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美国移民排期公布:EB5预留项目持续无排期,F3、F4亲属移民双表前进!
▶F4美国公民申请兄弟姐妹以及配偶和其未成年子女,A表前进14天,表B前进29天;
▶F2绿卡持有者申请配偶和不满21岁的未婚子女,B表持续无排期;
▶EB5预留项目双表持续无排期;
▶F2A&F2B未来有可能出现排期倒退;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各类别排期情况:
表A:最终裁定日(Final Action Date)
① F1(美国公民申请成年未婚子女):2014年12月15日;
② F2A(绿卡申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2020年9月8日;
③ F2B(绿卡申请未婚超龄子女):2015年9月22日;
④ F3(美国公民申请成年子女以及配偶和其未成年子女):2008年12月22日,前进14天;
⑤ F4(美国公民申请兄弟姐妹以及配偶和其未成年子女):2007年4月22日,前进14天;
表B:递交申请日(Date for Filing)
① F1(美国公民申请成年未婚子女):2017年01月01日;
② F2A(绿卡申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C (继续保持无排期);
③ F2B(绿卡申请未婚超龄子女):2017年01月01日;
④ F3(美国公民申请成年子女以及配偶和其未成年子女):2010年03月01日,前进21天;
⑤ F4(美国公民申请兄弟姐妹以及配偶和其未成年子女):2008年03月01日,前进29天;
表A:最终裁定日(Final Action Date)
① 第一类别(含EB1A杰出人才,EB1):2022年2月1日;
② 第二类别(EB2,NIW):2019年6月8日;
③ 第三类别(技术类含熟练工人、专业人员):2019年4月1日;
④ 第三类别(EW3,非技术类劳工):2015年9月1日;
⑤ 第四类别及宗教工作者:2018年9月1日;
⑥ 第五类别(EB5非预留项目(包括直投/区域中心项目(C5/T5/I5/R5)):2015年9月8日;
⑦ 第五类别(预留项目(包括农村地区/高失业率地区/基建地区/基建项目)):C,即无排期;
表B:递交申请日(Date for Filing)
①第一类别(含EB1A杰出人才,EB1):2022年6月1日;
②第二类别(EB2,NIW):2019年7月8日;
③第三类别(技术类含熟练工人、专业人员):2019年6月1日;
④第三类别(EW3,非技术类劳工):2016年1月1日;
⑤第四类别及宗教工作者:2018年10月1日;
⑥第五类别(EB5非预留项目(包括直投/区域中心项目(C5/T5/I5/R5)):2016年1月1日;
⑦第五类别(预留项目(包括农村地区/高失业率地区/基建地区/基建项目)):C,即无排期;
目前EB-5投资移民新法规定投资金额为80万美金(TEA区域) ,并为乡村地区、城市高失业率地区和基建项目每年预留3200张签证配额。
EB-5新法案允许,在有签证可用(无排期)的情况下,如果在递交1-526E时,主申请人在美国境内长期合法停留,可同时提交I-526E申请和1-485转换身份申请,收到1-485回执即可在美国合法停留;还可加递I-765 (工作许可)和1-131(旅行文件)申请,实现在美国合法工作(不受最低薪水或工种的限制)并自由进出美国的目的。
美国移民表A解读:
表A是移民签证的最后批准日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又称移民排期,当申请人的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早于表A的时间,将有资格到美国领事馆面谈、或者在美国递交I-485转身份,并且可以得到领事馆或者移民局的裁决是否可印发移民签证或可获批绿卡。
美国移民表B解读:
表B有两个功能:
▶针对在中国的等待面签的申请人,如优先日期早于表B的时间,如移民申请人已经收到了美国移民局的批准信并且案件已经转到NVC(即收到NVC的建档信),那么就可以启动NVC阶段的工作,包括相关费用的缴纳、DS-260表格的填写以及上传相关的材料;
▶针对在美国境内递交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人,若当月美国移民局官网上开启表B的排期,并且您的优先日期早于表B的日期,申请人又同时满足递交I-485的其他要求,那就可以向移民局递交I-485调整身份,等待绿卡有名额的时候就会获批。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当月美国移民局官网上显示表B不可用,则需要按照表A的排期到才可递交I-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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