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的理由的理由不是理由# WaterWorld - 未名水世界
l*o
1 楼
很久以前看到过这句话,大概是朱学勤的书里,引用了另外一个哲学家的话。当时觉得
哲学这东西实在是太绕了。
但今天,还看到有人试图验证曝光八岁小孩的合理性,才发现再离奇的哲学表达都有现
实的基础。
孙维是不是凶手,不管从法律还是从民间探讨,都还没有决定性的证据来定罪,但孙维
关系好的同学已经被标记成了共犯/知情者。这个意义上,孙维是“理由”,而为孙说
话的同学是“理由的理由”。
作为孙维同学家里的小孩,只因为父母有可能做为一个犯罪行为的知情者,在这个逻辑
关系里就是“理由的理由的理由”。
即便是一个逻辑天才,有天眼通的神探,来为曝光八岁的孩子的行为作合理解释,其行
为本身,依旧是来证明“理由的理由的理由”的合理性。
民间有句话,叫钻牛角尖,这个是活生生的例子。有些钻牛角尖的行为最多只能让清谈
者败兴,这一次却有可能带来真正的伤害。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这个关联的世界里,没必要为了一个起因,去把逻辑关系里所
有的连接都打破,这不合理,也不道德。
哲学这东西实在是太绕了。
但今天,还看到有人试图验证曝光八岁小孩的合理性,才发现再离奇的哲学表达都有现
实的基础。
孙维是不是凶手,不管从法律还是从民间探讨,都还没有决定性的证据来定罪,但孙维
关系好的同学已经被标记成了共犯/知情者。这个意义上,孙维是“理由”,而为孙说
话的同学是“理由的理由”。
作为孙维同学家里的小孩,只因为父母有可能做为一个犯罪行为的知情者,在这个逻辑
关系里就是“理由的理由的理由”。
即便是一个逻辑天才,有天眼通的神探,来为曝光八岁的孩子的行为作合理解释,其行
为本身,依旧是来证明“理由的理由的理由”的合理性。
民间有句话,叫钻牛角尖,这个是活生生的例子。有些钻牛角尖的行为最多只能让清谈
者败兴,这一次却有可能带来真正的伤害。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这个关联的世界里,没必要为了一个起因,去把逻辑关系里所
有的连接都打破,这不合理,也不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