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atar
D*E
1
BY 台北驻洛杉矶经济文化办事处文化组组长张水金
一、系统建构经费问题
1.
1996年「非法移民改革及移民责任法案」规定,「外国学生网路通报系统(CIPRIS)」之
建构与维护,应采自给自足方式,并授权移民局决定向国际学生及交换访问人员收费之标
准。
2. 移民局於1999年12月21日在联邦公布收费草案,规定由学校及交换访问机构通知学
生缴费、负责收费并转交司法部。
3. 草案公布後60天徵询各界意见。移民局收到4千多份意见书。认为大学不能开创先例
去为政府徵收费用。而且学校及交换访问机构相关人员,将为此增加许多工作负担,且无
效率。
4. 移民局经再与国务院(新闻总署)及相关团体协商,修正规定(并经总统签署),
取消由学校及交换访问机构代收之议。改由学生(及交换访问人员)於申请签证之前交给
司法部委托之代收机构,再持据申请签证。
5. 911事件发生後,国会为及时推出SEVIS系统,特於2001年爱国法案中拨款3千馀万
元,作为开办、部署及初期维护该系统之用。至於日後维护费,国会仍坚持移民局应向使
用者收取。只是因为目前已有适当经费,有关徵收使用费(us
相关阅读
logo
联系我们隐私协议©2024 redian.news
Redian新闻
Redian.news刊载任何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文章信息的合法性及真实性由其作者负责,与Redian.news及其运营公司无关。欢迎投稿,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不愿在本网发表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本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