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有学生家长在微博上反映,清河挥公实验中学一名12岁女生自2018年12月5日
起遭到同宿舍7名学生长达10天的殴打,该女生的头被当做玩具在门上撞,宿舍管理员
听到并未阻止,学校也未给予妥善处理。1月4日,河北省清河县人民政府对“清河挥公
实验中学 ”事件发布情况通报称,将对学校进行严肃处理,主管法制安全的副校长高
春青、班主任牛学文给予警告处分,对值班宿管员予以辞退。当日该案受理刑事案件,
经对王某晴等七名涉案学生核查,王某晴、潘某、赵某霞、焦某晴、刘某涵、刘某莹、
王某涵均系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又是一起校园霸凌事件,又是未成年人,又是老师挨处分,难道说面对未成年“霸凌”
事件,我们真的束手无策吗?对于值班宿舍管理员被辞退,笔者举双手赞同,明明听到
被打孩子,头撞门的声音却不闻不问,被辞退理所当然。但是问题是我们的这股无名之
火,究竟应该指向谁呢?
学校对学生疏于管理,有监管缺位之责。清河挥公实验中学一名12岁女生自2018年12月
5日起遭到同宿舍7名学生长达10天的殴打。我们难以想象,被害人究竟遭受了怎样的遭
遇,用头去撞门,衣服被当成拖布,一次又一次被殴打,而学校竟然不知道。如果不是
家长赶到学校,看到孩子被打的惨样,学校还要隐瞒到多久。中央三令五声,针对校园
霸凌事件密集出台相关政策,教育部门也是一个文件接着一个文件下发传达,但好像这
些文件都被锁进柜子里。霸凌事件发生之后,清河挥公实验中学可曾启动霸凌事件追责
程序,显然没有。我们看到的仅仅是河北省清河县人民政府对“清河挥公实验中学 ”
事件的处理通报。学校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我们应该打一个问号。
老师对学生疏于关注,有失察之责。班主任牛学文整天和学生们待在一起,竟然不知道
班上的一名女生被同宿舍的殴打了十天,整天鼻青脸肿,老师竟然不知道。您是眼瞎还
是耳聋,或者是装聋作哑,或者对于教师这个职业本身就是为了养家糊口而已,对于学
生的死活根本就是不管不顾,毫不关心呢?
同学对同学下狠手,无法无天。涉案人王某晴、潘某、赵某霞、焦某晴、刘某涵、刘某
莹、王某涵均系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对于自己的同学下狠手,兼职是无法无天,让人
震惊。可问题是,她们会被追责吗?她们会被刑事处理吗?显而易见,不会。因为《未
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
有人说这仅仅是个案,不能因此就否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初衷,但是我想问除
了既然法律对此无计可施,那么是不是应该修订了完善其它的补充法律法规,送入少年
管教所,或者到社区强制义务服务等等,没有惩戒追责,像这样的校园霸凌事件还会发
生。学校怕追责,捂着盖着;老师怕处分,遮着瞒着;霸凌者明目张胆,老师装聋作哑
,被欺凌者自认倒霉,这样的恶性循环,让我们受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