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中国的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任何在国外定居,归化为外国人或以自由意志取得外国
国籍的中国公民,自动失去中国国籍。”
自动撤销中国国籍,就是放弃其他国家的人才,这从长远来看不符合中国的利益,持外
国国籍不同于不爱国。
我觉得这个条文过时了,而且是在中国软弱的时候写的。只要“华侨”的东道国允许双
重国籍,为什么不呢?中华民国有这样的允许“海外华人”双重国籍的政策,即使是外
国出生的华裔人士也是如此。由于中国移民在东南亚的双重国籍的敏感性,中国放弃了
这项政策。
今天的世界,特别是发达的西方国家,正在激烈地争夺人才和资源,国籍已经成为一个
重要的竞争工具,两会新的修正案正在进行,有可能会对这进行更改或解释,新的法案
通过,并将大大促进海外华人才能回国。
如今海外华人约有几千万人,其中专业人员约400万人,主要集中在教育,金融和高科
技领域。为了确保海外华人流入中国的质量,必须建立一个有明确标准的审查制度,中
国其实还可以考虑采取进一步措施,开放双重国籍政策,即使对有一天的外国人来说也
可以这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