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通报,中信正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柳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指出,柳明通过“逃逸式辞职”逃避组织监管,长期大肆经商办企业,谋取巨额利益;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在名贵特产经销、工程项目承揽、不良资产处置等领域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涉嫌受贿犯罪。据悉,柳明曾任中国安华集团董事长、中信地产副董事长、中信正业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于2022年7月被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天津市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与天津市监委对中信正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柳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通过“逃逸式辞职”逃避组织监管,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借用业务合作方的房产、车辆,由他人支付应当由本人承担的费用,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多次违规接受高档宴请、收受贵重礼品和礼金;长期隐瞒不报多套房产等情况,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向民营企业老板出售房产,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长期大肆经商办企业,谋取巨额利益;违规授权社会人员以央企职工身份从事经营活动、使用央企品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在名贵特产经销、工程项目承揽、不良资产处置等领域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涉嫌受贿犯罪。通报指出,柳明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目无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涉案数额巨大,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信集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柳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天津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公开信息显示,柳明长期在中信集团下属公司任职,曾任中国安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信正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社会职务方面,柳明还曾任清华房地产总裁商会会长等职,并多次对外参加房地产行业活动。据天眼查信息,柳明曾在“中信系”多家公司担任法人及高管职务,曾任中信正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国安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国安置地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法定代表人。直至2022年10月,中信正业的法定代表人才由柳明变更为他人。据了解,中信正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中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4年,原名为北京谷泉会议中心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业。官网信息显示,中信正业主要从事基础设施、产业地产与新城建设、资产优化、类PE等四大核心业务,是具有跨界资源整合能力的专业化投资服务平台。截至目前,中信正业已投资建设了成都市青白江区市政道路与保障房建设项目、昆明市盘龙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等多个省市级重点项目,投资总额近100亿元。2022年7月,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天津市纪委监委消息:中信正业控股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柳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天津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审核:许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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