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检查cpu usage# PDA - 掌中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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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先介绍下基本情况:
我自己2013年提交绿卡申请(EB2),2016年结婚(由于一些阴差阳错的原因,当时没能
立刻帮老婆提交申请),2017年我的绿卡被批准
2017年我的绿卡被批准后,我给老婆提交了绿卡申请。因为是在我自己的485被批之前
结婚的,我查了一下,这种情况也可以直接给老婆提交485(相当于EB2提交485的时候
直接把配偶加上去,而不是一般的婚姻绿卡申请需要I130之类的)。
结果3个月后,今天收到REF,信里把我老婆列为principal applicant, 要求提供她的
Supplement J, confirmation of Bona Fide Job Offer, 以及evidence of financial
support。我有点困惑:这是我老婆作为配偶,对我EB2、485的补充申请,她应该是
derivative applicant才对啊。
我在想是不是我当时给她的485表格填错了:在"Applicant Type"一栏我填的是1.b.
Employment-based, 而不是1.a Family-based。可是我查了资料,只要在我的EB2绿卡
批准以前,我就可以让配偶用我的类别去申请485啊。
我现在有点困惑,不知该如何回复USCIS, 请指点,万分感谢!
我自己2013年提交绿卡申请(EB2),2016年结婚(由于一些阴差阳错的原因,当时没能
立刻帮老婆提交申请),2017年我的绿卡被批准
2017年我的绿卡被批准后,我给老婆提交了绿卡申请。因为是在我自己的485被批之前
结婚的,我查了一下,这种情况也可以直接给老婆提交485(相当于EB2提交485的时候
直接把配偶加上去,而不是一般的婚姻绿卡申请需要I130之类的)。
结果3个月后,今天收到REF,信里把我老婆列为principal applicant, 要求提供她的
Supplement J, confirmation of Bona Fide Job Offer, 以及evidence of financial
support。我有点困惑:这是我老婆作为配偶,对我EB2、485的补充申请,她应该是
derivative applicant才对啊。
我在想是不是我当时给她的485表格填错了:在"Applicant Type"一栏我填的是1.b.
Employment-based, 而不是1.a Family-based。可是我查了资料,只要在我的EB2绿卡
批准以前,我就可以让配偶用我的类别去申请485啊。
我现在有点困惑,不知该如何回复USCIS, 请指点,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