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不认为是孙维干的(文长慎入)# WaterWorld - 未名水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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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为了实现诺言,我码了这篇长文,完全自带干粮义务劳动,要骂水军的请自己开贴。
我是从06年才看到这个案子,以前也没关注过,06年那会儿,我就没觉得指控孙维是凶
手的论断有多站得住脚,不能自圆其说的漏洞太多了,这么些年过去了,这个案子重热
,可惜除了炒剩饭,和某些人的想象力更进一步的把集体作案这种神论抛出来,我还没
看到任何比较有用的新的证据。
06年我就怀疑过是不是真的存在二次中毒,因为这个问题太关键了,其实朱令第一次中
毒期间,正忙于129排练,应该在寝室的时间是很少的,估计也就是回去睡个觉,外面
的人有更多的投毒机会。但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选择相信专家,所以我的立论基
础是,在朱令返校后,发生了二次中毒。
每次看到朱令的近况,我也觉得很难受,当年下手的人,心肠得是多么狠毒啊,但有时
想想,如果这个人不是孙维,而是我们视线外的那个,她(他)真的可以生活得好吗,
朱令奇迹般一直顽强的活着,就是对他最好的折磨吧。
下面是我对这个案子的分析和看法,基于目前的证据,我还是无法相信孙维就是凶手,
当然,我也不能完全排除她的嫌疑,因此我想尽量客观,所以不会引用无法证明或证伪
的“传说”。大家可以基于事实,判断孙维的嫌疑到底该有多大。
1. 投毒场所和载体。
这个迄今是个谜,虽然众说纷纭的把寝室定位为投毒场所,但是我觉得那是很不准确的
,朱令在一次中毒前主要活跃于民乐团宿舍楼,那么最起码水杯她应该在那儿还有一套
,而且,由于铊毒有一个潜伏期,所以很多可以入口的东西都可以成为载体而有时间及
时处理载体不被发现,美国有个案例,铊毒是被下到巧克力里的,那么其实连投毒物证
你可能都找不到,宿舍说是人为的把本该怀疑的范围缩小,现在为了迎合这种说法出现
了多次投毒说,如果多次投毒存在,头发是可以反映的,没用相应的物证,仅为了把某
个人圈进去而预设一个条件,是很偏颇的判断方式。
清华的社团宿舍管理有多乱,大家可以看看清华校友的博客文章,在这种混乱下,男男
女女都有下毒的机会,本案成为悬案,最主要的原因是受害人已经丧失意识而无法回忆
事发几天内的接触对象了,急性铊中毒的潜伏时间不是太长,一到两天而已,如果朱令
可以回忆,应该很有用的,可惜确认中毒实在太晚了,不光延误了治疗,也断了重要线
索。
2.投毒时间。
现在来看时间,第一次投毒,发生在11/23-24,倾向于24日当天,据查“经口服接触摄
入铊化合物的患者会较早地出现消化系统症状,这些症状包括恶心、呕吐、食欲减退、
以及腹痛”,而朱令当天晚饭前即表现出明显的胃肠道症状,我认为铊很可能是在午餐
时摄入,而那个时间,朱令应该不在宿舍; 第二次投毒, 3/3的当天,朱令再次发病
,“铊能够引起周围神经炎,患者在中毒后12小时到1周时间内开始出现双侧下肢麻木
,随即从足端部开始产生疼痛感”。那么这次的时间范围是2/24-3/2, 鉴于剂量较大
,我认为应该靠近3/2.
下面是同学的回忆:
注:据同班同学回忆“朱令大一时在有限的时间里大家还会一起聊聊小说,以后大多数
时间开始在外面活动,也有了男朋友,很少参加班里的活动,晚上很晚才回宿舍,因此
除了上课以外和同学在一起的时间很少。”
注:据民乐队队友回忆“为了艺术,大多数民乐队员练琴都非常刻苦。那时清华学生宿
舍管理很严,每晚十点四十熄灯锁门, 十二点最后开一次大门。朱令为了练琴常常十二
点才回宿舍。”
1994年11月24日——
朱令21岁生日时,吴承之专门请女儿到外面吃饭,为了赶清华“一二• 九”的演
出排练,她与父亲在学校附近中关村一家饭店吃了晚饭。当吴承之拿着菜单订饭时,朱
令就开始了肚子痛,吃了几口后,朱令就跟父亲说,“难受,吃不下”。原本开心的晚
宴以疼痛收场。吴承之以为女儿劳累过度,或是肠胃不适,没有太放在心上,留下了钱
让朱令第二天看病。
也就是说,在11/24白天, 朱令最可能被第一次投毒的时间,她应该是基本没有回宿舍
的,为了练琴,她很大可能是呆在民乐团宿舍,而且,当天是朱令的生日,那么有没有
人给她“庆祝生日”呢?化学系宿舍被作为下毒的现场,实在是证据不足。看了几个急
性铊中毒案例,受害人基本都是很快就有胃肠道反应,所以我认为一次中毒在11/24当
天的推测是合理的。
还有一个证据,就是脱发时间,12/8,朱令因疼痛无法进食,同时开始大把掉头发,“
毛发脱落是铊中毒特异性体征之一,一般在中毒后2~3周出现”。也就是说朱令的一次
中毒时间,基本就在11/24日左右,那段朱令排练最忙的时间。
第二次中毒的时间线索很少,从2/20日返校后,“这时的朱令,大多数时间是呆在宿舍
温习功课、准备补考,每天跑到乐队同学那里用电炉热家里带过来的瓶装中药。朱令在
电话里跟母亲说:“乐队同学要帮我打饭,我不要他们帮忙,我自己打饭。” (来源
:《新民周刊》2006年1月18日的报道),这里有个关键点,朱令即使在二次中毒期间
,仍旧不是只呆在寝室,民乐团宿舍依旧有很好的下毒机会。而且就朱令的话来看,很
可能她还在民乐团宿舍吃过几次饭,因为只有在临近开饭时间,且有现成餐具,才会有
人”提议帮忙打饭“。
那么,我们可以看到,在可能的投毒时间段,受害人的生活轨迹跟民乐团宿舍其实有很
多交集,这个民乐团宿舍是根本不可能也不应该被从可能的投毒现场中被排除的,为什
么它一直被人为忽略?很显然,就如有清华校友分析的,清华是个极要面子的学校,清
华校方是不希望社团宿舍的管理问题和管理乱象被公布于众的,这和他们在毒品管理问
题上的态度一脉相承。而清华的态度,极大阻碍了警察的调查取证。使某些本该确认的
嫌疑对象流产。
3.毒源
这个案子可以一直直指孙维,得益于清华出具的孙维是唯一可以接触铊盐的学生。那么
这个假设和不合理呢?
“清华大学总务处杜总长、办公室马主任,保卫处陈处长,教务处李处长等会见朱令家
属。杜处长说,学生正常学习环境中没有铊盐,包括朱令在内的本科生和研究生都不接
触铊盐。清华大学对化学药品的管理很好。
注:薛方渝教授则对朱令父母说,化学实验室里有铊盐,某些学生在课题中能够接触到
铊盐,已在电话中告知朱令家属。“
看出这里面的矛盾了吗?清华试图掩盖铊盐管理的真相意图很明显,那么他们出具的“
孙维是唯一可以接触铊的学生“的关键性证词还有多少可信性呢。
我在我以前的帖子里,分析过这个问题。
“等了两年,迫于朱家找副总理的压力,不得不把符合嫌疑条件但是也没证据的孙唯弄来
走过场。
为什么要两年?就是因为前期查案就没查下去吧,要定嫌疑人,你得有个起码的毒品来
源吧?我想,警方但凡要清华提供点线索,铁定被"我们没丢"搪塞过去,没这一环,
人人都可疑,你抓谁啊。
硬性证据是肯定没找到的,要不贝大嘴的一群大嘴朋友早连编带造爆料了,孙唯要不是
有背景,估计没证据也造出证据抓了,清华抛出了这个"唯一",而这个唯一,没证据
又没法刑讯逼供,才是此事的死结。
其实你仔细看这个案子,假设铊源广泛的话,我估计她们班大部分女生和民乐团的不少
人都可以有动机有投毒条件。显然是铊源卡住了其他可能性。
敏感可以有很多解读,难道不可以是清华根本不配合公安取证,致使案子流产?“
关于毒源,还有个关键性问题,投毒用的是溶液还是无机盐?孙唯声明中明确说
,她只用别人配好的放在桌子上的铊溶剂,没有直接接触铊盐,一直没见人就此反驳质
疑。清华又声
明,铊盐管理严格,每次用都要登记,外人是无法接触铊盐的。现在朱令的律师说,用
溶剂下毒基本不可能,因为需要的量巨大,那么要断定孙唯是凶手,孙黑起码要先解释
这个矛盾吧。“一位曾经在清华大学化学系工作过的老师也向记者证实,校方对于毒品
柜的管理是十分严格的,“钥匙分别掌握在两个人手中,两人必须同时到场方能打开。
”如果清华校方对铊盐的管理真的如此,那么,孙维要拿到铊盐,必须会有起码另外二
个人在场,还会有记录,这是非常容易被查证的,既然孙维可以在网上明确提出这个,
说明她的话是可信的,她一样没有“合法”渠道去获得铊盐,如果同样需要“非法”的
话,这个嫌疑人群就大多了。
光清华实验室的铊盐来源就已经这么多疑点,那么整个北京市呢?还有周边城市呢?我
想比较合理的结论是,只要有心,任何人拿到铊盐都根本不是一件太难的事。用铊盐来
源来锁定孙维,实在太牵强了。
其实铊盐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应用,“过去醋酸铊广泛用作脱毛药,用于梅毒、淋病、
痛风、肺结核导致的夜汗的治疗,硫酸铊在灭鼠药中有重要的应用。 1972 年之后这些
产品在美国被禁止使用,它们在其它国家的使用也受到了限制。但是,由于老鼠对低毒
双香豆素基灭鼠药的抵抗力增强,铊灭鼠药的使用量最近几年有所增加。铊盐用于制造
水晶,仿造珠宝,光学系统,制造玻璃纤维。玻璃纤维在通讯系统的广泛应用几乎一定
会显著增加铊的需求量和产量。铊也用于制造色素,低温温度计,光电管,闪烁计数器
,和其它电子设备。抗磨损铅,银,金合金中也加入不同比例的铊。镁,铝,铊组成特
殊的合金板用于镁海水电池。铊用作有机合成的催化剂,含铊的添加物常用于一些特殊
的水泥。最近的发展是在心肌闪烁扫描法中使用 201 Tl 放射性示踪剂。 ”。因此,
灭鼠药依然是不可忽视的一种可能性,如果google一下,会发现由于鼠药引起的铊中毒
并不罕见,这还是被发现并报道了的数据。
4.投毒途径:
我认为宿舍直接投毒在水杯里的可能性很小,这是由朱令的生活轨迹决定的。基本可以
确定的是,两次投毒是同一人所为,那么在朱令第一次中毒期间,她是很少在宿舍的,
那么即使她要喝水,也是很晚回到宿舍以后,面对的很可能是个“干涸”的杯子,正常
人的习惯,如果你很晚回来,杯子里还有一天都没动过的液体残余,你是不会直接把它
喝掉,而是倒掉顺便冲冲杯子再去倒新水,铊盐虽然无味道,但是是有色的,直接下到
干杯子里,很难不被当事人发现,而加入水中,又很可能被倒掉,下到水瓶里的可能性
更小,且不说误伤,也不说朱令难得回寝室喝不喝水都难讲,光这个量就需要巨大才能
保证朱令只喝一杯就足够住院了,铊盐即使好拿,也不是可以成斤随便浪费的。
朱令的两次中毒,基本都被证实是急性中毒,要吸入如此大的剂量,唯一的方式就是口
服,那么其实她的洗漱用品被作为载体的可能性是很小的,那次莫名其妙的失窃,要么
是为了混淆视听,要么就是为了栽赃了,外人能不能进入女生宿舍,我也不知道,但是
鉴于清华在很多事情上的推卸责任,这个事情还是很难说,即使男生很难进入,那么女
生呢?无论如何,如果是本宿舍的人,她是没有动机需要在刚刚立案后立刻搞这种大张
旗鼓的“失窃”,她早就有足够的时间慢慢干这个事情。而且如果洗漱用品不是载体的
话,也根本不需要销赃。这次失窃,是公安的一次秘密取证也不一定。所以,我倾向于
毒是随机下在朱令正在吃的食物中或者马上要喝的饮料中,那么跟她一起排练的民乐团
在这方面的机会比她的室友大得多。朱令的二次中毒,反而加深了我这个判断,因为朱
令在寝室的时间,基本没干其他事情,躺在自己的床上的,那个还是上铺,视野开阔,
你很难在人家的眼皮底下直接下毒,下毒剂量那么大,凶手应该不是有信心受害人不会
立刻出现中毒症状的,而是自信即使被很快发现,也很难锁定她(他),民乐团宿舍的
人来人往,恰好很符合这种需要,朱令也留下了热中药这么好的投毒机会,有一个很需
要注意的细节,朱令是一次性从家带来的“瓶装中药”,要分很多次吃,那么这些药很
大的可能为了方便加热就一直储存在民乐团宿舍,如果真的如此,我希望警方能够重视
,我实在想不到有把毒下在被害人迟早要喝和只会被被害人喝到的“中药”更好的载体
了,这也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凶手在第二次敢肆无忌惮的下到致死量了。而且我觉得当
初那些用过的中药瓶子早就被“理所当然”的处理了,说不定是被受害人亲手扔掉了,
而毫不引起别人的注意和怀疑。那么警察即使有怀疑,也无处取证了。
5.动机:
这个是对孙维的指控最牵强的部分,请看朱令的原诉:“朱令在民乐队期间,开始和孙
维的关系产生摩擦。她曾经问过母亲:“为什么一个好朋友即使好到特别亲的地步,也
总有不好的地方呢?”“有一次,民乐队的活动临时取消,朱令就去北太平庄的古琴老
师处上课,练完后回学校上自习,谁知孙维告诉班上同学,‘今天乐队没活动’。本来
朱令在民乐队的活动多,很少参加班级的活动,她自己心里也有压力,这样一来,同学
更会认为‘就是乐队没活动,朱令也不愿意参加班里的活动’,朱令感觉很别扭。”
朱明新回忆,这样的“别扭”还有好多次。在另一次,民乐队请了音乐学院的老师开课
,朱令回家后告诉母亲,孙维跟老师说朱令的音乐水平已经很高、不用点拨太多了,将
朱令挤到后排,朱令因此很不高兴。(来源:《新民周刊》2006年1月18日的报道)“。
朱令其实是亲口证实了她们曾经的“好朋友”关系的,而朱令的那些抱怨,其实也是女
孩子之间常有的小摩擦,在这些表诉中,我没看出来孙维有大的问题,反而朱令显得有
些多心,比如说孙维跟老师说朱令水平很高,也未必是恶意,因为那是事实,好朋友也
不是谁心里的蚂蚱,知道你希望别人怎么说,朱妈妈也形容这些抱怨为“别扭”,而不
是“怨恨”,人的一生,得跟多少人闹过别扭啊,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她们
之间有事实上的“积怨”,那么这个下毒动机就非常的脆弱了。两次下毒,是一定要致
人于死地的,没有强烈的动机,基本不可能。
孙维的人缘很好,说明她不是那种行事偏激的人,一个在乎自己的人缘,努力跟周围人
保持良好关系的人,基本上应该是一个比较会克制自己的,这种人是不会冒着杀头危险
为了个民乐团的配角位置就去杀人的,这种怀疑很缺乏心理基础。
6.为什么成为悬案:
确认中毒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该销毁的证据,早就销毁得差不多了,毒源始终是一个
难以解决的问题,而受害人,根本无法再提供任何有用的关于人际关系的线索了,这个
案子,动机只能是心理上的,不存在直接的利益关系,因此在确定嫌疑人上是非常困难
的,孙维的推出,与其是说为了办案,还不如说是为了交差,目前披露的公安文件看,
该案的结案还是走了比较正式的程序的,证据不足是该案成为悬案的根本原因,公安可
以怀疑很多人,当然也包括孙维,而清华对自己毒品管理的失职和掩盖使她成为表面证
据唯一指向的一个,要维护清华的面子,同时也要维护公安的面子,孙维只能当这个“
唯一”,因为清华一口咬定只有她能“合法接触铊源”,而公安也一口咬定自己排查了
全市“所有”铊源,这里面的真实性能有多少,我们只能笑笑了。到底是谁在左右司法
?这出悬案里,恐怕谁也脱不了干系,在一场保护自己利益的角斗中,每个人都讳莫如
深的想要暗示些什么来把责任推给别人,而孙维更像是一个用来维持某种平衡的牺牲品
,她是否清白其实不重要,起码没有某些人的仕途重要,没有被惯用的断案手法屈打成
招,估计公安已经觉得很对得起她了,毕竟还是给了她自由,公民的名誉权,在我们那
个国度里,从来不是一个可以需要保护的对象,所以什么人都可以出来乱说话而不需要
负责,而我们自己也没有好好去尊重他人不被无端怀疑的权利。
我希望此案能重新调查,但是也很清楚即使调查估计也很难找出真凶了,最好的破案时
间早就过了,即使让当年的那群老人的利益较量落下帷幕,此案依然还是悬案,证据的
缺失,注定没有人能给谁清白,但是人生本来也不圆满,如果孙维真的是被冤枉的,起
码在这场运动中,她检验了即使在风口浪尖也愿意支持她的友谊,想想我们这些“无辜
人”,有多少人拥有这种宁可被人口诛笔伐也要帮你说话的朋友呢?看了那些被认为“
罪证”的email,我更愿意相信她的清白,一群在金字塔尖的每个人都有些小小傲气的
清华学子,肯在若干年后,依然配合某个人为了她的清白“串供”,让怀疑的人不得不
把自己的怀疑修正成连隔壁宿舍都要参与的“集体作案”,这本身就说明,这个人做人
的成功,我是很难把拥有这样性格的人同阴暗的下毒者联系到一起的。
我是从06年才看到这个案子,以前也没关注过,06年那会儿,我就没觉得指控孙维是凶
手的论断有多站得住脚,不能自圆其说的漏洞太多了,这么些年过去了,这个案子重热
,可惜除了炒剩饭,和某些人的想象力更进一步的把集体作案这种神论抛出来,我还没
看到任何比较有用的新的证据。
06年我就怀疑过是不是真的存在二次中毒,因为这个问题太关键了,其实朱令第一次中
毒期间,正忙于129排练,应该在寝室的时间是很少的,估计也就是回去睡个觉,外面
的人有更多的投毒机会。但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选择相信专家,所以我的立论基
础是,在朱令返校后,发生了二次中毒。
每次看到朱令的近况,我也觉得很难受,当年下手的人,心肠得是多么狠毒啊,但有时
想想,如果这个人不是孙维,而是我们视线外的那个,她(他)真的可以生活得好吗,
朱令奇迹般一直顽强的活着,就是对他最好的折磨吧。
下面是我对这个案子的分析和看法,基于目前的证据,我还是无法相信孙维就是凶手,
当然,我也不能完全排除她的嫌疑,因此我想尽量客观,所以不会引用无法证明或证伪
的“传说”。大家可以基于事实,判断孙维的嫌疑到底该有多大。
1. 投毒场所和载体。
这个迄今是个谜,虽然众说纷纭的把寝室定位为投毒场所,但是我觉得那是很不准确的
,朱令在一次中毒前主要活跃于民乐团宿舍楼,那么最起码水杯她应该在那儿还有一套
,而且,由于铊毒有一个潜伏期,所以很多可以入口的东西都可以成为载体而有时间及
时处理载体不被发现,美国有个案例,铊毒是被下到巧克力里的,那么其实连投毒物证
你可能都找不到,宿舍说是人为的把本该怀疑的范围缩小,现在为了迎合这种说法出现
了多次投毒说,如果多次投毒存在,头发是可以反映的,没用相应的物证,仅为了把某
个人圈进去而预设一个条件,是很偏颇的判断方式。
清华的社团宿舍管理有多乱,大家可以看看清华校友的博客文章,在这种混乱下,男男
女女都有下毒的机会,本案成为悬案,最主要的原因是受害人已经丧失意识而无法回忆
事发几天内的接触对象了,急性铊中毒的潜伏时间不是太长,一到两天而已,如果朱令
可以回忆,应该很有用的,可惜确认中毒实在太晚了,不光延误了治疗,也断了重要线
索。
2.投毒时间。
现在来看时间,第一次投毒,发生在11/23-24,倾向于24日当天,据查“经口服接触摄
入铊化合物的患者会较早地出现消化系统症状,这些症状包括恶心、呕吐、食欲减退、
以及腹痛”,而朱令当天晚饭前即表现出明显的胃肠道症状,我认为铊很可能是在午餐
时摄入,而那个时间,朱令应该不在宿舍; 第二次投毒, 3/3的当天,朱令再次发病
,“铊能够引起周围神经炎,患者在中毒后12小时到1周时间内开始出现双侧下肢麻木
,随即从足端部开始产生疼痛感”。那么这次的时间范围是2/24-3/2, 鉴于剂量较大
,我认为应该靠近3/2.
下面是同学的回忆:
注:据同班同学回忆“朱令大一时在有限的时间里大家还会一起聊聊小说,以后大多数
时间开始在外面活动,也有了男朋友,很少参加班里的活动,晚上很晚才回宿舍,因此
除了上课以外和同学在一起的时间很少。”
注:据民乐队队友回忆“为了艺术,大多数民乐队员练琴都非常刻苦。那时清华学生宿
舍管理很严,每晚十点四十熄灯锁门, 十二点最后开一次大门。朱令为了练琴常常十二
点才回宿舍。”
1994年11月24日——
朱令21岁生日时,吴承之专门请女儿到外面吃饭,为了赶清华“一二• 九”的演
出排练,她与父亲在学校附近中关村一家饭店吃了晚饭。当吴承之拿着菜单订饭时,朱
令就开始了肚子痛,吃了几口后,朱令就跟父亲说,“难受,吃不下”。原本开心的晚
宴以疼痛收场。吴承之以为女儿劳累过度,或是肠胃不适,没有太放在心上,留下了钱
让朱令第二天看病。
也就是说,在11/24白天, 朱令最可能被第一次投毒的时间,她应该是基本没有回宿舍
的,为了练琴,她很大可能是呆在民乐团宿舍,而且,当天是朱令的生日,那么有没有
人给她“庆祝生日”呢?化学系宿舍被作为下毒的现场,实在是证据不足。看了几个急
性铊中毒案例,受害人基本都是很快就有胃肠道反应,所以我认为一次中毒在11/24当
天的推测是合理的。
还有一个证据,就是脱发时间,12/8,朱令因疼痛无法进食,同时开始大把掉头发,“
毛发脱落是铊中毒特异性体征之一,一般在中毒后2~3周出现”。也就是说朱令的一次
中毒时间,基本就在11/24日左右,那段朱令排练最忙的时间。
第二次中毒的时间线索很少,从2/20日返校后,“这时的朱令,大多数时间是呆在宿舍
温习功课、准备补考,每天跑到乐队同学那里用电炉热家里带过来的瓶装中药。朱令在
电话里跟母亲说:“乐队同学要帮我打饭,我不要他们帮忙,我自己打饭。” (来源
:《新民周刊》2006年1月18日的报道),这里有个关键点,朱令即使在二次中毒期间
,仍旧不是只呆在寝室,民乐团宿舍依旧有很好的下毒机会。而且就朱令的话来看,很
可能她还在民乐团宿舍吃过几次饭,因为只有在临近开饭时间,且有现成餐具,才会有
人”提议帮忙打饭“。
那么,我们可以看到,在可能的投毒时间段,受害人的生活轨迹跟民乐团宿舍其实有很
多交集,这个民乐团宿舍是根本不可能也不应该被从可能的投毒现场中被排除的,为什
么它一直被人为忽略?很显然,就如有清华校友分析的,清华是个极要面子的学校,清
华校方是不希望社团宿舍的管理问题和管理乱象被公布于众的,这和他们在毒品管理问
题上的态度一脉相承。而清华的态度,极大阻碍了警察的调查取证。使某些本该确认的
嫌疑对象流产。
3.毒源
这个案子可以一直直指孙维,得益于清华出具的孙维是唯一可以接触铊盐的学生。那么
这个假设和不合理呢?
“清华大学总务处杜总长、办公室马主任,保卫处陈处长,教务处李处长等会见朱令家
属。杜处长说,学生正常学习环境中没有铊盐,包括朱令在内的本科生和研究生都不接
触铊盐。清华大学对化学药品的管理很好。
注:薛方渝教授则对朱令父母说,化学实验室里有铊盐,某些学生在课题中能够接触到
铊盐,已在电话中告知朱令家属。“
看出这里面的矛盾了吗?清华试图掩盖铊盐管理的真相意图很明显,那么他们出具的“
孙维是唯一可以接触铊的学生“的关键性证词还有多少可信性呢。
我在我以前的帖子里,分析过这个问题。
“等了两年,迫于朱家找副总理的压力,不得不把符合嫌疑条件但是也没证据的孙唯弄来
走过场。
为什么要两年?就是因为前期查案就没查下去吧,要定嫌疑人,你得有个起码的毒品来
源吧?我想,警方但凡要清华提供点线索,铁定被"我们没丢"搪塞过去,没这一环,
人人都可疑,你抓谁啊。
硬性证据是肯定没找到的,要不贝大嘴的一群大嘴朋友早连编带造爆料了,孙唯要不是
有背景,估计没证据也造出证据抓了,清华抛出了这个"唯一",而这个唯一,没证据
又没法刑讯逼供,才是此事的死结。
其实你仔细看这个案子,假设铊源广泛的话,我估计她们班大部分女生和民乐团的不少
人都可以有动机有投毒条件。显然是铊源卡住了其他可能性。
敏感可以有很多解读,难道不可以是清华根本不配合公安取证,致使案子流产?“
关于毒源,还有个关键性问题,投毒用的是溶液还是无机盐?孙唯声明中明确说
,她只用别人配好的放在桌子上的铊溶剂,没有直接接触铊盐,一直没见人就此反驳质
疑。清华又声
明,铊盐管理严格,每次用都要登记,外人是无法接触铊盐的。现在朱令的律师说,用
溶剂下毒基本不可能,因为需要的量巨大,那么要断定孙唯是凶手,孙黑起码要先解释
这个矛盾吧。“一位曾经在清华大学化学系工作过的老师也向记者证实,校方对于毒品
柜的管理是十分严格的,“钥匙分别掌握在两个人手中,两人必须同时到场方能打开。
”如果清华校方对铊盐的管理真的如此,那么,孙维要拿到铊盐,必须会有起码另外二
个人在场,还会有记录,这是非常容易被查证的,既然孙维可以在网上明确提出这个,
说明她的话是可信的,她一样没有“合法”渠道去获得铊盐,如果同样需要“非法”的
话,这个嫌疑人群就大多了。
光清华实验室的铊盐来源就已经这么多疑点,那么整个北京市呢?还有周边城市呢?我
想比较合理的结论是,只要有心,任何人拿到铊盐都根本不是一件太难的事。用铊盐来
源来锁定孙维,实在太牵强了。
其实铊盐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应用,“过去醋酸铊广泛用作脱毛药,用于梅毒、淋病、
痛风、肺结核导致的夜汗的治疗,硫酸铊在灭鼠药中有重要的应用。 1972 年之后这些
产品在美国被禁止使用,它们在其它国家的使用也受到了限制。但是,由于老鼠对低毒
双香豆素基灭鼠药的抵抗力增强,铊灭鼠药的使用量最近几年有所增加。铊盐用于制造
水晶,仿造珠宝,光学系统,制造玻璃纤维。玻璃纤维在通讯系统的广泛应用几乎一定
会显著增加铊的需求量和产量。铊也用于制造色素,低温温度计,光电管,闪烁计数器
,和其它电子设备。抗磨损铅,银,金合金中也加入不同比例的铊。镁,铝,铊组成特
殊的合金板用于镁海水电池。铊用作有机合成的催化剂,含铊的添加物常用于一些特殊
的水泥。最近的发展是在心肌闪烁扫描法中使用 201 Tl 放射性示踪剂。 ”。因此,
灭鼠药依然是不可忽视的一种可能性,如果google一下,会发现由于鼠药引起的铊中毒
并不罕见,这还是被发现并报道了的数据。
4.投毒途径:
我认为宿舍直接投毒在水杯里的可能性很小,这是由朱令的生活轨迹决定的。基本可以
确定的是,两次投毒是同一人所为,那么在朱令第一次中毒期间,她是很少在宿舍的,
那么即使她要喝水,也是很晚回到宿舍以后,面对的很可能是个“干涸”的杯子,正常
人的习惯,如果你很晚回来,杯子里还有一天都没动过的液体残余,你是不会直接把它
喝掉,而是倒掉顺便冲冲杯子再去倒新水,铊盐虽然无味道,但是是有色的,直接下到
干杯子里,很难不被当事人发现,而加入水中,又很可能被倒掉,下到水瓶里的可能性
更小,且不说误伤,也不说朱令难得回寝室喝不喝水都难讲,光这个量就需要巨大才能
保证朱令只喝一杯就足够住院了,铊盐即使好拿,也不是可以成斤随便浪费的。
朱令的两次中毒,基本都被证实是急性中毒,要吸入如此大的剂量,唯一的方式就是口
服,那么其实她的洗漱用品被作为载体的可能性是很小的,那次莫名其妙的失窃,要么
是为了混淆视听,要么就是为了栽赃了,外人能不能进入女生宿舍,我也不知道,但是
鉴于清华在很多事情上的推卸责任,这个事情还是很难说,即使男生很难进入,那么女
生呢?无论如何,如果是本宿舍的人,她是没有动机需要在刚刚立案后立刻搞这种大张
旗鼓的“失窃”,她早就有足够的时间慢慢干这个事情。而且如果洗漱用品不是载体的
话,也根本不需要销赃。这次失窃,是公安的一次秘密取证也不一定。所以,我倾向于
毒是随机下在朱令正在吃的食物中或者马上要喝的饮料中,那么跟她一起排练的民乐团
在这方面的机会比她的室友大得多。朱令的二次中毒,反而加深了我这个判断,因为朱
令在寝室的时间,基本没干其他事情,躺在自己的床上的,那个还是上铺,视野开阔,
你很难在人家的眼皮底下直接下毒,下毒剂量那么大,凶手应该不是有信心受害人不会
立刻出现中毒症状的,而是自信即使被很快发现,也很难锁定她(他),民乐团宿舍的
人来人往,恰好很符合这种需要,朱令也留下了热中药这么好的投毒机会,有一个很需
要注意的细节,朱令是一次性从家带来的“瓶装中药”,要分很多次吃,那么这些药很
大的可能为了方便加热就一直储存在民乐团宿舍,如果真的如此,我希望警方能够重视
,我实在想不到有把毒下在被害人迟早要喝和只会被被害人喝到的“中药”更好的载体
了,这也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凶手在第二次敢肆无忌惮的下到致死量了。而且我觉得当
初那些用过的中药瓶子早就被“理所当然”的处理了,说不定是被受害人亲手扔掉了,
而毫不引起别人的注意和怀疑。那么警察即使有怀疑,也无处取证了。
5.动机:
这个是对孙维的指控最牵强的部分,请看朱令的原诉:“朱令在民乐队期间,开始和孙
维的关系产生摩擦。她曾经问过母亲:“为什么一个好朋友即使好到特别亲的地步,也
总有不好的地方呢?”“有一次,民乐队的活动临时取消,朱令就去北太平庄的古琴老
师处上课,练完后回学校上自习,谁知孙维告诉班上同学,‘今天乐队没活动’。本来
朱令在民乐队的活动多,很少参加班级的活动,她自己心里也有压力,这样一来,同学
更会认为‘就是乐队没活动,朱令也不愿意参加班里的活动’,朱令感觉很别扭。”
朱明新回忆,这样的“别扭”还有好多次。在另一次,民乐队请了音乐学院的老师开课
,朱令回家后告诉母亲,孙维跟老师说朱令的音乐水平已经很高、不用点拨太多了,将
朱令挤到后排,朱令因此很不高兴。(来源:《新民周刊》2006年1月18日的报道)“。
朱令其实是亲口证实了她们曾经的“好朋友”关系的,而朱令的那些抱怨,其实也是女
孩子之间常有的小摩擦,在这些表诉中,我没看出来孙维有大的问题,反而朱令显得有
些多心,比如说孙维跟老师说朱令水平很高,也未必是恶意,因为那是事实,好朋友也
不是谁心里的蚂蚱,知道你希望别人怎么说,朱妈妈也形容这些抱怨为“别扭”,而不
是“怨恨”,人的一生,得跟多少人闹过别扭啊,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她们
之间有事实上的“积怨”,那么这个下毒动机就非常的脆弱了。两次下毒,是一定要致
人于死地的,没有强烈的动机,基本不可能。
孙维的人缘很好,说明她不是那种行事偏激的人,一个在乎自己的人缘,努力跟周围人
保持良好关系的人,基本上应该是一个比较会克制自己的,这种人是不会冒着杀头危险
为了个民乐团的配角位置就去杀人的,这种怀疑很缺乏心理基础。
6.为什么成为悬案:
确认中毒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该销毁的证据,早就销毁得差不多了,毒源始终是一个
难以解决的问题,而受害人,根本无法再提供任何有用的关于人际关系的线索了,这个
案子,动机只能是心理上的,不存在直接的利益关系,因此在确定嫌疑人上是非常困难
的,孙维的推出,与其是说为了办案,还不如说是为了交差,目前披露的公安文件看,
该案的结案还是走了比较正式的程序的,证据不足是该案成为悬案的根本原因,公安可
以怀疑很多人,当然也包括孙维,而清华对自己毒品管理的失职和掩盖使她成为表面证
据唯一指向的一个,要维护清华的面子,同时也要维护公安的面子,孙维只能当这个“
唯一”,因为清华一口咬定只有她能“合法接触铊源”,而公安也一口咬定自己排查了
全市“所有”铊源,这里面的真实性能有多少,我们只能笑笑了。到底是谁在左右司法
?这出悬案里,恐怕谁也脱不了干系,在一场保护自己利益的角斗中,每个人都讳莫如
深的想要暗示些什么来把责任推给别人,而孙维更像是一个用来维持某种平衡的牺牲品
,她是否清白其实不重要,起码没有某些人的仕途重要,没有被惯用的断案手法屈打成
招,估计公安已经觉得很对得起她了,毕竟还是给了她自由,公民的名誉权,在我们那
个国度里,从来不是一个可以需要保护的对象,所以什么人都可以出来乱说话而不需要
负责,而我们自己也没有好好去尊重他人不被无端怀疑的权利。
我希望此案能重新调查,但是也很清楚即使调查估计也很难找出真凶了,最好的破案时
间早就过了,即使让当年的那群老人的利益较量落下帷幕,此案依然还是悬案,证据的
缺失,注定没有人能给谁清白,但是人生本来也不圆满,如果孙维真的是被冤枉的,起
码在这场运动中,她检验了即使在风口浪尖也愿意支持她的友谊,想想我们这些“无辜
人”,有多少人拥有这种宁可被人口诛笔伐也要帮你说话的朋友呢?看了那些被认为“
罪证”的email,我更愿意相信她的清白,一群在金字塔尖的每个人都有些小小傲气的
清华学子,肯在若干年后,依然配合某个人为了她的清白“串供”,让怀疑的人不得不
把自己的怀疑修正成连隔壁宿舍都要参与的“集体作案”,这本身就说明,这个人做人
的成功,我是很难把拥有这样性格的人同阴暗的下毒者联系到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