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馆写的不清楚才来问呀。所谓的“认证程序”是指领馆要做的事吧?貌似我只要提供
“提交材料”里的东西,迷惑的是“文书已经美国国务院或州务卿(Secretary of the
State)认证办公室认证”不知道出生证是算已经认证好的还是我先拿去州务卿认证了
再去领馆,如果要去不知道怎么弄。请教过来人。
一、申请条件
需认证的文书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文书已经美国国务院或州务卿(Secretary of the State)认证办公室认证;
(二)文书真实、合法,没有明显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
益的内容。
(三)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装订成册,不易被拆换。应采用火漆加封
或加盖骑缝章或钢印等,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
二、认证程序
(一)有关文书在认证前,应当首先由当地公证员(Notary Public)办理公证或
由有权机关出具“核证副本”(Certified Copy);
(二)所在州州务卿认证(部分州要求先向County Clerk申请认证,再由州务卿认
证);
(三)驻美使馆所在领区还需送美国国务院认证办公室认证;
(四)申请人根据美方认证单位所在领区(请点击查看领区划分)分别向大使馆或
有关总领事馆递交认证申请。
三、提交材料
(一)逐项填妥的《公证、认证申请表》一份。
(二)拟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
件。
(五)如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文件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的护照或驾照复印件
及能证明公司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