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z
2 楼
【 以下文字转载自 Piebridge 讨论区 】
发信人: ozz (ozz), 信区: Piebridge
标 题: 被shy的男生追咋办?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Jan 3 20:15:00 2012, 美东)
流氓好对付,shy的男生咋办?送东西咋办?
回送?麻烦。拒绝?不忍。接受?接受超过三次了当俺同意了咋办?!
发信人: ozz (ozz), 信区: Piebridge
标 题: 被shy的男生追咋办?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Jan 3 20:15:00 2012, 美东)
流氓好对付,shy的男生咋办?送东西咋办?
回送?麻烦。拒绝?不忍。接受?接受超过三次了当俺同意了咋办?!
c*o
6 楼
拒绝吧,不然再去解释更麻烦,夜长梦多。
w*n
8 楼
明说不行,就发封email:
thank you for your gifts, but it is not a good time for me to build a
relationship with somebody at this point...
thank you for your gifts, but it is not a good time for me to build a
relationship with somebody at this point...
c*m
39 楼
我只能说你可笑。
大家请ignoreFoxman (今狐冲)的文字,完全是误导。有空可以去wenxuecity看pjiang
的博客,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14332/200710/20710.html
上面写得很清楚!!!!
【在 F****n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就不说你法盲了,
: 1. 交了485人就必须在美国
: 2. 唯一的例外是AP,必须在离境前拿到
: 3. 如果没申请AP离境485批了,算放弃绿卡。
: 4. H1b在485批的同时中止,所以也不能用H1B回来。
: 4. 如果没申请AP离境485没批,可以用H1B回来。
: CLEAR?
:
: 候,485批了,你
大家请ignoreFoxman (今狐冲)的文字,完全是误导。有空可以去wenxuecity看pjiang
的博客,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14332/200710/20710.html
上面写得很清楚!!!!
【在 F****n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就不说你法盲了,
: 1. 交了485人就必须在美国
: 2. 唯一的例外是AP,必须在离境前拿到
: 3. 如果没申请AP离境485批了,算放弃绿卡。
: 4. H1b在485批的同时中止,所以也不能用H1B回来。
: 4. 如果没申请AP离境485没批,可以用H1B回来。
: CLEAR?
:
: 候,485批了,你
c*m
43 楼
第20楼
[回复] [回信给作者] [本篇全文] [本讨论区] [修改] [删除] [转寄] [转贴] [收藏] [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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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 20 ]
发信人: chanelmm (............), 信区: EB23
标 题: Re: 持有效的h1b visa, 申请了AP还没下来,能出境么?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Feb 23 13:32:09 2012, 美东)
我只能说你可笑。
大家请ignoreFoxman (今狐冲)的文字,完全是误导。有空可以去wenxuecity看pjiang
的博客,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14332/200710/20710.html
上面写得很清楚!!!!
【在 m*******l 的大作中提到】
: 那里?我去读读,再回来批他
[回复] [回信给作者] [本篇全文] [本讨论区] [修改] [删除] [转寄] [转贴] [收藏] [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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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发信人: chanelmm (............), 信区: EB23
标 题: Re: 持有效的h1b visa, 申请了AP还没下来,能出境么?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Feb 23 13:32:09 2012, 美东)
我只能说你可笑。
大家请ignoreFoxman (今狐冲)的文字,完全是误导。有空可以去wenxuecity看pjiang
的博客,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14332/200710/20710.html
上面写得很清楚!!!!
【在 m*******l 的大作中提到】
: 那里?我去读读,再回来批他
c*m
44 楼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14332/200710/20710.html
没有收到 AP 就离境了,是用 H 签证回来的。后来 AP 也批了。那么下一次旅行时,
可否用 AP 入境呢?
如果是在收到 renewal 的 AP 之前离境呢?
"The travel outside of the United States by an applicant for adjustment
who
is not under exclusion, deportation, or removal proceedings shall not be
deemed an abandonment of the application if he or she was previously
granted
advance parole by the Service for such absences, and was inspected and
paroled upon returning to the United States. " - 8 CFR 245.2(a)(4)(ii)(B)
此处 previously 语焉不详,颇有争议。
上述两个难题,一直有纷争不已。现在有了答案,还是标案。
移民局在给 AILA (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答复(见 4/2/08 Agenda)中如是说:
1) 如果 AP 在 pending 的时候离境,但是以 H-1, H-4, L-1, L-2, K-3, K-4, V-1,
V-2, or V-3 身份入境,其 AP 申请不认为是放弃;
2) 如果在 AP pending 期间离境,手中尚有未失效的 AP,且在该 AP 有效期内以 AP
入境,其 pending 的 AP 依然有效。
没有收到 AP 就离境了,是用 H 签证回来的。后来 AP 也批了。那么下一次旅行时,
可否用 AP 入境呢?
如果是在收到 renewal 的 AP 之前离境呢?
"The travel outside of the United States by an applicant for adjustment
who
is not under exclusion, deportation, or removal proceedings shall not be
deemed an abandonment of the application if he or she was previously
granted
advance parole by the Service for such absences, and was inspected and
paroled upon returning to the United States. " - 8 CFR 245.2(a)(4)(ii)(B)
此处 previously 语焉不详,颇有争议。
上述两个难题,一直有纷争不已。现在有了答案,还是标案。
移民局在给 AILA (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答复(见 4/2/08 Agenda)中如是说:
1) 如果 AP 在 pending 的时候离境,但是以 H-1, H-4, L-1, L-2, K-3, K-4, V-1,
V-2, or V-3 身份入境,其 AP 申请不认为是放弃;
2) 如果在 AP pending 期间离境,手中尚有未失效的 AP,且在该 AP 有效期内以 AP
入境,其 pending 的 AP 依然有效。
m*l
45 楼
嗯,fox说的是错的
【在 c******m 的大作中提到】
: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14332/200710/20710.html
: 没有收到 AP 就离境了,是用 H 签证回来的。后来 AP 也批了。那么下一次旅行时,
: 可否用 AP 入境呢?
: 如果是在收到 renewal 的 AP 之前离境呢?
: "The travel outside of the United States by an applicant for adjustment
: who
: is not under exclusion, deportation, or removal proceedings shall not be
: deemed an abandonment of the application if he or she was previously
: granted
: advance parole by the Service for such absences, and was inspected and
【在 c******m 的大作中提到】
: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14332/200710/20710.html
: 没有收到 AP 就离境了,是用 H 签证回来的。后来 AP 也批了。那么下一次旅行时,
: 可否用 AP 入境呢?
: 如果是在收到 renewal 的 AP 之前离境呢?
: "The travel outside of the United States by an applicant for adjustment
: who
: is not under exclusion, deportation, or removal proceedings shall not be
: deemed an abandonment of the application if he or she was previously
: granted
: advance parole by the Service for such absences, and was inspected and
c*m
46 楼
索引:1) 对 F 的影响; 2) 对 H 的影响 (H-1/H-4, H-4); 3) AP (I-94, CP)
再谈 AP 和 EAD 对 F/H 身份之影响
- pjiang -
在填 I-131 和 I-765 表格的时候,老师谈过些许 AP 和 EAD. 可能是说得不够细,今
天再啰琐几句。
随着 I-485 的提交,申请人可以开始申请 AP 和 EAD. 大概 USCIS 的本意,是 I-485
的处理也就是几个月的功夫。所以,AP 和 EAD 的有效期都是一年。可由于有 Name
Check 的介入,现在 I-485 的等待数以年计。好在只要 I-485 在 pending 之中,AP
和 EAD 就可以 renew,年复一年。
首先,再重复一遍,申请 AP/EAD 和 使用 AP/EAD 是不同的概念。只是申请 AP/EAD,
对你的非移民身份没有丝毫的影响。
而使用 AP 是特指申请人手持 AP 入境,使用 EAD 仅指用之于受雇。
AP/EAD 是 I-485 的 benefits(只要 I-485 在 pending, 就可以申请 AP or/and EAD
),而不是身份 (status). 所以,可以只在需要的时候才去申请,不需要有连续性。
AP/EAD 之间的间断,不造成身份的间断,不是 Gap.
而且,主申请人和副主申请人的 AP/EAD 没有从属关系。没有说主申请人使用了 AP/
EAD,副主申请人就一定要使用 AP/EAD;或是主申请人还没有使用 AP/EAD,那副主申
请人就一定不能使用 AP/EAD.
AP/EAD 是基于 I-485 的,而 I-485 是你自己的申请,与雇主无关,所以更换雇主不
需要重新来申请。只要还在有效期内,而且 I-485 还在 pending 状态(或 MTR 后的
呈 pending 状态),AP/EAD 就可以使用。即使作为主申请人你刚刚失去了工作,也可
以使用 AP 入境。
AP 和 EAD 均可分别单独申请。
另外,对于 H/L 来说,AP 和 EAD 也没有任何的相连性。不是说用了 AP 就非得使用
EAD,或反之。对于 B/F/J/TN etc 确是如此,用 AP 入境之后,须用 EAD 工作。
本来只要交了 I-485,就实实在在是进入了身份调整 (Adjustment of Status - AOS)
状态。可 USCIS 又节外生枝,说只要没有使用 AP 和 EAD,若申请人原有的非移民身
份,只要还有效,则仍然保持。正是因为这一点,引出了下面 AP 和 EAD 的颇多纠纷。
使用 AP/EAD 对学生签证 F 的影响
对于 F (还有B, J, TN 等)的非移民身份,一旦提交了 I-485,那就真是进了移民监
。此话怎讲?不能轻易出境了。
一旦出了境,如果不是身揣 AP,那十是八九是不太可能依原签证类型回来了。紧跟着
的,是 I-485 也就废了。
不想这样的,请一定要先申请 AP,并且是在 AP 批下来之后而且确确实实握在手中了
再动身。象自己先溜出去,请人把 AP 寄出国用的招儿,最好还是不用。
好了,你老老实实揣着 AP 出境了,又回来了。请注意,你的身份就发生了质的变化。
不再是 F 了,你成了 AOS.
原来你是 F-1 的时候,做 TA/RA 或在校园打工是天经地义的。现在你成了 AOS,天经
地义的东西变成了禁区。除非你申请了 EAD 握在手里,否则你干什么都是不允许的。
有了 EAD 呢,你就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Off-Campus 的工作你也能做了,再无限
制。
还有,你可以不必是 Full-time 学生了,想修几个学分就几个学分,成天在家睡觉也
没人管你。
由于你从 F-1 变成了 AOS,你就不再可以享受 F-1 的 benefits,比如 CPT/OPT. 当
然,有了 EAD 你也就不稀罕什么 PT 了。
有的 F-1 只申请了 AP 而没有 EAD,那么去申请 CPT/OPT 会怎样呢?
由于 CPT 是学校的 ISO 掌管的,也许你不吱声 I-485,还能蒙得一时。而 OPT 要
USCIS 批才行,你的 OPT 申请被 denied 掉,一定不要感到很意外,因为你本就不该
去申请的。可是,万一批了呢?那你就用罢。
同样,以 AOS 的身份,你也不应该去拿新的 I-20 来换学校,升学位,改 program,
或是由 F-2 变成 F-1. 然而在实际中,因为 I-20 只牵扯到学校的 ISO 而不经过
USCIS 的手,出于各种原因你还是可能拿到新的 I-20 的。
如果没有新的 I-20,我还能上学么?答案是 "Yes". 作为 AOS, 你可以上学,不需要
I-20,也不必是 F-1.
有同学不知怎么回事儿,手上有两个 EAD,OPT 的和 I-485 的。问老师用哪一个好,
老师说用有效期长的。
其实具体使用 EAD 的情况,USCIS 并不能掌握,在 I-9 上面也反映不出是哪一张卡在
使用。USCIS 唯一能推断的是,当你的一张 EAD 过期之后你仍在工作的话,那你从那
时开始一定是用的没有过期的 EAD 了。
话又说回来,作为 AOS 的你,如果你的 I-485 被拒了,不管你的 I-140 是否已批,
你就立刻丧失了合法的身份,而必须立即离境。 这便是为什么 F 身份的申请者,通常
都不去使用 AP/EAD,以求维持其 F 身份。这样,即使 I-485 被拒,仍能合法地停留
以完成学业。
如果你是 F-2 成了 AOS,而 F-1 没有使用 AP/EAD,那么你只好独自一人离开。从此
你俩大洋两岸,等到 F-1 变成了 H-1 时,你再去申请 H-4 方有签成的希望。
如果你是 F-1 成了 AOS,不管 F-2 有没有使用 AP/EAD 也都一样是 AOS 了。这是因
为 F-2 赖以生存的 F-1 不再存在了的缘故。F-1 和 F-2 的 AOS 的不同影响,请同学
们留意在心。
有 X 律师称,使用了 AP/EAD 的 F-1,“不能申请H-1B”. 老师说“不信也罢”。
F-1/2 可以转成 H-1,也可以转成 H-4. 充其量最多是可能要离境签证(可能而已)。
使用 AP/EAD 对工作签证 H 的影响
虽然同样是非移民签证,H (还有 L)的情况与 F 有一些不同的地方,在使用 AP/EAD
时。其本质在于,H 签证可以有 "dual intent". 本文中的 H 仅指 H-1/H-4,L 是指
L-1/L-2.
由于这个 dual intent,H 可以不需要 AP 就出境,凭有效的 H 签证和 I-485 的收据
原件(从 11/1/07 始 I-485 收据已不再需要),就可以回来,其 I-485 不受影响。
移民局的规定是,使用 AP 入境,其 H 身份可以 transfer (H-1),也可以 extend (H
-1/4),--就象你没有用过 AP 一样。
"an alien who was an H-1 or L-1 nonimmigrant, but who was paroled pursuant
to a grant of advance parole, may apply for an extension of H-1 or L-1
status, if there is a valid and approved petition. " - Q 3 of INS Memo (5-16
-00) H/Ls Who Work After Entering on Advance Parole(下同)
这个仍然维持 H 身份,不只是说你 H-1 入境后继续为原来的雇主工作,或 H-4 入境
后仍保留其 H-4 身份,还应该可以这样引申诠释如下:
1) 你 H-1 入境后为新的雇主工作,其 I-129 transfer 获得了 USCIS 的批准;
2) 你 H-1 入境后不再工作,其 I-539 转 H-4 获得了 USCIS 的批准;
3) 你 H-4 入境后工作,其 I-129 获得了 USCIS 的批准。
既然使用 AP 入境与用 H-1/4 签证一样,那么 COS/EOS 也就谈不上要出境申请签证了。
申请 AP/EAD 之后,或使用 AP/EAD 之后,原来的 H 又顺利地延转了。H 的延转会不
会让 AP/EAD 作废,甚至是 I-485 的作废呢?
H-1 的 "dual intent" 是移民局认可的,与 I-485 并非水火不相容。而 AP/EAD 的失
效,只有两个条件:1) 到期了;2) I-485 被拒了。
和 F 不一样,用过 AP 之后,不是必须一定要使用 EAD,因为你的 H 被认定依然有效。
"Until then, if the alien's H-1 or L-1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would not
have expired, had the alien not left and returned under advance parole, the
Service will not consider a paroled adjustment applicant's failure to obtain
a separate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 to mean that the paroled
adjustment applicant engaged in unauthorized employment by working for the H
-1 or L-1 employer between the date of his or her parole and the date to be
specified in the final rule." - Q 4
虽然使用 AP 之后,H-1 仍然可以在境内进行 EOS/COS,但有一点有提醒 H-1 注意。
那就是,如果你们家的 LD 将要申请 H-4 签证,或是以 H-4 身份入境,那么你在此之
前的使用 AP 或许会给 LD 带来麻烦。因为签证官可能会认为你的 LD 不符合 H-4 的
申请条件,或 CBP 也许会认为你的 LD 不能以 H-4 入境。(例)
如果遇到上述情况,你的解决之道就是到加、墨搞个 H-1b 签证,以 H-1 入境好了。
一般来说,H 可以延转的隐含条件就是,其 H 身份依然有效。所以持 AP 入境可以延
转 H 就意味着 H 身份的有效性。然而,USCIS 说的只是 "may apply for an
extension of H-1 or L-1 status",而不是说 may keep his/her H-1 or L-1 status
,故而造成了 VO 或 CBP 的不同理解和解释。在县官不如现管的前提下,只好再以 H-
1 入境来求得平安。
虽然 USCIS 说 "If an H-1 or L-1 nonimmigrant has traveled abroad and was
paroled into the United States via advance parole, the alien is accordingly
in parole status." 在这个事例中,家长和孩子同时入境,parent 持 AP,Kid 用 H-
4,也被放进来了。
欲了解更多的信息,这里有详细的讨论。
由于使用 AP 入境之后的 H-1B/H-4 能够任意地进行 H 的延转,所以人们就泛泛地说
仍旧是 H 的非移民身份,--尽管移民局从来没有如此地认可过,而且还明明白白地
说是 Parole 身份,但原有的 H-1b 工作许可依然有效。
认为是 H 非移民身份也好,认为是 Parole 身份也好,只要移民局认可还可以进行 H
的延转,那就是甭管黑猫白猫,能捉老鼠的就是好猫。
这个不同的概念,只有在 AP 入境之后 I-485 被拒的情况下,才出现分歧。如果是仍
旧的 H 非移民身份,就可以继续在境内停留;如果死扣移民局的 Memo,这时候申请人
必须手动地进行 H 的 reinstatement,尽管原来的还没有到期。
由于这个原因,有同学在 AP 入境之后,就准备马上延转 H 身份,以防万一。既然如
此,那还不如当初就直接用签证好了。既然申请了 AP,就是图免签证的方便。现在,
仅仅只是预防 I-485 的被拒,就凭白无顾地延转 H 身份,真是没有太多的必要。
使用 AP 入境,而 I-485 又不幸被拒。凭有效的 H-1B 批准书,申请签证并入境,就
无身份之忧了。
再谈 AP 和 EAD 对 F/H 身份之影响
- pjiang -
在填 I-131 和 I-765 表格的时候,老师谈过些许 AP 和 EAD. 可能是说得不够细,今
天再啰琐几句。
随着 I-485 的提交,申请人可以开始申请 AP 和 EAD. 大概 USCIS 的本意,是 I-485
的处理也就是几个月的功夫。所以,AP 和 EAD 的有效期都是一年。可由于有 Name
Check 的介入,现在 I-485 的等待数以年计。好在只要 I-485 在 pending 之中,AP
和 EAD 就可以 renew,年复一年。
首先,再重复一遍,申请 AP/EAD 和 使用 AP/EAD 是不同的概念。只是申请 AP/EAD,
对你的非移民身份没有丝毫的影响。
而使用 AP 是特指申请人手持 AP 入境,使用 EAD 仅指用之于受雇。
AP/EAD 是 I-485 的 benefits(只要 I-485 在 pending, 就可以申请 AP or/and EAD
),而不是身份 (status). 所以,可以只在需要的时候才去申请,不需要有连续性。
AP/EAD 之间的间断,不造成身份的间断,不是 Gap.
而且,主申请人和副主申请人的 AP/EAD 没有从属关系。没有说主申请人使用了 AP/
EAD,副主申请人就一定要使用 AP/EAD;或是主申请人还没有使用 AP/EAD,那副主申
请人就一定不能使用 AP/EAD.
AP/EAD 是基于 I-485 的,而 I-485 是你自己的申请,与雇主无关,所以更换雇主不
需要重新来申请。只要还在有效期内,而且 I-485 还在 pending 状态(或 MTR 后的
呈 pending 状态),AP/EAD 就可以使用。即使作为主申请人你刚刚失去了工作,也可
以使用 AP 入境。
AP 和 EAD 均可分别单独申请。
另外,对于 H/L 来说,AP 和 EAD 也没有任何的相连性。不是说用了 AP 就非得使用
EAD,或反之。对于 B/F/J/TN etc 确是如此,用 AP 入境之后,须用 EAD 工作。
本来只要交了 I-485,就实实在在是进入了身份调整 (Adjustment of Status - AOS)
状态。可 USCIS 又节外生枝,说只要没有使用 AP 和 EAD,若申请人原有的非移民身
份,只要还有效,则仍然保持。正是因为这一点,引出了下面 AP 和 EAD 的颇多纠纷。
使用 AP/EAD 对学生签证 F 的影响
对于 F (还有B, J, TN 等)的非移民身份,一旦提交了 I-485,那就真是进了移民监
。此话怎讲?不能轻易出境了。
一旦出了境,如果不是身揣 AP,那十是八九是不太可能依原签证类型回来了。紧跟着
的,是 I-485 也就废了。
不想这样的,请一定要先申请 AP,并且是在 AP 批下来之后而且确确实实握在手中了
再动身。象自己先溜出去,请人把 AP 寄出国用的招儿,最好还是不用。
好了,你老老实实揣着 AP 出境了,又回来了。请注意,你的身份就发生了质的变化。
不再是 F 了,你成了 AOS.
原来你是 F-1 的时候,做 TA/RA 或在校园打工是天经地义的。现在你成了 AOS,天经
地义的东西变成了禁区。除非你申请了 EAD 握在手里,否则你干什么都是不允许的。
有了 EAD 呢,你就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Off-Campus 的工作你也能做了,再无限
制。
还有,你可以不必是 Full-time 学生了,想修几个学分就几个学分,成天在家睡觉也
没人管你。
由于你从 F-1 变成了 AOS,你就不再可以享受 F-1 的 benefits,比如 CPT/OPT. 当
然,有了 EAD 你也就不稀罕什么 PT 了。
有的 F-1 只申请了 AP 而没有 EAD,那么去申请 CPT/OPT 会怎样呢?
由于 CPT 是学校的 ISO 掌管的,也许你不吱声 I-485,还能蒙得一时。而 OPT 要
USCIS 批才行,你的 OPT 申请被 denied 掉,一定不要感到很意外,因为你本就不该
去申请的。可是,万一批了呢?那你就用罢。
同样,以 AOS 的身份,你也不应该去拿新的 I-20 来换学校,升学位,改 program,
或是由 F-2 变成 F-1. 然而在实际中,因为 I-20 只牵扯到学校的 ISO 而不经过
USCIS 的手,出于各种原因你还是可能拿到新的 I-20 的。
如果没有新的 I-20,我还能上学么?答案是 "Yes". 作为 AOS, 你可以上学,不需要
I-20,也不必是 F-1.
有同学不知怎么回事儿,手上有两个 EAD,OPT 的和 I-485 的。问老师用哪一个好,
老师说用有效期长的。
其实具体使用 EAD 的情况,USCIS 并不能掌握,在 I-9 上面也反映不出是哪一张卡在
使用。USCIS 唯一能推断的是,当你的一张 EAD 过期之后你仍在工作的话,那你从那
时开始一定是用的没有过期的 EAD 了。
话又说回来,作为 AOS 的你,如果你的 I-485 被拒了,不管你的 I-140 是否已批,
你就立刻丧失了合法的身份,而必须立即离境。 这便是为什么 F 身份的申请者,通常
都不去使用 AP/EAD,以求维持其 F 身份。这样,即使 I-485 被拒,仍能合法地停留
以完成学业。
如果你是 F-2 成了 AOS,而 F-1 没有使用 AP/EAD,那么你只好独自一人离开。从此
你俩大洋两岸,等到 F-1 变成了 H-1 时,你再去申请 H-4 方有签成的希望。
如果你是 F-1 成了 AOS,不管 F-2 有没有使用 AP/EAD 也都一样是 AOS 了。这是因
为 F-2 赖以生存的 F-1 不再存在了的缘故。F-1 和 F-2 的 AOS 的不同影响,请同学
们留意在心。
有 X 律师称,使用了 AP/EAD 的 F-1,“不能申请H-1B”. 老师说“不信也罢”。
F-1/2 可以转成 H-1,也可以转成 H-4. 充其量最多是可能要离境签证(可能而已)。
使用 AP/EAD 对工作签证 H 的影响
虽然同样是非移民签证,H (还有 L)的情况与 F 有一些不同的地方,在使用 AP/EAD
时。其本质在于,H 签证可以有 "dual intent". 本文中的 H 仅指 H-1/H-4,L 是指
L-1/L-2.
由于这个 dual intent,H 可以不需要 AP 就出境,凭有效的 H 签证和 I-485 的收据
原件(从 11/1/07 始 I-485 收据已不再需要),就可以回来,其 I-485 不受影响。
移民局的规定是,使用 AP 入境,其 H 身份可以 transfer (H-1),也可以 extend (H
-1/4),--就象你没有用过 AP 一样。
"an alien who was an H-1 or L-1 nonimmigrant, but who was paroled pursuant
to a grant of advance parole, may apply for an extension of H-1 or L-1
status, if there is a valid and approved petition. " - Q 3 of INS Memo (5-16
-00) H/Ls Who Work After Entering on Advance Parole(下同)
这个仍然维持 H 身份,不只是说你 H-1 入境后继续为原来的雇主工作,或 H-4 入境
后仍保留其 H-4 身份,还应该可以这样引申诠释如下:
1) 你 H-1 入境后为新的雇主工作,其 I-129 transfer 获得了 USCIS 的批准;
2) 你 H-1 入境后不再工作,其 I-539 转 H-4 获得了 USCIS 的批准;
3) 你 H-4 入境后工作,其 I-129 获得了 USCIS 的批准。
既然使用 AP 入境与用 H-1/4 签证一样,那么 COS/EOS 也就谈不上要出境申请签证了。
申请 AP/EAD 之后,或使用 AP/EAD 之后,原来的 H 又顺利地延转了。H 的延转会不
会让 AP/EAD 作废,甚至是 I-485 的作废呢?
H-1 的 "dual intent" 是移民局认可的,与 I-485 并非水火不相容。而 AP/EAD 的失
效,只有两个条件:1) 到期了;2) I-485 被拒了。
和 F 不一样,用过 AP 之后,不是必须一定要使用 EAD,因为你的 H 被认定依然有效。
"Until then, if the alien's H-1 or L-1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would not
have expired, had the alien not left and returned under advance parole, the
Service will not consider a paroled adjustment applicant's failure to obtain
a separate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 to mean that the paroled
adjustment applicant engaged in unauthorized employment by working for the H
-1 or L-1 employer between the date of his or her parole and the date to be
specified in the final rule." - Q 4
虽然使用 AP 之后,H-1 仍然可以在境内进行 EOS/COS,但有一点有提醒 H-1 注意。
那就是,如果你们家的 LD 将要申请 H-4 签证,或是以 H-4 身份入境,那么你在此之
前的使用 AP 或许会给 LD 带来麻烦。因为签证官可能会认为你的 LD 不符合 H-4 的
申请条件,或 CBP 也许会认为你的 LD 不能以 H-4 入境。(例)
如果遇到上述情况,你的解决之道就是到加、墨搞个 H-1b 签证,以 H-1 入境好了。
一般来说,H 可以延转的隐含条件就是,其 H 身份依然有效。所以持 AP 入境可以延
转 H 就意味着 H 身份的有效性。然而,USCIS 说的只是 "may apply for an
extension of H-1 or L-1 status",而不是说 may keep his/her H-1 or L-1 status
,故而造成了 VO 或 CBP 的不同理解和解释。在县官不如现管的前提下,只好再以 H-
1 入境来求得平安。
虽然 USCIS 说 "If an H-1 or L-1 nonimmigrant has traveled abroad and was
paroled into the United States via advance parole, the alien is accordingly
in parole status." 在这个事例中,家长和孩子同时入境,parent 持 AP,Kid 用 H-
4,也被放进来了。
欲了解更多的信息,这里有详细的讨论。
由于使用 AP 入境之后的 H-1B/H-4 能够任意地进行 H 的延转,所以人们就泛泛地说
仍旧是 H 的非移民身份,--尽管移民局从来没有如此地认可过,而且还明明白白地
说是 Parole 身份,但原有的 H-1b 工作许可依然有效。
认为是 H 非移民身份也好,认为是 Parole 身份也好,只要移民局认可还可以进行 H
的延转,那就是甭管黑猫白猫,能捉老鼠的就是好猫。
这个不同的概念,只有在 AP 入境之后 I-485 被拒的情况下,才出现分歧。如果是仍
旧的 H 非移民身份,就可以继续在境内停留;如果死扣移民局的 Memo,这时候申请人
必须手动地进行 H 的 reinstatement,尽管原来的还没有到期。
由于这个原因,有同学在 AP 入境之后,就准备马上延转 H 身份,以防万一。既然如
此,那还不如当初就直接用签证好了。既然申请了 AP,就是图免签证的方便。现在,
仅仅只是预防 I-485 的被拒,就凭白无顾地延转 H 身份,真是没有太多的必要。
使用 AP 入境,而 I-485 又不幸被拒。凭有效的 H-1B 批准书,申请签证并入境,就
无身份之忧了。
F*n
47 楼
你根本就没搞清楚状况(Pijiang自己搞清楚没有我不知道)
在他的博可里有以下一条
在境外时,I-485 批了,可以邮寄出来用吗?
--可以。(例)
很多人就被误导了。
1. 人在境外485如果批了,可以让人邮寄485 approval notice
2. 在持有AP的情况下(注意!!!),可凭approval notice向入关人员说明,他会给
你加盖一个特殊的“绿卡”STAMP,凭此入关。
3. 如果没有AP,绿卡视为放弃。同时485的批准意味着H1b终止。当然你可以去和移民
局ARGUE,据说有成功的可能,但这里是谈法律如何。
5. 邮寄绿卡是CRIME。
pjiang
【在 c******m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只能说你可笑。
: 大家请ignoreFoxman (今狐冲)的文字,完全是误导。有空可以去wenxuecity看pjiang
: 的博客,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14332/200710/20710.html
: 上面写得很清楚!!!!
在他的博可里有以下一条
在境外时,I-485 批了,可以邮寄出来用吗?
--可以。(例)
很多人就被误导了。
1. 人在境外485如果批了,可以让人邮寄485 approval notice
2. 在持有AP的情况下(注意!!!),可凭approval notice向入关人员说明,他会给
你加盖一个特殊的“绿卡”STAMP,凭此入关。
3. 如果没有AP,绿卡视为放弃。同时485的批准意味着H1b终止。当然你可以去和移民
局ARGUE,据说有成功的可能,但这里是谈法律如何。
5. 邮寄绿卡是CRIME。
pjiang
【在 c******m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只能说你可笑。
: 大家请ignoreFoxman (今狐冲)的文字,完全是误导。有空可以去wenxuecity看pjiang
: 的博客,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14332/200710/20710.html
: 上面写得很清楚!!!!
F*n
48 楼
你怎么脑袋那么酱糊?说的是没有AP,485一旦批了如何
【在 c******m 的大作中提到】
: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14332/200710/20710.html
: 没有收到 AP 就离境了,是用 H 签证回来的。后来 AP 也批了。那么下一次旅行时,
: 可否用 AP 入境呢?
: 如果是在收到 renewal 的 AP 之前离境呢?
: "The travel outside of the United States by an applicant for adjustment
: who
: is not under exclusion, deportation, or removal proceedings shall not be
: deemed an abandonment of the application if he or she was previously
: granted
: advance parole by the Service for such absences, and was inspected and
【在 c******m 的大作中提到】
: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14332/200710/20710.html
: 没有收到 AP 就离境了,是用 H 签证回来的。后来 AP 也批了。那么下一次旅行时,
: 可否用 AP 入境呢?
: 如果是在收到 renewal 的 AP 之前离境呢?
: "The travel outside of the United States by an applicant for adjustment
: who
: is not under exclusion, deportation, or removal proceedings shall not be
: deemed an abandonment of the application if he or she was previously
: granted
: advance parole by the Service for such absences, and was inspected and
c*m
49 楼
pjiang没搞懂,大家都没搞懂,就你一个人搞懂了,行了吧?搞懂了美国移民法,你就一个
人偷着乐吧,不要出来害人就行了.
【在 F****n 的大作中提到】
: 你根本就没搞清楚状况(Pijiang自己搞清楚没有我不知道)
: 在他的博可里有以下一条
: 在境外时,I-485 批了,可以邮寄出来用吗?
: --可以。(例)
: 很多人就被误导了。
: 1. 人在境外485如果批了,可以让人邮寄485 approval notice
: 2. 在持有AP的情况下(注意!!!),可凭approval notice向入关人员说明,他会给
: 你加盖一个特殊的“绿卡”STAMP,凭此入关。
: 3. 如果没有AP,绿卡视为放弃。同时485的批准意味着H1b终止。当然你可以去和移民
: 局ARGUE,据说有成功的可能,但这里是谈法律如何。
人偷着乐吧,不要出来害人就行了.
【在 F****n 的大作中提到】
: 你根本就没搞清楚状况(Pijiang自己搞清楚没有我不知道)
: 在他的博可里有以下一条
: 在境外时,I-485 批了,可以邮寄出来用吗?
: --可以。(例)
: 很多人就被误导了。
: 1. 人在境外485如果批了,可以让人邮寄485 approval notice
: 2. 在持有AP的情况下(注意!!!),可凭approval notice向入关人员说明,他会给
: 你加盖一个特殊的“绿卡”STAMP,凭此入关。
: 3. 如果没有AP,绿卡视为放弃。同时485的批准意味着H1b终止。当然你可以去和移民
: 局ARGUE,据说有成功的可能,但这里是谈法律如何。
c*m
79 楼
F*n
83 楼
这个是我一时没仔细想说错了
但我的基本观点没问题,指出了你对pjiang的误解
]
【在 c******m 的大作中提到】
: 看看你刚才的回帖吧...你就不害臊么?
: ---------------------------------------------
: 发信人: Foxman (今狐冲), 信区: EB23
: 标 题: Re: 持有效的h1b visa, 申请了AP还没下来,能出境么?
: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Feb 23 13:13:18 2012, 美东)
: 485批了H1b无效,AP如果在离境后批本来就无效
:
: -----------------------------------------------------------
但我的基本观点没问题,指出了你对pjiang的误解
]
【在 c******m 的大作中提到】
: 看看你刚才的回帖吧...你就不害臊么?
: ---------------------------------------------
: 发信人: Foxman (今狐冲), 信区: EB23
: 标 题: Re: 持有效的h1b visa, 申请了AP还没下来,能出境么?
: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Feb 23 13:13:18 2012, 美东)
: 485批了H1b无效,AP如果在离境后批本来就无效
:
: -----------------------------------------------------------
M*d
89 楼
令狐兄,这个问题你肯定是错了。
大家都是美国硕士以上的学历吧,应该很清楚表述观点必须举证。令狐兄对本人的
hypothesis拥有强烈的信心以及毫不妥协的态度,却没有任何concrete evidence来
support自己的论点。chanelmm的观点我完全赞成,但是引用皮匠的博客也是不妥的。1
)皮匠的论述是第二手资料;2)皮匠的博客是几年前写的,这期间完全有可能产生政
策或法律层面的变化;3)万一皮匠一开始就错了呢?(当然,在这个问题上皮匠是绝
对正确的)。
以下是我的论证:
链接:
http://www.uscis.gov/files/form/i-485instr.pdf
移民局“Instructions for Form I-485" 第十页,left column,
starting from paragraph #6:
"Effect of departure from the United States while your application is
pending
1. Applying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under section 245 of the Act
If you apply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under section 245 of the Act,
traveling anywhere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including brief visits to
Canada or Mexico) will lead to the denial of your Form I-485 as
abandoned
unless:
A. You are an H, L, V or K3/K4 nonimmigrant who is maintaining lawful
nonimmigrant status and you return with a valid H, L, V or K3/K4
nonimmigrant visa; OR
B. You obtain, /*italic font*/ before /*end of italic font*/ you leave
the
United States, a grant of advance parole by filing Form I-131,
Application
for Travel Document, as specified in the Form I-131 instructions, and
you
are paroled into the United States when you return."
很显然,移民局在此处明确指出,提交485申请之后离开美国,如果你拥有advanced
parole,或者valid H, L, V或K3/K4签证,那么你的485申请就不会被认为是“as
abandoned”。
在上述几段485 instructions文字之后,移民局又继续讨论245之外其它485的申请,这
些显然不符合EB2。
所以楼主请放心大胆地回国。我本人拥有三年有效的H1B签证(加拿大绿卡),几个月
前已经订好4月2号回国的机票,1/31刚提交的485,对这个问题研究很久了。
另外建议楼主认真阅读这个著名律师楼的解释,里面有很有用的建议:
http://www.murthy.com/news/n_intrvl.html
大家都是美国硕士以上的学历吧,应该很清楚表述观点必须举证。令狐兄对本人的
hypothesis拥有强烈的信心以及毫不妥协的态度,却没有任何concrete evidence来
support自己的论点。chanelmm的观点我完全赞成,但是引用皮匠的博客也是不妥的。1
)皮匠的论述是第二手资料;2)皮匠的博客是几年前写的,这期间完全有可能产生政
策或法律层面的变化;3)万一皮匠一开始就错了呢?(当然,在这个问题上皮匠是绝
对正确的)。
以下是我的论证:
链接:
http://www.uscis.gov/files/form/i-485instr.pdf
移民局“Instructions for Form I-485" 第十页,left column,
starting from paragraph #6:
"Effect of departure from the United States while your application is
pending
1. Applying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under section 245 of the Act
If you apply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under section 245 of the Act,
traveling anywhere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including brief visits to
Canada or Mexico) will lead to the denial of your Form I-485 as
abandoned
unless:
A. You are an H, L, V or K3/K4 nonimmigrant who is maintaining lawful
nonimmigrant status and you return with a valid H, L, V or K3/K4
nonimmigrant visa; OR
B. You obtain, /*italic font*/ before /*end of italic font*/ you leave
the
United States, a grant of advance parole by filing Form I-131,
Application
for Travel Document, as specified in the Form I-131 instructions, and
you
are paroled into the United States when you return."
很显然,移民局在此处明确指出,提交485申请之后离开美国,如果你拥有advanced
parole,或者valid H, L, V或K3/K4签证,那么你的485申请就不会被认为是“as
abandoned”。
在上述几段485 instructions文字之后,移民局又继续讨论245之外其它485的申请,这
些显然不符合EB2。
所以楼主请放心大胆地回国。我本人拥有三年有效的H1B签证(加拿大绿卡),几个月
前已经订好4月2号回国的机票,1/31刚提交的485,对这个问题研究很久了。
另外建议楼主认真阅读这个著名律师楼的解释,里面有很有用的建议:
http://www.murthy.com/news/n_intrvl.html
j*y
90 楼
this is a convincing statment. thanks
。1
【在 M******d 的大作中提到】
: 令狐兄,这个问题你肯定是错了。
: 大家都是美国硕士以上的学历吧,应该很清楚表述观点必须举证。令狐兄对本人的
: hypothesis拥有强烈的信心以及毫不妥协的态度,却没有任何concrete evidence来
: support自己的论点。chanelmm的观点我完全赞成,但是引用皮匠的博客也是不妥的。1
: )皮匠的论述是第二手资料;2)皮匠的博客是几年前写的,这期间完全有可能产生政
: 策或法律层面的变化;3)万一皮匠一开始就错了呢?(当然,在这个问题上皮匠是绝
: 对正确的)。
: 以下是我的论证:
: 链接:
: http://www.uscis.gov/files/form/i-485instr.pdf
。1
【在 M******d 的大作中提到】
: 令狐兄,这个问题你肯定是错了。
: 大家都是美国硕士以上的学历吧,应该很清楚表述观点必须举证。令狐兄对本人的
: hypothesis拥有强烈的信心以及毫不妥协的态度,却没有任何concrete evidence来
: support自己的论点。chanelmm的观点我完全赞成,但是引用皮匠的博客也是不妥的。1
: )皮匠的论述是第二手资料;2)皮匠的博客是几年前写的,这期间完全有可能产生政
: 策或法律层面的变化;3)万一皮匠一开始就错了呢?(当然,在这个问题上皮匠是绝
: 对正确的)。
: 以下是我的论证:
: 链接:
: http://www.uscis.gov/files/form/i-485inst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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