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之女解读乃父投湖自杀之谜 zz# Parenting - 为人父母
x*i
1 楼
http://view.news.qq.com/a/20140430/005523.htm
王国维之女解读乃父投湖自杀之谜
[摘要]罗振玉为何仿写伪造王国维“遗折”?
投湖之前
父亲为什么要到颐和园鱼藻轩跳昆明湖自杀呢?
关于这件遗憾事,讨论的人很多,关于原因,也各有不同的见解,包括“罗振玉先生逼
债说”、“罗振玉先生带回女儿说”、“殉清说”、“时局逼迫说”等。东明回想起来
,可能是各种因素促成的,导火线则是大哥潜明突然病逝,大哥的妻子罗孝纯却被其父
罗振玉带回去自己照顾,父亲受到很大的刺激。
1918年,大哥19岁在上海结婚,大嫂即罗振玉之次女。父亲与罗振玉先生初为师生,继
为朋友,终为儿女亲家,关系实不同寻常。
然而好景不长。1926年9月,潜明哥在上海突染伤寒症,本已好转,但实际并未痊愈。
这类病在恢复期忌吃生硬之物。大哥喜欢吃硬饭,后来又发作了。父亲听闻大哥病危,
即由北京清华园乘车赴上海,其病已无救。父亲在上海为他主持丧事。罗振玉也到上海
慰问,并安慰自己的女儿曼华(字孝纯)。丧事办完,罗振玉就带着女儿回到天津罗家
去了,当时称之为“大归”。
父亲个性刚直。他最爱大哥,大哥病逝,给父亲很深的打击,已是郁郁寡欢,而罗振玉
又不声不响地偷偷把大嫂带回娘家,父亲怒道:“难道我连媳妇都养不起?”然后,他
把大哥的抚恤金及其生病时大嫂变卖首饰的钱全部汇去罗家。他们寄还回来,父亲又寄
去,如此往复两回。父亲气得不言语,只见他从书房抱出了一沓信件,撕了再点火焚烧
。我走近去看,见信纸上款写着:观堂亲家有道。
此事后,不再见父亲的欢颜,不及一年他就投湖自尽了。
投湖当天
夏天的清华园,在往昔平静的学术氛围中,增添了忙碌和紧张。1927年6月1日(阴历五
月初二),离端午节还有三天,谁也想不起过节,忙的是清华园学院毕业生的毕业。
学生们忙着向老师告别,请老师题字。父亲也为学生题扇。中午,举行导师与毕业生的
叙别会,席仅四桌,席间父亲那桌寂然无声,因他惯常寡言笑,大家也习惯了。后来有
位山西籍的学生听传闻北伐军将至,怕时局会乱,敦请父亲去他家乡长治。父亲答道:
“没有书,怎么办?”接着梁启超起立致词,表扬学生成绩优秀,对清华研究院满怀希
望,“继续努力,清华必成国学重镇无疑”。父亲点头赞同。
下午,同学分别到各老师家话别。有几位学生到家拜见,父亲不在家,经电话询问,知
他在陈寅恪先生家。父亲得知有学生来家,当即赶回会见学生,恳切论学。
晚饭时,学生方告辞,晚上戴家祥(浙江瑞安人,历史学家、古文学家、经学家)等拜
访父亲。他曾为文回忆当晚的情形:“是晚,某与同学谢国桢,谒先生于西院十八号私
第,问阴阳五行说之起源,并论日人某研究干支得失。言下涉及时局,先生神色黯然,
似有避乱移居之思焉!”父亲还告诉他们:“闻冯玉祥将入京,张作霖欲率兵总退却,
保山海关以东地,北京日内有大变。”
谢国桢(河南安阳人,著名明清史学家、版本目录学家)记述这次会面如下:“先生未
逝之前一夕,祯尝侍侧,谈笑和怡,诲以读书当求专精。既而曰:‘时事如斯,余全无
可惜。惟余除治学外,却无从过活耳。’盖先生之死志,着之久矣。”父亲送走两位学
生后,回屋继续评阅学生试卷。回忆中,父亲当夜熟眠如故,并无异样。
1927年6月2日(阴历五月初三)早上一切如常,父亲早起盥洗完毕,即至饭厅早餐。那
时我们兄弟姊妹虽没有上学,但必须与父母亲同进早餐,不能睡懒觉。
父亲餐后必至书房小坐,大概是整理些什么,如有东西需带至公事房,总是叫老佣人冯
友跟随送去。这一天,他是独自一人去的。到了研究院教授室之后,又与同事商议下学
期招生事,并嘱办事员到家里将学生成绩稿本取来。昨夜他为谢国桢纸扇题字,偶称谢
国桢为“兄”,此时又慎重将“兄”字改为“弟”字。
一切料理妥当之后,他向研究院办公处秘书侯厚培借两元钱。侯厚培身边无零钱,就借
给他一张五元的纸币。当时教授习惯身边并不带钱,侯也不以为意。两人谈话甚久,父
亲走出办公室,就去清华南院校门外两旁守候的人力车中,雇车赴颐和园。进园前,命
车夫等候,并付洋五毫。
父亲十点多钟走入颐和园,漫步过长廊,在石舫前兀坐沉思,不多久即步入鱼藻轩,吸
纸烟。大约十一时左右,从鱼藻轩石阶上跃身入水。有清洁工闻声即来救助,捞起后,
已气绝。时投水最多两分钟,看来父亲死志已决,用头埋入淤泥中,窒息而死。因为那
里水浅,死前背上衣服还未湿。
大约下午三时左右,颐和园中的工作人员问门口车夫,何故在此久候。车夫告知有一老
先生命其在此等候。工作人员告知有人投湖自尽,叙述投水者衣着、相貌,一一符合。
该车夫即奔回清华报信。
其时,三哥贞明刚从上海转到燕京大学准备就读,母亲久等父亲不归正感奇怪,就命他
中午回家吃饭,到清华找父亲。在校门口问车夫,才知父亲早上搭35号车往颐和园,即
西奔往探。途中正遇上35号车回校,车上坐着一名巡警。三哥认识这位车夫,待巡警问
明三哥身份之后,一起折回颐和园,接着又到警察局备案。这是6月2日下午四时左右。
到了下午七时许,清华学校全校之人均已知晓此事。晚上九时,教职员、研究院学生二
十余人,乘两辆汽车至颐和园。园门已关,守兵不许进入,经再三交涉,始准校长曹元
祥、教务长梅贻琦及守卫处乌处长入视。
6月3日晨,母亲带着我们及教职员、学生等入园探视。时父亲遗体仍置于鱼藻轩亭中地
上,覆以一破污之芦席,家人及学生莫不痛哭失声。
下午四时检察官始至验尸,此时在父亲口袋中,搜出遗嘱一封,并现洋四元四角。验尸
毕,即由校中员生及家族护尸至颐和园西北角园门处之三间空屋中,于此正式入殓。棺
木运来甚迟,直到九时,才正式运柩至清华园南边之刚秉庙(太监们敬仰的鼻祖神仙,
类似关帝里的关公)停放。
校中员生来者均执灯步行送殡。麻衣执拂,入寺设祭。众人行礼毕,始散,已6月3日晚
上十一时矣。是日送殡者有清华教授梅贻琦、吴宓、陈寅恪、梁漱溟、陈达;北京大学
马衡教授、燕京大学容庚教授,研究院学生均前往送灵。
父亲死后,法医在父亲口袋中找到遗书一封,纸已湿透,然字迹清晰,封面写着“送西
院十八号王贞明先生收”。因为当时大哥已逝,二哥又在外地工作,所以写了三哥的名
字。遗书内中云:
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再辱。我死后当草草棺殓,即行藁葬于清华墓地
。汝等不能南归,亦可暂于城内居住。汝兄亦不必奔丧,因道路不通,渠又不曾出门故
也。书籍可托陈、吴二先生处理。家人自有料理,必不至不能南归。我虽无财产分文遗
汝等,然苟能谨慎勤俭,亦必不致饿死也。五月初二日。父字。
父亲的后事
这份遗书是父亲自沉(阴历五月初三日)的前一晚写的。据母亲说,他当晚熟睡如常,
并无异样,可见他十分镇静,死志早决。
依了父亲的意思,我们不曾请风水师择坟,也没挑选“吉日”,就在清华外面七间房买
一块地把父亲葬了。坟是清华的泥水匠做的,立了一个碑,上书宣统皇帝封的谥号“王
忠慤公”,坟地四面都种了树。
“王忠慤公”是有一段来历的。父亲去世之后,罗振玉先生送了一份密封的所谓父亲的
“遗折”给皇帝,充满孤臣孽子情调的临终忠谏文字。宣统皇帝读了大受感动,和师傅
们商量后,发一道“上谕”为父亲加谥“忠慤”,派贝子溥忻前往奠醊,赏陀罗经被并
大洋两千元。
“遗折”是罗先生命他的第四子仿父亲的字迹写成的。罗振玉先生为什么这样做?想是
要利用父亲“忠于清室”来标榜自己吧!
这些年来,凡是有关父亲的任何资料我都尽量剪存并仔细阅读。时间越是长远,越深刻
地体会到自己对父亲的感情与愧疚,正如父亲的词句:“已恨年华留不住,争知恨里年
华去。”(〈蝶恋花〉之五)
三哥说,想到父亲生前:“往往以沉重之心情,不得已之笔墨,透露宇宙悠悠、人生飘
忽、悲欢无据之意境,亦即无可免之悲剧”之情境,总会怆然而泪下。
母亲遭打击
父亲突然去世,为家中笼罩了一层愁云惨雾,每个人都食不下咽,即连佣人亦不例外。
由于母亲无心料理三餐,家中当时常不举炊,每天从“高等科”厨房送来两餐包饭,大
家却是略动筷子,即照原样收回去。后来由钱妈把家事接下来,又开始每日由成府小店
送来预约的各种菜蔬,再行自炊。
母亲那时每天都到成府刚秉庙,为父亲棺木油漆督工。那时用的并非现在用的快干洋漆
,而是广漆,每一层必须等待干燥后,才能再漆,费时不少。漆了几次后,外面加包粗
麻布,再漆,再包,共七层之多,然后再加漆四五次,到后来,其亮如镜,光可鉴人。
当时正处盛夏,辛苦奔波还在其次,最难耐的是庙中隔室另有一具棺木,是早些时北京
学生示威运动中被枪杀的一名清华学生。因棺木太薄,又未妥善处理,远远就闻到阵阵
尸臭,母亲亦未以为苦。
接着购地,挖掘坟穴,也是她在忙着。钱妈悄悄地对我说,让她去忙,这样可稍减悲痛
的心情。
有一天下午,母亲又到坟地看工人修筑墓穴去了,家中别无他人。我因要找东西,请钱
妈帮我抬箱子。抬下第一只,看见箱面上有一封信,是母亲的笔迹,上面写着我的名字
。当时我立刻联想到从父亲衣袋中取出来的遗书,马上感到一阵心跳手抖,知道不是好
兆。好不容易把书信打开来一看,是母亲的遗书!
信中大致是叫我们把父亲和她安葬以后,即筹划南归,回到家乡去依靠舅父及姨母生活
。父亲的抚恤金,清华原定每月照付薪金到一年为期,由三哥按月领了汇给二哥管理,
合并其他的钱,勉强够我们的生活教养费。
这突如其来的事情,对一个不足14岁的孩子来说,简直不知所措。幸亏钱妈比我冷静沉
着,叫我不要声张,即使是家人面前也不要提。
她问我与母亲较好的有哪几位太太。我说和西院1号陈伯母(陈达教授的太太)、4号郑
伯母(郑桐荪教授的太太)和南院赵伯母(赵元任教授的太太)三人比较接近。
我和钱妈商量一下,觉得陈伯母太老实,不善言词,恐怕说不动母亲,无法让她改变心
意。赵伯母心直口快,将来说漏了嘴,全园皆知,是很尴尬的事。只有郑伯母说话有条
理,行事很谨慎,且与母亲最谈得来,因此马上去与郑伯母商量。
郑伯母叫我不要惊慌,说她一定尽力说服母亲,要让母亲看在儿女的分上,多管我们几
年。然后在家中,由我哀求,钱妈劝解,三人合作总算打消了她的死志。母亲说了一句
:“好吧!我再管你们十年。”我才如释重负放下了大半个心。
父亲轻生之谜
对于先父王国维之死,已断断续续地议论了半个多世纪,究竟孰是孰非,一时尚难下断
语。最近因罗振玉先生的长孙罗继祖所编《永丰乡人行年录》(即罗振玉年谱)问世,
以及先父在大哥逝世后为大哥海关恤金事给罗的三封信,由罗继祖发表,流传海外,学
者又开始留意对王、罗失欢原因的追究。
看了1984年9月30日台湾《中国时报》副刊上杨君实先生的《王国维自沉之谜后记》后
,觉得他的观点与论点,值得商榷。
所谓“百思不解”的谜底,杨氏摘录的《永丰乡人行年录》中的一段,说是已原原本本
地道出来了。其要点为:潜明、高明、贞明为静安元配莫出,潘为继母。长媳与继姑不
睦。家政皆潘主之。潘处善后或有失当。孝纯诉之于父,父迁怒静安听信妇言,而静安
又隐忍不自剖白,遽携女大归。罗令女拒收海关恤金。以上各点,隐示王、罗的失欢皆
归咎于继姑潘氏。杨文末所引先父与罗氏的信,乃民国6年(1917年)张勋复辟失败后
所写,未加指明,颇觉突如其来。
杨先生认为罗继祖原原本本说出来的为长媳与继姑不睦为主因,治丧或失当为导火线。
而事实上是否如此呢?在此必须一辨。
大嫂在民国7年(1918年)17岁时,就嫁过来了(杨文误作辛亥东渡时)。至民国15年
(1926年)大哥病故,仅有七年多,小部分时间与翁姑同住,其他时间,有住在天津娘
家的(当时大哥调职天津海关),亦有小家庭独住的(大哥调回上海海关以后)。姑媳
相聚之时确是不长。
在大家庭中,姑媳意见偶有相左,亦是常事,何致像火药库一般,一引导火线即爆发呢
?在罗举家徙居东北以前,婆媳之间时有书信往返。犹记民国18、19年(1929、1930年
)间,大嫂曾由津赴沪,并返回海宁探视先母。民国37年(1948年)冬,托人带信给母
亲,欲随母亲同住。
如果与继姑心存芥蒂,平日又何必书信存问,又何必绕道省视?母亲为人继姑者,并非
长媳一人,对二三两媳亦属继姑身份。可是她们相聚很久,婆媳之间都很融洽,情如母
女。
说到治丧事件,当初共同办理丧事的,尚有二哥高明,时年25,三哥贞明,时年22,及
老佣人冯友。早已成年的二哥、三哥都是大哥的同母弟,当无偏颇情事。先父平日除研
究学问外,很少管日常事务,现遭丧子之痛,心情恶劣是可想而知的。枝节小事,家人
不敢再去烦他神,治丧事宜由母亲代劳是可信的。
至于罗继祖文中说“潘处善后或有失当”,乃属臆测之词,究竟什么地方什么事失当?
未能指明,而用“或”字约言之。我无意说他而为乃姑及乃祖辩护,但臆测之词,是不
足证明过去事实真相的,而徒使无辜者遭受不白之冤。
我在《先父王公国维自沉前后》一文中,尽可能避免用类似口吻,来假定大嫂方面的因
素。一则不愿有损大嫂清誉,她曾是大哥的爱侣,大哥早死,连子女都没有留下,命运
的坎坷,已经够可怜了,何忍再加以议论!再则恐有为先母辩白之嫌,不知者或讥为“
女为母隐”。因此用百思不解一词,一笔带过。
这次事件的发生,毋宁说是偶发事件较为合理,因事先并无失和迹象。其时父亲丧子,
大嫂丧夫,都是在哀痛过度的时候,而罗氏为爱女遭遇不幸,舐犊情深,心中自亦不好
受。
当此情景,每人情绪都很激动,任何小问题,若稍有歧见,大家都无好言语,小误会成
了大争执,以致不可收拾,罗氏一怒携女大归。其实以我们现在的眼光来看,大哥过世
时,大嫂才24岁,可以说心智尚未十分成熟,在顿失依靠的时候,既无儿女可守,那么
最可信赖的,当然是父母。像大嫂这样遭逢不幸者,多数人都会选择返回父母跟前之一
途。至于大嫂当初是否本有归宁之意,或因误会而临时动意随父而去,则不敢妄下断语。
东明当时年幼,不敢过问大人们的事,其间隐情,实难了解。不过就常理言,大哥亦由
先母带大,大嫂又是罗氏的掌上明珠,以两家关系之深、情谊之厚,先父母绝对不会不
尊重大嫂的意见。只是个人的感受不同,新寡的大嫂,心理上总是饱受委屈的,乃向她
父亲诉起苦来,罗氏听后便心中不平了。所谓大归,只是罗家的说法,我们王家并无此
说,兄弟姊妹仍视孝纯为我们的大嫂,是家中的一员。
先父性情敦厚,怀旧之情殷笃,虽在沉痛中,用笔仍委婉恳切,毫无绝情之意。先母主
理家政,非自为姑之日始,先父当年续弦的主要目的,即为支持门户(见王德毅编《王
国维年谱》,48页)。先父这一生中,如无两位母亲先后为他处理家务,无内顾忧,恐
怕不会有那么辉煌的成就。
有关大嫂拒绝领受大哥海关恤金事,罗继祖于1982年8月发表跋《观堂书札》于《读书
》上,引录三封先父给罗氏劝大嫂勿拒收恤金的信,兹摘录于后:
第一封:
维以不德,天降鞠凶,遂有上月之变,于维为冢子,于公为爱婿,哀死宁生,父母之心
,彼此所同。不图中途乃生误会,然此误会,久之自释,故维初十日晚过津,亦遂不复
相诣,留为异日相见之地,言之惘惘!初八日在沪,曾托颂清兄以亡儿遗款汇公处,求
公代令嫒经理。今得其来函,已将银数改作洋银二千四百二十三元汇津,目下当可收到
。而令嫒前交来收用之款共五百七十六元,今由京大陆银行汇上,此款五百七十六元与
前沪款共得三千元正,请公为之全权处置,因维于此等事向不熟悉,……亡儿在地下当
为感激也。
(九月十八日)
第二封:
昨函甫发,而冯友回京,交到手书,敬悉一切。令嫒声明不用一钱,此实无理,试问亡
男之款不归令嫒,又当归谁?仍请公以正理谕之。我辈皆老,而令嫒来日方长,正须储
此款以作预备,此即海关发此款之本意。此中外古今人心所同,恐质之路人无不以此为
然者也。京款送到后,请并沪款以并存放,将原折交与或暂代为收存,此事即此已了,
并无首尾可言。
(九月十九日)
第三封:
昨奉手书,敬悉种种。亡儿遗款自当以令嫒之名存放,否则照旧日银庄之例用“王在记
”(按大哥又字在山)亦无不可。此款在道理法律当然是令嫒之物,不容有他种议论,
亡儿与令嫒结婚已逾八年,其间恩义未尝不笃,即令不满于舅姑,当无不满于其所夫之
理,何以于其遗款如此拒绝。若云退让,则正让所不当让,以当受者不受,又何以处不
当受者,是蔑视他人人格也,蔑视他人人格,于自己人格亦复有损。总之,此事于情于
理皆说不过去,求公再以大义喻之。
(九月二十五日)
以上三信,先父在沉痛中,用笔仍委婉恳切,尚期异日再见,毫无绝情之意。经过一再
恳求,大嫂才把遗款收下了。
罗继祖在《观堂书札》再跋里,曾提及有人在他父亲(罗振玉长子福成)处,见到先父
自沉前写给罗振玉的一封信,写在八张八行纸上。其中谈到叶德辉(清代御史,著名藏
书家,出版家)的死,具体怎么说,看到的人也记忆不清。此信原归旅顺博物馆收藏,
十年动乱中,听说已佚失。这封信,罗继祖并未看到,他估计当时久未通信,很可能是
先父为叶德辉事,破例去信示警的,而他家未敢以呈罗,致保存在他父亲遗箧中。由此
可见,先父为人的敦厚与怀旧之情的殷笃。
王国维之女解读乃父投湖自杀之谜
[摘要]罗振玉为何仿写伪造王国维“遗折”?
投湖之前
父亲为什么要到颐和园鱼藻轩跳昆明湖自杀呢?
关于这件遗憾事,讨论的人很多,关于原因,也各有不同的见解,包括“罗振玉先生逼
债说”、“罗振玉先生带回女儿说”、“殉清说”、“时局逼迫说”等。东明回想起来
,可能是各种因素促成的,导火线则是大哥潜明突然病逝,大哥的妻子罗孝纯却被其父
罗振玉带回去自己照顾,父亲受到很大的刺激。
1918年,大哥19岁在上海结婚,大嫂即罗振玉之次女。父亲与罗振玉先生初为师生,继
为朋友,终为儿女亲家,关系实不同寻常。
然而好景不长。1926年9月,潜明哥在上海突染伤寒症,本已好转,但实际并未痊愈。
这类病在恢复期忌吃生硬之物。大哥喜欢吃硬饭,后来又发作了。父亲听闻大哥病危,
即由北京清华园乘车赴上海,其病已无救。父亲在上海为他主持丧事。罗振玉也到上海
慰问,并安慰自己的女儿曼华(字孝纯)。丧事办完,罗振玉就带着女儿回到天津罗家
去了,当时称之为“大归”。
父亲个性刚直。他最爱大哥,大哥病逝,给父亲很深的打击,已是郁郁寡欢,而罗振玉
又不声不响地偷偷把大嫂带回娘家,父亲怒道:“难道我连媳妇都养不起?”然后,他
把大哥的抚恤金及其生病时大嫂变卖首饰的钱全部汇去罗家。他们寄还回来,父亲又寄
去,如此往复两回。父亲气得不言语,只见他从书房抱出了一沓信件,撕了再点火焚烧
。我走近去看,见信纸上款写着:观堂亲家有道。
此事后,不再见父亲的欢颜,不及一年他就投湖自尽了。
投湖当天
夏天的清华园,在往昔平静的学术氛围中,增添了忙碌和紧张。1927年6月1日(阴历五
月初二),离端午节还有三天,谁也想不起过节,忙的是清华园学院毕业生的毕业。
学生们忙着向老师告别,请老师题字。父亲也为学生题扇。中午,举行导师与毕业生的
叙别会,席仅四桌,席间父亲那桌寂然无声,因他惯常寡言笑,大家也习惯了。后来有
位山西籍的学生听传闻北伐军将至,怕时局会乱,敦请父亲去他家乡长治。父亲答道:
“没有书,怎么办?”接着梁启超起立致词,表扬学生成绩优秀,对清华研究院满怀希
望,“继续努力,清华必成国学重镇无疑”。父亲点头赞同。
下午,同学分别到各老师家话别。有几位学生到家拜见,父亲不在家,经电话询问,知
他在陈寅恪先生家。父亲得知有学生来家,当即赶回会见学生,恳切论学。
晚饭时,学生方告辞,晚上戴家祥(浙江瑞安人,历史学家、古文学家、经学家)等拜
访父亲。他曾为文回忆当晚的情形:“是晚,某与同学谢国桢,谒先生于西院十八号私
第,问阴阳五行说之起源,并论日人某研究干支得失。言下涉及时局,先生神色黯然,
似有避乱移居之思焉!”父亲还告诉他们:“闻冯玉祥将入京,张作霖欲率兵总退却,
保山海关以东地,北京日内有大变。”
谢国桢(河南安阳人,著名明清史学家、版本目录学家)记述这次会面如下:“先生未
逝之前一夕,祯尝侍侧,谈笑和怡,诲以读书当求专精。既而曰:‘时事如斯,余全无
可惜。惟余除治学外,却无从过活耳。’盖先生之死志,着之久矣。”父亲送走两位学
生后,回屋继续评阅学生试卷。回忆中,父亲当夜熟眠如故,并无异样。
1927年6月2日(阴历五月初三)早上一切如常,父亲早起盥洗完毕,即至饭厅早餐。那
时我们兄弟姊妹虽没有上学,但必须与父母亲同进早餐,不能睡懒觉。
父亲餐后必至书房小坐,大概是整理些什么,如有东西需带至公事房,总是叫老佣人冯
友跟随送去。这一天,他是独自一人去的。到了研究院教授室之后,又与同事商议下学
期招生事,并嘱办事员到家里将学生成绩稿本取来。昨夜他为谢国桢纸扇题字,偶称谢
国桢为“兄”,此时又慎重将“兄”字改为“弟”字。
一切料理妥当之后,他向研究院办公处秘书侯厚培借两元钱。侯厚培身边无零钱,就借
给他一张五元的纸币。当时教授习惯身边并不带钱,侯也不以为意。两人谈话甚久,父
亲走出办公室,就去清华南院校门外两旁守候的人力车中,雇车赴颐和园。进园前,命
车夫等候,并付洋五毫。
父亲十点多钟走入颐和园,漫步过长廊,在石舫前兀坐沉思,不多久即步入鱼藻轩,吸
纸烟。大约十一时左右,从鱼藻轩石阶上跃身入水。有清洁工闻声即来救助,捞起后,
已气绝。时投水最多两分钟,看来父亲死志已决,用头埋入淤泥中,窒息而死。因为那
里水浅,死前背上衣服还未湿。
大约下午三时左右,颐和园中的工作人员问门口车夫,何故在此久候。车夫告知有一老
先生命其在此等候。工作人员告知有人投湖自尽,叙述投水者衣着、相貌,一一符合。
该车夫即奔回清华报信。
其时,三哥贞明刚从上海转到燕京大学准备就读,母亲久等父亲不归正感奇怪,就命他
中午回家吃饭,到清华找父亲。在校门口问车夫,才知父亲早上搭35号车往颐和园,即
西奔往探。途中正遇上35号车回校,车上坐着一名巡警。三哥认识这位车夫,待巡警问
明三哥身份之后,一起折回颐和园,接着又到警察局备案。这是6月2日下午四时左右。
到了下午七时许,清华学校全校之人均已知晓此事。晚上九时,教职员、研究院学生二
十余人,乘两辆汽车至颐和园。园门已关,守兵不许进入,经再三交涉,始准校长曹元
祥、教务长梅贻琦及守卫处乌处长入视。
6月3日晨,母亲带着我们及教职员、学生等入园探视。时父亲遗体仍置于鱼藻轩亭中地
上,覆以一破污之芦席,家人及学生莫不痛哭失声。
下午四时检察官始至验尸,此时在父亲口袋中,搜出遗嘱一封,并现洋四元四角。验尸
毕,即由校中员生及家族护尸至颐和园西北角园门处之三间空屋中,于此正式入殓。棺
木运来甚迟,直到九时,才正式运柩至清华园南边之刚秉庙(太监们敬仰的鼻祖神仙,
类似关帝里的关公)停放。
校中员生来者均执灯步行送殡。麻衣执拂,入寺设祭。众人行礼毕,始散,已6月3日晚
上十一时矣。是日送殡者有清华教授梅贻琦、吴宓、陈寅恪、梁漱溟、陈达;北京大学
马衡教授、燕京大学容庚教授,研究院学生均前往送灵。
父亲死后,法医在父亲口袋中找到遗书一封,纸已湿透,然字迹清晰,封面写着“送西
院十八号王贞明先生收”。因为当时大哥已逝,二哥又在外地工作,所以写了三哥的名
字。遗书内中云:
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再辱。我死后当草草棺殓,即行藁葬于清华墓地
。汝等不能南归,亦可暂于城内居住。汝兄亦不必奔丧,因道路不通,渠又不曾出门故
也。书籍可托陈、吴二先生处理。家人自有料理,必不至不能南归。我虽无财产分文遗
汝等,然苟能谨慎勤俭,亦必不致饿死也。五月初二日。父字。
父亲的后事
这份遗书是父亲自沉(阴历五月初三日)的前一晚写的。据母亲说,他当晚熟睡如常,
并无异样,可见他十分镇静,死志早决。
依了父亲的意思,我们不曾请风水师择坟,也没挑选“吉日”,就在清华外面七间房买
一块地把父亲葬了。坟是清华的泥水匠做的,立了一个碑,上书宣统皇帝封的谥号“王
忠慤公”,坟地四面都种了树。
“王忠慤公”是有一段来历的。父亲去世之后,罗振玉先生送了一份密封的所谓父亲的
“遗折”给皇帝,充满孤臣孽子情调的临终忠谏文字。宣统皇帝读了大受感动,和师傅
们商量后,发一道“上谕”为父亲加谥“忠慤”,派贝子溥忻前往奠醊,赏陀罗经被并
大洋两千元。
“遗折”是罗先生命他的第四子仿父亲的字迹写成的。罗振玉先生为什么这样做?想是
要利用父亲“忠于清室”来标榜自己吧!
这些年来,凡是有关父亲的任何资料我都尽量剪存并仔细阅读。时间越是长远,越深刻
地体会到自己对父亲的感情与愧疚,正如父亲的词句:“已恨年华留不住,争知恨里年
华去。”(〈蝶恋花〉之五)
三哥说,想到父亲生前:“往往以沉重之心情,不得已之笔墨,透露宇宙悠悠、人生飘
忽、悲欢无据之意境,亦即无可免之悲剧”之情境,总会怆然而泪下。
母亲遭打击
父亲突然去世,为家中笼罩了一层愁云惨雾,每个人都食不下咽,即连佣人亦不例外。
由于母亲无心料理三餐,家中当时常不举炊,每天从“高等科”厨房送来两餐包饭,大
家却是略动筷子,即照原样收回去。后来由钱妈把家事接下来,又开始每日由成府小店
送来预约的各种菜蔬,再行自炊。
母亲那时每天都到成府刚秉庙,为父亲棺木油漆督工。那时用的并非现在用的快干洋漆
,而是广漆,每一层必须等待干燥后,才能再漆,费时不少。漆了几次后,外面加包粗
麻布,再漆,再包,共七层之多,然后再加漆四五次,到后来,其亮如镜,光可鉴人。
当时正处盛夏,辛苦奔波还在其次,最难耐的是庙中隔室另有一具棺木,是早些时北京
学生示威运动中被枪杀的一名清华学生。因棺木太薄,又未妥善处理,远远就闻到阵阵
尸臭,母亲亦未以为苦。
接着购地,挖掘坟穴,也是她在忙着。钱妈悄悄地对我说,让她去忙,这样可稍减悲痛
的心情。
有一天下午,母亲又到坟地看工人修筑墓穴去了,家中别无他人。我因要找东西,请钱
妈帮我抬箱子。抬下第一只,看见箱面上有一封信,是母亲的笔迹,上面写着我的名字
。当时我立刻联想到从父亲衣袋中取出来的遗书,马上感到一阵心跳手抖,知道不是好
兆。好不容易把书信打开来一看,是母亲的遗书!
信中大致是叫我们把父亲和她安葬以后,即筹划南归,回到家乡去依靠舅父及姨母生活
。父亲的抚恤金,清华原定每月照付薪金到一年为期,由三哥按月领了汇给二哥管理,
合并其他的钱,勉强够我们的生活教养费。
这突如其来的事情,对一个不足14岁的孩子来说,简直不知所措。幸亏钱妈比我冷静沉
着,叫我不要声张,即使是家人面前也不要提。
她问我与母亲较好的有哪几位太太。我说和西院1号陈伯母(陈达教授的太太)、4号郑
伯母(郑桐荪教授的太太)和南院赵伯母(赵元任教授的太太)三人比较接近。
我和钱妈商量一下,觉得陈伯母太老实,不善言词,恐怕说不动母亲,无法让她改变心
意。赵伯母心直口快,将来说漏了嘴,全园皆知,是很尴尬的事。只有郑伯母说话有条
理,行事很谨慎,且与母亲最谈得来,因此马上去与郑伯母商量。
郑伯母叫我不要惊慌,说她一定尽力说服母亲,要让母亲看在儿女的分上,多管我们几
年。然后在家中,由我哀求,钱妈劝解,三人合作总算打消了她的死志。母亲说了一句
:“好吧!我再管你们十年。”我才如释重负放下了大半个心。
父亲轻生之谜
对于先父王国维之死,已断断续续地议论了半个多世纪,究竟孰是孰非,一时尚难下断
语。最近因罗振玉先生的长孙罗继祖所编《永丰乡人行年录》(即罗振玉年谱)问世,
以及先父在大哥逝世后为大哥海关恤金事给罗的三封信,由罗继祖发表,流传海外,学
者又开始留意对王、罗失欢原因的追究。
看了1984年9月30日台湾《中国时报》副刊上杨君实先生的《王国维自沉之谜后记》后
,觉得他的观点与论点,值得商榷。
所谓“百思不解”的谜底,杨氏摘录的《永丰乡人行年录》中的一段,说是已原原本本
地道出来了。其要点为:潜明、高明、贞明为静安元配莫出,潘为继母。长媳与继姑不
睦。家政皆潘主之。潘处善后或有失当。孝纯诉之于父,父迁怒静安听信妇言,而静安
又隐忍不自剖白,遽携女大归。罗令女拒收海关恤金。以上各点,隐示王、罗的失欢皆
归咎于继姑潘氏。杨文末所引先父与罗氏的信,乃民国6年(1917年)张勋复辟失败后
所写,未加指明,颇觉突如其来。
杨先生认为罗继祖原原本本说出来的为长媳与继姑不睦为主因,治丧或失当为导火线。
而事实上是否如此呢?在此必须一辨。
大嫂在民国7年(1918年)17岁时,就嫁过来了(杨文误作辛亥东渡时)。至民国15年
(1926年)大哥病故,仅有七年多,小部分时间与翁姑同住,其他时间,有住在天津娘
家的(当时大哥调职天津海关),亦有小家庭独住的(大哥调回上海海关以后)。姑媳
相聚之时确是不长。
在大家庭中,姑媳意见偶有相左,亦是常事,何致像火药库一般,一引导火线即爆发呢
?在罗举家徙居东北以前,婆媳之间时有书信往返。犹记民国18、19年(1929、1930年
)间,大嫂曾由津赴沪,并返回海宁探视先母。民国37年(1948年)冬,托人带信给母
亲,欲随母亲同住。
如果与继姑心存芥蒂,平日又何必书信存问,又何必绕道省视?母亲为人继姑者,并非
长媳一人,对二三两媳亦属继姑身份。可是她们相聚很久,婆媳之间都很融洽,情如母
女。
说到治丧事件,当初共同办理丧事的,尚有二哥高明,时年25,三哥贞明,时年22,及
老佣人冯友。早已成年的二哥、三哥都是大哥的同母弟,当无偏颇情事。先父平日除研
究学问外,很少管日常事务,现遭丧子之痛,心情恶劣是可想而知的。枝节小事,家人
不敢再去烦他神,治丧事宜由母亲代劳是可信的。
至于罗继祖文中说“潘处善后或有失当”,乃属臆测之词,究竟什么地方什么事失当?
未能指明,而用“或”字约言之。我无意说他而为乃姑及乃祖辩护,但臆测之词,是不
足证明过去事实真相的,而徒使无辜者遭受不白之冤。
我在《先父王公国维自沉前后》一文中,尽可能避免用类似口吻,来假定大嫂方面的因
素。一则不愿有损大嫂清誉,她曾是大哥的爱侣,大哥早死,连子女都没有留下,命运
的坎坷,已经够可怜了,何忍再加以议论!再则恐有为先母辩白之嫌,不知者或讥为“
女为母隐”。因此用百思不解一词,一笔带过。
这次事件的发生,毋宁说是偶发事件较为合理,因事先并无失和迹象。其时父亲丧子,
大嫂丧夫,都是在哀痛过度的时候,而罗氏为爱女遭遇不幸,舐犊情深,心中自亦不好
受。
当此情景,每人情绪都很激动,任何小问题,若稍有歧见,大家都无好言语,小误会成
了大争执,以致不可收拾,罗氏一怒携女大归。其实以我们现在的眼光来看,大哥过世
时,大嫂才24岁,可以说心智尚未十分成熟,在顿失依靠的时候,既无儿女可守,那么
最可信赖的,当然是父母。像大嫂这样遭逢不幸者,多数人都会选择返回父母跟前之一
途。至于大嫂当初是否本有归宁之意,或因误会而临时动意随父而去,则不敢妄下断语。
东明当时年幼,不敢过问大人们的事,其间隐情,实难了解。不过就常理言,大哥亦由
先母带大,大嫂又是罗氏的掌上明珠,以两家关系之深、情谊之厚,先父母绝对不会不
尊重大嫂的意见。只是个人的感受不同,新寡的大嫂,心理上总是饱受委屈的,乃向她
父亲诉起苦来,罗氏听后便心中不平了。所谓大归,只是罗家的说法,我们王家并无此
说,兄弟姊妹仍视孝纯为我们的大嫂,是家中的一员。
先父性情敦厚,怀旧之情殷笃,虽在沉痛中,用笔仍委婉恳切,毫无绝情之意。先母主
理家政,非自为姑之日始,先父当年续弦的主要目的,即为支持门户(见王德毅编《王
国维年谱》,48页)。先父这一生中,如无两位母亲先后为他处理家务,无内顾忧,恐
怕不会有那么辉煌的成就。
有关大嫂拒绝领受大哥海关恤金事,罗继祖于1982年8月发表跋《观堂书札》于《读书
》上,引录三封先父给罗氏劝大嫂勿拒收恤金的信,兹摘录于后:
第一封:
维以不德,天降鞠凶,遂有上月之变,于维为冢子,于公为爱婿,哀死宁生,父母之心
,彼此所同。不图中途乃生误会,然此误会,久之自释,故维初十日晚过津,亦遂不复
相诣,留为异日相见之地,言之惘惘!初八日在沪,曾托颂清兄以亡儿遗款汇公处,求
公代令嫒经理。今得其来函,已将银数改作洋银二千四百二十三元汇津,目下当可收到
。而令嫒前交来收用之款共五百七十六元,今由京大陆银行汇上,此款五百七十六元与
前沪款共得三千元正,请公为之全权处置,因维于此等事向不熟悉,……亡儿在地下当
为感激也。
(九月十八日)
第二封:
昨函甫发,而冯友回京,交到手书,敬悉一切。令嫒声明不用一钱,此实无理,试问亡
男之款不归令嫒,又当归谁?仍请公以正理谕之。我辈皆老,而令嫒来日方长,正须储
此款以作预备,此即海关发此款之本意。此中外古今人心所同,恐质之路人无不以此为
然者也。京款送到后,请并沪款以并存放,将原折交与或暂代为收存,此事即此已了,
并无首尾可言。
(九月十九日)
第三封:
昨奉手书,敬悉种种。亡儿遗款自当以令嫒之名存放,否则照旧日银庄之例用“王在记
”(按大哥又字在山)亦无不可。此款在道理法律当然是令嫒之物,不容有他种议论,
亡儿与令嫒结婚已逾八年,其间恩义未尝不笃,即令不满于舅姑,当无不满于其所夫之
理,何以于其遗款如此拒绝。若云退让,则正让所不当让,以当受者不受,又何以处不
当受者,是蔑视他人人格也,蔑视他人人格,于自己人格亦复有损。总之,此事于情于
理皆说不过去,求公再以大义喻之。
(九月二十五日)
以上三信,先父在沉痛中,用笔仍委婉恳切,尚期异日再见,毫无绝情之意。经过一再
恳求,大嫂才把遗款收下了。
罗继祖在《观堂书札》再跋里,曾提及有人在他父亲(罗振玉长子福成)处,见到先父
自沉前写给罗振玉的一封信,写在八张八行纸上。其中谈到叶德辉(清代御史,著名藏
书家,出版家)的死,具体怎么说,看到的人也记忆不清。此信原归旅顺博物馆收藏,
十年动乱中,听说已佚失。这封信,罗继祖并未看到,他估计当时久未通信,很可能是
先父为叶德辉事,破例去信示警的,而他家未敢以呈罗,致保存在他父亲遗箧中。由此
可见,先父为人的敦厚与怀旧之情的殷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