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乐叔讲那过去的故事(总算开始讲起来了)# LeisureTime - 读书听歌看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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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同人恶搞差不多就到这儿了,前传和背景留给英珂和牛筋任意发挥吧。我借乐子的艾迪
和爱芙的八卦,好好讲个故事,试试看我能不能讲好。
这儿有电梯: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LeisureTime/859529.html
*******************************************************************
这段小插曲一阵风一样的开始,一阵风一样的结束。牛筋抑制着起伏不安的情绪走开,
我们开始叽叽喳喳地说着八卦下酒,很快,乐叔的脸上泛起了桃花,话也明显稠起来。
他唠唠叨叨地说自己老,丽丽大着舌头说,“你不恼,再说,恼有恼的可爱”,乐叔摇
头,口齿倒还清晰,“那是你没见过我年轻的时候的样子。当年我在北京,等着出国…”
这个时候灯光柔和下来,妹纸们叽叽喳喳的八卦静下来,小乐队轻声曼语地唱起来:“
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天的落阳”。不须动用女人的直觉,我也知道这就是所谓的
听乐叔讲往事的开始。我不知道这一次的往事跟乐叔从前在雷酒馆讲过的一百零一次的
往事是不是一样,因为似乎没有人记得了。讲过?没讲过?对于讲的人和听的人,跟第
一次没什么区别吧,可是只有我知道,这一次有一点不同:因为酒精过敏,摆在我眼前
的包子酒,我一滴未动,另外,从大学起,我就被别人称作“复读机”,到了美国,又
常常听别人夸我有“photocopy memory”。
以下是乐叔的原话。我不知道他酒醒之后,自己还愿意记得多少,以及还愿意别人记得
多少,甚至会不会发出血滴子追杀所有知道他的往事的人,我顾不得这么多了,我只知
道,在他清醒过来之前,我必须一字不漏地把他的话记载下来:
我叫程乐,男,今年…今年是我的本命年(乐芙注: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乐叔喝高了会采
用这么规规矩矩又有点文艺的开场白,大概是因为调制包子酒的调酒师又有个名字叫小
清新吧)。第几个本命年?这个,很重要吗?你只要知道我今年都穿着红内裤就行了,
不信?不信就给你看看,等我解开皮带哈…不好意思看就说嘛,不要捂眼睛,捂眼睛多
伤感情。
如果是在十年前,我敢担保你们在座的一定没有一个会捂眼睛。那个时候我的腹肌即使
不掀开衬衣下摆来数,也是铁板钉钉的八块,一块不多,一块不少,每天下午我去健身
房,都能感到这八块腹肌和我的其他器官肌肉一样,酣畅淋漓活力四射地跳跃着,
那个时候年轻,单身,在一个古老而混乱的城市里无忧无虑地做着白领,工作了几年,
觉得自己已经见了不少世面,正准备去见更多的世面。这个城市这么庞大而杂乱无章,
我有时候也会觉得心慌,不过也就是有时候而已。想想看,我正要从一个很大的世界,
出发去看另一个很大的世界,青春正好,什么都好,只缺烦恼,我有足够的活力,精力
和信心来应付未来的一切 ---一切成败,一切人,一切爱情 -- 哦,不对,应该说女孩
子,因为我那时候的好朋友业余摄影师阿勇说,爱情是什么?爱情就是荷尔蒙,千万别
自己骗自己。
出发去见更大的世面之前的小半年,我的生活过得出奇的有规律 – 在朋友的小公司里
混混日子,抓紧时间吃我认为出了国再也吃不到的好东西,早早地下班,下班以后去健
身房被我的personal trainer折磨,然后再到楼下的咖啡馆去发发呆聊聊天 – 未来有
的是各种折腾,我不如抓紧这点时间养精蓄锐。
我和阿勇总是在一起,作为业余摄影师,他有一双发现美…女的眼睛,我正好有一双特
别喜欢欣赏美女的眼睛,所以我们两个相得益彰。他那个时候也年轻,虽然比英俊程度
,跟我不是一个量级,但是眉梢眼角,也颇有风韵(啊,苏墨,你怎么吐了?我最近章
回体小说看多了,你们吐啊吐的就习惯了哈)。那个时候没有微博,风气还比较纯朴,
没有人议论京城四少,我只知道女同事们背地里管我们叫做“国贸双花”,再加上刚刚
放过蓝宇,所以比较文艺的女孩子看到我们走在一起都会送给我们同情,鼓励和理解的
目光。
我们常去的咖啡馆叫“雕刻走光”(英珂,别打岔,我没有记错,雕刻时光是你们那些
小资少女去的,我们混迹CBD的青年对走光比时光更感兴趣),是家冷冷清清的小店,
不过音乐很安静,咖啡很香,闻起来比喝起来香,很适合发呆,看人,看秋色 – 这个
世界上没有比秋天更好的季节,也没有比北京更适合秋天的城市,美国的秋天也很好,
可是没有糖炒栗子。
我就在这样一个充满咖啡和糖炒栗子的香味的深秋午后碰到了那个女人。当然,和其他
一切女性生物一样,她首先进入的是阿勇的雷达。
我们走进咖啡馆,阿勇用胳膊拐了拐我,刚坐下来,他就凑过来神秘地跟我说,“你的
四点钟方向”。我已经很久不用机械表了,茫然了几秒钟(对不起黄西同学,抄袭一个
你的段子),恍然大悟,条件反射地扭头张望,阿勇恨铁不成钢地在那儿假装咳嗽,而
不论他怎么咳嗽,我的脖子还是被钉住了一样的转不过来。
她穿着一身深红色的套装,跟咖啡店门口的枫树叶子一样的颜色。这身穿着在这个城市
的这个地带算是标准配置,可是不管多标准,哪怕几十个跟她同等身高的女人穿着一模
一样的装束出现在我眼前,我还是可以一眼就把她摘出来。我也说不清为什么,也许是
因为她的腰特别细,也许是因为她的腿特别长,也许是因为她看到的我的目光时的表情
特别毫无退缩,甚至有点微微戏虐的笑。
和爱芙的八卦,好好讲个故事,试试看我能不能讲好。
这儿有电梯: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LeisureTime/8595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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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小插曲一阵风一样的开始,一阵风一样的结束。牛筋抑制着起伏不安的情绪走开,
我们开始叽叽喳喳地说着八卦下酒,很快,乐叔的脸上泛起了桃花,话也明显稠起来。
他唠唠叨叨地说自己老,丽丽大着舌头说,“你不恼,再说,恼有恼的可爱”,乐叔摇
头,口齿倒还清晰,“那是你没见过我年轻的时候的样子。当年我在北京,等着出国…”
这个时候灯光柔和下来,妹纸们叽叽喳喳的八卦静下来,小乐队轻声曼语地唱起来:“
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天的落阳”。不须动用女人的直觉,我也知道这就是所谓的
听乐叔讲往事的开始。我不知道这一次的往事跟乐叔从前在雷酒馆讲过的一百零一次的
往事是不是一样,因为似乎没有人记得了。讲过?没讲过?对于讲的人和听的人,跟第
一次没什么区别吧,可是只有我知道,这一次有一点不同:因为酒精过敏,摆在我眼前
的包子酒,我一滴未动,另外,从大学起,我就被别人称作“复读机”,到了美国,又
常常听别人夸我有“photocopy memory”。
以下是乐叔的原话。我不知道他酒醒之后,自己还愿意记得多少,以及还愿意别人记得
多少,甚至会不会发出血滴子追杀所有知道他的往事的人,我顾不得这么多了,我只知
道,在他清醒过来之前,我必须一字不漏地把他的话记载下来:
我叫程乐,男,今年…今年是我的本命年(乐芙注: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乐叔喝高了会采
用这么规规矩矩又有点文艺的开场白,大概是因为调制包子酒的调酒师又有个名字叫小
清新吧)。第几个本命年?这个,很重要吗?你只要知道我今年都穿着红内裤就行了,
不信?不信就给你看看,等我解开皮带哈…不好意思看就说嘛,不要捂眼睛,捂眼睛多
伤感情。
如果是在十年前,我敢担保你们在座的一定没有一个会捂眼睛。那个时候我的腹肌即使
不掀开衬衣下摆来数,也是铁板钉钉的八块,一块不多,一块不少,每天下午我去健身
房,都能感到这八块腹肌和我的其他器官肌肉一样,酣畅淋漓活力四射地跳跃着,
那个时候年轻,单身,在一个古老而混乱的城市里无忧无虑地做着白领,工作了几年,
觉得自己已经见了不少世面,正准备去见更多的世面。这个城市这么庞大而杂乱无章,
我有时候也会觉得心慌,不过也就是有时候而已。想想看,我正要从一个很大的世界,
出发去看另一个很大的世界,青春正好,什么都好,只缺烦恼,我有足够的活力,精力
和信心来应付未来的一切 ---一切成败,一切人,一切爱情 -- 哦,不对,应该说女孩
子,因为我那时候的好朋友业余摄影师阿勇说,爱情是什么?爱情就是荷尔蒙,千万别
自己骗自己。
出发去见更大的世面之前的小半年,我的生活过得出奇的有规律 – 在朋友的小公司里
混混日子,抓紧时间吃我认为出了国再也吃不到的好东西,早早地下班,下班以后去健
身房被我的personal trainer折磨,然后再到楼下的咖啡馆去发发呆聊聊天 – 未来有
的是各种折腾,我不如抓紧这点时间养精蓄锐。
我和阿勇总是在一起,作为业余摄影师,他有一双发现美…女的眼睛,我正好有一双特
别喜欢欣赏美女的眼睛,所以我们两个相得益彰。他那个时候也年轻,虽然比英俊程度
,跟我不是一个量级,但是眉梢眼角,也颇有风韵(啊,苏墨,你怎么吐了?我最近章
回体小说看多了,你们吐啊吐的就习惯了哈)。那个时候没有微博,风气还比较纯朴,
没有人议论京城四少,我只知道女同事们背地里管我们叫做“国贸双花”,再加上刚刚
放过蓝宇,所以比较文艺的女孩子看到我们走在一起都会送给我们同情,鼓励和理解的
目光。
我们常去的咖啡馆叫“雕刻走光”(英珂,别打岔,我没有记错,雕刻时光是你们那些
小资少女去的,我们混迹CBD的青年对走光比时光更感兴趣),是家冷冷清清的小店,
不过音乐很安静,咖啡很香,闻起来比喝起来香,很适合发呆,看人,看秋色 – 这个
世界上没有比秋天更好的季节,也没有比北京更适合秋天的城市,美国的秋天也很好,
可是没有糖炒栗子。
我就在这样一个充满咖啡和糖炒栗子的香味的深秋午后碰到了那个女人。当然,和其他
一切女性生物一样,她首先进入的是阿勇的雷达。
我们走进咖啡馆,阿勇用胳膊拐了拐我,刚坐下来,他就凑过来神秘地跟我说,“你的
四点钟方向”。我已经很久不用机械表了,茫然了几秒钟(对不起黄西同学,抄袭一个
你的段子),恍然大悟,条件反射地扭头张望,阿勇恨铁不成钢地在那儿假装咳嗽,而
不论他怎么咳嗽,我的脖子还是被钉住了一样的转不过来。
她穿着一身深红色的套装,跟咖啡店门口的枫树叶子一样的颜色。这身穿着在这个城市
的这个地带算是标准配置,可是不管多标准,哪怕几十个跟她同等身高的女人穿着一模
一样的装束出现在我眼前,我还是可以一眼就把她摘出来。我也说不清为什么,也许是
因为她的腰特别细,也许是因为她的腿特别长,也许是因为她看到的我的目光时的表情
特别毫无退缩,甚至有点微微戏虐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