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ian新闻
>
交通部 财政部 农业部 国家邮政局 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部 财政部 农业部 国家邮政局 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众号新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邮政管理局、乡村振兴局:
现将《“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邮政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
2022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创建,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示范县申报、评审、创建、验收、命名和已命名示范县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示范县创建工作遵循自愿申报、严格评审、择优示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到2035年,“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引领作用发挥充分,带动全域形成较为完善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
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联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示范县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创建指标评分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政策引领和监督指导。
省、市级交通运输、财政、农业农村、邮政管理、乡村振兴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相关县(区、市)开展示范县创建,加强工作协调、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示范县创建具体工作。
第二章 创建条件和标准
第六条  辖区内有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任务的县级人民政府,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创建示范县: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农村公路各项工作开展有力,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健全,农村公路治理能力不断增强;
(三)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四)农村公路管养保障责任落实到位,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五)农村公路融合发展成效显著,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第七条  存在以下情形的单位,不得申请创建:
(一)近一年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出现严重违纪违法;
(二)近三年被党中央、国务院在督查、审计等活动中指出农村公路领域存在重大问题,或指出的问题尚未整改完成;
(三)近三年农村公路领域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
第八条  在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时,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根据工作要求对创建条件的各项内容进行细化,制定并发布具体评分标准和细则。评分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85分,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参照帮扶县政策的地区予以适当倾斜。评分时依托信息系统,对照主管部门已掌握的数据和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考核。
第三章 创建程序
第九条  示范县创建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创建工作自发布通知后启动,按照提出申请、核查报送、专家评审、推动创建、评估验收、公示命名等程序开展。创建和日常管理工作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
第十条  拟申请示范县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对照创建条件和标准有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形成申请材料,提出示范县创建申请。
第十一条  申请材料依次由市级、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同级财政、农业农村、邮政管理、乡村振兴部门进行核查。核查达标的单位,由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核实通过的,作为省级推荐对象。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联合省级财政、农业农村、邮政管理、乡村振兴部门,将推荐对象的申请材料报送交通运输部。
第十二条  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派员组成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得分达到合格线的视为通过评审,对通过评审的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核实通过的确定为示范县创建单位,创建期为一年。
第十三条  创建单位应在创建期内进一步总结经验,补齐短板,不断提升管理效能。国家和省、市级交通运输、财政、农业农村、邮政管理、乡村振兴部门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示范县创建单位加强政策支持、工作指导和培育引导,推动其在创建期内符合标准要求,实现“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十四条  创建期满后,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派员组成复核组,对照评分标准,对创建单位采用实地复核、线上核查等方式进行评估验收。经评估得分达到合格线的,视为通过验收。
第十五条  对通过评估验收的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核实通过的确定为创建合格单位,由交通运输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予以命名公布。
第四章 复核管理
第十六条  已命名示范县实行动态管理,交通运输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对已命名单位进行复核评估。原则上每单位在五年内复核一次,复核名单随创建工作通知发布。
第十七条  已命名示范县要对照创建标准开展常态化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随同每批次创建工作形成自评结果供复核评估。
第十八条  省、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农业农村、邮政管理、乡村振兴等部门,加强对已命名示范县的监督指导,确保已命名示范县满足达标要求,持续发挥示范作用;对严重不符合创建条件、标准,或经整改仍不达标的示范县,及时报交通运输部。
第十九条  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派员组成专家组,按照示范县创建标准对复核单位达标情况进行评审。其中,对当年情况的评审占分值的80%,对往年自评情况的评审占分值的20%。
第二十条  得分达到合格线的,视为通过复核。得分低于合格线的,限一年内完成整改,整改后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得分仍未达到合格线的,由交通运输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取消示范县称号。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创建工作中发现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判定其创建结果不达标,三年内不得申请示范县创建。示范县命名后发生第七条所列情形的,取消示范县称号。凡被取消示范县称号的县,三年内不得申请示范县创建。
第二十二条  地市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有力,符合第六条所列条件,辖区内有农村公路管理任务的县区中60%以上获评全国示范县,予以通报表扬为“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域突出单位。无县级单位的地市,可参照示范县创建标准和程序进行申请,达到要求的,予以通报表扬。
第二十三条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根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1〕50号)实施考核,结合考核结果按程序下达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资金。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在组织开展改革试点、经验交流等工作时,优先考虑示范县和市域突出单位。省、市级相关部门应推动出台并落实地方对示范县和市域突出单位在发展改革、资金激励、评先评优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认真总结示范县好的经验做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示范县的宣传推广。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同时废止。
抄送: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审计署交通运输部审计局。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

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
相关阅读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虽在异乡非异客 且把他乡作故乡 上农业农村部、水利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工作方案》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的通知科技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的通知交通运输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关于加快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公示公告夏夜四部门关于印发《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无障碍环境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资本家只用鞍钢宪法中部分内容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的通知绿研院日报 | 阿里巴巴入选国家乡村振兴局第一批社会帮扶典型案例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演出经纪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民政部关于印发《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年度吉林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闻 |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关于启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派出前管理在线申办功能的通知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 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 切实抓好农业农村工作五部门关于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的通知见到真贵族!清宫剧都弱爆了(图)关于印发《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一个人的徒步,900公里法国之路+世界尽头:D44~最好的生日礼物科技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通知100个!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公布→民政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两部门印发《“十四五”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提出建设一批高品质绿色健康建筑和低碳宜居示范城市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科技部关于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100个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公布!关于印发《关于扩大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三部门关于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业农村部 住建部《关于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
logo
联系我们隐私协议©2024 redian.news
Redian新闻
Redian.news刊载任何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文章信息的合法性及真实性由其作者负责,与Redian.news及其运营公司无关。欢迎投稿,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不愿在本网发表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本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