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沦为基督教极右组织走卒贩狗 (转载)# WaterWorld - 未名水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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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加拿大要通过反欺凌法案
这个法案就是要防止学校因为种族,宗教信仰,肤色,性别,性向,家庭经济状况欺凌
学生
结果极端右翼基督教组织家庭价值联盟就抓住性向,故意编造事实,煽动华人起来当走卒
华人成为火中取栗的猫,是最反对这个法案人群,
而这个法案原本就是因为华人有孩子被学校白人欺负自杀而出台的。但是白人里26%反
对,华人90%反对(根据基督教家庭联盟调查,他们现在看上了华人)
安省政府苦笑不得
只要看看中国,华人教会都是美国最右翼最反动的基督教组织分支,华人作为最可怜受
害者又同时成为最极端迫害者。一个可悲的群体。
汇泽:请客观公正对待反欺凌法案
反欺凌法考验着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容纳程度。这一法案并非要让同性恋群体侵占“公社
田”,它同时要为所有的受欺凌学生提供一片“自留地”。目前的问题在于:在有的人
心目中,其他学生可以拥有“自留地”,但同性恋学生却不可以拥有这片“自留地”。
这就是一种不平等和歧视。
安省政府推出的校园反欺凌法案(《接受学校法》,
13号法案),无疑是近日网上和新闻中热议的话题。法案要求省内各教育局以预防措施
反对校园欺凌,严厉惩戒欺凌行為,对所有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相互包容和接纳的学校
环境,让每一个学生都可以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法案向社会传递一个明确性息,就是
安省反对任何形式的校园欺凌和歧视,不论这种歧视出自种族、宗教信仰、肤色、家庭
背景、身体特征、性别、性倾向等原因。
宗教人士和专為反对
Bill13法案而成立的“传统家庭价值同盟”公布了一项问卷调查,表示有90%以上的受
访者反对13号法案;84.8%反对在学校开设“同性-非同性联盟(Gay-Straight
Alliances, GSA)”。据传统家庭价值同盟介绍,受访者大部分是华裔。
而在同一时期,
Forum Research发表了另外一项调查,大部分受访人士(估计以非华裔人士居多)持有
截然相反的观点,认為在天主教学校里,应该允许学生成立“同性-非同性联盟”之类
的组织,赞成者占51%,不确定者占21%,而反对者仅占28%。
同样是同性-异性取向联盟的问题,為何在华人社区和主流社会中会有如此巨大差别的
反应?
无中生有、造假上天,“性教育”写在法案何处?
让我们看一下调查问卷的问题和宗教团体的宣传口径。
反对
13号法案的团体,极力将法案描述成向学生开展性教育、灌输性知识的强迫法案。“传
统家庭价值同盟”进行的调查,宣称13号法案规定安省所有的公校和天主教学校必须在
校内组织小学三年级学生举行“以同性取向為傲”的游行;向年幼学生灌输性知识教育
。有的说法甚至更是不堪入目,宣称政府在向小孩子提倡肛交口交等行為等等。
然而这种言论根本经不起检验,反对
13号法案的人士在面对质询时回答不上来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这样的一些强制要求写
在13号法案何处?
从
5月7日至22日,负责审理该法案的省议会社会政策委员会召开了多次公开聆讯会,听取
了各方意见,有的强烈反对抱怨法案做得太过火,有的支持,也有的抱怨法案做得还不
够。委员会给各种不同意见的人以表达意见的忌讳,多伦多也有為数不少的华人前去。
在聆讯会上,反对者拿着准备好的“性教育”指责发言,被询问时却大出洋相。一位反对
13号法案的华裔人士被多位省议员反复询问:“您是否看过法案文本?”、“我看不到
这个法案在哪里谈到性教育,你是否可以指给我看看?”,一位省议员甚至递上一本法
案文本,希望这位谈到性教育、学校组织同性恋游行的人士具体指出来,到底在哪一页
、哪一张、哪一节里,法案提到这些内容。此位人士最终没能指出相关的章节。
在
24日的OMNI电视和日后的新闻上,教育部长特别否定了所谓13号法案是推行性教育的言
论,她指出13号法案的目的在于反对、预防校园欺凌和骚扰行為,旨在為所有学生,不
论族裔、肤色、宗教信仰、性别、性倾向或残疾,营造积极的学习环境,让每一个学生
感到安全、包容和相互接纳。该法案与性教育没有关系。说13号法案推行性教育,那是
没有阅读法案内容。
既然法案中根本没有所谓性教育、强迫参加同性恋游行等条文,这种编造连“断章取义
”都算不上,只能用无中生有、张冠李戴来形容,造假都造到天上去了。
为何反对人士要编织这样耸人听闻的言论来误导? 51.CA 加国无忧
在我看来,反欺凌法案并非像反对人士所说,要“把同性恋生活方式强加给社会公众”
,它不会影响到社会主体的正常生活,一个法案也不可能有这样的魔力,这就是为什么
大致明了真相的主流社会根本不会被这种耸人听闻的言论所蛊惑。然而这个法案确实涉
及到一个基本的问题:它要给遭受欺凌的学生提供一个可以获得辅导和相互支持的空间
。这种空间对于其他类别的欺凌来说,安省所有学校都愿意提供,但是对于因同性恋而
遭受欺凌的学生,这样的空间就是同性-非同联盟
GSA,在安省有的学校里已经实行了多年,但在有的学校里却被严加禁止。
换句话说,反欺凌法考验着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容纳程度。这一法案并非要让同性恋群体
侵占“公社田”,它同时要为所有的受欺凌学生提供一片“自留地”。目前的问题在于
:在有的人的心目中,其他学生可以拥有“自留地”,但同性恋学生却不可以拥有这片
“自留地”。这就是一种不平等。
“特别权力”还是“特别限制”?
对于法案中的GSA内容,省府也澄清并非强迫每个学校都自行设立这样的组织,而是
在学生有要求建立此类社团的时候,学校不能以“这个名字不好听”而拒绝。反对团体
认為这是给同性恋人士以“特别权力”。然而他们却不愿回答的是,学校里目前可以根
据学生要求开设各种维护平等的社团,比如可以成立亚裔学生平权社、残障学生平权社
、女性互助组织等等,但是在密西沙加的一间天主教学校却长期拒绝该校学生成立社团
的申请,因為学生明确提出要成立GSA,但是学校不容许这个社团的名称带有“同性恋
”的字眼,实际上就是给学校中的一群人以特别的限制。
正如《渥太华公民报》的社论指出,如果一个学校里不能容忍“同性恋”这样的字眼在
学生社团中出现,很难想象这个学校能为校园里的同性恋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安省教育部长布顿发表声明表示,根据多日的公开聆讯,政府响应
聆讯期间社区的呼声,决定修改法案条文,在学生要求成立GSA或是类似名称的社团时
,教育局和校长都不得拒绝;成立的社团及其活动的名称都必须符合营造正面的学校气
氛,提倡包容和接纳所有学生。
我不是同性恋,也不想学习他们的生活方式,但是我是少数族裔,希望这个社会营造平
等、相互尊重的氛围。在我希望别的族裔尊重、不歧视华裔的时候,我也认同他人具有
平等的权利,具有和其他人一样,拥有一片自留地的权利,不论他们是什么种族、性别
、宗教信仰、或性倾向。
这个法案就是要防止学校因为种族,宗教信仰,肤色,性别,性向,家庭经济状况欺凌
学生
结果极端右翼基督教组织家庭价值联盟就抓住性向,故意编造事实,煽动华人起来当走卒
华人成为火中取栗的猫,是最反对这个法案人群,
而这个法案原本就是因为华人有孩子被学校白人欺负自杀而出台的。但是白人里26%反
对,华人90%反对(根据基督教家庭联盟调查,他们现在看上了华人)
安省政府苦笑不得
只要看看中国,华人教会都是美国最右翼最反动的基督教组织分支,华人作为最可怜受
害者又同时成为最极端迫害者。一个可悲的群体。
汇泽:请客观公正对待反欺凌法案
反欺凌法考验着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容纳程度。这一法案并非要让同性恋群体侵占“公社
田”,它同时要为所有的受欺凌学生提供一片“自留地”。目前的问题在于:在有的人
心目中,其他学生可以拥有“自留地”,但同性恋学生却不可以拥有这片“自留地”。
这就是一种不平等和歧视。
安省政府推出的校园反欺凌法案(《接受学校法》,
13号法案),无疑是近日网上和新闻中热议的话题。法案要求省内各教育局以预防措施
反对校园欺凌,严厉惩戒欺凌行為,对所有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相互包容和接纳的学校
环境,让每一个学生都可以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法案向社会传递一个明确性息,就是
安省反对任何形式的校园欺凌和歧视,不论这种歧视出自种族、宗教信仰、肤色、家庭
背景、身体特征、性别、性倾向等原因。
宗教人士和专為反对
Bill13法案而成立的“传统家庭价值同盟”公布了一项问卷调查,表示有90%以上的受
访者反对13号法案;84.8%反对在学校开设“同性-非同性联盟(Gay-Straight
Alliances, GSA)”。据传统家庭价值同盟介绍,受访者大部分是华裔。
而在同一时期,
Forum Research发表了另外一项调查,大部分受访人士(估计以非华裔人士居多)持有
截然相反的观点,认為在天主教学校里,应该允许学生成立“同性-非同性联盟”之类
的组织,赞成者占51%,不确定者占21%,而反对者仅占28%。
同样是同性-异性取向联盟的问题,為何在华人社区和主流社会中会有如此巨大差别的
反应?
无中生有、造假上天,“性教育”写在法案何处?
让我们看一下调查问卷的问题和宗教团体的宣传口径。
反对
13号法案的团体,极力将法案描述成向学生开展性教育、灌输性知识的强迫法案。“传
统家庭价值同盟”进行的调查,宣称13号法案规定安省所有的公校和天主教学校必须在
校内组织小学三年级学生举行“以同性取向為傲”的游行;向年幼学生灌输性知识教育
。有的说法甚至更是不堪入目,宣称政府在向小孩子提倡肛交口交等行為等等。
然而这种言论根本经不起检验,反对
13号法案的人士在面对质询时回答不上来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这样的一些强制要求写
在13号法案何处?
从
5月7日至22日,负责审理该法案的省议会社会政策委员会召开了多次公开聆讯会,听取
了各方意见,有的强烈反对抱怨法案做得太过火,有的支持,也有的抱怨法案做得还不
够。委员会给各种不同意见的人以表达意见的忌讳,多伦多也有為数不少的华人前去。
在聆讯会上,反对者拿着准备好的“性教育”指责发言,被询问时却大出洋相。一位反对
13号法案的华裔人士被多位省议员反复询问:“您是否看过法案文本?”、“我看不到
这个法案在哪里谈到性教育,你是否可以指给我看看?”,一位省议员甚至递上一本法
案文本,希望这位谈到性教育、学校组织同性恋游行的人士具体指出来,到底在哪一页
、哪一张、哪一节里,法案提到这些内容。此位人士最终没能指出相关的章节。
在
24日的OMNI电视和日后的新闻上,教育部长特别否定了所谓13号法案是推行性教育的言
论,她指出13号法案的目的在于反对、预防校园欺凌和骚扰行為,旨在為所有学生,不
论族裔、肤色、宗教信仰、性别、性倾向或残疾,营造积极的学习环境,让每一个学生
感到安全、包容和相互接纳。该法案与性教育没有关系。说13号法案推行性教育,那是
没有阅读法案内容。
既然法案中根本没有所谓性教育、强迫参加同性恋游行等条文,这种编造连“断章取义
”都算不上,只能用无中生有、张冠李戴来形容,造假都造到天上去了。
为何反对人士要编织这样耸人听闻的言论来误导? 51.CA 加国无忧
在我看来,反欺凌法案并非像反对人士所说,要“把同性恋生活方式强加给社会公众”
,它不会影响到社会主体的正常生活,一个法案也不可能有这样的魔力,这就是为什么
大致明了真相的主流社会根本不会被这种耸人听闻的言论所蛊惑。然而这个法案确实涉
及到一个基本的问题:它要给遭受欺凌的学生提供一个可以获得辅导和相互支持的空间
。这种空间对于其他类别的欺凌来说,安省所有学校都愿意提供,但是对于因同性恋而
遭受欺凌的学生,这样的空间就是同性-非同联盟
GSA,在安省有的学校里已经实行了多年,但在有的学校里却被严加禁止。
换句话说,反欺凌法考验着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容纳程度。这一法案并非要让同性恋群体
侵占“公社田”,它同时要为所有的受欺凌学生提供一片“自留地”。目前的问题在于
:在有的人的心目中,其他学生可以拥有“自留地”,但同性恋学生却不可以拥有这片
“自留地”。这就是一种不平等。
“特别权力”还是“特别限制”?
对于法案中的GSA内容,省府也澄清并非强迫每个学校都自行设立这样的组织,而是
在学生有要求建立此类社团的时候,学校不能以“这个名字不好听”而拒绝。反对团体
认為这是给同性恋人士以“特别权力”。然而他们却不愿回答的是,学校里目前可以根
据学生要求开设各种维护平等的社团,比如可以成立亚裔学生平权社、残障学生平权社
、女性互助组织等等,但是在密西沙加的一间天主教学校却长期拒绝该校学生成立社团
的申请,因為学生明确提出要成立GSA,但是学校不容许这个社团的名称带有“同性恋
”的字眼,实际上就是给学校中的一群人以特别的限制。
正如《渥太华公民报》的社论指出,如果一个学校里不能容忍“同性恋”这样的字眼在
学生社团中出现,很难想象这个学校能为校园里的同性恋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安省教育部长布顿发表声明表示,根据多日的公开聆讯,政府响应
聆讯期间社区的呼声,决定修改法案条文,在学生要求成立GSA或是类似名称的社团时
,教育局和校长都不得拒绝;成立的社团及其活动的名称都必须符合营造正面的学校气
氛,提倡包容和接纳所有学生。
我不是同性恋,也不想学习他们的生活方式,但是我是少数族裔,希望这个社会营造平
等、相互尊重的氛围。在我希望别的族裔尊重、不歧视华裔的时候,我也认同他人具有
平等的权利,具有和其他人一样,拥有一片自留地的权利,不论他们是什么种族、性别
、宗教信仰、或性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