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湖南、广西宣布!
中国基金报 泰勒
大家好,看点湖南省政府、广西自治区政府发布的大消息。
湖南要求严控债务风险:有多大财力办多大事,防止“击鼓传花”
据《湖南日报》报道,在6月6日的省委、省政府专题培训班上,省委书记沈晓明在谈到债务风险问题时要求,决不能寅吃卯粮、透支未来,坚决防止“击鼓传花”。
他强调,要切实扛起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重大政治责任,从发展观政绩观上找问题根源,从政治上正视问题、推进整改。主动适应经济发展供需矛盾的变化,切实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多大财力办多大的事,决不能寅吃卯粮、透支未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坚决剥离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严肃查处违规借款、变相集资等行为;坚持“新官理旧账”,遏增量、化存量,坚决防止“击鼓传花”,避免风险蔓延和传递;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强化政府预算硬约束,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中央第十指导组组长张裔炯指出,要开展好对违反客观规律大干快上、举债搞“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和统计造假等问题专项整治,见事见人抓典型,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在政策指导、监督监管、堵塞漏洞、完善机制等方面制定改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广西拟发文明确:地方政府不对国企债务承担偿债责任
6月5日,广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公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西实际,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明确,不得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者承诺偿还。
其中提到地方政府不对国企债务承担偿债责任
此外,文件还提到,出现债务风险事件的地区,下一年度不得新开工政府投资项目。
对于政府债务率超过警戒线(300%)或者出现债务风险事件的地区,要合理控制政府投资强度,严格防范政府债务风险,除国家和自治区明确要求建设的项目以及应急抢险救灾项目外,下一年度不得新开工政府投资项目,确有必要开工建设的项目要报上一级政府同意。
另外,政府投资项目确需通过政府举债的,只能在本级政府债务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举借,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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