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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公信几何?》# WaterWorld - 未名水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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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乐清的事情,公安调查了,南方周末报道了,公盟也出报告了,应该可以认定这
就是一起被土地纠纷绑架的交通事故了。当然,有些人还是不相信——只要不调查出是
谋杀,他们就不会相信。那就不相信好了。有些人相信了,但还是不愿意老实承认,还
是要借题发挥,写一些不着边际的东西,比如我将要评论的这篇。
其实这是一篇压根就没有必要写的评论,因为所有可能引起误解的要点,我之前都分别
写过。这篇评论里,我几乎没有说什么新的话,只是给了文章链接,有兴趣的朋友,可
以看一看。
公信几何?
文/耳朵
如果美国人想知道一件重大的公共事件的真相如何,他需要做的就是下了班买一
份《纽约时报》,上面会清清楚楚的记录当事人的言论,目击者的证词,警方的调查结
果或者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或者他回到家发现忘了买报纸,那么就只需要打开电视,
收看CNN的持续报道就好。
因为在美国人的眼里,只有政府当局才是邪恶的利维坦,需要时刻监督与质疑。
而手中的报纸,因为有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这些权威的媒体于是成为了监督政府行
为,将政府黑暗面及时曝光的“第四权”。而联邦最高法院则是维护美国社会公平正义
的最后一道防线,大法官被总统提名并被参议院通过过后即是终身担任,享有高薪,无
须受任何方面的压力(无论是政府还是民众),所以是绝对中立的。(参见:《科斯论
言论自由》)所以在一般情况下,美国人可以痛骂政府小布什奥巴马,但是美国人是决
不会质疑联邦最高法院和9名大法官的。
那么我们中国人呢?我们想看报纸的时候,发现某相关部门已经下达了通知,各
媒体尽量少报道或者不报道,于是我们明白了中国媒体有一条定律——“各媒体一律”
。我们想知道公检法机关的调查进度如何,调查结论如何,永远听到的就是“市领导高
度关注此事”“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正在调查之中”的通稿。本来应该作为
社会公器的媒体唯一能传达的就是通稿。所以我们中国人唯一能够做的就是上网,打开
人人网,微博以及各大论坛,看上面的网友拍砖吐槽,“生事造谣”,你顿时感到人如
鸿毛,命若野草,不可救药。
当然啦你会说,你看钱云会这件事,你看现在普通媒介也在疯狂的跟进,各媒体
还是有作用的嘛。没错,媒体对把钱云会的事情闹大有很大的作用。不过这样的媒体报
道并不是好事,因为大量的媒体报道说的很多都是网友说的话,被媒体引用为“有网友
爆料称”,或者就是简单的罗列目击者或者警方的对立观点,没有进一步的盖棺定论的
调查。当然你会说媒体又不是神探,怎么可能一下子把整个事件都弄得明明白白。对,
我非常赞同,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媒体在根本没有进入事件核心,或者连记者都没有
到现场的情况下就过于迅速的打草惊蛇,当地政府一定会连夜开会,部署着如何防记者
敷衍记者,这样的话,离事实真相又远了一步。而真正好的报道,如同03年孙志刚案的
《南方都市报》的报道,深入采访,搜集确切证据,先不做声,一次发稿就打中七寸,
一下子就迫使牵扯众多利益链条的收容法被废止。(参见:苏力《面对中国法学》)这
还不算,媒体的暴走会被某有关部门认为不利于稳定和谐,于是会有一份通知到各大媒
体,“尽量少报道或者不报道”,就像之前的“李刚门”一样。所以很多媒体选择的就
是在通知来之前,把事情报了再说,管他三七二十一。并不是每一份报纸都像《南方都
市报》那样愿意顶风作案的。而从根本上来说,这样做(比如作为记者,不采访相关人
士而引用网友的话作为报道内容)是不符合新闻专业主义精神的。但是从某种角度来讲
,因为各媒体一律的存在,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这样做导致的就是,一件大事,比如钱云会这件事的发生,媒体大量报道网民的
“谋杀论”,却和普通读者一样无法提供更多的声音,反而打草惊蛇,弄得“谣言”四
起。而网民的想象力又是极其丰富的,任何一件普通案件经过不断地接龙就可以成为一
部惊悚无比的悬疑小说。
而这样的情况下,一旦民间的情绪蔓延出来,形成了某种一致的意见气候,无论
是公检法,还是媒体,亦或是政府当局(这里把政府与公检法分开,当然实际上情况是
什么大家都知道),想要澄清事实真相,并且自己说的的确是真相,一旦此真相和网民
心中的真相不符,你的真相就要被唾弃,你就是五毛党和狗腿子。
比如今天的《南方周末》头版头条就是“谋杀可以排除”,引用的是公安局调查
后的说法。可是你相信么?反正我是不相信的,至少我是怀疑的。(参见:《关于乐清
村长》)
大家知道,这件事的起因是浙能乐清电厂低价强制征收寨桥村的土地而起的。如同这
一年大多数的血案一样,都是因为拆迁而起。你要我相信你公检法的说法,那么我来陪
你回忆一下这一年被强拆的人们是怎么过来的。
事情回到2009年11月13号,成都的唐福珍自焚,这是政府所谓“暴力抗法”而自焚的
第一人。这件事儿在当时无疑是相当震撼人心的,因为近年来的阻止强拆还没有如此以
自己生命为代价的行为发生。于是去年北大五名教授联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
于对进行审查的建议》,认为原来的拆迁法是违宪的,要求进
行违宪审查。国务院法制办也相当重视,今年1月29日第一次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应当是一个强大的信号,那就是中央反对强拆,正着手制定相关法律。可是一年过
去了,在这一年里,有多少人民死于强拆,多少人民自焚身亡,多少人民只能在废墟里
随便搭起帐篷?新拆迁条例在修改的时候,地方政府轰隆隆的开起钢铁机器,夷平了一
幢幢房屋,也带走了一条条生命。(参见:《拆迁的故事》、《不文明的拆迁》、《再
说宜黄拆迁》、《最后一次说宜黄》)
从逻辑上来看,首先媒体理论上作为“第四权”监督政府作为是必须的,可是媒
体倒是在监督,一次次的曝光也没落下,可是当地政府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没有强拆你们知识分子吃什么”,《南方周末》今年有一期专门做过一个头版,经过
记者们的调查发现,强拆后被“问责”或者“处分”的官员全都是或者暂时隐退,然后
官复原职,或者反而官升一级,(参见:《说引咎辞职》、《再说引咎辞职》;另注:
南周那篇不是讲强拆的官员,而是江引咎辞职的官员“个个都在”)这下我们明白了,
啊,他妈的原来这是立了功呢?
然后是公检法的作为。本来按我前面讲的,司法是一个社会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
一道防线,这道防线在,政府要胡作非为那是要被依法处置的。但是现在,很多地方法
院成了政府的拆迁公司,不但不依法阻止,反而助纣为虐,并且和地方政府有协议,可
以从帮政府拆迁和征地中得到奖励。(这么说的证据在哪里?很多地方,能不能随便举
两个?)而对于被拆迁人的诉求,很多地方法院关门放狗,不给你立案,你告什么告?
涉及拆迁的案件,要立案?这里可是中国!
公安局则除了在事后发表声明“死者属于暴力抗法”、“双方发生争执,死者不
听劝阻,一意孤行”、“没有证据表明是……”、“经过妥善处理,已经得到解决”
以外,还会做什么呢?很多地方的公安部门在发生拆迁案件时,要么不出警,要么绕了
地球一圈过后才跑到事发现场,然后说一堆上面的话。而那个时候,或者受害者已经自
焚,或者房屋已经被强拆,或者受害者和强拆队拼了个两败俱伤。
于是这一年就这样过来了。本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终于在已经因为拆迁而血流成
河的时候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今天
则是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可是在这期间,钱云会死了,被压在巨大的车轮之下,蜷曲
双腿,身首几乎异处。
于是网上疯传“谋杀论”,很多分析都似乎很有道理,似乎谋杀是铁板钉钉的事
情。可是我很怀疑的是,为什么杀一个村长需要这么笨拙的方式,直接撞死不行么?被
电话叫出去,暗杀不行么,非要在公路上光天化日之下大开杀戒?所以我宁愿相信公安
部门的说法是真的,这不是谋杀,真的不是谋杀。可是,真的不是谋杀吗?我很难说服
自己去相信这样一个部门,它们不受理任何关于强拆的诉讼案,它们在接到关于强拆报
警的时候总是拒绝出警,它们在事发后永远都是一套说辞,受害者成了“暴力抗法”,
强拆者成了“因公受伤”,整个事情就是“一小撮人的别有用心”,民众则是“不明真
相”。既然你说我不明真相,那么你告诉我真相,岂不万事大吉?(参见:《公信力为
什么这么低?》)
好了,公检法和政府发言人会说,这就是真相,你自己不信有什么办法。对,我
们是不相信,你公检法作为裁判却参与其中,任何一个有常识的人都会对你的公信力提
出质疑,何况你为害甚巨,造孽过广。你们小时候也一定听过“狼来了”的故事。
这样就无怪乎网络上的热血网民们的“造谣”了。也无怪乎人们更倾向于轻信网
络上的说法了。这和前不久的李刚门是同一个性质,我们相信李刚的岳父是河北省副省
长,相信他家有五套房产,相信他在当地有很大的势力。而这一切对李刚这个政府官员
的怀疑是无可厚非的,因为我们拥有言论自由,是没有诽谤政府罪一说的(所以不要轻
易说网民造谣,没人逼你相信网上的言论)。可是我们也怀疑这件事不可能得到公正处
理,李刚的儿子一定会逍遥法外。而媒体也因为一纸通知,被迫禁言了。媒体无法告知
真相,甚至是谓李刚辟谣的真相都无法告知(某部门显然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腿)。整
个世界俨然成了索多玛与蛾摩拉之城。
不久前遗憾离世的蔡定剑先生说,“宪政民主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参见:
《重提蔡定剑》、《是谁在唱歌?》)。公信力是珍贵而易碎的,却已经被破坏殆尽,
现在要在征地拆迁上(不涉及其他方面,不然就敏感词了)重塑政府的公信力,唯一的
办法似乎就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尽快出台,因为地方政府似乎现在
正在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进行强拆,就怕这份条例出来。
虽然这是唯一的办法,但是问题依然很多。从1月29号到现在,10多月已经过去,
居然才来第二次意见征集,可见国务院法制办面临的阻力和压力有多大。而且,第二次
意见稿很多地方比第一稿要含糊其词,甚至把“因为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的需要90%
以上被征收人同意,因危旧房屋改造的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征得三分之二以上被征收人
同意”统统删去,这怎么解释呢?
而且,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城市土地才属于国有土地,农村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
制土地,而现在的拆迁80%是发生在集体土地上的,既然是集体所有,那么集体就享有
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而新的拆迁条例还是规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虽然国务院法制办说,“很多
都可以延伸适用到集体土地”,但是真的可以吗?一旦集体土地被纳入城市规划范围内
,就变成了国有土地,而“需要征得90%以上被拆迁人同意”“三分之二以上被拆迁人
同意”已经被删去——删去了这些“大多数原则”,政府打着发展GDP 进行城市化是为
了公共利益的旗号,把集体土地划入城市规划范围,集体土地立马摇身一变就成了国有
土地,农民与政府就不再是买卖关系,因为土地已经不再属于农民了,那岂不是依然要
重蹈覆辙?虽然增加了“政府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一条,可是在现在的情况下(
具体啥情况大家心里知道就好)政府向法院申请,据大家的经验来看,恐怕不会像被拆
迁人那么困难吧?
所谓集体所有制土地,就是农民自己的土地,农民拥有所有权,我再强调一次初
中政治课上的内容,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既然农民拥有处分权,那
么为什么农民自己不可以卖?非要你政府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去实现你的“商业利
益”,再卖给房地产商?哦,这下你明白了,原来这是《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不允许
农民卖土地,农民的所有权是被架空了的。那么,既然《土地管理法》和现在的新拆迁
法是相冲突的,那么凭什么让人相信新的“拆迁法”出来了会解决现在的强拆问题?
(参见:《的逻辑》)何况它的标题就很有意思,是“国有土地”。
写到这个份上,很显然,我不需要再继续说下去了,再说下就是“该页无法显示
”了。当然,即便这份尚未出台的新拆迁法还带有很多的问号,但依然,不管是在学界
还是民间,都是期待着更多的保护被拆迁者的合法利益,不然地方政府也不会如此不顾
一切的疯狂强拆。
于是又回到这件事上,不管媒体说出了最终的真相没有,他们不是手里拥有权力
的利维坦,而是和普通人民一样依然“没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即便遮遮掩掩,缚手缚
脚,但他们至少把这件事发布出来,虽然有可能打草惊蛇,但依然是值得赞赏的。网友
们虽然言论激烈,甚至可能是凭借想象力任意发挥,但他们依然是这个世界还有正义的
证明,虽然他们总是偏激的,但是好在审判权本来就不是他们掌握(也不应该有他们掌
握,按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这会导致多数人的暴政,所以需要一个绝对中立
的法院和法官)。
然而公检法机构和政府部门已经在一次次的暴力强拆中把自己的公信力拆得消失
殆尽,虽然有这么多令人难以忍受的事情发生,但是中国人民依然忍了下去,他们只是
在网上发表言论而已,所以,不要说网上随时可能被和谐的言论是造谣,他们本来就不
需要告诉你真相。造谣的不是他们,而是已经丧失公信力的那些公共机构。然而,我依
然相信,死去的钱云会不会白死,之前的钟如琴、唐福珍身上燃烧的冤火不会熄灭,法
治终将到来。只是,来之不易的公信力永远是珍贵而易碎的,让人们相信你很难,让人
们不再相信你却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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