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请问一个专利申请的问题# Returnee - 海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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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本人在某大学做RA的时候,向该大学的专利部门交了一份invention disclosure,但
是没有file patent(学校要求先找到感兴趣的公司)。虽然我是真正的发明人,但是
出于礼貌和惯例,加上了老板的名字。后来因为家庭原因,离开了该大学,该大学的专
利部门也不再愿意资助我的专利申请了。
因为个人觉得该发明有商业价值,打算自己申请并以此申请国内的创业基金。现在矛盾
的是不知道该不该以原大学的名义申请,还是纯粹以个人名义申请?如果以原大学名义
申请,大学规定他们将占发明的15%(如果我和老板占30%,大学将占4.5%)。当然我以
后可以以别的专利稀释他们的份额。但是不知道如果国外的大学占了一定股份,会不会
影响国内创业基金的申请?
另外,原大学的专利部门拒绝资助我的专利申请,是否可以以此为理由,而纯粹以个人
名义申请专利?
先谢了!
是没有file patent(学校要求先找到感兴趣的公司)。虽然我是真正的发明人,但是
出于礼貌和惯例,加上了老板的名字。后来因为家庭原因,离开了该大学,该大学的专
利部门也不再愿意资助我的专利申请了。
因为个人觉得该发明有商业价值,打算自己申请并以此申请国内的创业基金。现在矛盾
的是不知道该不该以原大学的名义申请,还是纯粹以个人名义申请?如果以原大学名义
申请,大学规定他们将占发明的15%(如果我和老板占30%,大学将占4.5%)。当然我以
后可以以别的专利稀释他们的份额。但是不知道如果国外的大学占了一定股份,会不会
影响国内创业基金的申请?
另外,原大学的专利部门拒绝资助我的专利申请,是否可以以此为理由,而纯粹以个人
名义申请专利?
先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