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恶劣!执行死刑
全文1604字,阅读大约需要4分06秒。
因赡养问题与父母发生争执,46岁的江苏省淮安市涟水男子孙某刚手持三齿耙击打父母头部,导致父母均因重型颅脑损伤死亡。2月22日,经最高院核准,犯故意杀人罪的孙某刚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据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布告内容,故意杀人犯孙某刚,男,46岁,汉族,江苏省淮安市人,初中文化,农民,户籍地涟水县红窑镇苗戴村。
罪犯孙某刚于2020年2月26日12时左右,驾车至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红窑镇苗戴村父母家中。其间,孙某刚因母亲苗某芹(被害人,殁年68岁)向其要钱看病,与母亲苗某芹、父亲孙某昌(被害人,殁年71岁)发生争吵,被在场的孙某刚亲属劝阻。
罪犯孙某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孙某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孙某刚不服提出上诉,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罪犯孙某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于2023年2月22日在涟水县将罪犯孙某刚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来源:扬子晚报网
通讯员 黄在贵 记者 朱鼎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新闻夜航》热线:0451-82898289
商务合作:18646368811
编 辑:梅凯悦
主 编:李 超
审 核:徐宏任
统 筹:李健宏
监 制:杨 凯
喜欢就分享 点👍加在看文章更好看↓↓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
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
来源: qq
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