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还有宅基地的朋友千万不要贱卖了!
今天我们和大家说说农村宅基地的问题吧,因为这个不仅仅对农村户口的人非常重要,而且对很多城市户口的人也很重要。
2023年2月13日,中央发布一号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里面就重点提及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
原话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切实摸清底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规范管理,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
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探索农村宅基地改革?对我们又有什么意义?
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最大的区别之一就是:在资本主义国家土地是私有的,但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则是公有的。
什么意思?
在资本主义国家,你买下一块地,那么那块地就是你自己的,属于私人财产,你是可以自由买卖的。但是,社会主义国家不一样,社会主义国家的地都是公有的,不是你私人财产,你是没有权力自由买卖的。
比如,在中国的农村,每家都有几亩农田,那个农田不是你的私人财产,而属于集体财产。但是在改革开放的时候为了促进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对土地进行了改革,把村里的地承包给了村民,那时叫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农民的地不是农民自己的私有财产,而是村里承包给你的。
承包期是多少年呢?
30年。
土地承包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到2020年左右的时候到期了。
到期以后怎么办?
按照正常道理,你家的地不是你自己的,只是村里承包给你的,那么承包合同到期以后,村里就有权把你的地收回来,不再承包给你。
由于中国的农村人口还比较多,如果承包地到期以后不再承包给你了,那么很多农民就没有办法生存了——尤其是一些年纪比较大的老人,他们没有能力出去打工的。
为了解决农民的担忧,2018年的时候,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发布了一份文件《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明确了“长久不变”政策内涵。
30年的承包期到了,现在再延长30年。
2020年的时候,全国农村承包地已经基本完成“确权”登记——现在肯定都已经完成了。
所谓的“确权”就是指:确定土地承包的权力。
简单的说:以前你家的地是村里承包给你的,承包期是30年。现在30年的承包期到了,给你再延长30年,你需要去登记下,确定下这个权力。确权以后,你就又拥有了30年的承包权了。
你的地,村里又给你30年的承包权,你没有时间种或者你觉得种地不划算,你可以把这个地再承包给别人,这就叫做“流转”——我家农村的地就又“流转”给别人养殖螃蟹了。
既然土地是公有的,不属于私人,那么你家农村屋子下面的所占地(也叫做“宅基地”)是不是也不属于你私人的呢?
当然也是属于集体的。
既然宅基地也是属于集体的,那么集体是不是可以随时收回这个宅基地呢?
当然不可以!
如果你随便收回宅基地,那么我建在那块地上的房子怎么办?难道你让我把房子搬走?
所以,对宅基地有一个政策,叫做“地随房走”。
什么叫做“地随房走”呢?
简单地说,只要你拥有农村的房子,那么你就拥有房子下面这块地的使用权,即你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这有什么意义呢?
一个老人只有一个儿子,儿子考上大学后在城里有工作,户口也转到城市了。老人在农村有一个非常不错的二层小楼,现在老人去世了,那么这个房子当然就要继承给儿子了。儿子获得了这个房屋的继承权,那么房子下面这块地的使用权就归儿子了,村里是无权收回这个宅基地的。
儿子在城里工作,在城里有房子,他继承了农村的房子,但是他根本用不到这个房子啊——现在我们很多80后、90后都存在这种问题。
以前是怎么办的呢?
城里人是不允许购买农村的房子的,但是本村人是可以购买的。所以,你是可以把继承的这个房子卖给村里其他人,其他人获得了这个房子,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就归人家了。
这时又出现一个问题:假如我是那个村的人,我非常有钱,我把那个房子买回来,我就拥有了2个宅基地的使用权了——只要房子在,宅基地就一直归我使用。
既然我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获得2个宅基地,那么我就可以获得3个、4个,甚至无数个宅基地,甚至一排、一个村的房子都是我的,那时我搞个大型“农家乐”,岂不是要发大财了……
很显然,国家绝对是不允许这种情况存在的。所以,国家规定,农村户口必须遵循“一户一宅”的政策,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的使用权。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农村有很多非常好的房子,房主在城里有工作、有房子,用不到这个房子,村里其他人也都是类似的情况,没人买你这个房子,这样一来就导致很多房子被闲置了,形成了一种极大的浪费。
我现在就住在农村,我看到很多非常好的小楼,常年没有人居住。
农村有很多非常好的小楼没有人居住,与之相对的是,城里的房价非常贵,很多子女买不起房子,只能和老人居住在一起,不但拥挤,而且由于观念上差异比较大,经常产生矛盾。
以前我就和我们父母住一起,好不容易放个假,睡个懒觉,他们看我不顺眼;晚上,有时玩游戏到半夜,他们也看我不顺眼;带他们去饭店吃个饭,他们边吃边唠叨,心疼啊,说有那个钱自己在家做能吃好多天……
所以,很多老人是不愿意和子女住一起的,子女也不愿意和老人住一起。
但是,没办法,买不起二套房。
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宅基地改革就显得有必要了,让一些城里人可以到农村购买房子。
这么做的好处非常多:
第一,农村闲置的房子可以被有效地利用起来,不至于形成浪费;
第二,农民闲置的房子也能被换成一笔钱,改善自己的生活;
第三,大量城里人到农村购房,种种菜、钓钓鱼,生活在农村,消费在农村,肯定能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
但是,问题又来了:如果农村的房子可以自由买卖,一些贫困人家因为缺钱就可能把自己仅有的房子给卖出去,仅有的房子卖出去以后,他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最基本的生存条件都没了,难道要让他们成为“流浪汉”,住街头、住桥洞?
很显然,这也是国家绝对不允许的。
城里人可以到农村购房有非常多的好处,有实施的必要。但是,这其中也存在大量的问题,有些问题是我们能想到的,有些问题是我们想不到的。所以,想要实施这个政策,肯定要先进行小范围的试验,完善各项制度以后才能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
办法总比困难多的,只要你能想到的问题,都是有解决的办法的。
比如,我们可以制定政策:农民只在农村有房的(在城里没有房),那么这个房子是不允许买卖的,必须保证你有住的地方;城里人购买了农村的房子必须要居住,如果闲置超过3个月,那么村里可以收回这个房子和宅基地……
2023年2月13日,中央发布一号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及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就是在做这件事。
事实上,这件事从2018年开始就已经被提出来,但是由于里面问题非常多,所以改革比较慢。
但是,不管怎么说,“部分农村房屋可以自由买卖”这是一种大势,无论有多少困难,最终必然是要实施的,因为它能有效利用闲置的土地和房屋,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说完宏观,我们就要说到个人了,因为那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
我以自己为例。
我父母都是农民,我考上大学后转成了城市户口,在国企上了十几年班,辞职后回到老家的小县城,房价不贵,自己买了一套房,也给父母买了一套,农村的房子就没有用处了。
由于农村的房子是我爸妈的私人财产,村里是没有权力拆的,只要房子还在,那么我就有继承那个房子的权力,也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力。但是,如果房子没了,那么村里就可以把宅基地收回了。
我家以前农村的房子就和下面这个图是一模一样的。没人居住,这样的房子要不了几年就会倒塌的。
回来以后不久,政府就开始建设“康居工程”,于是我立刻把这个房子换成了“小别墅”。
怎么换的呢?
村里把我老家的房子拆了,把宅基地收回,给我一笔钱,然后我再倒贴一些钱就可以换一套“小别墅”。
小别墅有70平的、有100平的,还有120平的,每平按900元计算。
比如,我家以前的老房子是100平,现在村里把我家的房子拆了,把宅基地收回,那么我就可以拿到3万元。政府建的“康居工程”是按照900元每平出售的,我要了一个120平的,也就是10.8万。
这就等于我把老家的破房子拆了,然后倒贴了7万多就换了一个“小别墅”。
当然了,这个都是以我爸妈的名义进行的,因为他们还是农村户口。
现在我家农村的房子就像下面这种的:
这种房子,几百年也倒不了。
房子倒不了,我就有房子的继承权;虽然我不是农村户口,但是房子由我继承了,那么房子下面的宅基地使用权就归我了;以后我的孩子也可以继承我的这个房子,也拥有那个宅基地的使用权……
但是,我们也知道,很多地方的条件还不那么好,地方政府没有钱搞“康居工程”,在这种情况下,很多闲置的农村“破”房就可能会倒塌了,一旦倒塌了,你也就没有了房屋的继续权了,宅基地自然就被集体给收回了。
这个时候,你要做什么?
赶紧把这个房子翻新一下,不让它倒!
现在国家已经意识到了这点,有的地方已经出台政策,不让翻新。但是,有些地方还没有出台相关政策,这些地方,有条件的,赶紧翻新。
翻新以后,倒不了,你就有房屋的继承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
现在国家正在推动农村宅基地改革,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
什么叫做宅基地“三权分置”?
宅基地权力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是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
这三个部分我们在上面都说过:
中国的土地是公有的,宅基地的所有权自然不属于私人的,归集体的;
宅基地的资格权就是指只有农村人才有申请宅基地的资格,城市户口是没有申请宅基地的权力的;
宅基地使用权,就是那个房子是谁的,谁就有那个房子下面宅基地的使用权,而城里人除了继承外,是没有权力使用农村房子的宅基地——买来房子,但是房子下面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归你,你还会买吗?
你买个电脑,但是你没有使用权,你还会买吗?
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主要就是指: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出去——直白点说,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卖出去。
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自由买卖,那和城里的商品房还有啥区别?
城里商品房下面的土地你也不拥有“所有权”,你只是有70年的产权,也就是土地的“使用权”。
我继承了我爸妈农村的房子(房子属于私有财产是可以继承的,也可以自由买卖的,但是房子下面的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可以自由买卖),我就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后我就可以把那个房子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一起出售出去,这样城里人就能买我这个房子了。
一旦农村的房子可以自由买卖了,那么你农村的宅基地就值钱了。
所以,大家千万不要把自己农村的宅基地“贱卖”给别的村民、也不能“贱卖”给村里;宅基地上的房子破旧了,赶紧翻新(不然以后就可能不让翻新了),不能让其倒塌——塌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会被村里收回了。
留住宅基地,以后说不定会给你带来非常大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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