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blabla(4)# LeisureTime - 读书听歌看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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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这回胡扯几句国外的。过去我是不喜读外国小说的。大概因着翻译的缘故,我总觉得我
无法体会到原著的文字所带来的美感。要说也难怪,不少翻译的小说,那中文怎么读怎
么别扭。据说甚而至于有了一种中文小说体:翻译体。这当然是我个人偏狭的成见。所
幸第一个帮我破冰的便是纳博科夫的《洛丽塔》。
这是一篇匪夷所思的小说。假若非要去挖掘什么意象暗喻之类,那注定是费力
不讨好。我们所该做的,就是要去好好享受纳氏的文字,纳氏的想象,纳氏的恶毒,纳
氏的刻薄,纳氏的有趣,纳氏文字下蕴藏的无尽的suggestiveness,纳氏所独有的无所
不在的互文。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文本游戏,并且他有足够的智慧与精力,能让这场游
戏令人眼花缭乱,根本没有冷场。在这篇充满混乱与呓语的畅销作品中,纳博科夫以令
人钦佩的方式实践了自己的文学理念:1, 对小说中的人物进行道德层面上的评价荒谬
之至;2,有那么一种读者,总是要在小说里找到自己想找的东西(这种东西通常十分
无聊且千篇一律),那么就让他们去死好了。他是一个热情且诡诈的魔术师,他对头脑
简单偏执狭隘的观众根本不屑一顾。
关于理想的读者,纳博科夫亦有自己的看法:拥有好的记忆力、想象力以及
一本词典等等。我的看法是作品一旦完成,就和作者本人没有什么屌毛关系了。作品要
面对的是读者。出众的作品当然需要出众的作者,但这只是前半段;后半段却是要看读
者有多少道行了。 好吧,我们试着把话说的再透一些。我们可以用这个比方:一个待
出阁的小姐,娘家当然少不了琴棋书画丫鬟女红付诸几多心血;可一旦嫁人,这位新娘
命数究竟如何,却大半是要看婆家的了。
纳博科夫曾出过一个小册子,是他在某大学(可能是康奈尔)文学课上的
讲稿集合。这个小册子可以说妙趣横生,很值得一看。对我来说,最关键的是里面提到
了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很明显,纳博科夫对福楼拜佩服之至,声称《包法利夫人
》为最完美的作品亦不为过。然而有趣的是,当年《包法利夫人》刚一面世,几乎要给
当成色情读物而遭销禁。幸亏福楼拜他老人家动了官司,不然这部传世之作命数如何还
真未可知。
《包法利夫人》我是11年下半年读的。其后还写过几篇读后感。本打算是按
照原著的回数去写,但很快就放弃 了。究其原因,大半当然是自己的疏懒与浅陋。小
半则是因为自己意识到,这么一篇结构完整衔接紧密张弛有度的小说,却非要按回数断
开去解读,那不是没事儿找抽麽?
那么,这部被当局疑为色情读物的作品,到底要说什么?就我个人的意见,在
《包法利夫人》中,福楼拜他老人家创造了一个世界,然后他对这个世界竖起了中指。
在这个世界里,住满了骗子恶棍流氓和愚夫。艾玛与夏尔,是这个世界里活的最真的两
个人。艾玛虽然为了偷情,而把夏尔蒙在鼓里,但这却是在情欲之火灼烤之下。假若没
有那些虚假浅薄的浪漫情结作祟,艾玛该会是个十分率真兼可爱的女人。于走投无路潦
倒之际,她怒拒了那个猥琐乡绅,当真是艾玛,当真是好艾玛。夏尔当然平庸,为人处
事稀里糊涂,其呆讷于已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但试问,他之呆讷与周围人之精明
,到底哪个更可怕呢?最后结尾他和罗多夫的对话就是直接答案。
福楼拜对那个世界满是厌恶,行文可以说字字含讥。而他对场面的把握更是超
一流。剪切调度等基本功就无需多言。他极擅长把原本在情节主题层面上单一的场面,
用某种方式注入另一种或几种元素,结果整个场面立马就变了味道。好比本来是小鸡炖
粉条,眼看就要熟了,可福楼拜偏要往锅里洒上一包麻辣鱼锅的料子,味道究竟怎样,
读者自有定夺。比方说罗多夫初次向春心已动的艾玛大举进攻,却是已农业展览会为背
景,虚假而炽烈的情话,夹杂着种猪化肥之类 的背景声音,福楼拜不用多说一句话,
讽刺就已做足。格非就说“这是他读到过的印象最深刻的调情场面”。还有初遇子爵的
那次舞会,对艾玛来说诚然如梦似幻(艾玛之覆灭,自始自终子爵都如幽灵般闪现)。
但读者只要稍微一用心,就会感觉到这只不过是那帮无聊糜烂贵族们淫乱交尾的前台罢
了(还记得电影《大开眼戒》开场席格勒先生家里的那场豪华舞会麽?)。然而在这段
戏末尾突然出现了一位潦倒落魄的老公爵,枯树一般的双手哆嗦颤抖着为我们扒开了前
面的春潮迷雾,并让人隐隐感受到罪与罚的力量。别看眼下的子爵风光无限,但谁敢说
多少年后他不是这个样子呢?可惜我们的艾玛,就是猜到了开头,却永远猜不到结局。
可问题是,我们自己又强过艾玛多少呢?故事后半段,艾玛半推半就上了肉欲攻心的莱
昂的马车,其偷情场面究竟多炽烈且可耻,福楼拜没有正面铺陈,反倒是让那个倒霉的
车夫赶着马车不停的绕着城市跑(纳博科夫曾提过,每次艾玛动情,都会和“马的”意
象关联,实为眼光精到;况且这种意象上的关联,已经是很电影化的手法了)。临末,
从车里伸出一只艾玛的手,慢慢张开,散落在地上的是纸屑——那本是一张信纸,上
面写着她拒绝莱昂的决心。相信读到这里,我们的心也像这张信纸一样碎 了,因为我
们眼看着艾玛走向了滑落深渊的不归路。这就是福楼拜的不世笔力。总体来讲,这个故
事越走到后面,艾玛的堕落就越是以加速度进行,因而读者也就越需要鼓足勇气。毕竟
不是每个人都能像福楼拜敢这般去直面人生的某些方面的。
福楼拜的讽刺手法亦是一绝。艾玛婚礼一节,明明该是一对儿新人唱主角戏,
结果福楼拜却把浓墨重彩放在了那些乱七八糟城里乡下的亲戚上。婆家和娘家的面和心
不和及势利眼,亲戚们之嚼舌头之狂吃滥饮,甚至还有夏尔老爹趁机倒处调情勾三搭四
,都让整个婚礼透着一股子恶俗。不消说,这样的婚礼,是福楼拜老人家给连读福音书
都能浮想联翩到爱情上的艾玛量身定做的。所以艾玛虽然只是点滴式的侧写,但其心内
的落差与失望我们却能感同身受。恶毒归恶毒,我以为福楼拜却是说了实话。大凡参加
过或操办过婚礼的人,多少都会有类似的体验。婚礼这种东西绝对不是为了新人办的,
就像葬礼不是给死人而是给活人弄的一样。福楼拜紧紧抓着了这层表里不一,大做文章
,一路写来,既够drama又入情理。而到了朱斯坦(好像是叫这个名吧)锯腿一节,更
是让文脉预先埋伏好的荒谬黑色幽默一起杀出,达到高潮。自此之后,文字便一节节冷
了下去,直到艾玛之死。至于那个结尾夏尔和罗多夫的相见,虽然都和艾玛有关联,但
这两位兄台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艾玛倒和夏尔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这对夫妇必不容
于世,于我,这便是此部外省风俗画传递出的根本信息。
许多人都说《包法利夫人》是部现实主义杰作,这在纳博科夫先生看来无疑是
bullshit,因为在形容《包》的时候,他用的是“童话”二字。纳氏所谓的童话,绝不
等同于通常意义上的童话,他是在强调福楼拜为了突出自己的point,而不会在某些旁
枝末节上纠缠太多。 比方说艾玛如颠似狂地偷情两大回,其中跟罗多夫同学更是搞到
了自家后院,夏尔居然一点不知,这在现实层面上根本是不可能的。然而福楼拜必须要
让夏尔蒙在鼓里,直到最后才在抽屉中发现那些炽热而厚颜无耻的情书,这样才能
drama,这样才有张力,这样才符合福楼拜他老人家的排兵布阵。作为读者,假若非要
在这上面钻牛角尖,那就没意思了。 作为福楼拜,想来他的作品也不是打算给这样读
者写的。我们不妨想象一下,假若福楼拜罗里罗嗦用大书特书夏尔是如何脑残发二以至
于艾玛就在他眼皮底下dating的,那他老人家又如何能达到他自己所谓 “一字不多,
一字不少,一字换不了”的境界呢?
可以说《包法利夫人》是件精致到无以复加的瓷器,人物,结构,节奏,行文
在传统意义上都臻于完美,这也难怪让傲气冲天的纳博科夫赞不绝口。然而其完美最大
的体现却是在文学层面。小说不仅可以是古典文学,可以是现代文学,也可以是哲学,
或是其他的什么东西。这就是小说的无穷生命力所在(就如同电影一样)。所谓文无第
一大概也就是这个意思。假若照着福楼拜对文字的标准,那么托尔斯泰平实到无以复加
的文风,又该做何解呢?
好吧,终于说到了大神托尔斯泰。或许不应该叫他大神,而应叫他大象。因
为他的文字,总是那么底气沉蕴,总是那么慢腾腾,总是那么不急不噪,就像是一头静
静矗立在那里的非洲象。要说托大象有时写的简直不是小说或故事,看看《战争与和平
》中大段大段的思辨便知道。大象很热爱他祖国的山川河岳,是故其文字有白桦有风雪
有烈马有夏雨有秋日——总之,俄罗斯地气饱满而蒸腾。大象却不大喜欢像福楼拜那样
明枪暗箭,他顶多在形容拿破仑时会多提几次“他那双肥胖的小手”罢了。可大象到底
要说些什么呢?这个当然绝非我辈所能妄揣。他要说的道,已经很难依靠drama或隐喻
之类所能承载。他就算再明明白白的讲故事,他也没法说清那个道。所以有时他干脆都
不用故事说了。这个听起来有些矛盾且荒谬:明明是用故事来发点感悟讲点道理,怎么
最后反倒故事成羁绊了?没办法,巴别塔是也。面对真正有点分量的东西,文字注定只
能造成隔阂误解的,而绝非沟通建设。所谓“道可道,非常道”,约略就是这个意思。
所以托大象嘛,不谈也罢……年初的小惊喜还要算终于读了毛姆:《刀锋》+《月亮与
六便士》。我擦他妹,小说写的是真屌好看呢,好看的我狂熬一个周末尽气儿看完,好
看的我现在连写的是啥都忘了……记得在看《战争与和平》的时候,每晚铁定读三回,
一回热身,二回入定,三回睡眠……这就是大象和孔雀的差别吧。
重看了《百年孤独》,比上回感觉用户界面友好多了;重看几页《西游记》,
文字实在太粗糙;看《庄子》,孔子不出现则已,一出现则必funny恶毒刻薄齐上,不
把仲尼搞个脑残发二誓不收兵;看冯象,法学的case倒蛮有趣,至于译经却是太扯……
有种说法是,真正管用的好书,这辈子只要K过五六本也就够了。我是相信这个道理的
。然而我却还依旧囫囵吞枣看了一大堆。没办法,有时间的话,再回头重看吧。话说温
故而知新,可以屌丝矣。2011年再见。
无法体会到原著的文字所带来的美感。要说也难怪,不少翻译的小说,那中文怎么读怎
么别扭。据说甚而至于有了一种中文小说体:翻译体。这当然是我个人偏狭的成见。所
幸第一个帮我破冰的便是纳博科夫的《洛丽塔》。
这是一篇匪夷所思的小说。假若非要去挖掘什么意象暗喻之类,那注定是费力
不讨好。我们所该做的,就是要去好好享受纳氏的文字,纳氏的想象,纳氏的恶毒,纳
氏的刻薄,纳氏的有趣,纳氏文字下蕴藏的无尽的suggestiveness,纳氏所独有的无所
不在的互文。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文本游戏,并且他有足够的智慧与精力,能让这场游
戏令人眼花缭乱,根本没有冷场。在这篇充满混乱与呓语的畅销作品中,纳博科夫以令
人钦佩的方式实践了自己的文学理念:1, 对小说中的人物进行道德层面上的评价荒谬
之至;2,有那么一种读者,总是要在小说里找到自己想找的东西(这种东西通常十分
无聊且千篇一律),那么就让他们去死好了。他是一个热情且诡诈的魔术师,他对头脑
简单偏执狭隘的观众根本不屑一顾。
关于理想的读者,纳博科夫亦有自己的看法:拥有好的记忆力、想象力以及
一本词典等等。我的看法是作品一旦完成,就和作者本人没有什么屌毛关系了。作品要
面对的是读者。出众的作品当然需要出众的作者,但这只是前半段;后半段却是要看读
者有多少道行了。 好吧,我们试着把话说的再透一些。我们可以用这个比方:一个待
出阁的小姐,娘家当然少不了琴棋书画丫鬟女红付诸几多心血;可一旦嫁人,这位新娘
命数究竟如何,却大半是要看婆家的了。
纳博科夫曾出过一个小册子,是他在某大学(可能是康奈尔)文学课上的
讲稿集合。这个小册子可以说妙趣横生,很值得一看。对我来说,最关键的是里面提到
了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很明显,纳博科夫对福楼拜佩服之至,声称《包法利夫人
》为最完美的作品亦不为过。然而有趣的是,当年《包法利夫人》刚一面世,几乎要给
当成色情读物而遭销禁。幸亏福楼拜他老人家动了官司,不然这部传世之作命数如何还
真未可知。
《包法利夫人》我是11年下半年读的。其后还写过几篇读后感。本打算是按
照原著的回数去写,但很快就放弃 了。究其原因,大半当然是自己的疏懒与浅陋。小
半则是因为自己意识到,这么一篇结构完整衔接紧密张弛有度的小说,却非要按回数断
开去解读,那不是没事儿找抽麽?
那么,这部被当局疑为色情读物的作品,到底要说什么?就我个人的意见,在
《包法利夫人》中,福楼拜他老人家创造了一个世界,然后他对这个世界竖起了中指。
在这个世界里,住满了骗子恶棍流氓和愚夫。艾玛与夏尔,是这个世界里活的最真的两
个人。艾玛虽然为了偷情,而把夏尔蒙在鼓里,但这却是在情欲之火灼烤之下。假若没
有那些虚假浅薄的浪漫情结作祟,艾玛该会是个十分率真兼可爱的女人。于走投无路潦
倒之际,她怒拒了那个猥琐乡绅,当真是艾玛,当真是好艾玛。夏尔当然平庸,为人处
事稀里糊涂,其呆讷于已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但试问,他之呆讷与周围人之精明
,到底哪个更可怕呢?最后结尾他和罗多夫的对话就是直接答案。
福楼拜对那个世界满是厌恶,行文可以说字字含讥。而他对场面的把握更是超
一流。剪切调度等基本功就无需多言。他极擅长把原本在情节主题层面上单一的场面,
用某种方式注入另一种或几种元素,结果整个场面立马就变了味道。好比本来是小鸡炖
粉条,眼看就要熟了,可福楼拜偏要往锅里洒上一包麻辣鱼锅的料子,味道究竟怎样,
读者自有定夺。比方说罗多夫初次向春心已动的艾玛大举进攻,却是已农业展览会为背
景,虚假而炽烈的情话,夹杂着种猪化肥之类 的背景声音,福楼拜不用多说一句话,
讽刺就已做足。格非就说“这是他读到过的印象最深刻的调情场面”。还有初遇子爵的
那次舞会,对艾玛来说诚然如梦似幻(艾玛之覆灭,自始自终子爵都如幽灵般闪现)。
但读者只要稍微一用心,就会感觉到这只不过是那帮无聊糜烂贵族们淫乱交尾的前台罢
了(还记得电影《大开眼戒》开场席格勒先生家里的那场豪华舞会麽?)。然而在这段
戏末尾突然出现了一位潦倒落魄的老公爵,枯树一般的双手哆嗦颤抖着为我们扒开了前
面的春潮迷雾,并让人隐隐感受到罪与罚的力量。别看眼下的子爵风光无限,但谁敢说
多少年后他不是这个样子呢?可惜我们的艾玛,就是猜到了开头,却永远猜不到结局。
可问题是,我们自己又强过艾玛多少呢?故事后半段,艾玛半推半就上了肉欲攻心的莱
昂的马车,其偷情场面究竟多炽烈且可耻,福楼拜没有正面铺陈,反倒是让那个倒霉的
车夫赶着马车不停的绕着城市跑(纳博科夫曾提过,每次艾玛动情,都会和“马的”意
象关联,实为眼光精到;况且这种意象上的关联,已经是很电影化的手法了)。临末,
从车里伸出一只艾玛的手,慢慢张开,散落在地上的是纸屑——那本是一张信纸,上
面写着她拒绝莱昂的决心。相信读到这里,我们的心也像这张信纸一样碎 了,因为我
们眼看着艾玛走向了滑落深渊的不归路。这就是福楼拜的不世笔力。总体来讲,这个故
事越走到后面,艾玛的堕落就越是以加速度进行,因而读者也就越需要鼓足勇气。毕竟
不是每个人都能像福楼拜敢这般去直面人生的某些方面的。
福楼拜的讽刺手法亦是一绝。艾玛婚礼一节,明明该是一对儿新人唱主角戏,
结果福楼拜却把浓墨重彩放在了那些乱七八糟城里乡下的亲戚上。婆家和娘家的面和心
不和及势利眼,亲戚们之嚼舌头之狂吃滥饮,甚至还有夏尔老爹趁机倒处调情勾三搭四
,都让整个婚礼透着一股子恶俗。不消说,这样的婚礼,是福楼拜老人家给连读福音书
都能浮想联翩到爱情上的艾玛量身定做的。所以艾玛虽然只是点滴式的侧写,但其心内
的落差与失望我们却能感同身受。恶毒归恶毒,我以为福楼拜却是说了实话。大凡参加
过或操办过婚礼的人,多少都会有类似的体验。婚礼这种东西绝对不是为了新人办的,
就像葬礼不是给死人而是给活人弄的一样。福楼拜紧紧抓着了这层表里不一,大做文章
,一路写来,既够drama又入情理。而到了朱斯坦(好像是叫这个名吧)锯腿一节,更
是让文脉预先埋伏好的荒谬黑色幽默一起杀出,达到高潮。自此之后,文字便一节节冷
了下去,直到艾玛之死。至于那个结尾夏尔和罗多夫的相见,虽然都和艾玛有关联,但
这两位兄台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艾玛倒和夏尔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这对夫妇必不容
于世,于我,这便是此部外省风俗画传递出的根本信息。
许多人都说《包法利夫人》是部现实主义杰作,这在纳博科夫先生看来无疑是
bullshit,因为在形容《包》的时候,他用的是“童话”二字。纳氏所谓的童话,绝不
等同于通常意义上的童话,他是在强调福楼拜为了突出自己的point,而不会在某些旁
枝末节上纠缠太多。 比方说艾玛如颠似狂地偷情两大回,其中跟罗多夫同学更是搞到
了自家后院,夏尔居然一点不知,这在现实层面上根本是不可能的。然而福楼拜必须要
让夏尔蒙在鼓里,直到最后才在抽屉中发现那些炽热而厚颜无耻的情书,这样才能
drama,这样才有张力,这样才符合福楼拜他老人家的排兵布阵。作为读者,假若非要
在这上面钻牛角尖,那就没意思了。 作为福楼拜,想来他的作品也不是打算给这样读
者写的。我们不妨想象一下,假若福楼拜罗里罗嗦用大书特书夏尔是如何脑残发二以至
于艾玛就在他眼皮底下dating的,那他老人家又如何能达到他自己所谓 “一字不多,
一字不少,一字换不了”的境界呢?
可以说《包法利夫人》是件精致到无以复加的瓷器,人物,结构,节奏,行文
在传统意义上都臻于完美,这也难怪让傲气冲天的纳博科夫赞不绝口。然而其完美最大
的体现却是在文学层面。小说不仅可以是古典文学,可以是现代文学,也可以是哲学,
或是其他的什么东西。这就是小说的无穷生命力所在(就如同电影一样)。所谓文无第
一大概也就是这个意思。假若照着福楼拜对文字的标准,那么托尔斯泰平实到无以复加
的文风,又该做何解呢?
好吧,终于说到了大神托尔斯泰。或许不应该叫他大神,而应叫他大象。因
为他的文字,总是那么底气沉蕴,总是那么慢腾腾,总是那么不急不噪,就像是一头静
静矗立在那里的非洲象。要说托大象有时写的简直不是小说或故事,看看《战争与和平
》中大段大段的思辨便知道。大象很热爱他祖国的山川河岳,是故其文字有白桦有风雪
有烈马有夏雨有秋日——总之,俄罗斯地气饱满而蒸腾。大象却不大喜欢像福楼拜那样
明枪暗箭,他顶多在形容拿破仑时会多提几次“他那双肥胖的小手”罢了。可大象到底
要说些什么呢?这个当然绝非我辈所能妄揣。他要说的道,已经很难依靠drama或隐喻
之类所能承载。他就算再明明白白的讲故事,他也没法说清那个道。所以有时他干脆都
不用故事说了。这个听起来有些矛盾且荒谬:明明是用故事来发点感悟讲点道理,怎么
最后反倒故事成羁绊了?没办法,巴别塔是也。面对真正有点分量的东西,文字注定只
能造成隔阂误解的,而绝非沟通建设。所谓“道可道,非常道”,约略就是这个意思。
所以托大象嘛,不谈也罢……年初的小惊喜还要算终于读了毛姆:《刀锋》+《月亮与
六便士》。我擦他妹,小说写的是真屌好看呢,好看的我狂熬一个周末尽气儿看完,好
看的我现在连写的是啥都忘了……记得在看《战争与和平》的时候,每晚铁定读三回,
一回热身,二回入定,三回睡眠……这就是大象和孔雀的差别吧。
重看了《百年孤独》,比上回感觉用户界面友好多了;重看几页《西游记》,
文字实在太粗糙;看《庄子》,孔子不出现则已,一出现则必funny恶毒刻薄齐上,不
把仲尼搞个脑残发二誓不收兵;看冯象,法学的case倒蛮有趣,至于译经却是太扯……
有种说法是,真正管用的好书,这辈子只要K过五六本也就够了。我是相信这个道理的
。然而我却还依旧囫囵吞枣看了一大堆。没办法,有时间的话,再回头重看吧。话说温
故而知新,可以屌丝矣。2011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