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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集] 驳水军——论朱令案和无罪推定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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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集] 驳水军——论朱令案和无罪推定原理# WaterWorld - 未名水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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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dg (gddg) 于 (Wed May 1 16:07:28 2013, 美东) 提到:
老是有水军呼吁要对铊们无罪推定,还号称是法律精神。我今天就给你科普一下法律精
神!
看看辛普森案就明白,法律系统用的是有罪推定,美国老百姓可不这么看。连美国法官
也不这么看,否则辛普森也不会前两年因为一个小案子就被抓进去了。美国人民懂得,
程序是为了正义服务,不是反过来。就算今天放你走,是因为尊重程序,才不会冤枉其
他好人,绝不是消除了你的罪恶。
归根到底,一个基本的法律原理是,言论自由,无罪推定这些,都是针对政府的,因为
政府有暴力武器、有警察、检察院这些系统,最后还可以上坦克。保护民众权益不受政
府侵害,才是这些法律的核心原则。
更重要的是,在一个制度比较健全的国家,要求人民尊重制度还情有可原。朱令走到这
一步,完全是因为司法不独立,暗箱操作,从程序到实质,毫无公正可言。这种情况下
,老百姓呼吁追查真凶,自己讨论一下,老百姓手里一没有军队,二没有执法权力,反
倒要遵守无罪推定?这正是应了那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退一万步讲,骚扰、诽谤?没问题,法律保护你的,来告吧。但是,关于诽谤的法律很
多,其中有一条说如果所言真实,就不构成诽谤。所以如果铊们来告,那我们老百姓就
只好被迫证明我们所言非虚了,我们就只好被迫证明那些发帖指南都是真的了。
所以,请尊重法律精神,告我们诽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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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pc (bear) 于 (Wed May 1 16:18:16 2013, 美东) 提到:
顶你!
劳资在论坛上说说看法也得搞无罪推定,怎么权利义务对等,不给个审判权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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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ak47 (休息,休息。) 于 (Wed May 1 16:24:29 2013, 美东) 提到:
你又给水军出难题了,铊公主正在和水军开电话会议拿方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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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3 (嘿嘿) 于 (Wed May 1 16:32:24 2013, 美东) 提到:
你想说,其实辛普森在两年前的小案子里是无罪的,美国法官因为其在杀妻案中被判无
罪,故意在这个小案子里进行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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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es (does) 于 (Wed May 1 16:34:48 2013, 美东) 提到: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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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dg (gddg) 于 (Wed May 1 16:36:11 2013, 美东) 提到:
有罪,但是挑了重的判,而且整个过程特别干脆,法官的判词和媒体报道都有体现法官
和民众的看法,他们都没有忘记辛普森的罪恶,但也非常尊重程序。法官对具体刑罚是
有discretion的(你知道什么叫discretion吗?google一下?)。
没用的,我知道你是水军,而且你的问题就体现出你对相关情况的无知。你也知道我的
功力。不想被打脸的话,就不要在我的帖子里面大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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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9 (九袋) 于 (Wed May 1 16:40:43 2013, 美东) 提到:
现在铊党就剩这么两招了吧,无罪推定,拿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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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3 (嘿嘿) 于 (Wed May 1 16:43:44 2013, 美东) 提到:
嘿嘿。
那辛普森要是没有两年前那个案子呢?是不是就逃脱了。
有谁在判杀妻案无罪的时候,预料到后面还有小案子可以找会场子。
你想暗示,就算在ZL的案子上放过SW也无所谓。后面说不定有小案子可以扳回一局。
你就那么肯定,逃过这一劫后,SW还会给你机会?
你个孙无间。我现在就打你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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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dg (gddg) 于 (Wed May 1 16:45:51 2013, 美东) 提到:
你的理解还真是异于常人。任何读过我贴的人都不会这么理解。我根本不需要回应,给
你照相一张,不要耍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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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forward (抽敏感詞的筋) 于 (Wed May 1 16:48:05 2013, 美东) 提到:
支持。在中國,有勢力的嫌疑人可以輕鬆脫罪,沒有罪的人可以屈打成招。孫維明顯屬
於前者,有人說她被冤枉,實在是矯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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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3 (嘿嘿) 于 (Wed May 1 16:50:44 2013, 美东) 提到:
嘿嘿,有得相照了。。。我好害怕。。。
其实你要照相,应该挑你神起打别人脸的时候,而不是挑现在被我打脸的时候。
不过我老心比较软,就算打你脸,也是意思到了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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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qtjjtds (公安部行刑科主任) 于 (Wed May 1 19:57:07 2013, 美东) 提到:
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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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3 (嘿嘿) 于 (Wed May 1 20:39:36 2013, 美东) 提到:
认错回到讲理的正道上,我们还是欢迎的。
继续回到我8楼的问题
辛普森要是没有两年前那个案子呢?是不是就逃脱了。
有谁在判杀妻案无罪的时候,预料到后面还有小案子可以找会场子?
你想暗示,就算在ZL的案子上放过SW也无所谓。后面说不定有小案子可以扳回一局。
你就那么肯定,逃过这一劫后,SW还会给你机会?
给你个改错的机会,看你自己把握不把握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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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ic98 (logic) 于 (Wed May 1 20:41:08 2013, 美东) 提到:
辛普森案和这个根本是两码事。
美国有很多案件,对取证的要求很严。有时明明是真实的证据,但因为取得证据的过程
不合法,不能被用在法庭上。但无法用在法庭上不等于不存在,所以老百姓还是会认为
某人有罪。辛普森案就是一个例子。因为办案的警察有种族歧视的前科,他提供的的证
词证据不能被采纳,所以才有民间和法庭那么大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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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HERE (CC) 于 (Wed May 1 20:49:21 2013, 美东) 提到:
SIMPSON案子和这个案子不一样
这个案子和佘祥林案子做比较比较好,建议啊:)
http://news.sohu.com/s2005/shexianglin.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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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dg (gddg) 于 (Wed May 1 21:03:03 2013, 美东) 提到:
早说过正常人根本不会这样理解,我的意思是完全相反的,跟你说的屁关系都没有。
举辛普森的例子是为了说明程序正义为司法正义服务的道理,是为了警告铊粉不要滥用
程序正义的概念为铊们辩护。主贴举辛普森的例子是为了体现,尽管程序无法给出有罪
判决,但是人民乃至司法系统都不会忘记辛普森的罪恶,这里也一样。通篇毫没有要放
过铊们的意思,我一直是呼吁对朱令案展开尽量公正、独立的调查和审判的。
我很愿意把我的中心思想一再重复。
但就凭你这个屁观点都没有,连别人举例子要说明什么也看不懂的人,也配给别人机会
?我只能说你再次展现了说话可以和事实逻辑毫无关系并且前言不搭后语的能力。你自
己要么没有观点,要么是荒谬观点,自然不用机会了。
你看,我已经有无数贴在讲道理了,你有几贴?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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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3 (嘿嘿) 于 (Wed May 1 21:30:23 2013, 美东) 提到:
嘿嘿。。。佘祥林案子果然有得一比,哥回头好好看看。。。
有问题请教CC妹子。
ZL律师说自诉可破20年追诉期。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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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seKing (For the Horde!) 于 (Thu May 2 00:07:02 2013, 美东) 提到:
尼玛,弄了半天,我就问一句,到底有没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孙有罪?不需要推理,法律
需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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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3 (嘿嘿) 于 (Thu May 2 00:14:05 2013, 美东) 提到:
我相信,LZ是不会回答你的问题的,但LZ会很愿意把他的中心思想再重复一边。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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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seKing (For the Horde!) 于 (Thu May 2 00:28:02 2013, 美东) 提到:
那楼主其实是在无中生有?谁来个无懈可击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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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yokel (阿Q) 于 (Thu May 2 00:28:14 2013, 美东) 提到:
说的好。如果法律是保护那些犯罪但是没有证据的罪人,这个法律就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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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HERE (CC) 于 (Thu May 2 00:43:21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没什么自诉的,自诉案件都是情节轻微的
二十年其实无所谓,因为刑法87条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
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我们国家刑法有一大特色,就是基本所有条款都有“兜底条款”
也就是神马条款,列举之后,最后来个“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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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HERE (CC) 于 (Thu May 2 00:46:07 2013, 美东) 提到:
这你就不懂法治基本精神了。
入个门,看签名档,看美剧,学法律,寓教于乐,地址给你 http://xiaoer.tv/teleplay/us/?Law-And-Order.html
你要想看书,我们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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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pig (电子猪) 于 (Thu May 2 01:20:46 2013, 美东) 提到:
清晰有力,支持一下。
有好几位,不行了就问网友是否在现场,找网友要证据,问万一以后证明sw清白管不管
发“清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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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63 (l63) 于 (Thu May 2 02:23:16 2013, 美东) 提到:
Re.
在一个人治当道, 没有法治精神的国家, 谈什么程序正义, 无罪推定, 就他妈是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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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deals (fatdeals) 于 (Thu May 2 02:24:03 2013, 美东) 提到:
朱令同学贝志诚:我为何怀疑孙维是下毒者
1、 朱令第二次中毒前身体很虚弱,在校的十一天里基本是宿舍教室两点一线活动
,能够接触她并有机会下毒的人很有限。而据了解清华大学当时只有童爱军一个课题组
在做使用到铊盐的课题,这是个研究生课题组,只有孙维是本科生且与朱令一个宿舍楼
(而且一间宿舍)。嫌疑人是谁应该很明显了吧?我请问@平安北京 ,北京市公安局最迟
在1995年5月份接到报案,按上述情况确定嫌疑人很容易,为什么按照嫌疑人自述你们
在两年后1997年才盘问她?这样一个轰动的重大刑事案件,按唯一嫌疑人自述被盘问8
小时后放人,请问这合乎警方办案常规吗?
2、 孙维自述说自己是1997年被警方盘问,而自己爷爷孙越崎在1995年12月9日就
已经去世作为没有势力介入干预此案的理由。但是在我看来,按照问题1所说的情况,
警方在1995年5月就应该推断出嫌疑人是谁,嫌疑人自己说的理由和时间表,应该被解
释为在其爷爷在世时警方根本无法正常去盘问嫌疑人,直到他去世一年多后才盘问,也
仅仅八小时就放人。对于我来说,孙维自述的情况恰恰证明了此案受到严重干扰,如此
一个重大又嫌疑人明确的案件,警方放任嫌疑人两年时间构筑心理防线毁灭证据思索如
何对付警方,盘问又草草了事,导致此案不能侦破。不知道大家看法如何?
3、 按照近期朱令父母披露的情况,朱令二次中毒被化验出来时中毒剂量巨大,推
算超过致死量几倍。换血八次还有大量毒素,这是一个不断投毒的过程,需要让她日日
服用才可以,如果是急性的会有激烈的肠胃反应或直接被毒身亡。需要在朱令在校的11
天多次投毒又进一步缩小了可能有机会的人的范围。请问@平安北京 ,警方当时是否采
纳这一证据,如没有是否国内权威专业机构对此的证词和学术分析可以作为证据。
4、 据各方面从警方了解的情况看,朱令案公安机关走访了200多家化工用品商店
等可能拥有铊盐的机构,结论是朱令不可能通过清华外其他途径摄入铊盐,此案一定是
投毒。请@平安北京 证实是否如此?
5、 结合上述情况,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是所有证据过滤下来都指向孙维一个人
。清华也许化学药品管理不善,但是能接触到朱令的人除了孙维谁能知道哪间教室哪个
柜子里存放着铊盐?如果让我去假想存在着其他的凶手(不含孙维参与的集体投毒)的可
能,我唯一能想象的可能性就是孙维参与实验回来后曾经跟同班女同学详细讨论自己参
与的课题中关于铊盐的部分,听者因为过去和朱令的矛盾犯下了此案。请网友们想想是
否如此?而各方面从警方了解的情况,孙维被盘问时从未提供这方面线索,请@平安北
京 证实是否如此?
6、 按照孙维接受凤凰卫视鲁豫有约栏目采访的情况看,孙维自称不了解铊盐的毒
性。(这个节目组很多人都可以出来作证下述内容)
从这段话看来孙维自己声称不了解铊盐的毒性(据上过化学系的同学说这不可能),
但她的说法却自证她不可能在朱令中毒前详细的和同学聊起自己的实验用到铊盐的情况。
这里也有很多大学化学系的同学佐证说,在铊盐自朱令案名声大噪前,化学系学生
参与课题遇到铊盐这样一个没有什么特别化学或其它特性,毒性在化学系又不算剧毒的
药剂;回到宿舍或者在班级讨论的可能性很微小。
最重要的是还有物化二班同学的集体声明和证言证实他们在朱令案前从未听说过使
用过铊盐,也没听孙维提到过。甚至替孙伟辩护的团支书薛刚这样和孙维同宿舍小团体
交往甚密的人,也在和同学通信中说自己直到1997年才听说清华有铊盐。
综合我前面介绍的这些情况:
1、 唯一性:朱令接触的铊盐只能来自清华
2、 唯一相关性:清华里的铊盐和朱令的唯一联系是孙维
3、 排除其他:前后两次中毒,加上警方调查,排除在家或者校外中毒的可能。排
除朱令班上除孙维外有人知道清华有铊盐并且知道位置。
请教各位网友和专业人士,你们还认为存在一种可以被合理怀疑的情况,能够是孙
维没有参与而是其他人作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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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ongyp (dreamrain) 于 (Thu May 2 09:54:26 2013, 美东) 提到:
http://baike.baidu.com/view/3741528.htm
上面的链接很详细记录了朱令案的时间表。这些时间表应该可以得到证实。
先说贝说法中矛盾的地方。2和4有矛盾。警方5月7日立案,需要对北京两百家用铊单位
排查,需要一段时间,从逻辑上讲,不太可能在5月就确认孙为嫌疑人。6没看懂,想说
明什么?孙说不了解铊的毒性,有什么问题吗?和后面的自证部分,没什么矛盾的啊。
看不懂。
好,下面质疑推论
1、 唯一性:朱令接触的铊盐只能来自清华
关于唯一性,有没有警方的证实记录?
2、 唯一相关性:清华里的铊盐和朱令的唯一联系是孙维
据清华介绍,接触铊的好几个人,只有孙是本科生,别的教授或者研究生应该对铊的毒
性了解比孙多。朱又是交友广泛的人,会不会和另外的人有间接的关系?另外,清华对
铊管理混乱,有孙的哥哥的视频为证。如是孙家势力足够大,可以压下这个案子,孙的
哥哥还用这么费力录像干吗?
3、 排除其他:前后两次中毒,加上警方调查,排除在家或者校外中毒的可能。排除朱
令班上除孙维外有人知道清华有铊盐并且知道位置。
这个排除结论,来自警方吗?
结论:这些只是贝的推测,如果这些推测都有警方的证实,当年就直接可以送孙上法庭
了。还有一点,清华在这件事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误导警方甚至妨碍司法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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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dg (gddg) 于 (Thu May 2 10:02:01 2013, 美东) 提到:
又露怯了。
有没有证据,早详细分析过了: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0/Military/395741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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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dg (gddg) 于 (Thu May 2 10:02:51 2013, 美东) 提到:
有没有证据,证据强度如何,早详细分析过了: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0/Military/395741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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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deals (fatdeals) 于 (Thu May 2 11:15:37 2013, 美东) 提到:
我来一一回答你的问题
2和4没有矛盾的地方,贝的第二条说5月份能够确定孙维是嫌疑人(看清楚是嫌疑人)
的理由是1孙维是本科生里面唯一能接触铊的人,2孙维和朱令一个寝室,有作案的便利
条件,这两条足足可以警方审讯孙维了,但是警方没有,同时请参考复旦投毒案,何其
相似,研究生的林课题里面使用了N-二甲基亚硝胺(强调一点,林不是唯一能接触这个
试剂的研究生,和朱令的案子这点还不一样,孙维是唯一能接触铊的本科生)2林和被害
人同是研究生的黄洋一个寝室。很相似的案子,黄洋在发病前还能到处跑,有可能在别
处接触,但是警方都能马上锁定同寝室的林,来自普通老百姓家里的林在警方的审讯下
很快招供了自己的罪行,那么朱令在第一次投毒好转后回学校的时候,身体是很虚弱的
,在这11天的时间内,只能是宿舍和教室两头跑,排除了在别处中毒的可能性,基于这
些理由,在五月份锁定孙维是合理的。但是警方没有采取任何的审讯,理由就是贝提到
的。
贝的第四条提到的朱令案公安机关走访了200多家化工用品商店等可能拥有铊盐的机构
,结论是朱令不可能通过清华外其他途径摄入铊盐,此案一定是投毒。我的理解是孙维
和朱令两家都在不停的找高层的情况下,警方在孙维是嫌疑人的问题上,不敢怠慢,为
了能够确认没有弄错的情况下,走访了200多家化工用品商店。这个时候警方确认了孙
维是唯一的嫌疑人(孙维妈妈说过警方告诉她,孙维是唯一的嫌疑人),后面就发生了
审讯孙维的8小时事件。
贝的第六条我开始也没看懂,再读一遍我就懂了,作为唯一本科生学化学的孙维参与有
铊的课题,她说她不懂铊的毒性,这对于学化学的人来说,贝提到据上过化学系的同学
说这不可能。那么对于孙维的其他同学,因为没有做过这个课题,不了解铊的毒性,而
且被孙维平时别的同学有关铊的毒性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好,回答你的质疑推论
1、 唯一性:朱令接触的铊盐只能来自清华
关于唯一性,有没有警方的证实记录?
请看贝的第四点的最后一句话请@平安北京 证实是否如此?,平安北京就是北京市公安
局官方微博,这篇文章是贝刚刚发的,他@了北京警方,如果是贝造谣,他会去@平安北
京么?
2、 唯一相关性:清华里的铊盐和朱令的唯一联系是孙维
据清华介绍,接触铊的好几个人,只有孙是本科生,别的教授或者研究生应该对铊的毒
性了解比孙多。朱又是交友广泛的人,会不会和另外的人有间接的关系?另外,清华对
铊管理混乱,有孙的哥哥的视频为证。如是孙家势力足够大,可以压下这个案子,孙的
哥哥还用这么费力录像干吗?
朱又是交友广泛的人,会不会和另外的人有间接的关系,请看贝的第一条,第一次中毒
好转回学校的11天,虚弱的朱令就是寝室和教室两处跑,如果你非要说在寝室和教室两
头跑的情况下,下毒的人在路上递给朱令有毒的能吃的或者能喝的而且朱令一定会吃或
者喝,那我觉得我和你没有讨论的必要。参考新泽西的李天乐用铊毒死丈夫的案子,两
人都分居的情况下,没在一起吃饭的情况下,李的丈夫也有在别处中毒的理论可能性的
情况下,美国警方到现在还关押着李天乐等待陪审团。
清华对铊管理混乱,有孙的哥哥的视频为证,这个恰恰没法证明什么,她哥哥就拿了有
骷髅头的瓶子,一个外人能精确的两次拿到铊的可能性你觉得有多大(为什么说拿两次
,因为下毒的人没料到第一次下毒后朱令还能回来,所以我推断是拿两次)
如是孙家势力足够大,可以压下这个案子,孙的哥哥还用这么费力录像干吗?
你忽略了一点,就是朱令家也在找上层,这种情况下,孙维家势力足够大和自证是不矛
盾的,最后的结果较量只是朱令家败下阵来。
3、 排除其他:前后两次中毒,加上警方调查,排除在家或者校外中毒的可能。排除朱
令班上除孙维外有人知道清华有铊盐并且知道位置。
这个排除结论,来自警方吗?
再次看贝的发言是@了北京警方,清华也能证明,同时也请看贝如何排除班上除孙维外有
人知道清华有铊盐并且知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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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ongyp (dreamrain) 于 (Thu May 2 12:07:09 2013, 美东) 提到:
1. 这说明平安北京也没证实这个唯一性。
2. 一个外人精确拿两次铊,确实不太可能。但很可能只拿了一次,却分两次投毒。我
们假设两次投毒是同一个人,那第二次投毒的方式值到探讨。你说朱回宿舍这十一天被
二次投毒,那请问是每天投一点,投这十一天,还是只投一次?如果是前者,那凶手胆
子太大,每天都投,被发现的可能性太大了,这不符合常识。如果是只投一次,为什么
没可能朱令回宿舍前一天就被人投了,然后回宿舍呢?
3. 还是那句话,需要警方的证实。
如果各位是陪审团,以客观的眼光看这件事情,还应该知道律师辩护的一个原则(不是
无罪推定原则),就是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也就是说,只要有疑点,就不能判嫌疑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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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ongyp (dreamrain) 于 (Thu May 2 12:24:02 2013, 美东) 提到:
朱令案中还有一个很大的疑点,就是孙的杀人动机。这是投毒杀人,不是恶作剧。许多
孙黑解释为羡慕嫉妒恨,民乐队的竞争,说服力都不强。北大曾经发生过类似的案例,
也是女生宿舍的两个室友,其中一个因为羡慕嫉妒恨另外一个,擅自替另外一个女生拒
掉也美国学校的一个Offer。这个性质已很恶劣了,会改变另外一个人一生的命运,但
这么恶劣,也不至于杀人吧。
(李天乐案,律师就咬一条,没有杀人动机。警方搞了两年,也没什么办法。)
两个女生竞争也好,羡慕嫉妒恨也罢,都不构成杀人的动机,除非有人出来证实在朱孙
两人中发生过一些我们不知道的故事,让两个人势不两立。
随便说一句,如果哪天张绍刚被人害了,刘俐俐恐怕有最大的嫌疑。如果两人私下有一
定的接触,比如吃个饭什么的,那刘莉莉必是凶手无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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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deals (fatdeals) 于 (Thu May 2 12:55:02 2013, 美东) 提到:
1 我发现你的理解是不是有问题,北京警方告诉过朱令的妈妈,孙维就是唯一的嫌疑人
,事实也是如此,放了孙维后,就结案了。另外贝@平安北京,平安北京说过贝说谎了
没有?
2 外人拿一次分两次投毒,你当这个外人是傻子还是什么的,如果是外人肯定投毒机会
难,只能是一次就大剂量的投毒,而怀疑孙维的原因是,我认为孙维一开始也只是希望
朱令能够休学一年等,就是从寝室赶走朱令,所有剂量不大,几个月后朱令又回来了,
这才开始第二次加大剂量的下毒,下毒量在8次全身换血后检查,都是致死剂量的很多
倍,可见下毒量有多大,那么这样的下毒量,按贝志诚的说法一次投下去会导致马上的
胃肠出血或者立即死亡,只能是在这11天里面每天一定量的投毒,那么这样的投毒方式
,对于外人来说可能性微乎其微。
为什么没可能朱令回宿舍前一天就被人投了,然后回宿舍呢?
朱令被第一次投毒后,住院很久然后回家休息,身体很虚弱,你觉得她会在回宿舍的前
一天住在家里被谁投毒,而投毒的这个人还必须能拿到铊。
你说的所谓的疑点都是非常小概率的事件,朱令案中确实存在各种可能性,但是各种可
能性都非常的小,举个例子,你不能说一个人老鼠药中毒了,那个城市的所有人都能买
到老鼠药,那所有人都是嫌疑人。
另外一个id的发帖你可以读读,见下面很多案件中都缺少直接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各
国警方遵循同一行动准则,即按照可能性的大小来确立嫌疑对象。朱令案中确实存在各
种可能性,孙维投毒只是其中最大的可能。所以她被千夫所指,也是情理之中。
最后一句:如果中国有陪审团制度,孙维是肯定有罪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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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deals (fatdeals) 于 (Thu May 2 13:00:02 2013, 美东) 提到:
复旦投毒案的林浩森对你这段杀人动机理论表示深深感谢,你这段话可以推论他没有下毒
另外李天乐的案子你别混淆视听,警方怎么没有办法了?李现在还在监狱里面,保释金
高的她没法出来,现在就等着上法庭走陪审团的审判了,我们拭目以待吧。
你把张绍刚和刘莉莉的做个比喻很可笑,张绍刚如果被杀,是枪杀还是刀杀还是毒死,
是什么枪,什么刀,毒品是一般人能接触还是某些人能接触,被杀的地点在哪里,刘莉
莉的作案动机等等,你忽视这些事情,就来这么一比喻,很可笑,另外我就不明白了,
刘莉莉在张绍刚事件上面完全是占上风,一边倒的被赞美,后来也获益不少,获得很多
工作机会,反而张绍刚得到的是千夫所指,你怎么就能假设这样的例子?你如果反过来
说,我还不会怀疑你的逻辑思维能力有问题。
另外请你理清你的思路,车轱辘话不要来回说,也不要车轱辘话到处发新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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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3 (嘿嘿) 于 (Thu May 2 13:04:32 2013, 美东) 提到:
认真看了一下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0/Military/39574117.html,果然不出我老之所料:
wep在114楼让你把证据列一下,“你一条一条列一下吧,就假装你是朱令的律师,明天
打算上法庭起诉孙维,看看哪些证据你觉得应该列,足以形成一个无法辩驳的逻辑。”
你在126楼回复,把中心思想又总结了一下,“你原帖到底看了没有。如果你阅读能力
有限,我帮你把中心思想总结一下:最大的中心思想:朱令案的证据非常多,我们缺的
,不是证据,是能够合理使用证据和——发现更多证据(这个也很重要)——的制度。
。。”
嘿嘿。。。
在法庭上你不列证据,光重复中心思想就能赢官司?
如果你列不全,就把你心目中最硬的证据列三条,从最硬开始,1.2.3 这对你来说很难
吗?有必要长篇大论一再总结中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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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og (好好学习,天天锻炼,坚决不灌水) 于 (Thu May 2 13:07:26 2013, 美东) 提到: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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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dg (gddg) 于 (Thu May 2 13:36:43 2013, 美东) 提到:
你这个问题我在那个贴23楼已经回答过了:
答案很简单,就是没有必要盯着一条看。首先证据是联合在一起起作用的。如果只有一
条,就有很多可能性,但是如果同样力度的证据,不同角度有10条,那正常人都会觉得
不可思议,定罪可能性就很大了。
所以简单来说,就是要这么多证据一起看。我主贴已经总结过了。大家心里有杆称,你
觉得不够强,根本不用跟我辩论。现在同情朱令的老百姓,到时候就是陪审团,他们知
道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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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dg (gddg) 于 (Thu May 2 13:43:37 2013, 美东) 提到:
其实你到底是不是无间道啊。从下面这个来讲,实在是不像无间道。你就是要打击证据
强度,并不只是展示你昧着良心啊。真是难为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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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kstick (Forkstick) 于 (Thu May 2 13:53:36 2013, 美东) 提到:
don't know much law, but I think what we are talking about here is about the
corruption in China. Sup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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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Stranger (I Made In CHINA) 于 (Thu May 2 15:46:19 2013, 美东) 提到:
得了吧,你除了“嘿嘿”两句还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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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Stranger (I Made In CHINA) 于 (Thu May 2 15:52:05 2013, 美东) 提到:
一段时间没来多了不少新水军啊?欢迎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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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Stranger (I Made In CHINA) 于 (Thu May 2 15:53:58 2013, 美东) 提到:
铊公主的马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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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Stranger (I Made In CHINA) 于 (Thu May 2 15:57:39 2013, 美东) 提到:
放屁!立案之后不从清华开始排查?不从朱令身边能接触到铊的室友孙铊开始排查?而
是“需要对北京两百家用铊单位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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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Stranger (I Made In CHINA) 于 (Thu May 2 15:59:46 2013, 美东) 提到:
不要说什么动机不够强烈之类的了。这次复旦投毒案你是不是也觉得冤枉好人了?
还有,这是你的小孩吧?挺可爱的,为她积点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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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3 (嘿嘿) 于 (Thu May 2 16:51:36 2013, 美东) 提到:
嘿嘿。。。
妹子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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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3 (嘿嘿) 于 (Thu May 2 16:58:18 2013, 美东) 提到:
要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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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3 (嘿嘿) 于 (Thu May 2 16:59:32 2013, 美东) 提到:
妹妹今天心情好象不太好。。。
心情不好的时候想想喜欢的音乐。。。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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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lian (lian) 于 (Fri May 3 20:54:47 2013, 美东) 提到:
顶!不让铊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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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hang0724 (HanHan) 于 (Mon May 13 23:38:24 2013, 美东) 提到:
up
老是有水军呼吁要对铊们无罪推定,还号称是法律精神。我今天就给你科普一下法律精
神!看看辛普森案就明白,法律系统用的是有罪推定,美国老百姓可不这么看。连美国
法官也不这么看,否则辛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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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tinghu (敬礼,正能量) 于 (Tue May 14 13:40:01 2013, 美东) 提到: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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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ans (玛雅) 于 (Tue May 14 19:19:32 2013, 美东) 提到: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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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dg (gddg) 于 (Wed May 15 10:57:43 2013, 美东) 提到:
nova888老是说大家没有法律常识,我只好顶我这个科普贴。怎样也不会去顶他的胡扯
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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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sabid (whoamI) 于 (Wed May 15 11:11:09 2013, 美东) 提到:
wow,美国改有罪推定了,真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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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dg (gddg) 于 (Wed May 15 11:12:23 2013, 美东) 提到:
看原帖了没?看了再来说话,不要自己一个人胡说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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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verBeaver (我不是Otter) 于 (Wed May 15 11:12:24 2013, 美东)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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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tinghu (敬礼,正能量) 于 (Thu May 16 18:38:17 2013, 美东) 提到: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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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888 (陶瓷) 于 (Fri May 17 21:47:40 2013, 美东) 提到:
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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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tinghu (敬礼,正能量) 于 (Sat May 18 09:03:15 2013, 美东)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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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verBeaver (我不是Otter) 于 (Sun May 19 13:59:45 2013, 美东)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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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winx (你在铊乡还好吗?) 于 (Tue May 21 18:08:31 2013, 美东) 提到:
赞传递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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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winx (你在铊乡还好吗?) 于 (Wed May 29 00:14:12 2013, 美东) 提到:
顶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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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gfreewu (海内存知己) 于 (Fri Jun 7 05:50:54 2013, 美东) 提到:
支持,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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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dg (gddg) 于 (Mon Jun 10 11:34:41 2013, 美东) 提到: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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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head (a个头) 于 (Mon Jun 10 17:06:58 2013, 美东) 提到:
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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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kellunge (Muskellunge) 于 (Tue Jun 11 08:29:56 2013, 美东)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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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ton2333 (proton2333) 于 (Tue Jun 11 09:09:59 2013, 美东) 提到:
up,希望更多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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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gfreewu (海内存知己) 于 (Thu Jun 13 05:03:02 2013, 美东) 提到:
re, 希望大家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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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bbs250 (mitbbs250) 于 (Thu Jun 13 11:46:20 2013, 美东) 提到:
有罪就不用无罪推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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