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人回国投案!“红色通缉令”背后有啥故事?公众号新闻2023-02-21 07:02“红色通缉令”又发威了!2月16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消息,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山东省追逃办和烟台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懈努力,“红通人员”王东生回国投案。王东生原系山东省烟台市公路局党委书记、局长,涉嫌收受他人贿赂,2014年5月外逃。2016年4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办案机关积极开展国际执法合作,依法扣押冻结了其涉案财物。“红通人员”是指被国际刑警组织列入红色通缉令名单的人员。潮新闻记者注意到,年初《人民日报》曾报道说,2014年以来已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10668人,追回赃款447.9亿元,其中“百名红通人员”已有61人归案。所谓“百名红通人员”,是指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于2015年4月集中公布的100名“红通人员”,这些人均为涉嫌犯罪、证据确凿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员,这种举措有利于加强国际合作,提高追逃追赃效率。潮新闻记者梳理了“百名红通人员”中已到案与未到案人员的详细资料后,发现了其背后的一些细节和故事。亡命天涯:有人出逃27年尚未归案,年纪最大的89岁“百名红通人员”中,男性为主导,占据77人,女性有23人。这些人多来自党政机关和企事业,且多是“一把手”或者“关键要职”,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担任一把手的多达48人。身居高位,易涉贪腐,似乎是这些人员的最明显的特点。从涉嫌罪行来看,这100人中贪污最多,共43人,其次20人涉嫌受贿,其余罪名集中在职务侵占,挪用公款、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百名红通人员”名单中列首位的杨秀珠,曾任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同时贪污公款。这些人出逃之前的原单位也分布广泛,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所涉及,其中广东(15人)、北京(10人)位居前两位。关于外逃时间,最早的是1996年出逃的珠海市华粤汽配工业有限公司的梁锦文,其至今还未归案,外逃时间已达27年。而2014年4月因诈骗罪外逃的黄水木外逃时间最短,一年多即被抓获归案。作为曾经的福建龙岩市天成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黄水木于2008年至2014年间在经营开发世纪天成、澳洲风情(龙岩)等房地产项目过程中,以开发多个房地产项目需要资金运转为由,自己或通过亲友,以项目推介会、公众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上近300名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资金76538.6219万元。2015年7月,黄水木经劝返后回国投案,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同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另外,从出逃的目的地来看,美国、加拿大等与我国没有引渡条约的国家成为首选,美国最多,为40人;加拿大次之,为26人;新西兰、澳大利亚、泰国、新加坡等也是外逃人员相对集中的国家。这些人的年龄层分布不均,60后共49人,几乎占一半;其次是50后,25人;70后,13人;40后,9人;80后,3人;30后,1人。唯一的一名30后,是1934年出生的徐聪荣,已经年近九旬,曾为福建省福州市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福建省泉州市检察院立案,2003年5月逃亡美国,至今未归案。而1984年出生的刘勖年龄最小,曾在北京市通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因涉嫌贪污犯罪,被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立案,2013年7月29日外逃至美国,出逃时仅29岁。回头是岸:一半以上为劝返回国潮新闻记者还对已归案的61人进行了统计分析。在通缉令发布后的前三年是归案人数最多的时期,并在2016年达到高峰。其中,2015年归案18人(其中一人撤案),2016年归案19人,2017年归案14人,2018年归案5人,2019年归案4人,2022年归案1人。这61人中,外逃时间在5年以下的有24人,5到10年的有17人,10到15年的有11人,15到20年的有9人。在归案方式上,61人中劝返后回国自首占据绝大部分。41人被劝返回国,缉捕归案有12人,其余归案方式有主动投案自首、遣返以及死亡等。目前,不少归案人员已作出判决,但刑期轻重不一,有的免予刑事处罚或判处缓刑,有的被判处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比如,被新加坡方面遣返回国的“百名红通人员”2号人物李华波,曾任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贪污数额达9400万元,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公开资料显示,从2006至2011年间,李华波先后16次从财政局经建账户中转移资金9400万元,每次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千万。办案人员查询李华波的出入境记录时发现,从2007年到2011年期间他曾先后52次前往澳门,主要在银河娱乐场进行赌博,累计投注金额达到了29.9亿港元,输了3400余万港元。李华波于2011年1月30日潜逃至新加坡,而其在出逃前就已经办好了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2014年7月10日,新加坡法院最终以不诚实接受赃款罪判处李华波15个月监禁。李在服刑满10个月、减刑5个月后,被遣返回国。相对来说,被劝返回国投案自首的人员刑期相对较轻。比如,“百名红通人员”63号,上海倍福来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丽萍经劝返归案、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情节轻微,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悔不当初:“海外逃亡太苦了”“在外面,这个苦楚,你们在国内的是领受不了的,我们在外面是知道的。”视频截图,据央视专题纪录片《红色通缉》央视的专题纪录片里,杨秀珠曾吐露自己海外追逃故事,在荷兰逃亡时,在中餐馆去做帮工,这或许是过去身为领导干部的她不曾想到的:“孤独感很厉害。倒啤酒,端端碗这都有的……”另外,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还记录了“百名红通人员”张丽萍的逃亡之路,她在外逃前曾任上海倍福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1999年8月逃往泰国,后长期藏匿于秘鲁。外逃17年间,张丽萍既不能对双亲尽孝,也无法尽到一个做母亲的责任。父母去世、儿子婚礼,她都不敢回来,逢年过节只能形单影只。在法律事实面前,迫于各方压力,最终张丽萍决定回国投案。签署自愿认罪书、写下中文名字的刹那,张丽萍又哭了。她说,在秘鲁的17年,从来没有用过自己的中文名,生怕别人发现踪迹,只能隐姓埋名。在今年第61名“百名红通人员”孙锋到案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曾发表评论称,“海外不是法外,外逃没有出路。”该网站还表示,孙锋外逃十年后被缉捕遣返回国,是对外逃腐败分子特别是39名尚未归案“百名红通人员”的强大震慑和有力警醒。对外逃人员而言,与其东躲西藏、颠沛流离,不如早日放弃幻想、主动回国投案,负隅顽抗者最终将难逃法网。“百名红通人员”一览表(点击放大图片)来源:潮新闻客户端 作者:朱高祥本期编辑:韩辉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