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做出裁决 俄亥俄州“胎儿心跳”堕胎禁令继续被阻止
一名法官在周五(7日)的一项裁决中表示,俄亥俄州一项禁止几乎所有堕胎的法律将继续被阻止,同时该州的一项宪法挑战将继续进行。这一裁决意味着该州将继续允许怀孕20周内的堕胎。
美联社报道,汉密尔顿县(Hamilton County)法官克里斯蒂安·詹金斯(Christian Jenkins)在长达一天的听证会后,发布了这一初步禁令。
法官詹金斯。(图片来源:美联社)
詹金斯在慷慨激昂的讲话中宣布了自己的决定,抨击了该州的一些论点,即州宪法从未提及堕胎,因此无法对堕胎提供保护。詹金斯表示,保护一项基本权利不需要特意提及。
他说,该州未能证明检测到胎儿心跳后禁止大多数堕胎行为的禁令不会侵犯基本权利。
预计州政府将会提起上诉。俄亥俄州生命权(Ohio Right to Life)组织主席迈克尔·戈尼达基斯(Ohio Right to Life)说,他的组织对这一决定感到“悲伤但不惊讶”。他还说:“我们相信俄亥俄州最高法院会推翻这一裁决,州宪法中根本没有关于堕胎的权利。”
俄亥俄州州长迈克·德瓦恩(Mike DeWine)在2019年4月签署了这项严格的反堕胎法。这项法律曾因法律挑战受阻,在罗诉韦德案被推翻后短暂生效,之后又在法庭上被搁置。
马里兰大学母婴医学博士史蒂文·拉尔斯顿(Steven Ralston)说,俄亥俄州的堕胎禁令中包含的有限例外情况含糊不清,让医生担心自己可能会因为误解其中的意思而被吊销执照或面临重罪指控。
州检察官的证人、塞达维尔大学(Cedarville University)生物伦理学专家丹尼斯·沙利文(Dennis Sullivan)则表示,人的生命始于受孕这一点在“科学上是没有争议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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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uschina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