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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执行死刑后的“上诉状”谁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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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执行死刑后的“上诉状”谁写的?# WaterWorld - 未名水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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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执行死刑后的“上诉状”谁写的?
聂树斌的冤假错案在中国闹的是沸沸扬扬,至今未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原因,聂
树斌已经离世20来年。人们为何关注聂树斌的冤假错案,那是人们不希望像这类悲剧发
生在普通人的身上,聂树斌已经离开我们,但对于我们来讲,如果这样的一起冤假错案
得不到平反,谁也不敢保证下一个会是谁?所以对聂树斌这样的冤假错案,我们千万不
要沉默!
据最新消息:3月21日深夜,聂树斌案申诉代理律师李树亭透露,之前他在案卷中
发现一份聂树斌亲笔书写的“刑事上诉状”落款时间为1995年5月13日——这一时间是
在1995年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死刑16天后。这是继3月17日多处重大问题曝光后,该案
出现的又一重大疑点。
无疑来讲,对聂树斌的案件,肯定是存在猫腻的,在当时,官方有人想急着立功,
匆匆结案;夺走了一条无辜的生命,而今过了20来年,再次被提起,想尽办法去掩盖,
让真相埋在了尘土里。而对现今中国来讲,对于这样一起冤假错案,必须要搞清楚,这
不仅是给死者一个公平的交代,同时也是树立起法律的尊严。而从聂树斌一案来看,当
时的执法者很显然是视法律如同儿戏,一个还存有疑点的案子,就匆匆结案,就可结束
他人的性命,这是何等的残酷无情呀!
据报导,从开庭到判刑,公安都没通知家属,直到1995年4月28日聂父去看守所送
衣服,才获悉儿子已于前一天被枪决。2005年另一宗案逃犯王书金落网,交代在河北犯
下四宗强奸杀人案,当中竟包括“聂树斌案”中的死者。案件的真凶自首,理应有足够
证据证明聂遭错杀,但有人却不认王为该案的真凶,更极力阻挠聂案翻案。从王书金承
认自己是真凶,可却有人不认为王是真凶,极力阻挠,这意味着什么呢?因为在他们的
眼里,聂树斌是该死,如果承认王书金是真凶,那么聂树斌当时是无罪,这样就显得当
时英明决断的法官大人犯下了弥天大罪。所以无论如休也要极力阻挠,决不能让聂树斌
案重翻!
中国有一句话叫做:“人在做天在看”,一个人做了什么事,可能认为他人不知,
但至少老天还在看着,而对于聂树斌来看,英魂已逝近20来年,如若在天有灵,必定是
死不瞑目,而对一个执法者来讲,如果对一件具有争议性的案件,在没有确切的证据时
,胡论下结论,往往便是草菅人命的手段,要知道,这是人命关天之事,岂能儿戏!不
过从聂树斌之案来看,恰恰是有人在对人命关天当儿戏,这是最不可愿谅的。
如今根据聂树斌申诉代理的律师李树亭透露,发现聂树斌被执行死刑后的16天发现
了他的“上诉状”落款日期为“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三日”。这一发现,说明了两点,一
则如若聂已被处死,那么这份“上诉状”是有人伪造的,如若是伪造的,又是谁写的呢
?但是据报载根据签名,可初步判断这份材料为聂树斌亲笔书写,“聂树斌的签名是有
特点可循的”,“别人伪造不了”。二则既然别人伪造不了,那么自然是聂所写,那么
证明聂五月十三日还活着,四月二十七日又是如何被执行死刑的呢?这其中的猫腻恐怕
只有当时那些执法者心里是明白!所以对于这个一个漏洞问题,当时的执法者应该给民
众一个合理的解释!不要只是以推脱来敷衍了事,那样只会遭人唾弃的!
冤死不告状是民众经常说的一句话,但民众为何会说这样的话呢?那是因为在现实
社会中,法律得不到公平的判决,而今聂树斌一案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当局勿必要把它
的真相揭露出来,有错改过,其中通过不正当手段来草菅人命的执法者,应该要得到法
律的制裁,否则,像聂树斌这样的一起冤案,毁的不仅只是一条生命,一个家庭,而是
整个社会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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