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wash sale的问题# Stock
d*e
1 楼
持有XYZ股大半年,12月3日逃顶卖出,获益100刀。
12月20日手痒(犯傻)买回来,12月24日割肉卖出,损失60刀。
我的理解是,12月24日之前30天没有买股票(这期间只卖了股票),如果1月24日之前
不买回来,这60刀的损失是可以抵税的吧?也就是今年的报税收益是100-60 = 40刀,
这样对吗?
如果是按照settled date来报税,26号应该是最后一天claim loss了
12月20日手痒(犯傻)买回来,12月24日割肉卖出,损失60刀。
我的理解是,12月24日之前30天没有买股票(这期间只卖了股票),如果1月24日之前
不买回来,这60刀的损失是可以抵税的吧?也就是今年的报税收益是100-60 = 40刀,
这样对吗?
如果是按照settled date来报税,26号应该是最后一天claim loss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