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眼兄很有逻辑啊。呵呵。对于自我防卫的情况,你可以使用的deadly force if you "reasonably" believe that you are about to subject to “imminent” seriously bodily harm or death "under the circumstances". reasonable由陪审团决定,他们需要考虑到当时的情况,“circumstances”包括对方 是谁,在什么地方。 就算是泰森打你,你也不能上来就一枪把他蹦了,你要reasonably感觉到“imminent” seriously bodily harm or death才行。 至于小偷,一样,你也不能上来就一枪把他蹦了,你得说“如果你不滚出我家,我就把 你蹦了”,如果小偷不听,还袭击你,你才能用枪(小偷的break in已经对你造成了人 身威胁,但还不是imminent;需要小偷袭击你才有imminent)。而且注意不要防卫过当 ,如果小偷挨了一枪后已经不能动弹,你就不能再打第二枪,因为他已不能对你造成伤 害了。 警察也需要reasonably感觉到“imminent” seriously bodily harm or death才能用 枪。借口不是没有,不过美国政府对警察的培训都很好(因为如果他们失职的话,政府 和警察本人都会被告),而且reasonable最终是陪审团决定,警察在执法的时候还是会 有所顾忌的。
【在 S***7 的大作中提到】 : 左眼兄很有逻辑啊。呵呵。对于自我防卫的情况,你可以使用的deadly force if you : "reasonably" believe that you are about to subject to “imminent” seriously : bodily harm or death "under the circumstances". : reasonable由陪审团决定,他们需要考虑到当时的情况,“circumstances”包括对方 : 是谁,在什么地方。 : 就算是泰森打你,你也不能上来就一枪把他蹦了,你要reasonably感觉到“imminent” : seriously bodily harm or death才行。 : 至于小偷,一样,你也不能上来就一枪把他蹦了,你得说“如果你不滚出我家,我就把 : 你蹦了”,如果小偷不听,还袭击你,你才能用枪(小偷的break in已经对你造成了人 : 身威胁,但还不是imminent;需要小偷袭击你才有imminent)。而且注意不要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