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地铁偷拍乌龙事件"
6月13日晚,“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公众号发文称,“地铁偷拍乌龙”的正解,不能是“以曝制曝”和“以暴制暴” ,以下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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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广东广州地铁8号线上,女子看见一大叔蹲着玩手机,怀疑对方是偷拍自己,要求检查相册,大叔同意她检查并自证清白。
但发现相册中并没有偷拍照片之后,该女子仍旧对大叔说“小心一点,不要乱拍别人”。此后,该女子在网络曝光大叔是“猥琐男”,称其手法娴熟不是第一次作案,她还表示,既然没有偷拍,那他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
涉事女子此前发布的曝光微博
6月9日,四川大学研究生院曾回应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该女子是文学与新闻学院的学生,事情在调查当中,学校会负责,会有处理结果。
广州地铁工作人员9日回应@中国新闻周刊 称,当时警方已介入处理,因为是误会,双方当时已经和解。
6月11日,齐鲁壹点记者联系到事件中大叔的儿子邓先生。他告诉记者,自己是昨天晚上才知道父亲被该女子当做“猥琐男”发到网络上,此前父亲和该女子通过警方调解达成和解,是因为根本不了解该女子网络曝光自己的严重性。
邓先生表示,“这个事情在网上对我们影响太大了,我们希望她能站出来公开道歉,否则我们会起诉她。”
另据南方都市报报道,11日下午,当事男子在邓先生的陪同下,来到广州鹭江站派出所报警。该名女子从东莞赶了过来,正式向其一家道歉。
报道称,该女子情绪激动,哭着道歉表示:“对不起,请你再给我一个机会。”她解释,之前乘坐地铁时曾被盯着看过但不敢发声,这次发声却造成了误会,“我没想到这么多人转发这个视频,看到被转发后特别害怕有人网暴我或者阿叔,我就把视频关了。”
据齐鲁晚报报道,邓先生称,该女子哭着说学校准备开除她。
11日晚间,该女子在微博发文道歉:“叔叔,对不起,我真的错了,我不该在地铁上和您确认后依然在网络上随意散播视频,并对您本人形象进行不当描述。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这件事情给您和您的家人带来了严重的伤害,我郑重地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深深的歉意。因为我的过错,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在此,我虚心接受大家的批评,并将以实际行动改正。”
据@四川观察 12日报道,四川大学回应称,学校对此高度重视,已密切联系属地警方及当事学生了解核实情况,将按程序依规依纪处理。
而最新消息称,该女生已被腾讯解除了实习合同。
新浪科技消息称,女生污蔑大叔地铁偷拍的事6月7日晚发生后,在没有得到确定事实和结论之前,腾讯对相关信息进行了保护。
11日下午,在警方调查下,事实真相得到证实,基于已经明确的事实,现正在恢复当事女生的内部正常信息,同时解除实习合同,当事女生正在走流程,办理离开手续。
13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从腾讯有关人士处,证实了上述消息,“确实解除了实习合同,正在办理离开手续。”
另外,四川观察记者12日也从四川大学了解到,学校对此高度重视,已密切联系属地警方及当事学生了解核实情况,将按程序依规依纪处理。
上海信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英杰律师接受观察者网采访时表示,就目前情况来看,我认为该女子承担赔礼道歉责任是比较恰当的,无需承担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而网络言论涉及不特定个体在网络空间的行为,尤其是如果存在一些不理性的、肆意的评论,可能会进一步引发不确定的后果,比如对当事人正常工作及生活的困扰。
孙英杰强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近期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大家能够了解并规范自己的言行。
而针对不少网友要求学校开除该女子的言论,孙英杰表示,“学校是否对学生进行处分以及如何处分,我认为依据校规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比较合适;但我个人认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对学生进行开除的处理措施有点过于严重。”
观察者网查阅《四川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暂行条例》发现,条例中第14条第9项规定,威逼、恐吓、侮辱、毁谤他人者,视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人民日报评论”、极目新闻、四川观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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