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拓于3月29日在其网站上就胡士泰等四名上海员工被定罪发表了一份新闻稿,以下是
新闻稿的中文译文:
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宣判力拓公司驻上海的四名员工有罪。这四名员工于2009年7
月5日被拘留,被控受贿和非法获取商业秘密。
力拓公司无法就获取商业秘密的罪名置评,因为公司还没有考量相关证据的机会。这部
分案件的审理过程是非公开进行的,在今天法院宣布判决及量刑结果之前,相关细节均
未获公布。
力拓公司铁矿石部门首席执行长沃尔什(Sam Walsh)说,收受贿赂显然违反中国的法律
和力拓的行为准则──《力拓行为准则》(The Way We Work)。
我们知悉了明确的法庭证据,证据确凿无疑地显示这四名员工收受了贿赂。他们的行为
应受到严厉地谴责,完全违背了我们浓厚的道德文化。根据我们的政策,我们将终止与
上述四人的雇佣关系。
在这四名员工被拘留后不久,我们任命了独立的法务会计师和律师协助我们在公司内部
对这些指控进行调查。我们进行了尽可能全面的调查,但未发现任何能够证实这些不良
行为指控的证据。力拓的结论是,这些人完全在我们的体系之外从事了这些非法活动。
我们已经对我们的程序进行了多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