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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案内情:李某某率先性侵 受害人是兼职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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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案内情:李某某率先性侵 受害人是兼职驻场# WaterWorld - 未名水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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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李某某等人涉轮奸案曝出后,随著各方消息不断渗出,案情的大致脉络已经有了比较
清晰的版本。昨天,有知情人向京华时报透露了此案中更多的内情,称李某某为轮奸案
中第一个施暴者,检方提起诉讼时并未确定主犯从犯。记者随后通过相关渠道了解,获
证该知情人爆料情况基本属实。
目前,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在进行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尚未确定具体开庭日期。而关
于罪与非罪,已在庭外争执了很长时间。李某某辩护律师多次公开质疑受害人杨某身份
问题,并怀疑存在“案中案”、“局中局”。而受害人一方,也一直没有接到李家的赔
礼道歉和经济赔偿。
□嫌疑人身份
其他几名涉案人确无背景
1996年出生的李某某,早在2010年就从北京的一所重点中学肄业在家。2011年9月
,李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北京市公安局劳动教养,2012年6月,李某某提前三个月解除劳
教,重获自由。此后父母以为了李某某之后的学习和生活为由,申请为其更改了名字。
涉及此案中的唯一一名成年男性姓王,北京东城区人,今年23岁,案发前曾先后在
多家公司做普通员工,只有职高文化。王某的父母是下岗工人,家境一般。几年前,王
某在某宾馆做行李员时,帮助李某某开房偶然认识了李某某,此后两人成为朋友,多次
出来玩,但一般情况下都是李某某请客。
1995年出生的魏某某和1996年出生的张某某都在北京一所重点中学念高中。17岁的
魏某某家境不错,户籍在北京,父亲是东北一家公司的经理,据说家住别墅,事发当天
魏某某还开了一辆Q7。张某某家境普通,父亲是一名教练。
事发当天,魏某某在长春念初中的表弟——另一个魏某某(以下称小魏某某),从长
春来北京探亲。于是,魏某某便分别给李某某和张某某打电话,希望几个小伙伴可以聚
聚。小魏某某年仅15岁,还在念初三,父亲是个个体户。
□内情披露
李某某是第一个施暴者
专门打飞的回京聚会
当时正值春节期间,李某某和父母正在外地度假。李某某为了聚会坐飞机先行回京。
到北京后,李某某跟GLOBAL酒吧的领班张某预订了包房。李某某常来该酒吧消费,
与张某非常熟悉。李某某去年在这个酒吧消费时,还曾打伤过一个服务员,后来赔钱私
了。
而当天除了5人以外,在GLOBAL酒吧喝酒的还有李某某一个河北的朋友李某。当天
小魏某某和李某都是刚刚从外地到北京,6个人里,好几个人之间互相不认识,连名字
都不知道。随后,李某某开一辆没有牌照的白色奔驰,魏某某开著那辆Q7,几人来到酒
吧。
受害人是兼职驻场
当晚几人前来时,领班张某为他们安排了“天蝎座”包房,并上了一箱科罗纳啤酒
,以及黑方和轩尼诗等洋酒。不过几人只喝了20多瓶科罗纳、半瓶黑方和小半瓶轩尼诗。
几人让张某找陪酒小姐,于是张某便叫了两个女子进屋。其中一名是矮个女孩,另
一名就是受害人杨某。
杨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行政秘书,23岁,是河北人。她和当时陪酒的另一个女孩一
样,都与酒吧没有雇佣关系,只是做兼职的驻场,不定期到酒吧来。酒吧不从酒水中给
她们提成,也不收她们酒钱,她们赚客人给的小费。
受害女喝醉领班陪同吃饭
在酒吧喝酒的过程中,矮个女孩因为不愿意多喝,而和李某某等人吵了起来,并离
开了“天蝎座”包厢,李某某给了她300元小费。
矮个女孩走后,杨某依然在包厢中,她喝了很多酒。李某某叫来领班张某询问杨某
能否出台。
张某看到杨某喝得很醉,并且不愿意跟李某某等人出去,就提议先出去吃饭,等杨
某清醒些之后,由她自己决定是否愿意出台。
见有领班张某的陪同,杨某同意跟李某某等人去吃夜宵。于是,大约凌晨3点多,
一行人开车来到了世纪金源的金鼎轩。
金鼎轩吃饭期间爆发群殴
在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又爆发了一场冲突。由于发现邻座的两男一女经常看自己,
李某某与对方争吵了起来。店内的监控也将这个过程记录了下来。
据了解,邻桌的三人并未因李某某等人人多势众而畏惧,双方还抄起店内的椅子互
殴。后李某某等人离开了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在这个过程中,杨某因为酒喝得太多,一
直趴在桌上。
离开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后,河北来的李某去取车离开。而剩下的人则首先开车到了
李某某家地下车库。李某某、王某、魏某某三人一番商量后,酒吧的领班张某从地下车
库离开,打车回家(而据此前的微博网友“解密哥”爆料,此时张某是委托李某某将受
害人杨某送回家,完全未想到李某某一伙会兽性大发)。李某某等人则将剩下的杨某拽
上了车。
用他人身份证在湖北大厦开房
杨某在车上寻找领班张某,得知张某已经离开后,杨某表示要下车,而李某某等人
不同意并打了她。
几人开车寻找酒店,第一家因为隔音不好,第二家又没有了房间。找了几家都不合
适,几人最后又来到了湖北大厦。
从酒吧出来一直到湖北大厦,在这个过程中,李某某、魏某某都数次酒后驾车。
在湖北大厦,魏某某使用他人身份证开了湖北大厦一个房间,后用短信告知其他人
。李某某等人扶著杨某进入大堂,走进电梯,监控显示,在电梯中,李某某等人还有殴
打动作。
殴打受害人李某某率先性侵
进入房间后,杨某不愿意脱衣服。李某某等人实施殴打,并强行脱去其衣服。此后
,李某某第一个对杨某实施了性侵,随后是王某。而且据了解,几人都没有戴避孕套。
结束后,魏某某和李某某两人凑了2000元塞进杨某的包中。几人将杨某带离后,放
在路边让其打车离开。
事发后,杨某将此事告知了张某和一名女性同事,当天几人陪她到医院查看身体情
况和治疗。后经鉴定杨某的所受伤害为轻微伤。
曾怕李家背景受害人不敢报警
后来张某首先给李某某打了电话,但是李某某表示这是嫖娼,并挂断电话。此后,
酒吧经理丁某也得知了此事。在得知李某某的家庭背景后,几人担心报警没用,于是首
先选择私了。
丁某首先给李双江的司机打了电话。过一天后,见没有回应,丁某等人又给李双江
的手机发短信,内容大约是,你是否是李双江,你儿子李某某轮奸的事情,你是否愿意
出面解决,如果不理睬,我们将选择报警和通知媒体。但李家还是没有回音。
当天晚上,丁某等人陪同杨某到派出所报案。
京华时报记者 杨文学
□专家释案检察机关可以不定主从
昨天,就此案当中检方起诉未定主犯从犯的情况,著名刑诉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
教授洪道德对此作了解释:理论上讲,检察机关起诉是可以不定主从的,如果不定主从
,说明这些人所起的作用都是一样的,没有必要区分主从。那么一般情况下,也可以认
为这些人都是主犯。
但是法院也有可能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更改,因为法院审判是不受检察院指控的约
束的。即使检察院在指控的时候区分了主从,法院也可能在宣判的时候进行调整,这都
是有可能的。
□案情回放
2013年2月19日,海淀公安分局接女事主杨某报警称,2月17日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
与人喝酒后,被带至湖北大厦内遭轮奸。
2013年2月20日,警方将涉案人员李某某等5人抓获,该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
留。
2013年2月22日:网友微博爆料李双江之子涉嫌轮奸被刑拘。
2013年2月22日:海淀警方通报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轮奸被刑拘。
2013年2月28日:李某某等5人涉嫌轮奸因案情复杂,拘留期限被延长一个月。
2013年3月3日:海淀警方对李某某等5人向检察院移交批捕申请。
2013年3月7日: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未检处批捕。
2013年5月6日:海淀检察院受理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某等5人涉
嫌强奸一案。
2013年7月初:案件补充审查一次。
2013年7月8日:海淀区检察院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7月22日: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在海淀法院举行庭前会议。
2013年7月29日:网友“解密哥”曝出此案的新版内情,经本报了解大部分内容得
到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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