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三台湾民众不能接受女儿嫁给大陆人# WaterWorld - 未名水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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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聯合報系願景工程,今天推出另一個主題「族群歧視」。族群偏見各國皆有,台灣亦然
。本報民意調查發現,逾半數民眾在權益上贊成放寬外籍配偶入籍,但心理上未必真能
接納,只有三成六與一成七民眾願意讓孩子和大陸人及東南亞國籍人士通婚。
台灣除了閩、客、外省及原住民四大族群,來台外籍配偶人數已近四十七萬人,在台工
作的外籍勞工也達四十四萬人。調查顯示,有五成一民眾贊成放寬外籍配偶取得台灣身
分的條件;如果子女班上有新移民之子,有人因此而轉班,多數民眾也認為轉班的選擇
是族群歧視,比率達六成二,僅三成認為不算是歧視行為。
只是,儘管多數民眾看似捍衛外配及外配子女權益,但調查也顯示,民眾對於外來族群
存有「隱形歧視」,族群間有不短的心理距離。
以「婚嫁」來測量民眾對於不同族群的接受度,調查顯示,若有正值適婚年齡的女兒,
有八成八民眾願意讓女兒嫁給台灣最大族群的閩南人,僅百分之三不願意。
若通婚對象是台灣原住民族,願意讓女兒出嫁的比率從閩南族群的八成八降至五成五,
三成二不希望女兒嫁給原住民族。
婚嫁對象若為大陸人士,五成三民眾坦言不希望讓女兒和大陸人通婚,僅三成六能接受
大陸女婿。
若對象是東南亞人士,民眾接受度更低。三成二非常不願意將女兒嫁給東南亞國籍人士
,四成二不太願意,合計無法接受東南亞國籍女婿的比率達七成四。
交叉分析顯示,年齡越輕的民眾,對於將女兒嫁給本國原住民的接受度越高;學歷越高
民眾,贊成放寬外籍配偶取得台灣身分資格條件及願意接受女兒和非閩南族群通婚的比
率也相對越高。
這次調查於九月廿日至廿六日晚間進行,成功訪問了一千零八十四位十八歲以上民眾,
另五百七十二人拒訪;在百分之九十五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在正負三點零個百分點
以內。
【2012/12/1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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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值得討論、思考的問題。在這裡我想針對婚姻歧視提出不同的看法:不願子
女與「外族」通婚是否等同於婚姻的種族歧視?
聯合報系民意調查對「民眾對女兒通婚對象的接受度」提出四種情形:(一)閩南
人;(二)原住民;(三)大陸人;(四)東南亞籍。我的意見有五:
一、閩南人的定義問題:是否包括台灣人、客家人、外省人?
二、閩南人如果不包括外省人:外省人則歸類為大陸人?
三、如果客家人、外省人被列入選項:會有怎樣的調查結果?
四、如果東北亞籍、歐洲籍、美國籍、南美籍被列入選項:會有怎樣的調查結果?
五、如果「民眾對兒子通婚對象的接受度」與「民眾對女兒通婚對象的接受度」同時進
行調查:兩者會不會有相近的結果?還是差異很大?
依聯合報系的調查結果,接受度的高低分別為閩南人、原住民、大陸人、東南亞籍
,似乎正好與「距離」有關?如果東北亞籍、歐洲籍、美國籍、南美籍被列入選項呢?
促成婚姻的因子很多,外表、財富、學歷、談吐...,但文化可能是最為重要,所
以英雄惜英雄,「臭味」也可以「相投」。
婚姻,除了有強烈的政治立場外,父母反對異族婚姻主要原因應該是文化差異,我
們不應以此認定為種族歧視。有時,婚姻的認同也與族群認同有關,不應以種族歧視觀
之。
另外,還有兩個值得思考的是:其一、這次的調查,成功訪問了一千零八十四位
十八歲以上民眾,另五百七十二人拒訪。居然有高達三分之一的人拒答。象徵的又是什
麼?其二、百分之三的父母不願意女兒嫁給閩南人,這百分之三的人又是怎樣的「種族
」屬性?會全部是閩南人嗎?如果是的話,又代表什麼?
其實歧視(也可稱為成見、偏見)不分強國、弱國、富國,窮國,的確各國都有;
不分知識分子、平民百姓,各種身分的人都有。一部份是由於優越感造成,例如強國、
富國、有錢人、社經地位高的人;另一部份則是由於既有的成(偏)見所造成,例如T
大、C大畢業的都很聰明;還有一部份則是錯誤的認知所造成,例如功課不好就是壞、
笨學生,階級低的人意見不如階級高的人意見。這些歧視透過努力,有些可以消除,但
是有些就可能難以消除了。
PS. 本文登上12/20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部落客開講/社會/婚姻歧視與文化差異。
謝謝電小二!
�X�B: 婚姻歧視與文化差異(入選作品) - sunmoon95 的網誌 - udn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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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民意調查發現,逾半數民眾在權益上贊成放寬外籍配偶入籍,但心理上未必真能
接納,只有三成六與一成七民眾願意讓孩子和大陸人及東南亞國籍人士通婚。
台灣除了閩、客、外省及原住民四大族群,來台外籍配偶人數已近四十七萬人,在台工
作的外籍勞工也達四十四萬人。調查顯示,有五成一民眾贊成放寬外籍配偶取得台灣身
分的條件;如果子女班上有新移民之子,有人因此而轉班,多數民眾也認為轉班的選擇
是族群歧視,比率達六成二,僅三成認為不算是歧視行為。
只是,儘管多數民眾看似捍衛外配及外配子女權益,但調查也顯示,民眾對於外來族群
存有「隱形歧視」,族群間有不短的心理距離。
以「婚嫁」來測量民眾對於不同族群的接受度,調查顯示,若有正值適婚年齡的女兒,
有八成八民眾願意讓女兒嫁給台灣最大族群的閩南人,僅百分之三不願意。
若通婚對象是台灣原住民族,願意讓女兒出嫁的比率從閩南族群的八成八降至五成五,
三成二不希望女兒嫁給原住民族。
婚嫁對象若為大陸人士,五成三民眾坦言不希望讓女兒和大陸人通婚,僅三成六能接受
大陸女婿。
若對象是東南亞人士,民眾接受度更低。三成二非常不願意將女兒嫁給東南亞國籍人士
,四成二不太願意,合計無法接受東南亞國籍女婿的比率達七成四。
交叉分析顯示,年齡越輕的民眾,對於將女兒嫁給本國原住民的接受度越高;學歷越高
民眾,贊成放寬外籍配偶取得台灣身分資格條件及願意接受女兒和非閩南族群通婚的比
率也相對越高。
這次調查於九月廿日至廿六日晚間進行,成功訪問了一千零八十四位十八歲以上民眾,
另五百七十二人拒訪;在百分之九十五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在正負三點零個百分點
以內。
【2012/12/1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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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值得討論、思考的問題。在這裡我想針對婚姻歧視提出不同的看法:不願子
女與「外族」通婚是否等同於婚姻的種族歧視?
聯合報系民意調查對「民眾對女兒通婚對象的接受度」提出四種情形:(一)閩南
人;(二)原住民;(三)大陸人;(四)東南亞籍。我的意見有五:
一、閩南人的定義問題:是否包括台灣人、客家人、外省人?
二、閩南人如果不包括外省人:外省人則歸類為大陸人?
三、如果客家人、外省人被列入選項:會有怎樣的調查結果?
四、如果東北亞籍、歐洲籍、美國籍、南美籍被列入選項:會有怎樣的調查結果?
五、如果「民眾對兒子通婚對象的接受度」與「民眾對女兒通婚對象的接受度」同時進
行調查:兩者會不會有相近的結果?還是差異很大?
依聯合報系的調查結果,接受度的高低分別為閩南人、原住民、大陸人、東南亞籍
,似乎正好與「距離」有關?如果東北亞籍、歐洲籍、美國籍、南美籍被列入選項呢?
促成婚姻的因子很多,外表、財富、學歷、談吐...,但文化可能是最為重要,所
以英雄惜英雄,「臭味」也可以「相投」。
婚姻,除了有強烈的政治立場外,父母反對異族婚姻主要原因應該是文化差異,我
們不應以此認定為種族歧視。有時,婚姻的認同也與族群認同有關,不應以種族歧視觀
之。
另外,還有兩個值得思考的是:其一、這次的調查,成功訪問了一千零八十四位
十八歲以上民眾,另五百七十二人拒訪。居然有高達三分之一的人拒答。象徵的又是什
麼?其二、百分之三的父母不願意女兒嫁給閩南人,這百分之三的人又是怎樣的「種族
」屬性?會全部是閩南人嗎?如果是的話,又代表什麼?
其實歧視(也可稱為成見、偏見)不分強國、弱國、富國,窮國,的確各國都有;
不分知識分子、平民百姓,各種身分的人都有。一部份是由於優越感造成,例如強國、
富國、有錢人、社經地位高的人;另一部份則是由於既有的成(偏)見所造成,例如T
大、C大畢業的都很聰明;還有一部份則是錯誤的認知所造成,例如功課不好就是壞、
笨學生,階級低的人意見不如階級高的人意見。這些歧視透過努力,有些可以消除,但
是有些就可能難以消除了。
PS. 本文登上12/20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部落客開講/社會/婚姻歧視與文化差異。
謝謝電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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