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1重伤,冲击波震碎玻璃!上海石化“618爆炸事故”查明,值班长无错,时任董事长等20人被处理
2022年6月18日4时,上海石化化工部1#乙二醇装置环氧乙烷精制塔区域发生爆炸。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上海石化队(上海石化应急救援中心)出动36车、169名指战员进行先期处置和营救人员。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先后分3批次调派12个消防救援支队、67个消防救援站、244辆消防车、1000余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由于存在多处明火,经36个小时连续处置,直到6月19日16时30分,现场明火才被完全扑灭。
事故导致上海石化一名员工重伤,一名第三方运输车辆驾驶员死亡。
事故经过公布
一驾驶员被掉落管道砸中死亡
近日,上海市政府批复同意 《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18”1#乙二醇装置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该事故导致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971.48万元。经调查,对上海石化原董事长、现总经理、副总、安全经理等20人进行责任追究。
调查报告众披露了事故经过:
2022年6月17日20时,1#乙二醇装置进行交接班,运行情况正常。运行丙班值班长陈平,精制工段内操(装置控制室操作员)班长李顺杰、外操(装置控制室外操作员)张月渊、田震、张磊,氧化工段内操班长严军新、外操朱峰、叶鑫等11人当班。
6月18日3时48分左右,田震在精制塔T-450区域巡检时,听到“砰”的一声异响,发现管道P-4507上的换热器E-453工艺水出口管道弯头处喷出大量热蒸汽(约104摄氏度),立刻通过对讲机报告给李顺杰;李顺杰和张月渊赶到现场查找泄漏点,现场弥漫热蒸汽,无法靠近确认泄漏点位置。
与此同时,1号控制室内严军新发现DCS系统(集散控制系统)内环氧乙烷吸收水流量计FRC312显示“低低流量”报警,尾气回收压缩机C320联锁停机,立即向陈平报告,并安排朱峰去检查流量计FRC312上游的阀门FV312,安排叶鑫去查看废气焚烧炉B-1910的运行情况以确认压缩机C320运行情况。
陈平接报后,在确认阀门FV312正常后,通过调取DCS趋势图发现精制塔T-450液位低,怀疑精制塔T-450系统出问题,于是立即安排严军新降低氧化工段(精制塔T-450上游工段)负荷,其通过对讲机从李顺杰处得知现场无法确定泄漏位置,遂到2号控制室外北侧(距离泄漏地点约30米左右位置)查看,发现精制塔T-450周围全是热蒸汽,陈平要求现场的2名作业人员撤离,同时要求2号控制室做好1#乙二醇装置停车的接料工作,后回到1号控制室发出系列指令,继续指挥现场处置。
DCS记录显示,3时48分00秒(为DCS时间,比北京时间快26秒,下同),精制塔T-450塔釜液位迅速下降。3时54分00秒(DCS时间),氧化工段OMS(氧气混合站)开始降低负荷(乙烯进料流量和氧气流量下降)。3时56分(DCS时间),精制塔T-450进料流量开始下降。3时58分30秒(DCS时间),塔釜泵G-450A通过现场操作按钮关停。3时59分00秒(DCS时间),精制塔T-450再沸器E-450的蒸汽流量下降。4时许,精制塔T-450塔釜液位下降至0,侧线再沸器E-452至预热器E-333的流量显示为0,精制塔T-450塔釜内灵敏板温度显示105.13摄氏度。精制塔T-450塔釜出口流量(G-450A进E-453的塔釜液流量)为94.7吨/小时(因塔釜泵G-450A已停运,塔内静压将塔釜内环氧乙烷压出)。4时04分42秒(DCS时间),OMS(氧气混合站)紧急停车。4时06分00秒(DCS时间),精制塔T-450塔釜出口流量(塔釜泵G-450A进E-453的塔釜液流量)为79.44吨/小时。4时14分35秒(DCS时间),精制塔T-450进料调节阀FV4520关闭,回流泵G-451B因现场可燃气体报警联锁停运。
在现场协助停泵的张磊闻到刺激性异味,感觉喉咙痛、头晕,随即报告陈平。陈平通过对讲机要求张磊把精制塔T-450西南侧约45米左右的消防炮打开(环氧乙烷与水稀释比例需达到1:24相对安全),同时要求外操人员立即全部返回1号控制室,准备佩戴空气呼吸器到现场排查泄漏点。
4时24分35秒,精制塔T-450区域发生闪爆起火。陈平清点人数,并指令1号控制室人员撤离到2号抗爆控制室。4时28分30秒,精制塔T-450发生爆炸(塔釜内环氧乙烷存量约50吨),爆炸产生的飞溅物引发卫五北路管廊(见图5中1#位置)、金一路管廊(见图5中2#位置)、储运部汽油罐T-134罐顶部(见图5中3#位置)、烯烃部B节点管廊(见图5中4#位置)管道共4处着火。爆炸导致乙二醇装置界区外卫六路西侧管架上的氮气管道(DN80)脱落,在该处车内休息的上海鲁重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重公司)驾驶员魏某某(图5中5#位置)撤离过程中被脱落的氮气管道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乙二醇装置操作工叶某在撤离过程中受伤。
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
1 .魏某某,男,48岁,2022年2月与鲁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事货物运输工作,在事故中死亡。
2 .叶某,男,32岁,上海石化公司化工部外操,从事乙二醇操作工作,在事故中重伤。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971.48万元。其中,上海华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华审字[2022]第126号)认定,该起事故造成物料和相关设备损失为849.52万元。事故善后及医疗费用为121.96万元。
间接原因为4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2.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
3.设备完整性管理不规范
4.厂区封闭化管理存在漏洞
1.顾清,上海石化公司化工部乙二醇联合装置设备运行管理组组长。违规在管道P-4507上实施3处以上带压堵漏作业,管道“带病”运行直至断裂;违规补签《设备变更申请审批表》;未组织分析管道重复泄漏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吴海君,中共党员,时任上海石化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履职不力,未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建议市应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3.管泽民,中共党员,上海石化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履职不力,未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4.金强,中共党员,上海石化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设备动力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履职不力,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公司化工部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失管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5.金文敏,中共党员,时任上海石化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工艺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督促隐患治理不力,对化工部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失管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6.刘祥春,中共党员,上海石化公司副总工程师、设备动力部总经理。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对化工部乙二醇联合装置违规带压堵漏失管。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7.张利军,中共党员,上海石化公司生产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化工部乙二醇联合装置生产运行安全风险辨识、隐患排查督促检查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8.李卫东,中共党员,上海石化公司安全环保部总经理。吸取事故教训不到位,未有效推动HSE管理体系在基层落实落地,对化工部乙二醇联合装置多次违规实施带压堵漏失管。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9.周铭,中共党员,上海石化公司化工部总经理。安全生产履职不力,对装置安全风险辨识不充分,对老旧装置风险排查组织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对化工部乙二醇联合装置多次违规实施带压堵漏失管。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处分。
10.盛立新,上海石化公司化工部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监督不到位,落实HSE体系考核不严格。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11.刘方军,中共党员,上海石化公司化工部副总经理。对制度执行监管不力,对化工部乙二醇联合装置多次违规实施带压堵漏失管,对管道重复泄漏问题不重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处分。
12.蒋伟兵,中共党员,上海石化公司化工部副总经理。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对化工部乙二醇联合装置生产运行安全风险辨识、隐患排查督促检查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13.陈叶,中共党员,上海石化公司化工部安全总监兼安全管理科科长。对乙二醇联合装置管道泄漏隐患管理不到位,对环氧乙烷精制塔T-450系统安全风险辨识不足,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对装置多次违规实施带压堵漏失管。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处分。
14.王建英,中共党员,上海石化公司化工部设备科科长。未正确履行设备管理职责,对制度执行监管不力,未有效督促带压堵漏制度的宣贯培训,对乙二醇联合装置管道带压堵漏未实施变更管理,对管道泄漏部位临时应急处理后未及时组织对管道进行修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处分。
15.周崎,中共党员,上海石化公司化工部生产技术科科长。对环氧乙烷精制塔T-450系统工艺安全风险辨识不足,隐患排查不彻底。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处分。
16.黄震,中共党员,上海石化公司化工部乙二醇联合装置主任。安全生产履职不力,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不到位,对环氧乙烷精制塔T-450系统安全风险辨识不足,隐患排查不彻底,对多次违规实施带压堵漏视而不见,对装置管道多次泄漏未组织原因分析并采取有效解决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处分。
17.范顺君,上海石化公司化工部乙二醇联合装置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履行装置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到位,未吸取事故教训,未指出并制止装置在P4507管道违规实施带压堵漏,对环氧乙烷精制塔T450系统安全风险识别不足。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处分。
18.钟祥烽,中共党员,上海石化公司化工部乙二醇联合装置设备副主任。违反岗位职责和企业规章制度,违规审批装置管道P-4507带压堵漏方案,导致管道“带病”运行直至断裂,执行变更管理规定不到位,对管道重复泄漏问题不重视,未组织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处分。
19.张海涛,中共党员,上海石化公司化工部乙二醇联合装置生产副主任。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违规审批装置管道P-4507带压堵漏作业许可证、作业任务书,对环氧乙烷精制塔T-450系统安全风险辨识不足,未组织分析解决装置工艺波动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20.陈俊,中共党员,上海石化公司行政事务中心治安防范科副科长(主持工作)。未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对临时入厂车辆违规停放监督检查不到位,建议给予警告处分。
2022年6月18日4时28分,上海市金山区中石化上海石化有限公司化工部发生火灾。
据现场视频显示,可听到爆炸声。
据《每日经济新闻》当时的报道,记者通过微信从网友处了解到,当时其距离爆炸点两三公里,“开始以为打雷,后面满天都红了”,“现在都还有燃烧声”。据其介绍,爆炸不止一个区域,“三下爆炸声,两下很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通过微信从一位距爆炸点7公里左右的网友处了解到,爆炸伴有冲击波,“冲击波太强,睡梦中被冲击波弄醒,玻璃震碎了”。同时,据网友反馈,爆炸发生后,他们均立即逃离了室内,“人都是懵的,没有思考时间,穿好衣服就往楼下跑。我4点30出的门,那时候路上已经很多车了”,“凌晨4点多大堵车”。
编辑|孙志成 杜恒峰
校对|王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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