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宝玉的原型:能否敲响传统红学的丧钟?
我是麦可
1楼
贾宝玉的生活原型(发<石狮日报>)
□陈惠国
宝玉衔玉出世,玉刻着“莫失莫忘,仙寿永昌”,而传国玉玺刻的是“受命于天,即寿永昌”。宝玉那块玉其实也是皇帝用的玉玺。后四字相同意思,至于为什么是“莫失莫忘”,则隐着末代朱家皇族的一段伤心史。
一个孩子从娘胎带出与传国玉玺相似的玉,在封建社会是很可怕的灵异事件,也是犯忌的大事,是要丢掉性命甚至抄家灭族的。借这类灵异事件兴兵造反者代不乏人,所以历朝历代都有严厉的措施加以防范。《大明律》就有个“假降邪神惑众”的罪名,专门用来给这类人定罪的。像宝玉遇到这么灵异的事,第一个要灭掉他的就是皇帝。贾家遇到这种事,肯定讳莫如深,只怕连知情者都要杀掉灭口,怎会闹得路人皆知呢?而且还没事。作者不是法盲,设计这个情节,只能说宝玉天生注定是应该做皇帝的。跟曹寅家的那点破事一点也扯不上关系。
崇祯帝和南明的三帝一监国,只有鲁监国朱以海留下个遗腹子,叫朱弘桓,大概生于1663年(按,朱以海墓志称,他去世时,妃陈氏怀弘桓八个月,可推断弘桓大致出生在1663年元月,二月入台,书中说宝玉与姐妹迁入大观园是二月二十二日,这天应是入台时期)。这一年清人攻破厦门、金门诸岛,郑经迎接明朝皇室入台,朱弘桓由宁靖王朱术桂带入台湾,居住在郑经为朱术桂建造的宁靖王府里(现在的台南天后宫),由朱术桂扶养成人。(按:弘桓出世之前,明朝连一个君王都没有了,所以了在娘胎里就是传国玉玺的主人,因此衔玉出世)
郑经虽然礼遇明室,可并没有立姓朱的做皇帝。朱弘桓生来是无可争议的皇位继承人,但郑经不同意,靠他庇护的皇子皇孙也没有办法。后来被尊称为末帝的朱术桂也没有儿子,他大概考虑到郑成功父子从来没有承认过鲁监国,以此为借口不立朱弘桓,无奈之下将益王的儿子朱怡镐(1677年生)过继给自己,希望郑氏能立这个孩子为帝。可还是失望了。这就是“莫失莫忘”的来历——虽然人家不立你们为帝,可你们也不能忘记自己是正统的皇位继承人。
宝玉的原型是朱弘桓与朱怡镐。他居住怡红院,自称怡红公子,“怡红”就是从这两个人的名字中各取一个字。
贾政家的原型就是宁靖王府。可以想象,这两个孩子一落地就肩负着大明的江山社稷,长辈们对他们的督责应该是何等的严厉,却又何等珍惜。但贾政家并不影射宁靖王府,甄家才是。贾政影射的是郑成功父子,因为他们也是国姓。
现在可以确定的是,作者、“脂砚斋”与这两个孩子有莫大的关系。1683年清朝收复台湾,朱术桂不愿降清,提前上吊自尽,事前在一块砚台上用朱字题诗,是脂砚斋的来历。书中有曹雪芹“披阅十载”和“至脂砚斋甲戌年(1694年)抄阅再评”的字样,可以设想,作者被清廷从台湾迁到河南后,1684年开始创作,十年后的1694年由“脂砚斋”接着完成这部巨著。但缺乏具体证据。
评书人称,“凡野史皆可毁,独此书不可毁。”可这部书怎么看也不像一部历史,怎能当成史呢?其实,作者的意图并不在于写历史事件,而是评论那些人和事,因为他们不愿看到野史和清人对这段痛史胡乱评价。一旦理出与书中人物相对应的历史人物,看作者怎样对他们进行描写和评价,他的创作的意图自然就显现了,那就是《红楼梦》中清晰展示的完全不同于正史与野史的历史评价。
(此文发在《石狮日报》2017年3月25日《人在旅途》版,因为字数需要限制,所以不能详细写,发在博客上有所增加,既括号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