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闽籍女子交不出偷渡费,被绑架关地下室,多次遭强奸后被杀!凶手请求回国...
受害者高丽钦当年因无力偿还3.8万美元偷渡费而被福建梅花帮成员绑架并虐待了11天,最后被勒毙。案发后,警方根据一名男性被囚者的揭发和两名逃跑的帮派成员的投案自首,逮捕了多名涉案的帮派成员。其中一些人因为认罪而免除了死刑(纽约当时有死刑),但被判了强制性的终身监禁。
其中,彭有忠因在“梅花帮”中的角色而被定罪,因劫持人质被判处强制性终身监禁,并因两项枪支指控被判处25年监禁。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了,彭有忠以健康状况为由,于2020年请求同情性释放。不过,他的请求被地方法院拒绝,并被纽约第二巡回法庭驳回上诉。
根据法院文件,彭有忠在2020年自行提出同情性释放的动议,后来撤回动议,又在2022年恢复动议,认为他的健康状况、服刑改过以及现今法律的变化构成了释放他的“特殊和令人信服的”理由。
但是,地方法院拒绝了他的请求。法官在驳回令中写道:“被告的犯罪行为本质上是可怕的,直到今天,在他被审判后近25年的时间里,他的犯罪行为一直留在我的脑海中。”
法官指出,彭有忠和他的同伙不仅“在地下室里关押了⋯⋯三名受害者一个多星期”,期间“多次殴打受害者”,并“多次强奸两名女受害者”,还对受害者家人进行勒索和恐吓,“多次打电话给受害者在中国的家人,要求支付赎金才不撕票”。他们砍掉高丽钦的手指,最后勒死了她,他们还向另一名交不出赎金的男子的头部开枪,使其死亡。
地方法官认为,彭有忠的罪行极其残忍和令人发指,他没有展示特殊和令人信服的理由,证明减刑是合理的。
被驳后,彭有忠提出上诉。纽约第二巡回法庭上周四审查后认为,即使彭证明他的改过自新和异常长的刑期构成了“非同寻常且令人信服的理由”,地方法院也没有滥用其自由裁量权。因此,彭有忠的争辩“没有价值”,地方法院的原判仍然有效。
今年2月27日,第二巡回法庭也驳回了彭的另一名共同被告陈家武(音译)所寻求的同情释放动议。不同的是,凶手陈家武是以“犯罪时相对年轻,那时候的神经系统发育情况,缺乏冲动控制或理解其行为后果的能力”为由,请求同情性释放,希望他这个来自大陆的非法移民在被释放后会强制性遣返回国。但他的请求也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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