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 医闹论,慈善论,与ob无责论# Parenting - 为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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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关于医闹论,
美国是严格的法制社会,再占理的原告一闹,那也离蹲号子不远了。
官司中umass绝对不怕医闹,不要把天朝特色的拉横幅堵大厅砸办公室等畸形维权当成
是普世准则。
真遇上医闹,一个911就解决了,医院愿意上律师团的话说不定还能反咬一口。
但原告走了正规司法程序,摆证据链,这才是Umass害怕的,需要正经聘律师团来应付。
医院慈善论
医院不是福利院,庭外和解赔偿也不是慈善家赈款。
在进入马拉松式的庭审流程之后,作为强势方的医院最终和个人达成巨额和解,
这是高管层良心发现采取弥补的可能性大,还是高管求稳愿意息事宁人的可能性大?
如果是后者,那被迫选择息事宁人的契机是什么,肯定不是原告坚持不懈的闹或者诉吧?
大公司大集团在诉讼案中历来不怕和小团体及个人耗,宁可花上百千万律师费拖个十年
八年也要力保不败诉以维护名声。
因为走运的话原告折腾到半路耗不起,那么官司自然dismiss了。
双方愿意和解,很大概率上是因为原告觉得赢面不大,而被告见好就收不愿意再耗下去
终而negotiate的结果
至于和解协议,以及关键的庭审证据链,通常是双方保密,不录入司法卷宗的。
在奉行案例法的美国这就是一起一笔带过的dismiss的case,不会像辛普森案一样连裤
衩都被扒光。
所以官面上的新闻报道,也不一定能客观反应案情的内幕。
医生无责论
有人以医生依然从业而没有受处罚为由断言医生无责,医院为了以慈悲济世形象示人而
甘做冤大头,唯独没想过处罚医生对医院的代价是什么。
如果医院败诉,医疗事故坐实,那处罚就是无法回避必须公之于众的。
而庭外和解整个事件最终冷冻处理之后,医生再受到处罚,就等于告示天下医院真出了
问题了,这不像国内主管单位随便把责任推给临时工就一刀撇清这么容易的。所以只要
官司不败诉,无论医生有责无责,都不会受到明面上的处罚。
以上揣测
请专业人士或者体制内前来指正
美国是严格的法制社会,再占理的原告一闹,那也离蹲号子不远了。
官司中umass绝对不怕医闹,不要把天朝特色的拉横幅堵大厅砸办公室等畸形维权当成
是普世准则。
真遇上医闹,一个911就解决了,医院愿意上律师团的话说不定还能反咬一口。
但原告走了正规司法程序,摆证据链,这才是Umass害怕的,需要正经聘律师团来应付。
医院慈善论
医院不是福利院,庭外和解赔偿也不是慈善家赈款。
在进入马拉松式的庭审流程之后,作为强势方的医院最终和个人达成巨额和解,
这是高管层良心发现采取弥补的可能性大,还是高管求稳愿意息事宁人的可能性大?
如果是后者,那被迫选择息事宁人的契机是什么,肯定不是原告坚持不懈的闹或者诉吧?
大公司大集团在诉讼案中历来不怕和小团体及个人耗,宁可花上百千万律师费拖个十年
八年也要力保不败诉以维护名声。
因为走运的话原告折腾到半路耗不起,那么官司自然dismiss了。
双方愿意和解,很大概率上是因为原告觉得赢面不大,而被告见好就收不愿意再耗下去
终而negotiate的结果
至于和解协议,以及关键的庭审证据链,通常是双方保密,不录入司法卷宗的。
在奉行案例法的美国这就是一起一笔带过的dismiss的case,不会像辛普森案一样连裤
衩都被扒光。
所以官面上的新闻报道,也不一定能客观反应案情的内幕。
医生无责论
有人以医生依然从业而没有受处罚为由断言医生无责,医院为了以慈悲济世形象示人而
甘做冤大头,唯独没想过处罚医生对医院的代价是什么。
如果医院败诉,医疗事故坐实,那处罚就是无法回避必须公之于众的。
而庭外和解整个事件最终冷冻处理之后,医生再受到处罚,就等于告示天下医院真出了
问题了,这不像国内主管单位随便把责任推给临时工就一刀撇清这么容易的。所以只要
官司不败诉,无论医生有责无责,都不会受到明面上的处罚。
以上揣测
请专业人士或者体制内前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