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谢谢各位了,最近买房后遇到些法律诉讼问题,希望能请教有懂法律的或类似经历的
朋友。
新建的房子,所有建筑事情都由开发商承办,去年夏末交工,CLOSING,入住了。入住
两个月后收到一封律师信,说是有一个建筑材料供应公司要加一个LIEN在这个房子上,
因为这个公司被拖欠了几千块钱的建材费,如果一周内他们没有得到拖欠款,他们就会
诉诸法庭。我觉得很奇怪,我从没有直接跟任何建材商打交道,房子是由开发商负责修
建的,建好后我办理贷款手续,CLOSING,然后入住。我觉得这封信应该是建材商和开
发商的关系,我就立刻联系了开发商,开发商说很抱歉,这封信应该是给他们的,他们
让我将信传真给他们,他们来处理。我传了信给他们,问他们还需要什么,他们再没有
回信。又过了一个月,我又收到律师的信,说是已经立案,是那个建材商对我,我又立
刻联系了开发商,这回开发商让我找CLOSING公司,CLOSING公司的律师说TITLE
INSURANCE 不包括 MECHANICS LIEN,让我和我自己的律师谈谈。
我现在的问题是,我是否应该起诉开发商,我一直和开发商打交道,也是和开发商签的
合同,房子已经CLOSING了,所有的事情都应该清了,他们和建材商的纠纷不应该把我
牵进来,所有的律师费用也应该由他们承担,对吗?
大家有什么建议吗?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