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蕾女士的隐私权# WaterWorld - 未名水世界
h*o
1 楼
先声明一下,我发这个贴子,心理不是不矛盾的(充什么大头,Who cares, right ^_^
)。我自己虽然上 MITBBS 很久,但只是最近才发很多贴子。无论围绕捐款这件事有
多少的纷扰,康蕾女士家遭不幸是事实,最基本的同情心,相信大家都有,只是有未表
达的差别而已。就我自己,也因为有这个原因,觉得直接谈论康蕾女士如何如何,不太
厚道,因此尽量只谈事实的部分。
但这几天看到人肉搜索一路下来,从尹康两家长辈,到复旦校友,到中文学校,再到目
前同住的家人,每天一爆,正好前两天和 tidewater 在学习讨论公众人物,隐私,公
正评论这些东西,有点想法,想表达一下和大家分享。
基本的一点,康蕾女士从接受慈善机构帮助,设立专门的子女教育基金,并在网络公开
之时起,就成为一名“公众人物”。因为慈善机构的设立,是把纳税人本来该交到政府
,由政府统一支配用于公共事务的税金,“分流”到非政府机构,用来服务公共利益(
public good)的。接受慈善机构的帮助,要有适当的理由。不然的话,大家都可以随
便设个慈善机构,免了税给自己家七大姑八大姨送钱了。
而法律对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远低于对常人隐私权的保护。所以,只要不太
出格,不要搞到人身攻击等等明显表露恶意的行动,人肉搜索者不应该被谴责。也许我
会觉得不够厚道,或者会在觉得太出格的时候善意提醒一下,但我不认为这样去了解康
蕾女士的情况是错的行为。
我没有法律的背景,不过有一点社会的常识,愿意学习一点,另外不怕讲不对而被扁。
所以有一点就赶紧拿出来讲讲。欢迎拍,拍得好有包子(tidewater 昨天拍给我好多,
晕到现在 ^_^)。
)。我自己虽然上 MITBBS 很久,但只是最近才发很多贴子。无论围绕捐款这件事有
多少的纷扰,康蕾女士家遭不幸是事实,最基本的同情心,相信大家都有,只是有未表
达的差别而已。就我自己,也因为有这个原因,觉得直接谈论康蕾女士如何如何,不太
厚道,因此尽量只谈事实的部分。
但这几天看到人肉搜索一路下来,从尹康两家长辈,到复旦校友,到中文学校,再到目
前同住的家人,每天一爆,正好前两天和 tidewater 在学习讨论公众人物,隐私,公
正评论这些东西,有点想法,想表达一下和大家分享。
基本的一点,康蕾女士从接受慈善机构帮助,设立专门的子女教育基金,并在网络公开
之时起,就成为一名“公众人物”。因为慈善机构的设立,是把纳税人本来该交到政府
,由政府统一支配用于公共事务的税金,“分流”到非政府机构,用来服务公共利益(
public good)的。接受慈善机构的帮助,要有适当的理由。不然的话,大家都可以随
便设个慈善机构,免了税给自己家七大姑八大姨送钱了。
而法律对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远低于对常人隐私权的保护。所以,只要不太
出格,不要搞到人身攻击等等明显表露恶意的行动,人肉搜索者不应该被谴责。也许我
会觉得不够厚道,或者会在觉得太出格的时候善意提醒一下,但我不认为这样去了解康
蕾女士的情况是错的行为。
我没有法律的背景,不过有一点社会的常识,愿意学习一点,另外不怕讲不对而被扁。
所以有一点就赶紧拿出来讲讲。欢迎拍,拍得好有包子(tidewater 昨天拍给我好多,
晕到现在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