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杀害儿媳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公众号新闻2023-07-17 10:077月16日,据扬子晚报报道,从受害人家属处获悉,福建南安“公公杀害儿媳”案二审驳回凶手戴少华上诉,维持原审死刑判决。福建南安“公公杀害儿媳”案终审刑事裁定书 图自扬子晚报2021年8月20日,被告人戴少华因与儿媳侯某文在家中发生口角,遂用手臂勒住儿媳脖子五六分钟,直至死亡。另据海峡都市报,被告人戴少华一审供述称,儿媳侯某文与他及其妻子戴某娥长期因家庭琐事引发矛盾,导致积怨。案发当日(2021年8月20日早上)早晨,他在家中厨房煮稀饭,打开高压锅时被热汽烫伤了手,稀饭也弄洒在地,因儿媳妇未帮忙打扫,心生不满。随后发生口角,戴某华便扼住被害人小雯脖子长达五六分钟,直到被害人无法动弹。随后用自己的面包车转移尸体、烧尸、毁尸、抛尸,并伪造儿媳出门的假象。此前一审被判死刑时,戴少华不满法院判决而上诉。据封面新闻,戴某华上诉认为:原审定性错误,其没有杀害被害人的动机,勒其脖子是想教训、教育受害人,但因一时冲动不慎致死被害人,应认定过失致人死亡;原审未认定其具有投案自首情节不当;本案系家庭纠纷引起的一时冲动的激情犯罪,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愿意赔偿,原判量刑过重,请求从轻处罚。福建高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戴某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并有丢弃藏匿罪证、误导寻人等行为,企图掩盖罪行、逃避侦查,且未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其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严惩。来源|观察者网综合扬子晚报、海峡都市报、封面新闻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