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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交权 (原创小说)
(2015-07-05 10:00:45)
李公尚
几年前,我大学时的一位同学,率领中国卫生系统代表团访问美国健康与社会服务部(
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就两国关于卫生医疗和计划生育方
面的一些分歧交换意见。那天,随团翻译因故无法出席,我被临时找去做翻译,期间一
个关于“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的问题,引发了“性交权”的争论。
中国代表团成员就美方强调的“婚姻家庭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提问:“根据权利义务对
等原则,我们看不出美国家庭中父母或者老人应享受的权利,只看到他们对孩子履行义
务。在自称法制健全的美国,父母抚养子女,而子女不赡养老人,怎样体现权利与义务
对等?”
美方的代表们一时语塞。其中一位顾左右而言他:“那么请问,在中国,你们怎样理解
这个问题?”
提出问题的中国代表说:“根据中国法律: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年少没有生活能力
的子女有享受父母养育的权利。子女长大成人后,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年迈及丧失生活
能力的父母有接受子女供养的权利。无论父母还是子女,既享有权利,也负有相应的义
务。这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也是被全体中国人民所接受并实行的现实。”
美方的代表们听了,哑口无言。美方的首席代表看了看表,笑着说:“我看我们现在到
了‘咖啡时间’,稍后再谈这个问题好吗?”
于是双方代表在中方代表们会心的笑颜和美方代表们热切的期盼中,站起身走向房间角
落的咖啡台。我开门去洗手间时,两名美方代表夺门而出,奔向他们各自的办公室。
十五分钟的“咖啡时间”过后,双方代表继续坐到会议桌各自的席位上。美方首席代表
见美方那两名回办公室的代表没回来,就对中方首席代表说:“刚才你们提出的问题,
是一个很好的问题,我们需要时间,全面研究和阐述这个复杂的现象。我建议我们稍后
再谈。我们先谈其他问题。”
直到“午饭时间”,那两名回各自办公室的美方代表没有回到会议桌旁,因此,那个“
很好的问题”一直没被提及。
午饭后,那两名回办公室的代表,各自抱着一大摞文件,匆匆回到会议桌旁,把一些翻
开页码、用荧光笔在文字段落上作了标记的文件摆到首席代表桌前。会议开始前,美方
首席代表坐到自己的坐席上,认真翻阅有关文件。双方代表都落坐后,他提议会议继续。
美方首席代表单刀直入,说:“美国作为世界上法制最健全的国家,创造了具有完善的
权利和义务紧密结合高度统一并确保实施的社会体制。前面你们提出的问题,在这里,
请我们的婚姻家庭及社会事务司的席勒克先生详细阐述。”
“席勒克先生”就是那两位回办公室查找材料的其中一位。他正了正领带,看着面前的
文件说:“美国的父母与子女,拥有对等的权利与义务,这是不可否认的。和中国不一
样的是,美国的父母和子女拥有的权利与义务,更多表现在非物质性的社会道德方面。
确切地说,更完美地体现在国家、社会和民众之间的正常关系中。这种权利和义务的高
度统一,确保我们的社会正常运行……”
美方首席代表犀利的目光紧盯着席勒克,席勒克不得不离开面前的讲稿长话短说:“简
单地讲,美国和中国对父母和子女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的理解不同,造成了彼此间的社
会差别。”
他说到这里停下来。一位中国代表问:“你能不能举例说得更明白一些?”
席勒克想了想说:“你们认为,父母养育子女,是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接受养育,是享
受权利,这一点我们认为彼此没有多大差别。差别在于子女长大后,有没有义务去赡养
父母,或父母有没有权利要求子女赡养。我们认为没有。因为父母在承担义务之前已经
享受了权利,没有理由再要求更多的权利。否则就造成权利和义务不平等,或者说父母
享受的权利大于义务。”
我把他的这段话翻译给中方代表,中方代表们听得目瞪口呆,以为我翻译得不完整或不
准确。要求席勒克再重复一遍,由我逐字逐句地翻译。
如此反复了一遍,中国代表们不解地问:“你所指的父母享受到的权利和子女对父母承
担的义务,具体表现在什么地方?”
美方的首席代表有些沉不住气了,接过话题直接了当地说:“你看,当父母生孩子的时
候,干脆说,不管父母想不想生孩子,当他们性交的时候,他们享受到了众所周知的欢
愉和不言而喻的愉悦,这些欢愉和愉悦是人类的基本自然权利,其结果就是把子女制造
出来。但是他们享受这种权利时,并没有经过子女同意,也无法征求被制造的新生命是
否愿意来到这个世界或这个地方,以及在这个时刻出生。所以父母要为他们所享受的欢
愉和愉悦承担后果,也就是说,要为被他们制造出来的生命负完全责任,这就产生了对
子女的养育义务。”
听着美方首席代表的阐述,中方代表们面面相觑。席勒克不失时机地补充说:“父母所
要承担的后果和责任是重大的,承担责任的期限和履行义务的质量,必须要由法律规定
。过去很多国家曾经出现过大量的弃婴现象,很多弃婴不得不被一些慈善或宗教机构,
如育婴堂、婴儿院等收养。这是因为法律不作为,一些父母对自己的行为后果不负责。
我们的法律规定不得弃婴,不得虐待儿童,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相应教育等,就是对父母
履行义务所作的要求。法律对父母承担义务的时间也作了明确规定,不许父母只临时承
担短暂的责任,如三年五年就对子女撒手不管。养育子女的义务必须满十八年,子女有
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才可解除义务。这就是为什么看起来,美国的父母,对子女享受的
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对称,或者不明显。”
中方代表们听完他的阐述,哑然失笑。美方代表趁机尖锐地提问:“根据美国的观点,
中国法律要求子女对父母尽赡养义务,是不是父母过度享受权利,或者说中国的父母享
受了不应有的双倍权利,从而增加了子女的义务并减轻了社会和政府的责任?”
中国代表团回答:“父母赋予子女生命,是人类繁衍的义务,不能只看作是父母享受的
权利。父母和子女关系,也不仅是权利和义务关系,还涉及到血缘和亲情。社会要求子
女把享受生命和接受养育作为个人的社会权利,而血缘和亲情则把子女回报父母视为个
人不可推卸的社会义务。社会和政府有义务为父母和子女实现权利和义务提供最大的帮
助。”
美方代表不认同这一观点,引经据典从涉及“基本人权”的“性交权”,“受孕权”及
“避孕”和“人工流产”开始分析,逐渐引导到“实行计划生育,子女应不应该对父母
承担义务”的问题上。中方对这个问题的观点是肯定的。美方则认为:要求子女对父母
承担本应由社会和政府承担的责任,就是否定人类的性交权。
2015年7月3日
于美国佛吉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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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jelous 2015-07-05 12:09:21 回复 悄悄话 也许中国人尤其是女人根本没有性交快感
,把孩子的出生当作责任和负担,而不是喜悦,才会有不同的观念。当一个人快乐地付
出时,是不想要回报的,只有感觉尽了很多不该有的责任,才会想到要对方回报。可能
和中国人的婚姻质量也有关。过去中国女人结婚就是嫁汉,吃饭,为了生存,讲究条件
,而不是性吸引力。
田间地垄 2015-07-05 12:06:18 回复 悄悄话 从另一个角度讲,父母小时候也让他们
的父母抚养过啊,不管谁养 次数相同就行了!哈哈。同时确实是该政府管的事,推给
了子女。就像中国贫穷地区的教育一样,让人民包括我们捐款,他们却拿着纳税人的钱
吃吃喝喝!
jli3238 2015-07-05 11:53:16 回复 悄悄话 美国法律免除子女赡养年迈父母的义务能
实现子女更好养育下一代,改善下一代的生存条件,繁衍进化人类的目的吧。
helloworld1000 2015-07-05 11:25:04 回复 悄悄话 中国之所以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责
任,与法律标准,是因为中国本身没有完善的设施给
予老人。把社会责任推给子女,根本不是什么要崇洋"尊老爱幼"的"伟大"美德。
gagaga 2015-07-05 10:59:27 回复 悄悄话 说的对啊,当父母的把孩子造出来,经过
孩子同意了吗?
(2015-07-05 10:00:45)
李公尚
几年前,我大学时的一位同学,率领中国卫生系统代表团访问美国健康与社会服务部(
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就两国关于卫生医疗和计划生育方
面的一些分歧交换意见。那天,随团翻译因故无法出席,我被临时找去做翻译,期间一
个关于“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的问题,引发了“性交权”的争论。
中国代表团成员就美方强调的“婚姻家庭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提问:“根据权利义务对
等原则,我们看不出美国家庭中父母或者老人应享受的权利,只看到他们对孩子履行义
务。在自称法制健全的美国,父母抚养子女,而子女不赡养老人,怎样体现权利与义务
对等?”
美方的代表们一时语塞。其中一位顾左右而言他:“那么请问,在中国,你们怎样理解
这个问题?”
提出问题的中国代表说:“根据中国法律: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年少没有生活能力
的子女有享受父母养育的权利。子女长大成人后,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年迈及丧失生活
能力的父母有接受子女供养的权利。无论父母还是子女,既享有权利,也负有相应的义
务。这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也是被全体中国人民所接受并实行的现实。”
美方的代表们听了,哑口无言。美方的首席代表看了看表,笑着说:“我看我们现在到
了‘咖啡时间’,稍后再谈这个问题好吗?”
于是双方代表在中方代表们会心的笑颜和美方代表们热切的期盼中,站起身走向房间角
落的咖啡台。我开门去洗手间时,两名美方代表夺门而出,奔向他们各自的办公室。
十五分钟的“咖啡时间”过后,双方代表继续坐到会议桌各自的席位上。美方首席代表
见美方那两名回办公室的代表没回来,就对中方首席代表说:“刚才你们提出的问题,
是一个很好的问题,我们需要时间,全面研究和阐述这个复杂的现象。我建议我们稍后
再谈。我们先谈其他问题。”
直到“午饭时间”,那两名回各自办公室的美方代表没有回到会议桌旁,因此,那个“
很好的问题”一直没被提及。
午饭后,那两名回办公室的代表,各自抱着一大摞文件,匆匆回到会议桌旁,把一些翻
开页码、用荧光笔在文字段落上作了标记的文件摆到首席代表桌前。会议开始前,美方
首席代表坐到自己的坐席上,认真翻阅有关文件。双方代表都落坐后,他提议会议继续。
美方首席代表单刀直入,说:“美国作为世界上法制最健全的国家,创造了具有完善的
权利和义务紧密结合高度统一并确保实施的社会体制。前面你们提出的问题,在这里,
请我们的婚姻家庭及社会事务司的席勒克先生详细阐述。”
“席勒克先生”就是那两位回办公室查找材料的其中一位。他正了正领带,看着面前的
文件说:“美国的父母与子女,拥有对等的权利与义务,这是不可否认的。和中国不一
样的是,美国的父母和子女拥有的权利与义务,更多表现在非物质性的社会道德方面。
确切地说,更完美地体现在国家、社会和民众之间的正常关系中。这种权利和义务的高
度统一,确保我们的社会正常运行……”
美方首席代表犀利的目光紧盯着席勒克,席勒克不得不离开面前的讲稿长话短说:“简
单地讲,美国和中国对父母和子女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的理解不同,造成了彼此间的社
会差别。”
他说到这里停下来。一位中国代表问:“你能不能举例说得更明白一些?”
席勒克想了想说:“你们认为,父母养育子女,是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接受养育,是享
受权利,这一点我们认为彼此没有多大差别。差别在于子女长大后,有没有义务去赡养
父母,或父母有没有权利要求子女赡养。我们认为没有。因为父母在承担义务之前已经
享受了权利,没有理由再要求更多的权利。否则就造成权利和义务不平等,或者说父母
享受的权利大于义务。”
我把他的这段话翻译给中方代表,中方代表们听得目瞪口呆,以为我翻译得不完整或不
准确。要求席勒克再重复一遍,由我逐字逐句地翻译。
如此反复了一遍,中国代表们不解地问:“你所指的父母享受到的权利和子女对父母承
担的义务,具体表现在什么地方?”
美方的首席代表有些沉不住气了,接过话题直接了当地说:“你看,当父母生孩子的时
候,干脆说,不管父母想不想生孩子,当他们性交的时候,他们享受到了众所周知的欢
愉和不言而喻的愉悦,这些欢愉和愉悦是人类的基本自然权利,其结果就是把子女制造
出来。但是他们享受这种权利时,并没有经过子女同意,也无法征求被制造的新生命是
否愿意来到这个世界或这个地方,以及在这个时刻出生。所以父母要为他们所享受的欢
愉和愉悦承担后果,也就是说,要为被他们制造出来的生命负完全责任,这就产生了对
子女的养育义务。”
听着美方首席代表的阐述,中方代表们面面相觑。席勒克不失时机地补充说:“父母所
要承担的后果和责任是重大的,承担责任的期限和履行义务的质量,必须要由法律规定
。过去很多国家曾经出现过大量的弃婴现象,很多弃婴不得不被一些慈善或宗教机构,
如育婴堂、婴儿院等收养。这是因为法律不作为,一些父母对自己的行为后果不负责。
我们的法律规定不得弃婴,不得虐待儿童,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相应教育等,就是对父母
履行义务所作的要求。法律对父母承担义务的时间也作了明确规定,不许父母只临时承
担短暂的责任,如三年五年就对子女撒手不管。养育子女的义务必须满十八年,子女有
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才可解除义务。这就是为什么看起来,美国的父母,对子女享受的
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对称,或者不明显。”
中方代表们听完他的阐述,哑然失笑。美方代表趁机尖锐地提问:“根据美国的观点,
中国法律要求子女对父母尽赡养义务,是不是父母过度享受权利,或者说中国的父母享
受了不应有的双倍权利,从而增加了子女的义务并减轻了社会和政府的责任?”
中国代表团回答:“父母赋予子女生命,是人类繁衍的义务,不能只看作是父母享受的
权利。父母和子女关系,也不仅是权利和义务关系,还涉及到血缘和亲情。社会要求子
女把享受生命和接受养育作为个人的社会权利,而血缘和亲情则把子女回报父母视为个
人不可推卸的社会义务。社会和政府有义务为父母和子女实现权利和义务提供最大的帮
助。”
美方代表不认同这一观点,引经据典从涉及“基本人权”的“性交权”,“受孕权”及
“避孕”和“人工流产”开始分析,逐渐引导到“实行计划生育,子女应不应该对父母
承担义务”的问题上。中方对这个问题的观点是肯定的。美方则认为:要求子女对父母
承担本应由社会和政府承担的责任,就是否定人类的性交权。
2015年7月3日
于美国佛吉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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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lous 2015-07-05 12:09:21 回复 悄悄话 也许中国人尤其是女人根本没有性交快感
,把孩子的出生当作责任和负担,而不是喜悦,才会有不同的观念。当一个人快乐地付
出时,是不想要回报的,只有感觉尽了很多不该有的责任,才会想到要对方回报。可能
和中国人的婚姻质量也有关。过去中国女人结婚就是嫁汉,吃饭,为了生存,讲究条件
,而不是性吸引力。
田间地垄 2015-07-05 12:06:18 回复 悄悄话 从另一个角度讲,父母小时候也让他们
的父母抚养过啊,不管谁养 次数相同就行了!哈哈。同时确实是该政府管的事,推给
了子女。就像中国贫穷地区的教育一样,让人民包括我们捐款,他们却拿着纳税人的钱
吃吃喝喝!
jli3238 2015-07-05 11:53:16 回复 悄悄话 美国法律免除子女赡养年迈父母的义务能
实现子女更好养育下一代,改善下一代的生存条件,繁衍进化人类的目的吧。
helloworld1000 2015-07-05 11:25:04 回复 悄悄话 中国之所以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责
任,与法律标准,是因为中国本身没有完善的设施给
予老人。把社会责任推给子女,根本不是什么要崇洋"尊老爱幼"的"伟大"美德。
gagaga 2015-07-05 10:59:27 回复 悄悄话 说的对啊,当父母的把孩子造出来,经过
孩子同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