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 我有时还是有点名的! (转载)# pets - 心有所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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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BackHome 讨论区 】
发信人: rockyzl (rocky), 信区: BackHome
标 题: iPad出境未申报再入境需缴税 zz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Oct 26 13:30:16 2010, 美东)
标 题: iPad出境未申报再入境需缴税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Oct 27 00:36:19 2010), 站内
一线调查
■ 深圳居民张先生到香港购买了一台iPad,但在返回深圳入境时,尽管其一再解
释是自用物件,但仍需缴税后才能过关。
■ 居民旅客携带20种不予免税的物品入境,需根据规定缴税。根据《海关总署公
告2004年第7号》,iPad属于不免税物品,无论购买iPad的价格是否超过5000元,都应
按照20%的税率缴税。
实习生 杨懿婷
从事IT行业的深圳居民张先生到香港购买了一台iPad,在返回深圳入境时,尽管其
一再解释是自用物件,但仍需缴税后才能过关;内地居民朱小姐经香港回深圳时,即便
向海关人员出示了自己iPad里的文档、照片等资料,也还是为自己使用了近一个月的
iPad缴纳了1000元人民币税款。境外购买 iPad、iPhone入境时是否需要缴税?化妆品
、奶粉的相关规定又如何?昨天,上海海关提醒旅客,在进出境时应了解相关海关规定
,对应申报物品如实申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5000元内自用物品不缴税
根据《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旅客入境时携带五种物
品应当申报。一、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制品;二、
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
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三、酒精饮料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12
度以上),或香烟超过400支,或雪茄超过100支,或烟丝超过500克;四、人民币现钞超
过 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五、分离运输行李,货物、货样、广告品。
根据上述规定,旅客从境外购买5000元内的一般自用物品无需申报,当然也就无需
缴税。
iPad不属于免税商品
让很多人不解的是,iPad目前售价大约4000元左右,为何依然要征税?对此,海关
人员解释称,iPad被归为电脑,属于国家规定必须征税的 20种商品之一,税率为20%。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无论购买iPad的价格是否超过5000元,都应当缴
税。根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
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电脑完税价格为每件5000元,税率为20%,因此若在
境外购买一部 iPad入境,旅客需缴纳1000元的税款。
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中,包含品种最多的莫过于餐料。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
第7号》附件2,餐料包括酒、饮料;水果;调味品;水产品、肉禽蛋菜及乳制品五大类
22小类。
重视出境申报
就一般旅客而言,出境时若携带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
5000美元;或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
品,则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以下称《申报单
》)进行申报。
旅客应当妥善保管申报单,该单据将作为复入境时相关物品的免税证明。在前述案
例中,若朱小姐出境时曾对携带的iPad进行申报,入境时就可凭借申报单入境而无需缴
税。因此,上海海关提醒旅客在携带应申报物品出境时,应当重视申报环节,切不可嫌
麻烦而不予申报。若没有携带应申报物品则无需填写,选择“无申报通道”(又称“绿
色通道”)通关。
◎ 相关链接
20种不予免税商品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分别为:电视机、摄像
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
、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
、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常见物品纳税额如下:
手机 150元/台
手提电脑 1000元/台
台式机主机 400元/台
主机、显示器一体机 600元/台
数码相机 400元/台
奶粉、咖啡、茶 20元/kg
MP3 20元/台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下 100元/台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上 200元/台
U盘 20元/个
高档手表(完税价10000元以上)
海关估价×30%
发信人: rockyzl (rocky), 信区: BackHome
标 题: iPad出境未申报再入境需缴税 zz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Oct 26 13:30:16 2010, 美东)
标 题: iPad出境未申报再入境需缴税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Oct 27 00:36:19 2010), 站内
一线调查
■ 深圳居民张先生到香港购买了一台iPad,但在返回深圳入境时,尽管其一再解
释是自用物件,但仍需缴税后才能过关。
■ 居民旅客携带20种不予免税的物品入境,需根据规定缴税。根据《海关总署公
告2004年第7号》,iPad属于不免税物品,无论购买iPad的价格是否超过5000元,都应
按照20%的税率缴税。
实习生 杨懿婷
从事IT行业的深圳居民张先生到香港购买了一台iPad,在返回深圳入境时,尽管其
一再解释是自用物件,但仍需缴税后才能过关;内地居民朱小姐经香港回深圳时,即便
向海关人员出示了自己iPad里的文档、照片等资料,也还是为自己使用了近一个月的
iPad缴纳了1000元人民币税款。境外购买 iPad、iPhone入境时是否需要缴税?化妆品
、奶粉的相关规定又如何?昨天,上海海关提醒旅客,在进出境时应了解相关海关规定
,对应申报物品如实申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5000元内自用物品不缴税
根据《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旅客入境时携带五种物
品应当申报。一、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制品;二、
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
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三、酒精饮料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12
度以上),或香烟超过400支,或雪茄超过100支,或烟丝超过500克;四、人民币现钞超
过 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五、分离运输行李,货物、货样、广告品。
根据上述规定,旅客从境外购买5000元内的一般自用物品无需申报,当然也就无需
缴税。
iPad不属于免税商品
让很多人不解的是,iPad目前售价大约4000元左右,为何依然要征税?对此,海关
人员解释称,iPad被归为电脑,属于国家规定必须征税的 20种商品之一,税率为20%。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无论购买iPad的价格是否超过5000元,都应当缴
税。根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
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电脑完税价格为每件5000元,税率为20%,因此若在
境外购买一部 iPad入境,旅客需缴纳1000元的税款。
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中,包含品种最多的莫过于餐料。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
第7号》附件2,餐料包括酒、饮料;水果;调味品;水产品、肉禽蛋菜及乳制品五大类
22小类。
重视出境申报
就一般旅客而言,出境时若携带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
5000美元;或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
品,则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以下称《申报单
》)进行申报。
旅客应当妥善保管申报单,该单据将作为复入境时相关物品的免税证明。在前述案
例中,若朱小姐出境时曾对携带的iPad进行申报,入境时就可凭借申报单入境而无需缴
税。因此,上海海关提醒旅客在携带应申报物品出境时,应当重视申报环节,切不可嫌
麻烦而不予申报。若没有携带应申报物品则无需填写,选择“无申报通道”(又称“绿
色通道”)通关。
◎ 相关链接
20种不予免税商品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分别为:电视机、摄像
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
、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
、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常见物品纳税额如下:
手机 150元/台
手提电脑 1000元/台
台式机主机 400元/台
主机、显示器一体机 600元/台
数码相机 400元/台
奶粉、咖啡、茶 20元/kg
MP3 20元/台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下 100元/台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上 200元/台
U盘 20元/个
高档手表(完税价10000元以上)
海关估价×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