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县恢复“零保释金”政策
洛杉矶华人资讯网5月24日综合报道 由于洛杉矶高等法院法官批准了一项初步禁令,洛杉矶县备受争议的“零保释金”政策将于5月24日重新实施。这意味着市警察局和县警察局不能要求部分被捕者在提审前缴纳现金保释金。
根据警局声明,这一政策仅影响因轻罪和非暴力重罪被捕的人。因性犯罪、家庭暴力和涉及武器的犯罪被捕的人将豁免于“零保释金”政策。
警察局进一步阐明,那些在无保释期间再犯罪的人,将有可能被要求支付现金保释金。
5月16日,高等法院法官劳伦斯·里夫(Lawrence Riff)在“乌尔基迪诉洛杉矶案(Urquidi vs. Los Angeles)”中颁布了禁令。原告指出,当前的保释制度在本质上偏向富人。
6名原告声称,他们因支付不起保释金而承受了负面影响,包括失去工作、与家人分离以及失去医疗照顾。
诉讼中写道:“即使是短期的监禁也可能使他们失去工作、住房,甚至孩子的监护权。他们承受着监禁的所有伤害,尽管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人永远不会被正式指控任何罪行,更别说被定罪了。”
图:KTLA新闻截图
当一个人被逮捕时,指控是由执法官员确定的,并有一个具体的保释金数额。那些付不起保释金的人必须在监狱里等待,直到他们能够上法庭。
该诉讼的首席律师萨利尔·杜达尼(Salil Dudani)说:“在这个国家,我们应该有一个无罪推定原则。例如故意破坏的罪行,我们有几位客户因此而被逮捕。警方规定的保释金是2万美元,如果你被指控犯有故意破坏罪,这将是你需要在2到5天内支付的保释金,其间无需律师或法官的审理。”
他表示,在案件最终交由法官审理时,他的大部分客户的案件都在初步审讯阶段就被驳回了。然而,那时他们已经在监狱里度过了几天。
在长达64页的判决书中,法官劳伦斯解释了他站在原告一边的原因。
劳伦斯说:“对于因贫困而被关押在监狱的人来说,强制执行担保保释金的要求是一种明显的、广泛的、严重的违反宪法的行为。以贫困为由对推定无罪的人进行审前拘留是不被允许的惩罚形式,但原告指出这种情况却每天都在发生。”
民权律师说,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人在被捕后因交不起保释金而待在监狱。
这个禁令基本上恢复了一项在新冠疫情高峰期实施的政策,该政策的目的是为了缓解监狱人满为患的情况。
该禁令将在60天内继续生效,以便让洛杉矶县和洛杉矶市有时间制定一个里夫所说的“符合宪法、有效、具体”的计划,以处理那些因入店行窃和破坏公物等轻微罪行而被捕的人。
据法院新闻服务报道,作为诉讼被告的洛杉矶市检察官办公室在4月份的法庭听证会上不愿为目前的保释计划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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