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吃过唐僧肉的人是谁?唐僧母亲为什么要自杀?
《西游记》中唯一吃过唐僧肉的人是谁?
她就是唐僧的母亲殷小姐。
原文写的明白:将此子左脚上一个小指,用口咬下,以为记验。
虽然,殷小姐没有吞,但是难免有些血水流进肚里,四舍五入算吃了。
那么唐僧肉的效果如何呢?
很遗憾,殷小姐自杀了。
殷丞相带兵活捉刘洪后。
丞相直入衙内正厅坐下,请小姐出来相见。小姐欲待要出,羞见父亲,就要自缢。
这是殷小姐第一次自杀。
把刘洪拿到洪江渡口先年打死陈光蕊处,活剜取刘洪心肝,祭了光蕊,烧了祭文一道。
却说殷小姐哭奠丈夫一番,又欲将身赴水而死。
这是殷小姐第二次要自杀。
那么她自杀的理由是什么呢?
18年后,殷小姐再次见到父亲殷丞相时说:“吾闻妇人从一而终。惟有一死以报丈夫耳!”
殷小姐要从一而终,可问题是,他和刘洪一起生活了十八年,也是他的丈夫。
他两个丈夫,他要从哪个丈夫为终呢?
而且,她跟陈光蕊只有寥寥数月,跟着刘洪可是整整18年。
哪个更值得终呢?
本回结束,原文写道:后来殷小姐毕竟从容自尽,玄奘自到金山寺中报答法明长老。
在丈夫复活,儿子回到身边,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时候,她终于自杀成功了。
难道她非死不可吗?活着不好吗?
既然要死,18年那么漫长的时间,殷小姐不自杀呢?
为什么偏偏刘洪事发之后她才自杀呢?
殷小姐也有理由,她说:止因遗腹在身,只得忍耻偷生。
可问题是她真的是忍辱偷生吗?
咱们看看她和刘洪的夫妻生活到底怎么样?
18年后,唐僧上门认亲后,殷小姐计划要上金山寺。
她茶饭不吃,卧于床上。
刘洪归衙,问其原故。
18年了,刘洪作为一个色鬼,一下班就回家,一回家听说老婆有病,第一时间就去关心。
对于这个抢来的媳妇,刘洪还真是痴情。
殷小姐谎称:“我幼时曾许下一愿,许舍僧鞋一百双。”
刘洪道:“这些小事,何不早说?”
随升堂吩咐王左衙、李右衙:江州城内百姓,每家要办僧鞋一双,限五日内完纳。
随升堂说明很着急,殷小姐的事,刘洪都是当成公务来办的。
百姓完工之后,小姐对刘洪道:“僧鞋做完,这里有甚么寺院,好去还愿?”
刘洪什么态度呢?
“这江州有个金山寺、焦山寺,听你在那个寺里去。”
听你就是随便,你想去哪就去哪,他完全不干涉殷小姐的自由。
刘洪即唤王、李二衙办下船只。
即是立即。
所谓细节见人品,从随升堂到即办船,刘洪对殷小姐的事都是立刻就办。
有多少男人,经过18年的婚姻生活后,还能对老婆这样呢?
刘洪真是个好男人呀!
然后小说就出现了诡异的一幕:小姐带了心腹人,同上了船。
感情,殷小姐有心腹人呀,这个心腹人从哪来的?什么时候有的?
他能不能给殷小姐送信?
如果能,为什么不送?是不是想不明白?
我们复盘一下,殷小姐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个敢把自己的幸福让一个绣球来决定的女人。一个能把儿子脚趾咬掉的女人,一个敢于自杀的女人。
如果没有点手段,刘洪作为一个强盗,凭什么对她如此珍视呢?
她如此厉害?又凭什么和仇人整整生活18年。
整整18年,我就不信殷小姐一次机会都没有。
报仇的方法真是太多了,趁着刘洪睡觉的时候勒死他,吃饭的时候毒死他,甚至都不用她动手,让自己的心腹去京城送给信总可以吧。
更别说,刘洪还是一个对她,体贴入微、唯命是从的男人。
可是,整整18年,殷小姐什么都没做。
每天面对仇人,殷小姐还真是能忍辱负重呢。
要让这一切合理,真相只有一个:殷小姐和刘洪过的很开心,她从来就不想给陈光蕊报仇。
那么殷小姐到底和刘洪什么关系呢?
刘洪身上到底又有怎样的故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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