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上午,有网友在社交媒体发文称,自己发现某二手交易平台上有一则公开售卖婴幼儿的信息,该事件也引发网友关注。目前,发现该事的网友已向当地警方报警。
该名网友提供的截图显示,商品详情中只写了“儿子”二字,标价2800元,并附上孩子的个人照片。详情下方还有不少买家留言询问“宝贝成色”如何。记者联系到发现者靓靓,她表示,7月4日上午自己在微信群看到有人发布相关信息,出于好奇登录平台搜索了一下,发现链接真的存在。“我当时担心对方是开玩笑,就假装买家询问。”靓靓称,卖家给她发了不少孩子的照片和视频,视频中孩子戴着金手镯,有点像被拐卖,又有点像卖家自己的小孩。最后卖家称,20万可转户口,还支持现场体检,这让她感到不安。由于卖家显示的IP地址是安徽,于是靓靓在上班期间拨打110后转接了安徽警方,但安徽警方无法获得卖家真实信息和具体地址。靓靓称,自己下班后又去到自己所在街道的派出所进行报案。目前,警方已受理。有网友就此事询问平台客服,得到回应称,平台不允许发布贩卖儿童的信息,如果发现相关内容可以向平台举报。至于为何会有这样的信息发布,客服称可能是后台没有审核到。“用户如果发现相关信息可以向平台进行举报,上传相关凭证后,平台会对相关账号进行限制。”7月5日下午,记者根据靓靓提供的信息在平台搜索,显示未找到相关用户。客服反馈表示,后台也找不到相关账号,如果不是用户改名,那就是处罚后账号被删除处理。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一名律师,其表示,如果卖家发布的信息属实,则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如果虚构信息、散布谣言,则涉及扰乱公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同时,该律师介绍,无论该用户发布的是非法信息还是虚假信息,平台作为监管方都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如果平台经营者知道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编 辑:包海多
主 编:王 莹
审 核:徐宏任
统 筹:李健宏
监 制:杨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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