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教育塔夫几句,也算是提建议了。# Piebridge - 鹊桥
s*l
1 楼
我的名字是三个字比较长的,类似张强生。单位的中国同事直接叫我中文名,但是美国
同事不好发音“强生”,于是他们叫我一个类似的发音“Johnson".他们仅仅口头叫我
Johnson,这个名字从来没有在正式的文件或者场合出现过。
最近单位的律师为我准备485的材料,在填G-325表的时候,有一项是”other names
used(曾用名)“,单位律师要求把“Johnson"填上去。我主张不填,觉得多一事不如
少一事。而且我从来没有在正式场合用过这个名字,只是老美同事这样叫我。但是律师
坚持要填。最后我说如果一定要填,要加括号nickname.最后律师在”other names
used“一栏填写了”Johnson(nickname)"。请问这样有没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在name
check的时候是不是会变得更慢?
同事不好发音“强生”,于是他们叫我一个类似的发音“Johnson".他们仅仅口头叫我
Johnson,这个名字从来没有在正式的文件或者场合出现过。
最近单位的律师为我准备485的材料,在填G-325表的时候,有一项是”other names
used(曾用名)“,单位律师要求把“Johnson"填上去。我主张不填,觉得多一事不如
少一事。而且我从来没有在正式场合用过这个名字,只是老美同事这样叫我。但是律师
坚持要填。最后我说如果一定要填,要加括号nickname.最后律师在”other names
used“一栏填写了”Johnson(nickname)"。请问这样有没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在name
check的时候是不是会变得更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