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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伊斯兰可以改革吗?这篇中国穆斯林学者的文章回答了非穆们的疑问(转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May 25 21:47:18 2013, 美东)
以下是穆斯林学者史未安先生关于伊斯兰的观点,是很多中国穆斯林认为的理论的核心
、伊斯兰的光辉,请非穆们了解,避免再反复纠缠不休。
文章节录自史未安著作《伊斯兰的光辉》
伊斯兰是全人类的信仰和道路。人性是永恒的,伊斯兰更是永恒的。人类社会的产
生与存在,有确实考古化石的已有二百五十万年历史,在这二百五十万年漫长历史中,
根椐古兰经的启示,我们可以发现人类社会总是以这样的一种摸式发展和沿续:文明—
—蒙昧——文明——蒙昧 --文明…… 这样周折而复始,波浪式地輾转反侧地向前发
展,直至末日审判。整部人类历史就是一个伊斯兰不断衰落和不断复兴的历史。穆罕默
德所复兴的信仰,就是易卜拉欣(亚伯拉罕)的信仰,就是穆萨(摩西)的宗教和尔萨
(耶稣)所复兴的信仰,就是人类最初的始祖阿丹(亚当)的信仰。也就是说,自从人
类社会产生的那一天起,伊斯兰就存在了。
伊斯兰是不是宗教?首先,伊斯兰不符合以西方犹太——基督教为蓝本的宗教概念
。伊斯兰既没有社会体系,也没有教宗、主教、神甫和牧师,更不存在修道院和修士、
修女。同样,伊斯兰也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宗教”概念。中国人意识中的“宗教”就
是佛教和道教,两者有着强烈的厌世色彩和功利色彩,这种病态的人生态度,是为伊斯
兰所坚决摈弃,道教的画符念咒、修道成仙,佛教的六道轮回、烧香拜佛、超度亡人,
这些行为说教都是伊斯兰所强烈谴责、抵制的蒙昧——如果说佛教、道教是所谓的“宗
教”,那么伊斯兰是最彻底的“反宗教”。伊斯兰无论从那个角度来说,都不是宗教,
伊斯兰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但是伊斯兰绝非仅仅只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伊斯兰也
并不仅仅只是一种信仰、一种价值准则,对穆斯林来说,伊斯兰更是一条生活的道路,
是造物主与人类之间的约言,是一整套完美的生活制度,
《古兰经》是造物主的语言,这是毫无疑问的。无视这一事实而捏造说“穆罕默德
创立了伊斯兰教”的人,如果不是出于无知,就是别有用心。伊斯兰(和平、安宁、顺
从)并不是某一个人所创立的,也不是某一群人所创立的,它既不是阿拉伯人的民族宗
教,更不是中国人的外来宗教,而是造物主为人类所拣选和预定的道路,是人类的本性
所共同向往的一种生活方式。对整个犹太——基督教文化而言,“天启”是不存在的,
“宗教”不仅必然和“主义”一样要有一个(或者一群)创始人,并且可以随时快语进
行“改革”。
伊斯兰是人类文化的一切甄别工具和指导轴心,作为天启的信仰、道路和药方,《
古兰经》和伊斯兰高于一切人为的文化和思想,穆斯林的责任在于以伊斯兰为指导,去
改造人为的文化和思想,而不是把伊斯兰作为多元文化中的其中一元,与其他蒙昧文化
平等地对话、交流、撞击、融汇,更不是去“有选择地吸取先进的外来文化”“适应时
代的发展”——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只适应于犹太——基督教自身,伊斯兰既不是犹
太教,也不是基督教,伊斯兰根本就不是宗教,因此所谓的“宗教改革”不实适用于伊
斯兰,文化多元论也不适用于伊斯兰。
文化多元论直接否定了真理的唯一性和天启性,否定了《古兰经》的天启性和神圣
性,把天启的真理(伊斯兰)与人为的思想、主义混为一谈,从而也就否定了伊斯兰的
普世意义和《古兰经》对全人类永恒的指导意义。文化多元论与伊斯兰是格格不入的,
对穆斯林世界来说,文化多元论的危害更是显而易见的,它不仅混淆了伊斯兰(文明)
与非伊斯兰(蒙昧)之间的差异,同时也混淆了大众的道德判断。
难道《古兰经》不足以指导我们吗?除了伊斯兰,难道我们还有什么更正确的道路
吗?
伊斯兰世界所迫需的,既不是经济的“快速发展”(安拉欲使谁富裕就使谁富裕,
安拉欲使谁窘迫就使谁窘迫,天地的宝藏只是安拉的),也不是对“伊斯兰文化”进行
革新或“吸收外来的先进文化”,相反,穆斯林要自强,首先就应该从伊斯兰世界清除
一起非伊斯兰的“先进的外来文化”(蒙昧),以恢复伊斯兰的纯洁性,只有紧抓安拉
的绳索——《古兰经》,切实地遵循造物主的教诲,才能引导我们走向一条正确的道路
,才能战胜侵略者,战胜那些对伊斯兰虎视眈眈的不信道者,才能清除社会达尔文主义
和民族国家主义这一精神瘟疫对人类社会的侵蚀和毒害,才能使人类摆脱蒙昧和野蛮,
从而走向和平与文明。这才是历代伊斯兰学者的共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