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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教你人肉搜索》BY 素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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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教你人肉搜索》BY 素熙# LES - 同女之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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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享里看到一个清华男几个小时就推理出王珞丹住所的事迹,不禁想起了几周前看过
的这篇事关推理的DM短文。它用它的名字吸引了我,又用它的诡谲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
象。它在语言风格上的冷静简洁与有序也完全符合我的口味,以至于到今天我还念念不
忘。在此存档+向同好者推荐。
关键词:LES视角 推理主线 本质BL
一分钟教你人肉搜索 BY 素熙
会开始注意那个人的部落格,是因为室友Q的关系。
我的室友Q是个非常喜欢思考的人,做什么事情,哪怕是日常生活的小事都好,Q都
可以用缜密的逻辑加以推理。
例如把筷子伸出去夹菜时,Q会思考往右还是往左比较有利于迅速夹到想要的菜。
例如带他那只腊肠狗出去溜时,Q会先上网查询家附近的地理环境,以规划出一条
对狗最有运动效果、又不会妨碍到住居安宁的路线。又例如我带女朋友回我们合租的屋
子前,Q会慎重地检讨房间的摆设,并设计出最容易让女孩子产生浪漫情怀的空间。
有时候我觉得Q这样活着有点累,这大概也是Q活了二十二年交不到女友的原因之一
,但Q先生总是乐此不疲。
但Q最近,把全副精力都放在思考一件事情上,就是那个部落格。
那并不是个多热门的部落格,开始只是他想找捷运附近适合聚餐的店家,于是就在
Google上打了「捷运 聚餐 热门店家」几个关键字。
但估狗就是这种个性,永远都会找一些八杆子打不着关系的垃圾资讯给你。
因为那个网志里刚好有一句话是:『有时和同学聚餐时聊起往事,以前系上热门的
科目、学校附近的店家等等,都会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上次我坐捷运……』于是我就
不慎用了Q先失的电脑误点了进去。
那真的是一个很冷清的部落格,扣掉作者,每篇文章大概只有十五六个人点阅。内
容也很平凡,就是关于一个人的恋爱故事。
部落格的主人似乎交了个男朋友,她和那个男友交往了三年,这位小姐就把和男友
相处的点点滴滴,以一天一篇的方式,全数写成网志放到网路上。
网志主大概觉得这种私人部落格不会有人看,就算不小点到也不会多留,所以连和
男友一些私密情事也都写了上去,包括滚床单的经过。
但事实证明网路无远弗届,而且无所事事的浏览者居多,像我和Q先生就是一个。
真正让我对部落格感兴趣的倒不是炒饭过程,而是部落格主人纪述事情的风格。这
个作者非常神奇,他可以用分点分项的方式纪录任何事情。
例如某年某月某日,作者写到他和男友两个人上街买衣服。一开始是日期,然后作
者下了标题:「和Tony上街购物」而后下面就开始条列:
『一、今天天气很好,出大太阳。』
『二、Tony今天穿了件贴身的衬衫,还戴了太阳眼镜,非常帅气。』
『三、Tony陪我去海边,天空好干净,一片云也没有。』
『四、中午在附近的蛋包饭连锁店随便吃吃,两人总共付了新台币985元。』
『五、Tony在墙边偷吻我,我很害羞。』
『六、九点的时候Tony送我到家门口,他一路目送我上楼梯。』
『七、Tony忽然出现在门口,我吓了一跳。』
『八、Tony他……』
诸如此类的写作方式,我看得是啧啧称奇,特别是这种条列式的写作,遇上炒饭的
情节时,就会变得很微妙。
『一、Tony洗了澡,边擦着头发边走出浴室。』
『二、Tony站在床边:(1)脱了上衣(2)脱下裤子(3)脱下了内裤(4)用脚将
他们全都踢到一边去。』
『三、Tony跨上了我的床,在我的床上:(1)压到我身上(2)低头亲吻我的唇(
3)用唇扫过我的脖子(4)把唇停在我的胸口(5)咬住我的乳头。』
『四、我呻吟了一声。』
『五、Tony把手伸到我的大腿间:(1)扯下我的里裤(2)抚摸我的大腿内侧(3
)往我的体内探索……』
我看得固然津津有味,Q先生则比我表现出更大的兴趣,他每天固定都会坐在电脑
前,平常他是不太上网的人,但为了追踪那个人的网志,Q现在晚上都会准时开电脑。
这让我十分稀奇,Q平常就算对什么东西表现出特别热衷,等他研究完了、思考通
了之后,这样东西马上就会被他丢一边去。
像这样长期地专注于一件事物,从我认识Q以来还是第一次,不知道这个部落格有
什么令他思考不透的事,我还真想问他。
部落格上的日记持续了很久,这个格主和Tony还真是打得火热,每天都可以列出几
十条项,让不缺女友的我也羡慕起Tony来,有一个如此热情的女朋友。
但有一天,那个部落格的记事忽然变了。
那是某月的某日,我和Q一起守在电脑前,看着部落格上贴出简单到可以说是惊悚
的讯息。
20xx年10月x日
我,失恋了。
而接下来几天,部落格的主人仍然继续更新,但记事风格忽然变了,以那篇失恋宣
言开始,开始出现这样的文章:
『失恋第一天,为自己泡了一杯咖啡,坐在窗前看着雨景。』
而且还不只一天,接下来数日都是如此。
『失恋第二天,在便利商店买了三个便当,窝在房间里当三餐吃。』
『失恋第三天,对岸的号志灯,宛如流血的单眸。』
『失恋第四天,试着在人行道未干的水泥上留下自己的足迹。』
『失恋第五天,邻居养了十五年的狗死了,在窗口挂一副风铃为他哀悼。』
这样的失恋记事持续了一段时间,我看了大约一礼拜,就失去兴趣了。主要是这些
记事都短短的,不如之前分点分项的日记那么有趣。我把我的电脑抛到一边,和我的新
女友关门胡混,过几天就忘记这件事情了。
但令我惊讶的是我的室友Q,他并没有放弃那个部落格,反而更热衷了。每次下课
回家,Q就像是急着撇条的狗一样,放下包包就冲进房间里,打开电脑看更新。
我本来以为部落格主有什么特别的文章,还特地打开电脑又窥探了一下,但是没有
,仍是那些索然无味的短语。不过就是个失恋女人无聊的呻吟罢了,我不懂为何Q如此
感兴趣,大概和他没有谈过恋爱有关吧,我只好这么想。
但过了一阵子,我在房间里念书,却看见Q从他房里跑出来,在起居室里打转。
「太奇怪了,这真是太奇怪了……!」
Q边打转边说着,我们住的是ShareHouse,但其他室友都因各种不同的原因搬离这
里,所以这儿等于是我和Q先生的城池一样。
「什么东西奇怪?」
我问他,想说他是不是开始思考为何黏鼠胶可以黏住蟑螂之类。
「太奇怪了,这件事整个都很奇怪……」
Q一边说,一边掉头又冲回电脑前,弯身动着滑鼠。我感到好奇,跟在他身后进了
他的房间,却见他萤幕上仍是那个部落格。
我看着Q先生滚过滑鼠,那个部落格仍然持续揭载着,格式还是一样,而且不知不
觉间,竟然已经更新到一百四十几篇。
『失恋第一百四十五天,钥匙不小心掉进了马桶,眼睁睁地看着他冲走。』
『失恋第一百四十六天,窗台的铃兰枯萎了,在公园替他做了个坟。』
『失恋第一百四十七天,常去的咖啡馆倒了。』
『失恋第一百四十八天……』
我快速浏览着,这些记事确实是千篇一律,但我多少可以读得出来,每一则记事背
后,都隐藏着部落格主人深沉的寂寞与哀伤。虽说是生活中的锁事,作者纪录的却不脱
那几个意象:遗失、消灭、抛弃、衰老、死亡……大柢是这一类的资讯。
我大概可以理解部落格主人的想法,但这种记事法说透了也就平凡无奇,我在大学
里修的文学展演和剖析,教得都比这个深。我还是不懂Q为何如此兴致昂然。
「你不觉得奇怪吗?」Q先生持续着他的提问,我谨慎地看着他。
「哪里奇怪?」
「从失恋那一篇开始,到现在已经一百四十几天了。」
Q先生搔着额发,在床边坐了下来。其实平心而论,Q的外表倒真算得上是个优质帅
哥,如果我喜欢的是男人的话,搞不好会跟他日久生情也说不一定。
「一百四十几天就一百四十几天,有什么好奇怪的?」我问。
「就是这点奇怪啊!就算是罐装可乐,保存期限也只有一百五十天。」
「我不认为这件事和罐装可乐的保存期限有逻辑上的关联性。」
「我的意思是,这时间实在是太长了。」
Q叹了口气,用手揉了揉太阳穴。我感觉这个疑惑一定困扰了他很多天,因为他眼
楮下都是黑眼圈。
「不过就是失恋而已不是吗?照理说,像他这样理性到可以把交往的经过逐条纪录
的人,应该一礼拜就想开了,持续这么久,还处在失恋的情绪里,这一点道理也没有。」
我怔了怔。「这很难说,每个人失恋的复苏期不同。」这倒是经验谈。
「但是一百四十几天也不合理啊,这么长的时间,都可以环游世界一圈了,美少女
梦工厂五的女儿也可以养上十个了。」
Q又捂住了脸。「不合理,这完全不合理。为什么她要伤心那么久?」
我实在不懂Q的逻辑回路,他从床上跳起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以往我自诩脑子
还不错,虽然Q先生经常不可理喻,但对于他打转的点,我多少都可以理解一二。但只
有这一次,我实在不明白他为什么对这个部落格主人如此执着。
「我决定了。」
Q忽然停下脚步,在房间中央站直了身。
「决定什么?」
「我要找出这个部落格作者来。」Q先生语出惊人,他坐回电脑前,把部落格的视
窗开到全萤幕,「我要找出他来,然后弄清楚她为什么会难过这么久。」
我有些吃惊。「找出她来?怎么找?」
Q回头看了我一眼,唇角露出神秘的微笑。
「很多方法,常上网的人在网路上遗留的资讯,比想像中还要多,何况这个部落格
写了整整三年,几篇千的资讯,再加上一点简单的推理,找出这个人的真实身分并不难
。」
我学着Q坐在他的床上,交扣着十指。
「你别乱来啊,到时候人家女生认为你是跟踪狂怎么办?」应该说已经是了。
「等等,这就是我们要推理的第一项。」
Q似乎也来了兴致,他用滑鼠滚着萤幕,我们之间常用这种游戏打发时间,事实上
他这种喜欢乱思考的性格,搞不好我要负一半责任。
过去我经常拿一些像是数独或是逻辑小游戏的东西怂恿他玩,或是找本推理小说,
我们各自看过前面后,说出自己的分析,最后再比赛谁的推理最接近真正的结局。无聊
的冬夜里,我们还会互玩海龟汤渡过漫漫长夜。
「为什么你认为他是女人?」Q提了第一个问题。
「咦?因为她有男朋友不是吗?」
Q看了我一眼。「这真不像你会说的话耶,有男朋友就一定是女性吗?」
我怔了怔,随即明白Q的意思,不禁张大了嘴巴。
「你的意思是……她……『他』和我一样,是同性恋?」
Q点点头。
「部落格的文章全是以第一人称描述,站在作者的角度纪署,通常会产生一个很大
的盲点,那就是我们无法看见作者本身的真貌。第一人称文章中的『我』,往往是整篇
文章最大的谜面。」
我明白他的意思,在某些推理作品里,会利用这样的盲点,设计成叙述性诡计。Q
又继续说。
「就像如果你把自己的事情写成日记,很多读者看见你写什么『每天和女友打得火
热』、『我女友今天超正』之类的描述,多半就会不假思索地把你归类为男性。这是典
型的异性恋思路模组,再加上你的个性,也容易让你的记事变得比较阳性。」
这倒是真的,我想我潜意识里一直希望自己成为男人,所以讲话也好、行为举止也
好,多少都有点男孩子气。就算实际上没有,因为我潜在的欲望,我在写成纪录时,也
会不由自主地将我的形象塑造为偏向男性。
不过我不会把和女友打的火热这种事放上网,我女友很害羞的,我要先声明。
「所以他是……男的?你有什么证据?」我问
「嗯,证据是有一些,不过最多的是直觉,」
Q举起一只手指,「比如说,部落格里虽然常说两人一起出去玩,但是却很少提到
像百货公司、逛街之类的活动,虽然不排除也有不爱打扮也能交到男朋友的异性恋女人
,但我认为他们的活动总体来讲比较偏阳性。」
「嗯,说的也是。」
我看着网路上滚动的卷轴。
「里面还有一则,我印象还满深刻的,说到两个人去看电影,坐在最后一排,所以
差点被墙上掉下来的什么东西砸到。那部电影是3D的,那天又不是假日,电影院没有满
席,为什么要特意选最后一排,我当时就觉得很怪。」
「现在想起来,应该是害怕两个男人在电影院做出亲密举止,会引人侧目,所以才
选最后一排坐吧?而且他们一定习惯坐最后一排,只是因为这次是坐最后一排才会发生
的事故,『坐最后一排』这个资讯,才从被掩埋的习惯中浮现出来。」
「不错,给你八分。」Q边听边说。
「才八分,满分几分?」我笑着抗议。
「满分六十分。除了这个以外,每次作者遇到性爱场景,虽然前戏什么的都钜细靡
疑,分点分项写得像申论题一样,但是遇到关键系步骤却反而含糊跳过。」
Q先生说:「我本来猜他是不是害羞,但总觉得这个推断有违和感,要是这么容易
害羞的话,根本不会把这些事放上网。后来仔细去读,才发现他潜意识里,说不定对于
男性与男系的性交有根本上的排拒,所以才避免提及任何关于男性性器官的描述。」
「十五分。」
「满分几分?」
「满分八十分。所以说他是被自己的同性伴侣甩了?还是他甩了他的男朋友?」
「这点还不知道,感觉他是个非常理性的人,这也是我觉得他是男人的原因之一。」
「这是性别歧见吧,刚刚才说我有异性恋迷思的。」我不满地嘟着嘴说。
「男人跟女人的思维方式本来就不一样,这是有脑科学研究证明的,只是我没说有
优劣的分别,理性思维未必就比较优秀,有时候反而容易被逻辑和成见所囿,女人的脑
创造性和弹性都很高,这点从你身上就看得出来。」
「承蒙厚爱。」
「哪里哪里。」
「那么,要怎么找出他的真实身分来?」我问。这一来我倒真的来了兴致,前一阵
子PTT还是其他网际网路上流行所谓「人肉搜索」,不过那是倚靠多数人的力量,毕竟
人活过必留下痕迹,根据六度分离理论要连线到某个人身上并不困难。
但是只靠一个部落格,只靠我和Q两个宅男宅女,那就很有挑战性。
顺带一提,Q真的是生理男性,这里并没有任何诡计。
「这个部落格写了整整三年,文章加起来共又一千两百四十三篇……」
「一千两百四十四篇了,他刚刚又PO了一篇。」
Q看着萤幕说,我忙凑过去看,果然部落格上又多了篇标着「New」的文章。
『失恋第一百四十九天,捷运跑了,我追不上。』
「看起来他应该是个上班族?」
我首先发难。Q点了点头,
「不管是不是上班族,至少最明显的,他应该是个倚赖大众运输工具的通勤族。」
「嗯,部落格里满布着大众运输工具,捷运是最常出现的,然后也有公车。但是计
程车、摩托车或男友便车之类的东西却一篇也没看见。」我思索着说。
「这也可以推断出他住的地点。」Q忽然说。
「啊,捷运是吗?不是台北就是高雄?」我击掌。
台湾的Subway有个别出心裁的译名,叫作「捷运」。我是不知道这个翻译是否独步
全球,只是自己说自己很快的交通工具,这在世界各地都很少见就是了。
「没错,高雄捷运通车在2008年的3月,但高雄捷运悠游卡的启用,是在2010年的4
月,但你看这里的记事,作者在2009年5月有一则写着:『七、悠游卡掉了,还好有人
捡到站务室。』表示他在高捷启用悠游卡前,就利用这种卡片通勤了。」
「所以他是台北人,或至少长期居住在台北。」我点头。
「对,再来,为什么他只用大众运输工具,却不使用任何私人交通工具呢?」
「应该是因为他没有?」我问。
「为什么会没有?男人到二十几还没有自己交通工具的并不常见耶。」
「你又知道他二十几岁了?」
「这边,20xx年6月的记事,说到Tony陪他去邮局办国民年金自动转帐。」
台湾的国民一到25岁,在没有其他社会保险的状况下,就会被政府强制勒索国民年
金,到了六十岁再像领保险金那样领回来。不过很多人宁可不缴就是了。
「啊,国民年金,二十五岁……」我恍然大悟,「但也有可能是过了一阵子才去办
自动转帐不是吗?所以他也有可能已经离二十五岁很远了。」
「嗯,这也有可能,可是我觉得这个作者不太喜欢出门的样子,除了必要的上班或
上课之类的,他不是喜欢到外头和人交通的角色。所以应该无法忍受好几年每次都得外
出缴费这种事,所以所想他应该是一有这种需求就去办了。」
「二十五岁以上的男人,不喜欢出门,然后爱搭大众运输工具吗……」我感觉脑海
里的形象逐渐形塑、鲜明起来。
「然后回到之前的问题,为什么他这么爱搭大众运输工具?」
「不开车我可以理解,因为二十五岁的确不太买得起车,但摩托车也没有,的确是
有一点罕见……啊,会不会是他觉得男友有车了,没必要自己再买摩托车?」
记事里经常会有『Tony开车来找我』、『Tony一个人开车去公司』,所以可以简单
地判断他的男友是有车的。
「但是这样的话,他应该会让Tony经常载他才对,他连去和Tony约会,都是自己搭
捷运去的,这对没有车而伴侣有车的人而言实在很不寻常。」
我沉默下来,这的确是。
「我猜……这只是猜测,从他对性爱的描述里,尽可能避免对男性性器官的描述看
来,日常生活也同样如此,他很不喜欢意识到他的伴侣是男人这件事。其实由男性掌握
方向盘,或是摩托车车头,这在社会上是一种潜在的权力象征。」
「啊啊,拜托不要再跟我绕那套权力关系理论,我头会痛。」我挥了挥手。
Q笑了起来。
「你必需承认这对推断某些人的心理很有帮助,我想他一定很不喜欢被载,被载会
让他觉得自己不像个男人,或是强烈意识到对方是男人,两样都不是作者乐见的。」
我摊了摊手。「就当是这样好了,那他为什么自己不买摩托车?」
「这个嘛,有几种可能,我们一个一个穷举然后再删去好了。」
推理说穿了就是一种穷举的功夫,这点还是我教给Q的。穷举听起来简单,但其实
是整个推理过程中最困难的程序,因为世事复杂,同样一个结果,导致这个结果的原因
却可能千奇百怪。
比如一颗放在厨房里的苹果,有一天忽然不见了。
你光是坐着乾想,就能想出至少三种原因:(1)被室友吃掉了(2)被你自己丢掉
却忘记了(3)被人撞倒之后滚到橱柜下了。但你会发现永远有第四种原因,而那往往
就是正确答案:(4)被偶然来访的阿姨当作哄小朋友的玩具拿走了。
有一些穷举的条项简单地就能被删除,例如上例的(3),你只需弯下腰看看橱柜
底下,就能知道你的推理正不正确。但有些却很难被排斥,例如上例的(2),关于记
忆的推论永远是最难验证的。有些则需要一定的调查,例如上例的(1)。
「第一种可能,他买不起摩托车。」Q举起第一根手指。
「可是他买得起小单眼相机,」我指着某一天的记事,「Sony Nex5配单眼变焦镜
头耶!那一支至少要23K以上,那篇记事的日期还是在月底。」
「这很难说,每个人用钱的价值观不同,有人宁可把薪水拿去买模型,也不愿意挪
一毛出来打理一下自己的头发。」
「你在说我吗?我的头发好得很好吗?」我抓了抓自己像被狗啃的短发。
「总之,你的例子不能当作删去这个穷举条项的理由,记事里有更好的线索。」
我实在不愿向Q认输,只好凝着眉思索,Q大概是看我想得太认真,就笑起来。
「也不是什么太难的线索,这里,20xx年的8月有则记事,他替一个女性朋友出了
去加拿大的机票钱,为了协助她逃离家里,结果被Tony知道,Tony就吃醋了。」
「可是这也有可能像你说的,价值观不同啊?」
Q摇了摇头。
「这件事和前面你说的单眼相机不同,购买摩托车和购买相机一样,都是可以长期
计划、储蓄的,只要作者心里觉得对相机的需求比机车迫切,他就会先存钱买相机。」
「但是这则记事不同,女同学逃家事出突然,不可能让作者慢慢存,也就是说,这
是个随时可以拿出四五万存款的男人。」
「好吧,所以结论一样,他并不是买不起机车。还有什么可能?」
「第二个可能,他不想骑机车。」Q举起了第二根手指。
「为什么不想骑?啊,觉得骑机车不舒服,或是……危险?」
我想起我有个女性同学,因为她妈妈看了太多报纸上的机车车祸,所以严禁她在台
北市骑机车。因为机车出了一次事,从此吓得不敢再骑的人也所在多有。
「我想应该不是,因为长期搭乘大众运输工具,他多少也觉得有点不便,所以像
20xx年1月、20xx年2月这里都各有一则抱怨,」
Q又指着萤幕。
「你看,这里写着:『五、公车误点所以迟到了,要是开车就不会这样了。』还有
这里:『二、路上大塞车!要是骑摩托车多好,就可以钻车阵的间隙走。』」
「嗯,怎么看都不像是对机车有阴影的人。」我点头。
「这么一来,就只剩下一种可能:他无法骑机车。」
「无法骑机车?」我一怔。
「不只机车,显然他好像也很渴望开车,虽然渴望,也有那个钱,却迟迟没有去买
车和开车,那么怎么想都只有这种可能。」
「可是无法骑机车是什么意思?他路考没过吗?」
我想起那个惨无人道的七秒十五公尺直线前进,据说很多人死在这一关。
「不是这个意思,机车路考再怎么难,以台湾的水准最多两三次就可以熬过。」
「啊,难道是这样……」我的脑子里灵光一闪,几乎要从床边跳起来。
「你该不会要说,他身有残疾吧?」
我的脑子对于作者的形象又重新排列组合起来,我想像一个男人,二十五六岁,足
不出户,有点小财产,然后坐着轮椅,凭着雨景,在窗前照顾铃兰花的景象。
「不是你想像的那样,」
Q好像可以具现出我的想像似地,忙说:「你看这里,他还和Tony一起去淡水骑脚
踏车呢!而且脚不方便的人,每天搭大众运输工具通勤,捷运也就罢了,公车那简直就
是酷刑,我想他应该至少是四肢健全的人。」
我真的怔住了。
「那他残疾在哪里?哑巴?聋子?啊……眼睛吗?你是指眼睛吗?」
我站了起来,「难道说他瞎了,不,是弱视?」
「我不认为弱视的人会若无其事地坐在电影院最后一排。」
「那到底是怎样?」我困惑地皱起眉头,在房间里踱步,半晌才渐渐抬起头。
「啊,啊啊!我知道了,Q!我知道你的意思了。你想说他是色盲对吗?全色盲?
啊,红绿色盲就不能考驾照了。」
Q点了点头。
「对,我是这样想的,而且我觉得他应该是全色盲,因为全部落格一千二百四十四
篇记事里,没有一篇有提及颜色。」
我呆住了,忙抢到电脑前,快速浏览了一次所有的记事。大概是因为分条项纪述的
关系,感性的氛围本来就少,我发现他即使描写天空,也只说『天空很干净』、『天空
里一片云也没有』,而从没说过『天空好蓝』之类的话。
我脑海里的作者图谱再一次重绘:男人、二十五岁,足不出户,他的眼睛看出去,
只有黑色与白色,他活在非黑即白的世界里。
「啊,这么说来,我记得20xx年有一则记事……」我飞快地滚着卷轴,「好像是12
月的,有了,『十二、Tony找我去看朋友的画展,我拒绝了。』他没有说明任何拒绝的
理由,我当时就觉得很怪。现在想想,他如果去看画展一定很尴尬。」
「对啊,要是Tony的朋友要他评论什么那就糟了。」
Q似乎有点忧郁,但我不知道他忧郁的原因。
「知道作者是色盲之后,就可以删去不少他可能从事的行业,而且说真的,全色盲
在世界上人数非常非常少,且常伴随着其他眼疾,他们的视力经常也不是很好,你知道
有哪些行业是全色盲无法或禁止被从事的吗?」
「唔,警察?」我想到前阵子的新闻。
「嗯嗯,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像是医生、医院相关工作,多数需要驾驶的行业、美
术和设计相关类科,还有化工业和电信电气业等等,以大学的分类来说,几乎二三类的
行业都会被封锁,多数色盲只能从事文史、商科或是法律类的工作。」
「没想到有这么多。」我感慨地说:「就算这样,一类科的工作范围还是很广吧,
怎么判断他确切是什么职业?」
「嗯,我研究了这个部落格很久,发现有一段记事非常值得玩味。」
Q把卷轴拉到最下方,那是20xx年4月的文章,他指着日期说,
「我发现作者虽然很勤奋在写日记,但在这一千多篇文章里,20xx年4月到20xx年6
月这三个月间,更新的内容明显单薄很多。」
「会不会是倦殆期?」我问,指着画面说:「经常会这样吧?比如学钢琴之类的也
是,一开始很热衷,发誓每天要练习个五小时,但有一段时间会忽然都不想弹了,甚至
想要放弃。持续性的东西本来就很容易发生这种事。」
「这也有可能,但我觉得不会发生在他身上。」
Q一边说,一边翻阅着20xx年的记事。
「如果是倦殆的话,那应该是生活上实际发生很多事,但作者却懒得写,或草草带
过这样。但这段时间的记事,给我的感觉是虽然作者想写,但却没发生事情让他写。」
我看了一眼Q指的地方,的确那一整个月的记事都很无趣,像是4月30日写着:『一
、早上接到Tony的电话,和我道早安,叫我要加油。』而后竟然就没了,而5月7日的日
志则写着:『一、今天一整天都没见到Tony,很寂寞。』也是一样一项就终了。
有天的日志上更干脆地这样写:『一、今天什么也没有,茫然。』
我忽然想到,这个部落格可以说是围绕着作者和Tony之间的关系写成的,也因此就
算作者本人发生了什么大事,只要和Tony之间什么变化也没有,那作者就不会写出来,
我们读者也不会知道。我惊觉到这个阅读困境。
「所以你觉得是某种原因,让他整整三个月和Tony没什么交集?」我问Q。
「嗯,我们来拉出一个确切的日期吧,这类短促的记事从20xx年4月20日开始,一
直到20xx年的6月22日为止,6月23日的记事明显和前一天不同,感觉连作者的心情都丕
变,你看。」
我读了一下6月23日的记事,那个男人像是要庆祝什么一样,记事上写着:
「一、和Tony去爬了久违的山。二、枝繁叶茂,鸟语花香,有种再世为人的感觉。
三、晚上Tony在山腰上订了餐厅,一起去用餐。四、和Tony在车上接吻了……」
这个男人的日记很少显露自己的情绪,这种分点分项的写法,的确也比较难表现出
作者的想法和感情,但就只有这篇,我明显感觉得他那种如释重负的爽快感。

这个男人的日记很少显露自己的情绪,这种分点分项的写法,的确也比较难表现出
作者的想法和感情,但就只有这篇,我明显感觉得他那种如释重负的爽快感。
「然后你再配合这里,这是20xx年4月12日的记事第一项:『打电话给Tony,报告
好消息。』还有同年6月4日记事的第一项:『今天是第一天,Tony送我过去。』」
「来,你把这三个日期,20xx年6月22日、20xx年4月12日、以及20xx年6月4日输入
估狗试试看。」
我实在太过好奇了,马上坐到电脑前,用估狗的关键字搜寻系统键入了三个日期,
估狗照例给了我一大堆垃圾资讯,但我很快抓到我要的条项。
「中华邮政97年招考……考试日期6月20日到6月22日,榜示日期是隔年的4月12日
,受训日期则是同年6月4日……是这个吗?Q,是这个没错吧?」
我兴奋得难以自己,这种「猜中了」、「恰恰好」的感觉,正是解谜游戏最令人无
法自拔的地方。虽然这某些方面也显示出人性恶劣之处,那种窥视到他人不欲人知资讯
的快感,同样也是解谜容易上瘾的原因之一。
同时我也有种恐惧感,没想到尽管作者尽力避免任何与个资相关的关键字,但仅仅
是文章发表的日期,就能够连结到如此私密的细节。
「我想应该相去不远,这个人参加过邮局招考,考上了公务员,而且也去受训了,
我想没有意外的话,他也不会随便更换职业,因为是铁饭碗嘛。」
「啊,所以他才经常遇到塞车。」我想起大量关于车况的描述。
「嗯,公务员上下班时间固定,而且容易遇到巅峰时段。」
Q点了点头,「这也可以解释他为什么没有私人交通工具也能顺利工作的原因,如
果是跑业务相关的工作,没有车几乎寸步难行,但公家单位的话就比较没差。」
「然后呢,所以他在邮局工作……啊,而且是台北的邮局。」我怔了怔,没想到一
下子范围缩小这么多,「那是哪一间邮局?该不会连这个都推测得出来吧?」
「我饿了。」
Q先生忽然没头没脑地说,我愣了一下,抬头看了眼时钟,才发现不知不觉已经是
晚上七点了。Q是那种肚子一饿就会思路停摆的人,比手机的电池还要准确。
我们决定中场休息一下,Q非常不喜欢出门,这点和部落格的主人有得比,只好由
我出门买了两碗炸酱面,还附带两杯红茶。
买晚餐的路上,我心中的兴奋感还没有平复,一个谜逐渐拨云见雾的快感笼罩着我
,让我整个人陷入得意的情绪中。
但我同时也明白,我和Q的推断纵使入情入理,但也有可能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
事实上推理经常会遇到这种状况。
特别是你心中有定见时,比如想要找出某个人是窃贼的线索,你的眼睛和脑子就会
不自觉地去寻找对你的定见有利的资讯,同时排除掉所有不利你推测的资讯。
某些方面这有点像算命,当算命师说你这周运势不好时,你就会把所有这周遇到的
坏事都归咎在这点上,并忽略你遇到的好事。然后在心里想:这个算命师说得果然不错
,我这周真的是衰事连连呢!
而且人说穿了是根本无法预测的生物,比如福尔摩斯类的古典推理,常会出现诸如
「这人把表戴在右手上,所以一定是左撇子。」之类的推论。
但事实上就我所知,明明是惯用右手,却爱把表戴在右手上的人也所在多有,而且
你问他们原因,他们还不见得能告诉你为什么。
又例如有人连续一星期都叫外送,古典推理一定会推测「这人发生了什么无法出门
的事,所以才会狂吃外送。」但事实上我就看过Q先生明明没什么事,却死也不肯出门
外食,整整叫了一个月的外送,吃到连旁观的我都快吐了。
正因为人是如此飘忽不定的生物,我们才无法成为神,预知未来、厘清过去都是神
才办得到的事,我们只能猜,而猜到的机率通常和统一发票中奖差不多。
我又想到,这倒是Q先生第一次对某件事情抱持这么持久的兴趣。虽然我合理推测
这些日子以来,他都在思索隐藏在那一千二百四十四篇记事中的谜。
但这一回,除了谜之外,我感觉Q表现了更多人性的部分。
我一直觉得Q始终遇不到合适的那一位,是因为比起人,他似乎更在意人背后那些
理型的部分。这让做为好友的我很担心,像Q这样聪明的人,如果有一天对人类本身失
去兴趣,那他的人生会变成什么样子,我实在不敢想像。
所以这样也好,藉由对部落格文章的兴趣,连结对作者本人的兴趣,这对Q而言未
尝不是一件好事。
考虑到这一点,对于他那种近似跟踪狂的行为,我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我把炸酱面带回Q的房间,我们两个默默吃了晚餐,一人拿了杯红茶,又重新打开
电脑,继续讨论起来。
「接下来要推论的,是作者工作的地点对吗?」
我吸着红茶边问,Q点了点头。
「刚才趁你出门时,我查了一下那年邮局招考的录取名单。」
「啊,对厚,榜示是公开的嘛。」否则就不叫榜示了。
「嗯嗯,这里还有另一则让我在意的记事,20xx年7月某一篇文章里提到,作者和
Tony聊起如果他们有小孩,要叫什么名字的问题,虽然最后不欢而散,因为Tony说不要
去想不可能的事情,但这里其实透露了一点关于他姓名的资讯。」
我看了一下Q指的那则记事,关于小孩姓名讨论的部分是这样纪述的:
『三、我问Tony小孩要跟谁的姓,Tony说还是跟我的吧!跟他的多芭乐。』
『四、我说芭乐的姓未尝不好,只要取个独特的名字就行了。』
『五、Tony却说,孩子的名字会影响他一生的命运,最好还是请算命的决定。但我
没有告诉他,我的名字就是因为算命,才会变得这么菜市场。』
「啊啊啊,我记得这一篇日志!」
我叫起来,天大的线索就放在眼前,我竟没有想起来。
「嗯嗯,综合这篇的讯息,似乎可以推断出,部落格的主人是个有着不通俗的姓,
但却有个通俗名字的男人。」
「因为他是全色盲,所以可以推论不可是外勤,那年内勤部分录取了118人,这118
人里面,名字里明显可看出是女性的有55人,剩下的男性是63人,他的名字肯定是这63
人中的一个。」
我叹了口气,Q的执念真是让人不得不佩服,我去买面的十五分钟里头,他竟然一
秒都不浪费,厘清了这么多事情。
「不过『不芭乐的姓』指的是什么呢?」我问。
「这个嘛,我去查了一下台湾地区现有户籍人口姓名统计,台湾的第一大姓,你知
道是什么吗?」
「陈?」
「对,就是陈姓,看来统计结果和人们的感觉是一致的。所以这63个人里面,姓陈
的可以先剔除掉,运气不错,63个人里姓陈的就有11人。」
剩下52个人,我在心底默默计算。人数仍然是很多。
「第二大姓呢?你猜猜看。」Q又问我。
「唔,张?」
「可惜,差一点。第二大姓是林,第四才是张,顺带一提第三大姓是王。不过他们
肯定也不知道统计结果,所以我们得从人的感觉去推断,在我的感觉理,林也是很芭乐
的姓,张、李、王也差不多,所以我们可以先大胆地把这几个姓剔除掉。」
Q用签字笔,把所有名单上陈姓、林姓和张姓的名字都划除掉,我才发现他认真到
把榜单给印下来了。这样清理过后,名单整个暗掉了一半以上,Q用小指点了一下剩下
的名字,竟然只剩下16人。
「看来统计并没有骗我们啊。」
Q显然相当开心,脸颊兴奋得微微发红,用指背弹了一下榜单。
「好了,现在只剩16个人了,我们可以套用第二条线索。」
「名字是菜市场名?」我问,Q点了点头。
「现在问题又来了,台湾男子户籍登记姓名中,重覆率第一高的名字是哪一个?」
「唔……我只知道女生是『怡君』。」
我老实地说,现在我们班上就有三个怡君。
「女生的确重覆率比较高,事实上姓名重覆率最高的前五名,在台湾都是女性的名
字。而男性第一名是『志豪』。」
我「噗」地一声笑了出来。「我还真的认识不少个志豪。」
「嗯,志豪、家豪、志伟、俊宏、建宏、俊杰,举凡这几个字的排列组合,都是算
命师爱用的姓名,好,我们就用这几个字当线索,重新来看这分榜单。」
我的眼睛飞快在那十六个名字上逡巡,蓦地定在其中一个名字上,同时Q的笔尖也
动了,跟我的视线递向同一个地方。
『xx72678 龚家豪』
「龚家豪……」我又把十六个名字浏览了一遍,但越看就越是确信。罕见的姓、配
上极为通俗的名字,这组合老实说比想像中少见,我看着Q把这个名字用红笔圈起来。
「龚家豪,恐怕这就是我们在追寻主人公的姓名。」
Q交扣十指,靠回椅背上笑了。
我看着这个名字,忽然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本来我们做为部落格的读者,虽然追
踪他的记事长达快一年,但因为阅读匿名姓的缘故,我们和作者之间,始终隔着一层纱。
但现在,这层纱渐渐地揭开了,感觉作者从冰冷无机的表面渐渐浮出来,站在我们
面前,变成一个有血有肉的个体,我可以触摸到他,甚至可以感受到他的鼻息。
龚家豪,我在心底默念这个名字,名真的是一个人极重要的部分。有了名字,你就
彷佛已经认识那个人的一半。
「既然有了名字,我们就姑且称呼他为小龚好了。」
Q说,他又把重新挪回电脑桌前。
「现在我们最后的问题是:小龚到底在哪一家邮局工作?」
「这种事也可以推论得出来吗?也太神了吧!」
我忍不住说,这个小龚说实话还满谨慎的,或许是人本来就会下意识地在网路上保
护自己的隐私,所以不要说地名,就连他和Tony一起去河边,他也从来不会写是哪一条
河、哪一个码头。
「嗯,这里可以当作线索的记事有三个,第一个是20xx年5月这一则,他写道:『
工作很累,回家的路上,抬头看见彷佛没有尽头的电扶梯,不禁想着,这样的日子会不
会也像电扶梯一样,永远看不到尽头。』」
「这篇我有印象,那又怎么样?电扶梯到处都是啊。」
「但是他点明『回家的路上』,表示他是在回家的途中,看见这样的电扶梯的。而
我们从前面就知道,他是搭捷运上下班的通勤族。」
「嗯嗯,可是就算知道是捷运里的电扶梯又怎样?每个捷运站都有电扶梯啊!」
我说,但Q先生摇了摇头。
「这里不只是电扶梯,而是『彷佛没有尽头的电扶梯』,告诉你一件事,人在写这
种感性文章时,对于眼前所见所闻的一切,反而会出乎意料地诚实,这是有研究证明的
。」
「你是说,那是一个会让人感觉:『哇靠,长到没有尽头耶。』的电扶梯?」
我愣了一下,我和Q都算是长居台北的人,Q是土生土长的天龙妖人,我则是从高中
开始就北上念书,那时候台北捷运早已启用了,因此我们对北捷都相当熟悉。
「……是指忠孝复兴站的那个电扶梯?」
Q点点头,从电脑里叫出一则网路新闻。
「北捷忠孝复兴站的电扶梯,是全台北捷运站电扶梯中最长的一个,总长四十二公
尺,从地下一楼一路连结到地上三楼,直达那里的文湖线大厅。因为长度过长,所以刚
启用的时候意外频繁,还有外国人说这是他看过最长的电扶梯。」
我同意地点点头,事实上第一次站在那个电扶梯下时,我真有一种不敢往上站的恐
惧感,因为不知道这个长到看不见尽头的输送带,会把我带往哪里,天堂还是地狱之类。
「这么一来,我们又更接近答案一步了。」Q说,我从想像中清醒过来。
「忠孝复兴站……是吗?他通勤回家的路线里,有忠孝复兴站。」
我说着,心里忽然害怕起来。感觉那个叫姓龚的男人,原本站在离我们很远的雾中
,但现在却一步步朝我们走近,伸出了手,要我们看清他的脸。
我不禁想这样真的可以吗?在大雾的彼端,究竟会是什么样的一种风貌?
「对,他显然不是在忠孝复兴站下车,否则不需要搭乘这么长的电扶梯,无论是从
文湖线出来,还是从板南线下车,到出口都不用经历四层的电扶梯,会搭这个电扶梯的
人,都是在忠孝复兴转车的人。」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
我挥去那些繁杂的思绪,接了Q的话。
「他是文湖线转乘板南线,还是从板南线转乘文湖线?」
北捷的形态大致分成两种,一种是高架的,也就是捷运是在台北人头顶上通过,另
外一种是埋在地底下的,从台北人脚底下隆隆滑过。Q就说过,整个台北市的地底现在
几乎有一半已经挖空了,我们生活在没有天空也没有大地的城市里。
文湖线以前叫木栅线,2010年才因为内湖线的通车,而连结成现在的文湖线。
虽然台北的Subway特别美名叫「捷」运而不叫电车,但文湖因为高架又九弯十八拐
,所以一点也不捷,通过的地方也比较偏远。至于板南线则直通台北市精华地段底下,
也就是东区一带,是载客量数一数二的大线。
文湖高架、而板南埋在地底,所以两线的转接站忠孝复兴站,才会出现从地下一楼
到地面三楼的巨大高差。
北捷和东京地铁一样,是可以用颜色来区分的,例如板南线又叫蓝线,在路网图上
就是蓝色的。同理文湖线是褐线、淡水线是红线,而新店南势角线分别是绿线和黄线。
Q竟然笑起来。「这个倒是不难推测,他在回家的路上,看到的是上行的电扶梯,
表示他回家是从蓝线转乘褐线。」
「啊啊,『抬头看见』吗……」我恍然大悟,不得不佩服Q的心思细密。
「等等,那也不一定啊,有可能是搭乘下行的电扶梯,然后扭过头看到没有尽头的
另一端不是吗?」我提出质疑。
「那样的话,用『抬头』就有点不自然。你会称呼这个动作为抬头吗?」
Q先生一边说,一边从椅子上站起来,他一手佯作扶着电扶梯,转过头来望着自己
身后斜上方。「一般来讲,会叫这个动作是『回头』或『扭头』吧?」
我点了点头,多少认同了Q的说法。Q便坐回椅子上,继续说:
「从这个资讯反过来推测,在上班的路上,就是文湖转乘板南线,也就是说,小龚
上班的邮局在板南线上,或是需经由板南线再转乘的另一个线上。」
「可是板南线上的站很多不是吗,怎么推断他是哪个站?」
「嗯,板南线虽然名为一线,但其实他包括了三个小线,也就是最东边的南港线、
居中的板桥线以及往南的土城线。」
Q从网路上调了「台北捷运路网图」出来,我凑过去看着。
「在这里我们就需要用到第二个条件,你看看这一则记事。」
他把滑鼠移回部落格,点开其中一天的日志。那是有一天,他因为昨晚和Tony吵架
了,心情很不好,所以早上去上班时整个人昏昏沉沉的纪述。上头写到:
『一、我盯着捷运的门开开关关,脑子却全在思索Tony的事。』
『二、我觉得我和Tony之间差不多已经快不行了。』
『三、脚踏车撞到了我,我却一点痛也感觉不到,因为心底更痛。』
虽然文章如此感性哀伤,但我一眼就看到了重点,忍不住叫了起来。
「脚踏车!是脚踏车!」
Q笑了。「嗯,而且第五项记事小龚仍然在车上:『车子继续摇摇晃晃,看着窗外
与无止尽的漆黑光景,我忍不住流下了绝望的泪水。』所以可以判断第四项也是在车上
,而不是在别的地方,而板南线容许脚踏车牵进来的站……」
不用Q说,我立即扑到路网图前,一看之下不由得失望起来。
「啊啊,有很多站呢!」
「嗯嗯,南港线方面从国父纪念馆站开始,而板桥和土城线方向则从忠孝新生就开
始了。」
Q点点头,又说:「不过这仍然可以有效地缩减一些范围,首先,因为小龚被脚踏
车撞到后,还继续往下坐,所以可以确定,小龚在容许脚踏车进来的站后,至少还往后
坐了至少几站的路程。」
「嗯嗯,然后『窗外漆黑的光景』,板南线全线埋于地底,这至少可以确定他一直
待在板南线,而没有到台北车站转车之类的吧?」
台北车站是台北市历史悠久的老车站,前几年开始实施「三铁共构」,也就是把台
铁的火车、相当于新干线的高铁,以及捷运台北车站三条线联合成一个大站,这也让台
北车站成为捷运线上最繁忙的转乘点。
其中通过台北车站的北捷有两线,一线是淡水线,通向美丽的淡水,一线就是刚刚
说的板南线,两线只能在台北车站做转乘动作。
「这也不一定,在台北车站转乘淡水线的话,淡水线有一半跟板南线一样,也是在
地底下的。」
Q见我皱起眉头,忍不住笑了笑。
「不过你说的对,这样描述的话,在情感上的确像是他一路都在地底行驶,转车的
话,描述应该会有所不同。何况如果他在台北车站转车的话,离容许脚踏车进来的忠孝
新生站只有一站距离,应该不会用上『永无止尽的漆黑光景』这种说法。」
「对啊,早就应该预备下车人挤人了。」
我说,如果他搭的是板桥土城方向的车,恐怕连窗边都看不到,特别是颠峰时段,
那是可以媲美东京地铁的沙丁鱼状态。
「所以我们可以确定一件事,小龚在忠孝复兴站转车后,接下来应该是搭往南港的
方向。」
Q不等我发问,就自行往下说。
「这里我们就需要用到第三条线索,你看这边这则记事。」
我又凑过去萤幕前,Q点的是某年12月31日的文章:『六、晚上下班后,Tony来接
我回家,我们一起吃了晚饭。』
「这篇有哪里不对吗?」
我怔了怔,这再怎么看都是篇平凡无奇的日常记事。Q先生就得意地笑了,
「猜猜看啊,史卡德。」
「为什么是史卡德?史卡德是冷硬派侦探耶!」
「很适合你啊,抽烟喝酒又爱玩女人,每一样特质你都具备。」
Q难得愉悦地笑着,他会对我开这种非理性的玩笑,就表示他的心情真的很好,我
也就不和他计较了。
「我看不出来这记事有什么问题,亲爱的玛波太太。」
「光看内容的话当然是没有问题,这里你不得不承认,这种逐年撰写的日记,日期
本身真的透露了很多的讯息。」Q说。
「日期?啊……12月31日!是年尾!」
「没错,台北人在12月31日这天,最盛大的活动是什么?」
我恍然大悟。「跨年,是跨年对吗?所以捷运站会管制?」
「对,而且是邮局的下班时间,约略晚上六点钟就开始管制了。你也在台北住一段
时间了,应该知道哪一站在跨年的时候必定会提早管制?」
我哑然了,不用回答也知道正确答案。台北乡民是最喜欢凑热闹的生物,做什么事
都一头热,跨年这种事当然也没有例外。虽然我觉得年这种东西,一个人一生要过上七
八十次,比杰尼斯来台开演唱会的次数还多,实在没必要特别从他身上跨过。
而每年跨年,台北市虽然各地都有活动,但最为人知的莫过于台北101大楼,也就
是号称世界第二高楼的地标建筑,会放上七到八分钟的烟火。无数的火树银花沿着高耸
平滑的墙面绽放,被台湾人戏称为「火柴棒」的原因大概就在此。
台北101位于捷运蓝线的市政府站旁,出去之后走路约十五分钟就到了,也因此每
年跨年,北捷在该站点都会提早实施管制,人潮也会多到满出来的地步。
我从椅子上站起来,拿着红茶在房间里乱走。
「我知道了,因为跨年的关系,所以捷运站部分管制,他无法像平常一样搭捷运上
下班。就算不喜欢,那天也只好破例搭了男友Tony的车。」
「就是这样,如此一来,我们的答案范围又再一次缩小了。」
Q开心似地搓了搓手,重新点开那张台北捷运路网图。
「下班的时候,小龚先生是反过来走,也就是从板南线南港方向的某一站开始,一
路坐回忠孝复兴站换车。」
Q修长的手指顺着板南线移动。
「但是如果他工作的地方在市政府,也就是101大楼所在位置与忠孝复兴站之间,
那么他的通勤路线显然不会这么早受到影响。会这么早受到影响,就表示……」
「……他上车的捷运站尚在市政府站之前,是吗?」
我弹了一下手指,以前有家知名的印刷厂在南港,我每次要跑校刊截稿都会坐到南
港线的终站,所以对那里的站名还算熟悉。
「也就是说,可能性缩小到永春、后山埤、昆阳和南港四站?」
「南港可以删去,南港是去年的10月才开始通车,但有关搭捷运通勤的纪录从三年
前就有了。」
Q点点头,他又补充,「在小龚先生的记事里,有好几次出现这样的意象:永无止
尽的黑暗通道,永无止尽的宁静。我想有这种刻在记忆里的体验,肯定他的路线上,有
一小段是不是那么繁忙的路段,所以他才能坐在捷运上,静静享受那样的宁静。」
永春到南港站这短短四站,的确可以说是整个蓝线最宁静安详的路段。因为直通台
北市郊内湖,那里大多是公园,要不就高级住宅区,所以载客量远较蓝线其他站为少。
「永春、后山埤、昆阳……所以还剩三个站吗……?」
我思索似地咬着指节,Q把身体转过来面对电脑。
「因为我再怎么找,都找不到更多关于他下车站名的线索,所以我索性把这三个捷
运下车后可能徒步走到的邮局全部标示出来。」
我惊异地看着Q,Q便笑了起来。
「因为记事里几乎没有提到公车,所以我想小龚先生的邮局,应该是捷运站出来后
,两脚走得到的地方。而且你知道吗?数量意外的少,这三个站彼此在左近,以他们为
圆心画一个十五分钟脚程的圆,包裹在里面的嫌疑邮局,只有十二家。」
「十二家!」
「嗯,这里我们还需要一点线索,那就是关于他工作邮局周边的描述。」
Q似乎越来越兴奋,站起来挥舞着双手。我实在拿他没办法,这个男人,以后要不
是推理剧里那种刑侦组的菁英,就是绿岛监狱里的超凶恶罪犯,而且罪名还是跟踪狂。
我可不想到绿岛监狱去保你啊,Q先生。
不过推理到这里,我感觉我们离那位小龚先生只剩一步之遥。
我只要闭上眼睛,就彷佛能看见他的身影:二十五六岁的男人、安静、感性,世界
对他而言只有黑和白,虽然如此却拥有极强的自尊心,深爱着他的男人,同时也恐惧他
男人的身分。默默地上班、默默地生活,偶而坐在漫无止尽的隧道里,思索着未来。
「他虽然很小心,尽力不在文章中透露任何关于地名的资讯,但毕竟是每天重覆生
活的地方,要完全不露馅是很困难的。」
Q又打开部落格,迅速地滚着滑鼠。
「像是这一则记事:『Tony来找我,因为时间已经很晚了,我们就在附近的凉面店
随便吃吃。』类似的记事还不只一则,小龚先生至少写了两三次同样的描述。」
「所以是……凉面店?」
「嗯,还有像这样的记事也是:『昨晚和Tony胡混得太晚,早上去得太迟,在附近
的面包店随便买了个面包果腹。』有趣的是,小龚先生至少有六篇以上的纪录,都和这
个类似,而且因为时间不够。」
「凉面店、面包店吗……?等等,」我忽然想到一件事。
「就算你知道他工作的邮局周边有什么,也没有办法知道是哪个邮局啊!你打算一
一跑遍十二个邮局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要对这位阿宅彻底改观了。
没想到Q却笑了起来。
「不用这么麻烦,用这个就可以了。」
Q一边说着,一边点开了万能的大神Google,他把随便一家邮局的地址复制起来,
贴近Google的地图搜寻系统。邮局的位置立时在卫星地图上被标示出来,Q移动滑鼠,
在地点上绕了一圈,点下旁边的「街道检视」连结。
「哈啊……」我张大了嘴巴。我想起来了,这是Google从去年开始搞起来的把戏,
把某个地点的周边,用连续的摄影技术,一张张拼贴起来,就成了像虚拟实境一样,可
以前后左右移动的全街景图。
使用这种资料的话,的确是可以坐在家里,就轻易地查出邮局周围有什么样的店。
「真的是太邪恶了……」原来跟踪狂的教主是估狗,我现在终于领教了。
「对吧,安乐椅侦探的好帮手。」
Q扬起了唇角,显然他对估狗太太的人格有不同的评价。他用滑鼠转着邮局周围的
道路。

Q扬起了唇角,显然他对估狗太太的人格有不同的评价。他用滑鼠转着邮局周围的
道路。
「光是凉面店和面包店,可能还不足以成为关键,但这里还有一则记事辅助我们:
『我在附近的站牌搭了公车,赶去火车站和Tony会合。』」
「凉面店、很近的面包店,以及附近的公车站牌……这三把钥匙,套用到十二家邮
局的大锁上,能够开启的门只有一扇。」
我听着Q诗意的说法,他的手像魔法师一样,拿着魔术棒,点向了其中一家邮局的
连结,我屏住了呼吸。
「后山埤站旁的港三邮局,离捷运站约十分钟脚程,这就是小龚先生工作的地方。」
我怔怔地看着Google街景地图上的邮局,那是一间很小、小旧的邮局,外观的白色
瓷砖已经泛黄了,而就在邮局旁边,孤零零地并列着一家「特制凉面馆」。再往旁边一
看,则是一家相当古老的西点面包店。
远处则是刚好被拍下的公车,正鱼贯地停入不远处的公车站牌。
「港三邮局……」我说不出话来,强烈的虚幻感袭击着我。
那种感觉就好像见网友一样,我有时候也会上一些女同的交友版,开始在网路上聊
天时,总会觉得对方感觉不错,十分亲切,好像你认识多年的老友一样。
但真的到了见面那天,实际看到那个女孩的脸,反而就有种疏离感。甚至会想:这
真的就是每天晚上和我聊MSN的那个人吗?
「啊啊,那这样子一来,名字、职业和工作的地方都有了嘛!」
我发呆发了很久,才从解完谜的冲击中清醒过来,忙按了一下仍坐在电脑前的Q。
「你就可以去找他罗?只要在邮局上班时间的话,又是内勤,应该不难找吧?」
我觉得有点兴奋,如果真在那间邮局找到那号人物的话,感觉一定很爽,虽然下一
秒可能就会被当成Stalker拖走就是了。
Q听了我的话,却莫名脸红了一下,他显得比预想中沉寂,没有平常解完谜后的那
种舒爽感。「我并没有想去打扰他的生活,最多只是去看一下,这样同时具备理性和感
性的人,是怎么样一个人而已。」
他说着,便彷佛陷入了沉思,不再搭理我了。
解谜之后过了几天,我很快就忘了这个小小的人肉搜寻游戏,继续和我家闪光游山
玩水、翻云覆雨。
我本来以为解谜过后,Q很快就会对那个部落格失去兴趣,并像涅罗一样开始找寻
新的谜面。
但是令我惊讶的是,Q先生仍旧忠实地追踪部落格,而且感觉更投入了,他几乎整
天都滚动着滑鼠,一篇篇Repeat那些恋爱记事。
我是不知道Q先生到后来有没有去找小龚先生,但从他彷佛和椅子融为一体的身影
,还有玄关那副长了灰尘的钥匙看来,应该是没有才对。
原先这么兴致勃勃,真找到人后又如此消沉。我承认我终究是弄不懂Q先生,这大
概是天才和普通的聪明人间无法跨越的那条鸿沟。
有天我和女友在外头吃完了晚饭,她陪我回ShareHouse。才打开门,就看到Q先生
竟然在起居厅里,他微弓着背,用手抓着下颚,眉头皱到都快挤出来了。
我知道那代表他在思索什么极为难解的问题,例如鸡为什么是生蛋而不是胎生之类
的(因为这样就不会有鸡生蛋蛋生鸡的谜题了),忍不住叫了他一声。
「Q?」
但他就像没有听到似的,半晌竟忽然回过头去,一股脑地冲向了他的房间。
「太奇怪了……这太奇怪了!」他一边冲还一边喃喃喊着。
我和女友对看一眼,女友经常来我家,对于我这位古怪的男性室友也早就习以为常
,她摊了一下手,对我点点头,我就追了过去。
「这不合理啊……这太不合理了……」
Q背对着我滚着萤幕,兀自喃喃自语着。我忍不住一掌拍在他肩上,发现他还在浏
览那个部落格,不禁说:「你还在看那些日记啊?不是已经解完谜了吗?」
Q摇了摇头,他把部落格转到最新的一篇。我从他身后定睛看去,有一篇还闪着「
New」的记事,竟然已经写到一百五十几天了。
『失恋第一百五十六天,打翻了玉米汤,彷佛天地都失了颜色。』
「天呀,他到底要写到什么时候啊?」
我开始同意Q的话了,倒不是觉得失恋难过这么久不正常,而是这个人未免也太有
恒心了,恋爱的时候一头热,怀抱着激情把和Tony之间的闪光逐日纪录下来,这我可以
理解。但失恋了还可以持之以恒这么久,果然不愧是考上国考的强者。
「你不觉得奇怪吗……?」
Q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女友在起居厅开了电视,自行看起她喜欢的韩剧来,看
来我有时间暂时处理我的麻烦室友。
「哪里奇怪?」
「奇怪啊……很多东西都很奇怪。老实说那天解出他工作的邮局后我就这么觉得,
有什么东西不对劲,和邪神包心菜一样,有个让人一看就浑身不对劲的东西存在于这篇
恋爱日志里头……」
我听他这样说,也不由得在意起来。Q虽然有些地方吹毛求庛了点,但通常不会无
的放矢,能让他操心这么久,那这些日志就肯定有什么古怪。
「到底是哪里不对劲?是最新的这篇吗?」
「不只是最新的这篇,是整个都不对劲……最新的这篇也是,你看,他说『打翻了
玉米浓汤,彷佛天地都失了颜色。』
我不明所以。
「有哪里奇怪吗?这人的记事风格都是这个调调啊。」要说为赋新辞强说愁的话好
像有点可怜,但有一种故作伤春悲秋的感觉倒是真的。
「你不觉得很不自然吗?全色盲的人怎么会写『彷佛天地都失了颜色』这种话?」
我怔了怔,随即张大了口:「啊,你是说色盲……」
「照理说颜色应该是他们最在意的一件事,就算这种描述方式再怎么通俗,他在写
到这句话时,难道不会觉得很不自在吗?不,应该说以他的情况,压根不会在文章上选
用这种等于在嘲讽自己的句子。」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只是这一篇,我刚刚翻到前面还有一篇,就是这个:『失恋第三天,对岸的号
志灯,宛如流血的单眸。』号志灯怎么会像流血的单眸?」
「因为是红灯不是吗?红灯有时会有种光渲染出去的感觉,远远看就很像是喷血的
眼睛……啊!」
我忽然了解了。
「啊……啊啊,是这样吗?因为红灯对吗?因为他根本看不见红灯!」
「没错!这种即视后把意象随笔记下的文章,我说过往往是最诚实的,如果不是看
见了红色,黑白的号志灯再怎么渲染,都不会让人联想到流血。也就是说,记述这个景
象的人根本就不是全色盲。」
「等等,所以说小龚先生根本就不是色盲?」
我茫然地问,这种推理从一开始就错了的事情也常有。开头走错方向的话,后面的
推论经常不可思议地也会往错误的结论靠拢,这就是武断的推理危险的地方。
「不,我不认为我们的推理有错,至少在色盲这件事上。」
Q冷静地说,他又滚动起滑鼠。「我本来也是像你想的一样,于是就回去重读了前
面一千多篇记事,但同样的情形却完全没出现。」
这回我真的是毫无头绪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Q先生忽然不说话了,他在电脑桌前坐着,手肘支在桌上,就这样保持这个姿势很
久,半晌才忽然开口。
「你觉得我们要怎么知道第一人称记述者的身分?」
「欸?」
「读小说的时候,不是常常会读到以『我』为主角的故事吗?如果是第三人称的话
,比如我当主角好了,那么开头就会写『小Q今天精神饱满地起床』,那至少读者们就
会知道主角的名字是小Q,但是第一人称的话呢?」
「唔,看小说里的其他人怎么称呼他吧?」
我回想了一下最近看过的推理小说。
「有的小说会在开头就自我介绍啦,像是跟观众说话一样,像是珍?奥斯汀时代的
作者不就经常这样吗?会说些各位读者,你或许觉得我怎样怎样,或是各位看官,像我
这样一个怎样怎样的人,诸如此类的。」
「如果主角都没有自我介绍呢?」
「那就看小说里其他角色怎么称呼他罗,如果是小说的话,主角总会和什么人对话
吧?比如我当主角的话,小说里面写到你,就会出现像这种描述:『小Q边挥舞着双手
边嚣张地向我说:「X,你快点过来一下!」』如此一来读者就知道我叫X了。」
「对,这就是问题所在。」
Q点了点头,好像不怎么在意我在举例中偷表他的事。
「就拿你的例子来讲,在你写作的故事里,那个『我』的身分,反而不是随着记述
者,而是随着记述者以外第三人的反应而变动。」
「例如在那个故事里,要是你写道:『小Q边优雅地喝着红茶边温文有礼地说:「X
,可以麻烦你把书架上那本书拿给我吗?」』那么读者就会认为那个『我』叫X,而如
果你这样写:『小Q边优雅地喝着红茶边温文有礼地说:「Y,可以麻烦你把书架上那本
书拿给我吗?」』这么一来,读者就会认为那个『我』其实是Y。」
「这本书一定不是我写的,我认识的Q绝对不会优雅地喝红茶。」
「这又是另一个记述者主观影响客观的问题了,不过不是今天的主题。现在设想一
种状况,如果在上述这个故事里,记述者以外的第三人永远都不叫『我』的名字呢?」
「还是有其他方法啊,比如『我拣到一张学生证,上面写着「X,21岁」,竟然是
我的学生证!』这样也可以辗转地知道『我』的身分。」
「这就是镜像了,其实第三人的反应也是一种镜像。我的意思是,如果都没有这些
镜像出现的时候呢?」
我摊了摊手,「那的确是很难知道记述者的身分。」
「所以说,如果在上述的故事里,有一天忽然出现这样的记述:『Q忽然转过头来
对我说:「Z啊,我之前那个老是把女友带回家的室友已经搬走了,你可以用她的房间
没关系。」』这时候读者才会赫然惊觉,原来现在这个『我』已经不是之前那个『我』
了。就像现在,搞不好你已经不是两个礼拜前和我讨论小龚的那个人了。」
「对不起,我没有打算搬走,我想你也找不到第二个愿意当你室友的好心人。」
Q笑了起来。好吧,我必须重申我真的是故事一开头那个我。特别声明这种事情实
在很奇怪,都是Q这个九弯十八拐的人害的。
「这个部落格也是一样的,因为从头到尾都是第一人称记述,所以实际上我们并不
知道作者的身分,记事里也没有任何Tony称呼那个『我』的条项。」
这倒是,我回想了一下那几千篇的记事,每次都是『我』说Tony如何如何,但从来
没有Tony对他说了什么话的记述。
Q交扣着双手,把脚跷到膝盖上,说出了令我震惊的话。
「这也就是说,假如这个部落格的记述者中途换人,我们也无从得知。」
我瞪大了眼睛。「中途换人?你是说,这个部落格的文章不是一个人所写的?」
Q点了点头。「正是如此,所以才会出现这种不自然的状况。明明是全色盲的人,
却忽然出现了和颜色有关的记述,明明是理性看待一切事情的人,却出现了失恋几百天
还在无病呻吟的举动。」
「等等,所以部落格的作者换人了吗?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应该说作者到底有多
少人?」我茫然了。
「我想应该就是两个人,至于从什么时候开始,应该就是这一篇开始。」
Q说着,把滑鼠滚到了最上方。萤幕上映出了一切的开端,就是那篇失恋宣言:
20xx年10月x日
我,失恋了。
「啊啊……」我忍不住呻吟出声,「也就是说,从那篇开始以后……」
「嗯,记事风格通常也就代表着一个人的思路模式,一般来讲很难改变,人就算失
恋了也不会因此就换一颗脑袋,我一开始觉得最不自然的地方就在这里,为什么小龚先
生会忽然改变分点分项的描写方式?」
我其实一开始也曾怀疑过,但一来我对部落格之谜没这么热衷,二来我觉得失恋对
一个人的打击可大可小,大起来自杀也是常听见的事。就算因此改变一下记事风格,也
不是什么太奇怪的事。
「不是作者『改变』记事风格,而是作者本身『改变』了吗……」
我喃喃地说着,半晌整个人跳起来。
「那是谁?后段的作者换成了谁?」
Q这回表情稍微严肃起来,我觉得他的眉目有几分温柔,也有几分哀伤。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就是那个Tony了。」
「咦咦?」我张大了口,「等等,所以那些失恋记事是Tony写的吗?他和小龚先生
分手了,然后跑到小龚的部落格上贴这些文章?」
「我想应该不是,分手的情侣还给对方自己部落格的帐密,让对方跑进自己的地盘
发失恋日记,这怎么想都太有违常理了。」
「也有可能是Tony盗取了小龚先生的帐密不是吗?可能他由爱生恨,就用骇客技术
骇进小龚先生的电脑,然后强占他的部落格,让小龚束手无策啊?」
我越想越觉得有这种可能,要是Q失恋了搞不好会做这种事。
「我想那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Tony真做这种报复行为的话,小龚先生也不可能
闷不吭声,这部落格并没有设禁止回应,他至少也会在下面出个声之类的。再者……从
小龚这一千多篇记事看来,我不认为那个Tony是幼稚到会做这种事情的人。」
我点头同意,小龚眼里看出去的Tony,不仅风趣、帅气,还散发着一种成熟男人的
气质,经常让人有种作者觉得自己配不上他的感觉。
「那到底是怎么样?为什么Tony忽然要接写小龚先生的部落格?」
Q忽然低下头来,把下颚支在他折弯的手背上。
「我想,应该是因为……原来的记述者已经不在了的关系。」
我怔住了。
「不在了……什么意思?」
Q微闭了一下眼睛。
「就是字面的意思,不在了,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小龚先生他已经死了。」
「啊……」
我整个人彷佛清醒过来,那几百篇的失恋记事在我脑海里闪过,遗失、消灭、抛弃
、衰老、死亡……这些哀伤的意象忽然变得鲜明起来。原来他并不是为赋新辞强说愁,
而是真的在哀悼,哀悼自己情人的永诀。
『我,失恋了。』,我想起最开头的那句话,感觉胃扭曲成了一团。
「死了……为什么会死?是病死吗?」
Q先生慢慢张开了眼睛,看着无焦聚的一方。
「以下的事情全都是我的猜测。不过也不是胡乱猜的,我想,小龚先生应该是死于
意外,而且是极突然、事前全无迹象的那种。」
「意外……?」
「嗯,如果像你说的,他是病死的话,那无论他再怎么掩藏,之前的记事一定都会
有迹象。去医院看病什么的、或是和家人诀别什么的,但是这些在文章里都找不到。而
且你看失恋前一天的记述,作者和Tony还开开心心地去听音乐会表演呢。」
Q长长吐了口气。
「至于什么意外,这也是我的猜测,恐怕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嗯,就是我刚刚举的那则记事,失恋第三天的时候,Tony不是这样写吗:对岸的
号志灯,宛如流血的单眸。觉得红灯像流血的眼睛不是不可能,但终究有点罕见,为什
么Tony一看见红灯,就会想到流血呢?」
「虽然这也有可能是Tony思路独特,但我猜更大的可能是,他有认识的人曾经在车
祸中受伤,或甚至丧生,所以当他一看到同样的号志时,不知不觉就会联想到血。」
「啊啊……」我说不出话来。
「至于发生事故的原因,我想可能也和他的全色盲有关。其实现行的交通号志,对
色盲而言其实是极为危险的,我们的红绿灯经常不只红绿黄三种颜色,还有左转灯、右
转灯,有时直排有时横排。」
Q难掩几分感慨地说着。
「色盲的人大多凭位置去推测号志可能的颜色,但遇到那种号志排列过于复杂的情
形,或是有些私人停车场的号志不照规矩排列的情形,就很难正确判断出现在亮的是哪
一个颜色的灯在闪。」
「所以Tony先生才经常说要载他。」
我回想着记事,经常出现:『Tony说要载我,但我拒绝他了』、『Tony为了我不坐
他车的事,和我吵了一架。』之类的记述。
「对,Tony知道以情人的状况,一个人在不熟悉的路段走很容易出事。但是正如我
们之前推理的,小龚出于自尊心,可能有一部分也是色盲的自卑感,不太愿意坐另外一
个男人开的车,所以一直不愿意接受Tony的好意……最后导致这样的结果。
我忽然极为感叹,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子。虽然我不认识那个小龚先生,但这些日
子浏览他的部落格,和Q一层层推理下来,我竟也有一种认识他很久的感觉,好像我们
和他是老朋友一样。
没想到这位老朋友还没有见着,就已经天人永隔了。
「我想……这个Tony一定极为自责,为什么不载他回家就好、为什么自己不能多坚
持一点,所以他才像这样,连续数百天地纪录下小龚死亡后的心情,以做为宣泄。」
「他怎么会知道小龚部落格的密码?」
「我想他们情人之间一定有什么默契,这个部落格又是为了Tony而设的,说不定
Tony平常就有偷偷在看了,猜得出密码也不是什么意外的事。」
Q沉静地说。
「他为了让部落格不要间断,营造出小龚还活着的样子,所以还刻意模仿了小龚的
笔法,他知道小龚是色盲,所以模仿的记事中也刻意避免出现颜色。但是他终究还是活
在彩色世界的人,所以某些地方还是露馅了。」
我闭上了眼睛,在脑海里最后一次描摹那两个人的形象:二十五岁、在邮局工作的
公务员,足不出户、理性而安静,世界只有黑与白的男人。遇上了幽默而感性、性格阳
光,总是开着跑车、对情人无微不至,世界满溢着色彩的型男。
黑白的世界与彩色的世界,交融成一千两百多篇色彩斑斓的纪录,美不胜收。
Rest in Peace,小龚先生。我在心底默默地说。
「我想他……搞不好也在等着有人阻止他也说不一定,所以才会这样一直不断地、
彷佛要向谁诉说地写下去,他无法相信小龚就这么死了,所以说他只是失恋了。失恋了
就还有转机,还可能重新找回属于他的恋情。」
Q说了不像他会说的、极为感性的结语,然后闭上了眼睛。
「以上,就是部落格失恋记事之谜的解答。」
不知道为什么,以前和Q一起解各种谜,当获知最后的谜面时,总有一种通体舒畅
的感觉,彷佛堵塞的毛细孔一瞬间通了那样。
但只有这一次,听见Q久违的解答宣言,我竟觉得胸口有股块垒,沉甸甸的瘀积在
那,就连女友温柔的软语,也无法化解那种抑郁。
Q不再看那个部落格了,也不再坐在电脑前,他仍然偶尔去大学里上他喜欢的课,
其他时间就宅在他的书堆里。
但我发现他出门的次数变频繁了,以往每次回家都看得见的身影,现在我提早回来
ShareHouse,还会发现灯全是暗的,Q先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有次我心血来潮,用Q先生的电脑进那个部落格,才发现部落格竟然停止更新了。
长达三年半的日记,停在失恋第一百五十六天那篇,日期是20xx年5月1日,正是Q破解
整个部落格之谜的那天。
有天Q晚归时,我们一起吃晚饭,他忽然抬头说:
「那个部落格的密码,是用Tony先生的出生年月日。」
他说完这句话,就低下头继续吃便当,竟没有任何后续的推理与解释。我一阵错愕
,同时心里也隐隐约约有了个底。
又过了几个月,我在估狗上搜寻我和女友暑假出游要住的民宿时,资讯串里又跳出
了那个部落格。
出于怀念,我移动滑鼠,点开那些久违的日志。却意外地发现他又更新了,但更新
只有一篇,还是前几天的事。
记事的内容非常简单,只有短短四个字。
20xx年8月x日
我恋爱了。
我呆呆地看着那几个字几秒,然后不由自主地笑了。
这则记事的作者是谁呢?谁恋爱了?又是和谁呢?
我没Q这么厉害,无法从那四个字推断出来。
但我注意到Q最近越来越会打扮自己了,虽然整体来讲还是那副颓废样,但他在某
天去理了头发,还把胡子细心地剔干净了,衣服也不再是那一千零一套,连球鞋也去买
了新的。Q本来就算是个帅哥了,最近的他颇令我这个好友耳目一新。
「喂,你有没有看到我的发胶?」
这时Q在客厅喊我,他好像要出门的样子。
「发胶?你什么时候买过发胶了?」
「有啊,就上次那条……啊,算了!来不及了,我得出门了,我晚饭不回来吃,不
用帮我买便当没关系。」
我听着Q匆匆忙忙拿钥匙关门的声音,再望向部落格那则最新记事。
『我恋爱了。』
嘛,算了,也不急在一时。
反正总有一天,Q也会为我解开这个小小的谜吧!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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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
2
挺好玩的。 Q写得有点儿福尔摩斯,主人公好比华生,听Q一直在哪儿絮絮叨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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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
3
這麼長啊...先頂後看了.(⊙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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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
4
OMG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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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
5
之前看过一篇人肉国内某主持人的文章,仅仅是因为她新买了一个鞋架,就被人肉出她
和她男友的所有信息。
太恐怖了,网络的力量真强大,当然无聊的人也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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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
6
耐着性子快速看完,拍成一部小电影不错。
那Q生最后大概是爱上部格里的人了。真的假的。
确实蛮恐怖,啥都能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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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
7
推理是一回事
但是去认识里面的人又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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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
8
“关键词:LES视角 推理主线 本质BL”
这里面作者是个拉拉,室友是个宅男,被人肉的是gay couple,
最后貌似宅男喜欢上了那对couple里面活下来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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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
9
如果不是有兴趣,Q怎么会去花那么多时间推理。。

【在 J***e 的大作中提到】
: 推理是一回事
: 但是去认识里面的人又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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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y
10
嗯,就是这么一回事。

【在 e*******e 的大作中提到】
: “关键词:LES视角 推理主线 本质BL”
: 这里面作者是个拉拉,室友是个宅男,被人肉的是gay couple,
: 最后貌似宅男喜欢上了那对couple里面活下来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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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
11
WK,这谁取得标题?整人呢嘛,哪里一分钟啊,害我都看了一个小时了,啥也没学会啊!

【在 e*****y 的大作中提到】
: 在分享里看到一个清华男几个小时就推理出王珞丹住所的事迹,不禁想起了几周前看过
: 的这篇事关推理的DM短文。它用它的名字吸引了我,又用它的诡谲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
: 象。它在语言风格上的冷静简洁与有序也完全符合我的口味,以至于到今天我还念念不
: 忘。在此存档+向同好者推荐。
: 关键词:LES视角 推理主线 本质BL
: 一分钟教你人肉搜索 BY 素熙
: 会开始注意那个人的部落格,是因为室友Q的关系。
: 我的室友Q是个非常喜欢思考的人,做什么事情,哪怕是日常生活的小事都好,Q都
: 可以用缜密的逻辑加以推理。
: 例如把筷子伸出去夹菜时,Q会思考往右还是往左比较有利于迅速夹到想要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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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
12
恩。。那说明你原本就是推理高手?

啊!

【在 s******d 的大作中提到】
: WK,这谁取得标题?整人呢嘛,哪里一分钟啊,害我都看了一个小时了,啥也没学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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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
13
好的推理者首先必须具备丰富的知识,比如福尔摩斯看到车轮上带的泥土,就知道马车
去过伦敦那个区。当然,现在有Google
不过 有时候事实总是第n+1种可能性。

【在 e*****y 的大作中提到】
: 嗯,就是这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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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y
14
O(∩_∩)O~
我看完也觉得标题坑爹,可是能看了一个小时,说明这故事写得还是不错滴~~~

啊!

【在 s******d 的大作中提到】
: WK,这谁取得标题?整人呢嘛,哪里一分钟啊,害我都看了一个小时了,啥也没学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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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
15
我竟然读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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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
16
上当了,看了十分钟都还没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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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
17
那是不是作者坚持看下去的话
过不了多久Q也会出现在那个博客里了呢。。。

【在 e*******e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不是有兴趣,Q怎么会去花那么多时间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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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
18
说不定,已经是Q在更新博客啦 :)
原因:
1. Q已经知道密码 ,
2. 上次’我失恋了‘是换了人在写,这次’我恋爱了‘,未尝不是第二次换人,当然换上的是Q啦

【在 J***e 的大作中提到】
: 那是不是作者坚持看下去的话
: 过不了多久Q也会出现在那个博客里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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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
19
尼瑪,就是一隱藏極深的BL文嘛,不過破解名字和郵局地址的推理確實很屌
avatar
J*e
20
还真是
。。。
有种起鸡皮疙瘩的赶脚

然换上的是Q啦

【在 e*******e 的大作中提到】
: 说不定,已经是Q在更新博客啦 :)
: 原因:
: 1. Q已经知道密码 ,
: 2. 上次’我失恋了‘是换了人在写,这次’我恋爱了‘,未尝不是第二次换人,当然换上的是Q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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