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杀死一只知更鸟》看美国30年代# LeisureTime - 读书听歌看电影
wh
1 楼
好莱坞常青大帅哥格利高里·派克主演的、由Harper Lee的同名畅销小说改编的60年代
电影《杀死一只知更鸟》久闻其名,最近才从图书馆借来DVD一饱眼福。虽然是黑白片
,做工比现在大部分高科片精致得多,孩子的玩耍、对话、对神秘街坊的恐惧和好奇、
哥特式恐怖画面与音响效果……一切显得真切、细腻而不愚蠢。我家孩子看得目不转睛
,一点不觉得过时或无趣。电影的聪明之处在于从一个孩子的视角慢慢带出种族歧视、
强奸、凶杀等复杂的成人问题——前面二十来分钟都是野孩子探索天地,一点不涉本片
重点之黑人问题,真是不动声色的大家手笔。
知更鸟是6岁的假小子Scout讲述律师父亲Atticus为被白种女人指控强奸的黑人出庭辩
护的故事。主题大家都知道;我想说的是电影呈现的30年代和现在多么不同。不过我没
住过美国南方,不知道现在的南方是否仍有这些风俗遗迹:
六岁和十岁的小孩可以单独呆在家里、车里;单独在外疯玩,无论白天黑夜;自行走路
上下学;晚上十点自行从学校穿过一片树林走回家,女孩还赤着脚。——真是田园时代
啊。
小孩上学穿着非常正式:男孩戴领带,穿西装衬衫和西裤;女孩穿带领子的正式裙子。
片中的女孩Scott和她哥Jem都是天天野在外面的孩子,以至于Scott第一天穿裙子上学
时极其难受地不断扭脖子。DVD里有段对Harper Lee家乡、阿拉巴马Monroeville镇的采
访,一个瘦小、严肃的小学老教师说,以前教书可讲discipline了,搁现在是要坐牢的
。又感叹说现在的学生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以前的学生知道读书是值得的,自觉而努力
;现在的孩子沉迷于电视、电脑,觉得读书无所谓。——别说美国,我的大中小学老师
都有此感叹。不知真是世道变了,还是人的怀旧?
孩子们虽然野,但很听父亲的话。父亲叫做什么或不做什么,孩子的回答都是“Yes,
sir.” 父亲对孩子有自由放任,比如让娃叫他名字Atticus、整天放养、不强令吃饭;
也有一起学习的时间,比如每晚上床前和Scott一起读书;还有严格禁止的事情,比如
不许Scott因为被嘲笑、歧视或任何理由而跟人打架。父亲自己被诬告黑人的白人村民
Bob Ewell当面吐口水时,拳头都攥紧了(Atticus是镇上第一神枪手,在影片开头时
富有寓意地打死了一只出现在街头的狂犬),最后还是掏出手帕擦去唾沫,一声不吭地
开车离开。
当Atticus被敌意的村民吐口水时,儿子Jem正坐车里紧张地看。幕后采访中有个律师无
不景仰地说:父亲是孩子的天然楷范。孩子们虽然野,但父亲的一举一动深印其心;
他们在无意识中一直受到父亲高尚言行的自然召唤和制约,因此不会失去良知和道德规
范。这位律师说小时候看派克扮演的Atticus在公堂上勇敢面对敌意的大众,镇定维护常
识和公正,让他瞬间错觉这是派克还是林肯?这一幕从此影响了他一生的职业道路。
Atticus的公堂陈词历时十分钟(面对清一色的白男陪审团),派克说当时绞尽脑汁怎
样让人听得不腻烦。无独有偶,90年代Oliver Stone执导的《JFK》里,Kevin Costner
主演的新奥尔良地区检察官Jim Garrison指控政府暗杀肯尼迪(面对男女黑白陪审团—
—社会进步了),其法庭陈词足有二十来分钟。两段陈辞,一样引人入胜,不觉时间之
长。这一来可见现代电影越来越煽情,观众也越来越适应煽情;二来,律师真是美国大
众心目中经久不变的英雄,是正义的象征、勇气的化身。中国的律师还没到这个地位,
或许以后也会如此?
回到知更鸟,Atticus的公堂陈辞不算最煽,但此前此后还有几个煽人情节。比如公审
结束后,一楼的白人观众纷纷离开,而二楼通廊里的黑人全体站立,向Atticus行注目
礼,等他收拾完文件、离开法庭后才散去。无言的尊敬真有千钧之力。另一个镜头是公
审前夜,Atticus得知当地白人计划劫狱、对黑人私刑,便从家里拿了个落地灯,坐在
监狱门口挑灯夜读,静等暴民。此乃美式关公!十岁的儿子Jem和妹妹及另一小朋友(
这个每年夏天到Monroeville姨妈家过暑假、和Scout及Jem一起玩的Dill,竟然是
Truman Capote!阿拉巴马小镇如此群星璀璨……)居然也从家里一路跑到监狱,面对
数十辆车里下来的持枪敌意群众毫无怯色,坚决和父亲站在一起不肯离开(唯一一次违
背父亲的命令),真是南方的好儿子。
而当时一个镇仅有一名警察(sheriff)。警察兼管镇上的监狱,每天把他太太做的饭
送给狱中犯人吃——幕后采访中,一个Harper Lee的同代人笑着说那伙食比我的还好。
电影《杀死一只知更鸟》久闻其名,最近才从图书馆借来DVD一饱眼福。虽然是黑白片
,做工比现在大部分高科片精致得多,孩子的玩耍、对话、对神秘街坊的恐惧和好奇、
哥特式恐怖画面与音响效果……一切显得真切、细腻而不愚蠢。我家孩子看得目不转睛
,一点不觉得过时或无趣。电影的聪明之处在于从一个孩子的视角慢慢带出种族歧视、
强奸、凶杀等复杂的成人问题——前面二十来分钟都是野孩子探索天地,一点不涉本片
重点之黑人问题,真是不动声色的大家手笔。
知更鸟是6岁的假小子Scout讲述律师父亲Atticus为被白种女人指控强奸的黑人出庭辩
护的故事。主题大家都知道;我想说的是电影呈现的30年代和现在多么不同。不过我没
住过美国南方,不知道现在的南方是否仍有这些风俗遗迹:
六岁和十岁的小孩可以单独呆在家里、车里;单独在外疯玩,无论白天黑夜;自行走路
上下学;晚上十点自行从学校穿过一片树林走回家,女孩还赤着脚。——真是田园时代
啊。
小孩上学穿着非常正式:男孩戴领带,穿西装衬衫和西裤;女孩穿带领子的正式裙子。
片中的女孩Scott和她哥Jem都是天天野在外面的孩子,以至于Scott第一天穿裙子上学
时极其难受地不断扭脖子。DVD里有段对Harper Lee家乡、阿拉巴马Monroeville镇的采
访,一个瘦小、严肃的小学老教师说,以前教书可讲discipline了,搁现在是要坐牢的
。又感叹说现在的学生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以前的学生知道读书是值得的,自觉而努力
;现在的孩子沉迷于电视、电脑,觉得读书无所谓。——别说美国,我的大中小学老师
都有此感叹。不知真是世道变了,还是人的怀旧?
孩子们虽然野,但很听父亲的话。父亲叫做什么或不做什么,孩子的回答都是“Yes,
sir.” 父亲对孩子有自由放任,比如让娃叫他名字Atticus、整天放养、不强令吃饭;
也有一起学习的时间,比如每晚上床前和Scott一起读书;还有严格禁止的事情,比如
不许Scott因为被嘲笑、歧视或任何理由而跟人打架。父亲自己被诬告黑人的白人村民
Bob Ewell当面吐口水时,拳头都攥紧了(Atticus是镇上第一神枪手,在影片开头时
富有寓意地打死了一只出现在街头的狂犬),最后还是掏出手帕擦去唾沫,一声不吭地
开车离开。
当Atticus被敌意的村民吐口水时,儿子Jem正坐车里紧张地看。幕后采访中有个律师无
不景仰地说:父亲是孩子的天然楷范。孩子们虽然野,但父亲的一举一动深印其心;
他们在无意识中一直受到父亲高尚言行的自然召唤和制约,因此不会失去良知和道德规
范。这位律师说小时候看派克扮演的Atticus在公堂上勇敢面对敌意的大众,镇定维护常
识和公正,让他瞬间错觉这是派克还是林肯?这一幕从此影响了他一生的职业道路。
Atticus的公堂陈词历时十分钟(面对清一色的白男陪审团),派克说当时绞尽脑汁怎
样让人听得不腻烦。无独有偶,90年代Oliver Stone执导的《JFK》里,Kevin Costner
主演的新奥尔良地区检察官Jim Garrison指控政府暗杀肯尼迪(面对男女黑白陪审团—
—社会进步了),其法庭陈词足有二十来分钟。两段陈辞,一样引人入胜,不觉时间之
长。这一来可见现代电影越来越煽情,观众也越来越适应煽情;二来,律师真是美国大
众心目中经久不变的英雄,是正义的象征、勇气的化身。中国的律师还没到这个地位,
或许以后也会如此?
回到知更鸟,Atticus的公堂陈辞不算最煽,但此前此后还有几个煽人情节。比如公审
结束后,一楼的白人观众纷纷离开,而二楼通廊里的黑人全体站立,向Atticus行注目
礼,等他收拾完文件、离开法庭后才散去。无言的尊敬真有千钧之力。另一个镜头是公
审前夜,Atticus得知当地白人计划劫狱、对黑人私刑,便从家里拿了个落地灯,坐在
监狱门口挑灯夜读,静等暴民。此乃美式关公!十岁的儿子Jem和妹妹及另一小朋友(
这个每年夏天到Monroeville姨妈家过暑假、和Scout及Jem一起玩的Dill,竟然是
Truman Capote!阿拉巴马小镇如此群星璀璨……)居然也从家里一路跑到监狱,面对
数十辆车里下来的持枪敌意群众毫无怯色,坚决和父亲站在一起不肯离开(唯一一次违
背父亲的命令),真是南方的好儿子。
而当时一个镇仅有一名警察(sheriff)。警察兼管镇上的监狱,每天把他太太做的饭
送给狱中犯人吃——幕后采访中,一个Harper Lee的同代人笑着说那伙食比我的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