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督察知法犯法,酒驾肇事被移送检方
消息来源:中时新闻网
邻近的金山警分局2日才发生侦查员休假时在花莲酒驾事件,基隆市警局3日传出督察科股长酒驾肇事,导致民众受伤。基隆市警局3日午间表示,除依酒后驾车公共危险罪嫌将肇事的范姓督察股长移送基隆地检署外,并记一大过、二小过,调降为一般警务员及年终考绩丙等重惩。
警方调查,54岁的范姓股长2日休假在家,中午独自在家喝啤酒与红酒,晚间一时兴起想赴新北市金山区泡温泉,自认酒已醒,中午饮酒时的酒精应该已经代谢得差不多了,于晚间近7时,驾车行经滨海公路左转武圣街144巷时,与对向的机车发生擦撞,致机车驾驶56岁蔡姓男子肋骨骨折。
(基隆市警察局督察科范姓股长,2日晚间酒驾肇事,导致1名机车骑士受伤骨折,机车残骸还在事发现场。)
车祸发生后,范姓股长随同救护车陪同蔡男前往医院,并提供他的证件给蔡男拍照后,接着开车返家。基隆市警察局交通队、大武仑派出所在获知这起车祸后,2日晚间10时27分循线至范姓股长家中实施酒测,赫然发现酒测值高达每公升1.34毫克,警方经询问后,依涉犯公共危险罪嫌,将范姓股长移送基隆地检署侦办。
由于范姓股长身为基隆市警察局督察室成员,市警局局长张树德3日上午召开会议,严厉要求各单位主管落实「防制警察酒后驾车」作为。张树德认为,范姓股长身为督察人员,未能以身作则,反倒知法违法,犯下「警察不可饶恕之酒驾行为」,显已不适任督察工作。
基隆市警察局表示,范姓股长依违反「警察人员驾车安全考核实施要点」相关规定,记一大过、二小过惩处,并调降为一般警务员职务外,年终考绩将考列丙等重惩,并追究相关人员考核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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