,
那人却在灯
火阑珊处。书写到这里,坠入爱河的人克服种种社会偏见,有情人终成眷属,皆大欢喜
,大家该回去洗洗睡去吧?
哇啦!Angel showed his true color! 新婚之夜,当苔丝告诉他她不堪回首的往事后
,这个号称鄙视传统的人却对传统看得比谁都重。从爱苔丝到不爱苔丝还没有一顿饭的
工夫。婚后没过几天,就抛弃妻子一个人跑巴西去了。可怜的苔丝却把责备都揽到自己
头上,认为是自己对不起Angel。结了婚却被丈夫抛弃,和她被Alec诱奸相比,在当时
的社会来看,恐怕都是让人抬不起头的事情。但区别却在于,苔丝爱Angel,爱到把他
当神看了,所有的错都是她的错。她忍辱负重的,盼望丈夫回来和她重归于好。
就在她极度潦倒的时候,苔丝再次遇到冤家Alec。应该说,Alec 是重义气的。他得知
他过去的作为对苔丝造成的伤害时候,他一再表示他愿意做自己的努力来尽力补偿。不
但是让苔丝脱离困境,更是让她的家人有着落。而且,他也非常真诚地爱着苔丝。谁知
道那抛弃苔丝的丈夫还回不回来,或什么时候再回来呢。连我都要鄙视Angel这个伪君
子了,一年的时间里对自己的妻子不闻不问的,而Alec虽然犯过过错,但总得给人一个
机会不是?书写到这里,要是苔丝和Alec最后结合都已经让人唏嘘不已了。
Surprise! 可怜的Angel总算明白过来,苔丝对他的爱甚至都可以把命摆上。可是太晚
了,当他赶回英国的时候,苔丝已经和Alec住在一起了。要说苔丝呀,苔丝,为什么就
这么铁丝呢?当她看到Angel 回来找她的时候,她却认为Alec又骗了她。Alec其实只是
告诉苔丝,Angel已经抛弃了她,是不会再要她了。这大概换了谁都会这么说的话。当
日思夜想的Angel最后又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这话却被苔丝看做亵渎Angel的话。她认
为是Alec毁了她的爱情,毁了她的幸福,毁了她的一生。一时兴起,竟然抄起吃饭的刀
子,结果了Alec。也把自己送上了绞刑架。。。
唉。。。悲剧从爱而生,真是让人扼腕。多少 shoulda, coulda, woulda, 让咱萎缩男
对爱情感到迷茫,也为自己好不容易娶上了媳妇感到庆幸。青春,还是让别人回忆的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